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花繁木暖-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院门从外面被锁上,裁缝爹照旧守着前面的门脸儿,阿花悄无声息的在后院里来回的奔走,手里时不时掂了自认为有用处的东西,收拾到一起。
葵水延期过了十二日,肚子里必定是有了货的,母亲那里绝对不可能继续遮掩住。
她的心里是慌张的,即便除了衣物、针线包儿和食物、盐巴包儿,还从灶房里裹了把儿斧头壮胆儿。
两颗打火石揣在嫩绿衣裳的袖笼里,就是傻姑娘最后能想到的必需品了。
其实这个时候,天气已经寒凉了,嫩绿的夏衣,实在不合适。
米白的襦裙,在秋风里瑟瑟飘动,颇有一种“此一去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意思。
听得院外面寂静无声,阿花先把缠的紧紧的包裹送上墙头,自己撩裙子跨了上去。
青天白日,秋高气爽,阿花回头看一眼自家的小院儿,和住过的小屋,闭闭眼,翻出墙外。
给家人留的信上,只有两个炭灰字:“勿念!”
和阿花木呆呆随手勾画的一个山峰的形状。
第十一章 好在姐来了
感谢偶滴号怎么没捏的评价票!
昨天刚刚寄了合约,朋友们且等等,改签之后随手打赏个平安符就行了,评价票贵了一倍,还不给作者分成,别投了,嘿嘿……
~~
依然后背上捆着行装的“肥白萝卜”,深一脚浅一脚的挪动着,之所以这般踌躇,是两个阿花的记忆在犯抽。
“你可真行!就为了别人说一句‘消火’才能灭痘儿,你就敢拿银子去——‘嫖’!”
“不过,你还别说,‘嫖’过以后,你这张脸,摸起来是比姐的平滑了些,难不成果真有用?可就算是你误打误着占了便宜去,肚子里那球儿又算怎么一出?妹妹你脑袋被门挤过吧?连点儿保护措施都不知道提前准备?”
“罢了罢了,反正姐在原来的地方也没啥亲人挂念,既然老天爷安排我替你重活一回,这肚子里的球儿……,就继续替你揣着,不揣也没办法,谁知道你们穷兮兮的地儿,堕胎得多危险?”
阿花在清水城门口站定,看看字迹斑驳的牌匾,再望望远处朦朦胧胧的南山,长长的吐了一口浊气。
“姐可真心不是个肯按照别人的安排去生活的主儿,就这一次,你想去南山偷摸的生孩子,不连累家人,姐依着你,等孩子生下来,姐可还得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打天下了,当然,你的父母兄长,姐也替你照顾着……”。
这番话嘟念出来,阿花身上骤然一轻,刚才始终缠绕不去的寒凉之感也无影无踪,秋日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单薄的嫩绿夏衣很适宜。
包裹里装的有食物,是隔了夜的菜饼子,没有馊味儿,菜叶子暗绿暗绿的,杂面的味道还不赖。
阿花啃了半拉儿饼子,又珍惜的揣回包裹,找到条小河沟掬一捧水喝。
后脑勺上的包儿似乎又大了些,前额也摔出了血迹,糊在一片青肿上。
阿花却对着河水抿嘴乐,丫的,这次赚到了!
此阿花虽然满脸包儿身子肥跟自己很相像,但是,这身子的皮肤可白,在疙里疙瘩的空隙里,分明可以寻到吹弹可破的玉样肤色的痕迹。
再捋起袖子验看一番,肥白的大萝卜忍不住放声狂笑:“果然——哈哈!”
莫名其妙被甩到乱七八糟的地方,还正被一群同龄女士嘲讽讥笑,阿花起初还有些郁闷来着,此刻,郁闷全消。
就是……
“早知道姐得穿过来替人遭罪,那怎么不再早些下派遣令?嗯嗯,最起码,在俏牡丹的待客室,多少真正体验一把‘消火’的过程也好啊……”。
可是这世上哪儿有嫩么十全十美的好事儿?
阿花无限惋惜的跪在河沿儿,把脸上脖子上手臂上清洗干净,发髻松散开,重新归拢了一下,麻烦来了。
拆开挺简单,再盘成起初的样子就麻烦了,前身阿花的记忆里没有这一截儿,敢情儿痴傻的姑娘满脑袋里只有穆柯公子和父母兄长的章节片段,没地儿盛放怎么梳头……
无奈何把过了腰的长发拧成一根绳子,绕回后脑勺,避过疼痛的大包儿,用一把乌黑的木梳固定住,就算完活儿。
再瞅一瞅河沿儿上被自己随手丢下的两条粉色稠结儿,阿花眨巴眨巴眼睛,真心不想再挂回脑袋上。
穆柯公子相不中咱,也是很有道理的,脑门上飘着粉红带子,身上着嫩绿袍子,下面一截混浆浆的米白裙幅,跟一脸的红痘痘儿交相辉映,得是多脑残的形象展示?
好在姐来了。
阿花握拳:“且等几个月,姐卸下肚子里的球儿,杀回清水城,非得给你们瞧瞧什么叫做‘美丽的胖子’不可!”
第十二章 父母心
明日周一,寂寞求长评支持啊!
“美丽的胖子”,这诨名在网上可是很受欢迎的,最经典的是一家服装店的招牌对联,“一点点赘肉别紧张,杨贵妃照样迷倒唐明皇”,就写出了阿花的心声。
虽然,前世的胖阿花,依然没有等到那个肯欣赏她的肥胖她的痘包儿,能发现她的聪慧善良乐观等等所有的优点的那个“唐明皇”,但是,谁也否认不了,阿花姑娘一如既往的聪慧善良乐观的生活着。
被抛到了祁王朝,莫非姐就得夹着尾巴做人了?
嘁!
阿花仰天做个鬼脸儿,重新背负上沉重的行囊,撩丫子继续向南山的方向走去。
她这里倒是走的格外洒脱,全不知清水县城内冯家已经再次兵荒马乱,忙碌了一上午的冯家爹抽空关了门面,回后院吃午饭,结果发现灶台冰冷,食物没准备,闺女也不见了。
院门还在外面锁的结结实实的,慌了手脚的冯家爹忘记了自己可以从铺面里出去,着急麻慌的也跨上墙头,循着闺女的老路,跑去老婆跟儿子奔赴的喜宴上……
就算自家的闺女丑,无故消失也能吓坏大人不是?
这还不能明着吵吵,冯家爹黑着脸拽了老婆跟儿子往家走,眼珠子都是红的。
当闺女的可真心体会不到父母到底会有多么着急,原先的阿花还以为自己留下“勿念”两个字,就能真的让家人勿念了。
李氏娘又是好一顿掉泪,抓着“勿念”捶胸顿足,在外面寻找了一圈儿的冯家父子到天黑才回返,阿花无影无踪。
三口人都肚子瘪瘪的,点了油灯一人捧一碗疙瘩汤补补力气。
冯大壮粗中有细,耷拉着眉眼猜测道:“爹,娘,我思谋着,妹妹不会自己想不开做傻事儿,家里的菜饼子少说也有十来个,她都带走了……”。
这还真的挺让人安慰的,大凡人要寻死觅活的话,不可能还准备什么干粮。
李氏娘的眼泪又泛上来,放了碗,抹一把脸,也跟着分析:“灶房里的盐巴调料也都少了大半儿,阿花还拿走了个油罐子跟她自个儿的碗筷,房里的衣裳被子也都不在了,还有砍柴的斧头也……”。
“我——在屋常用的剪刀,跟针线盒也都找不到了。”
一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真心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带了这么齐全的东西,寻死的可能性是没有了,闺女再傻,也不至于琢磨到阴曹地府裁衣做饭过日子去。
这是明晃晃的离家出走对不对?
“可是为啥啊?咱这些日子只拘着她不让出门,也没怎么打骂……,难不成,阿花记恨我这个当娘的,上次问她总不说话,狠狠的拧了几把儿?”
李氏娘剩下半碗疙瘩汤,说什么都咽不下去了:“她一个姑娘家,能走到哪里去?外面黑灯瞎火的,她能住哪儿?要是遇到歹人,可怎么办?”
这也确实是个大问题,冯家爹放下碗就准备继续出去寻找闺女,冯大壮却福至心灵,几句话说得明白透彻。
“爹,依我看,妹妹肯定是出城了,她带着斧头,就是预防着碰到歹人或者野物,带着被子,肯定是计划要在外面露宿,你们放心吧,她不傻,能照顾好自己。”
“还会碰到野物?万一阿花睡着了,有什么豺狼虎豹……”。
李氏娘一颗心是无论如何也放不下的了,不过,她提到了豺狼虎豹,倒是给两个男人提供了新的线索。
“娘,我知道了!妹妹肯定是想去南山,山里面才有豺狼虎豹。”
冯大壮脸上还透出几分欢喜,冯家爹却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阿花虽说力气大,只凭一把斧头,怎么斗得过山里的野物?”
“是——南山,阿花真的是想去南山……”,李氏娘双眼无神口中嘟念着,身子往丈夫肩膀处一歪:“阿花留的字,还画了个山的模样……”。
第十三章 循踪
感谢爱瑷一生的长评,感谢偶滴号怎么没捏的声援支持!
“爹,娘,你们今夜里且安心,凭妹妹那把子力气,一时半会儿的吃不了亏。明儿一早,我出城去追她,妹妹没带钱,靠两只脚走路,得走上两三天的功夫才能到南山,我能追的上。”
冯大壮理清了思路,搀扶了父母坐回凳子上。
“明儿个,咱爷儿俩一块儿去!”冯家爹一颗心如同被油煎熬,在这个家里,他的个头儿偏瘦小,性子也最温吞。
“还是我去,找到阿花,我拽她回来。”屠户出身的李氏娘是这个家庭的主心骨,男人和孩子基本上都听惯了有她做安排。
可是儿子不同意,大壮估摸着妹妹这次是铁了心的要离家,母亲原来的那一套教育手段应该不适宜继续使用。
“就这么说定了!家里不能离开人,爹娘跟人就说我们兄妹两个去走亲戚了。我去追阿花,劝她回家,如果追的方向不对找不到人,我五六天以内就能赶回来,如果追到了妹妹,她不肯回家,那我就跟着她护着她,等她想通了,再一块儿回来。”
儿子大了,说的话又有道理,冯家爹扯着老婆去灶房烙干饼:“多烙些,这东西禁放,晚会儿再给孩子准备个衣裳被褥……”。
这一夜注定是难眠的,夫妻二人忙完了灶上又拾掇行李,家里能拿出来的散碎银钱也都捧了出来,李氏娘揉着通红的眼睛喟叹:“当家的,早知道阿花有这么一出儿,我就不关她关那么紧了,即便是肚子——又出了妖蛾子,在家能想的法子也多些。”
无意中说完这句话,李氏自己被吓到了。
阿花的葵水确实没有来,莫非……?
李氏捂着自己的嘴巴再也不敢多说话,唯恐就这么一语成真。
到底,当冯大壮出远门似的背上了所有的行囊,当娘的又追出几十步远,牙齿打着战儿,多嘱咐了一句:“见到阿花,跟她说,甭管——是不是多个人,娘都叫她回家。”
多个人?冯大壮听不明白,但是母亲趁着天色还不算大亮急忙忙又奔回了家里,连个问询和解释的机会都没留给他。
难不成妹妹不单单是离家出走,还玩起了跟男人私奔的游戏?
不至于啊,就阿花目前的状态,只要有差不多条件的男孩子相中她,冯家爹跟李氏娘不得烧着高香把闺女嫁过去?还用得着私奔?
女人的心思永远没办法猜,冯大壮挠挠脑袋,大踏步的往城门赶路。
当哥哥的心急如焚,一路望南山走,半点儿不敢歇息,就连饿了渴了,也只是抓着水囊跟烙饼边吃边迈腿。
兄妹两个还有灵犀,都注意到了路旁的小河沟儿,大壮琢磨着给水囊里再添些储备,也是蹲到了已经被踩踏的平整的一处河沿儿。
一根粉色绸带,孤零零的落在旁边的草梗里,很熟悉。
冯大壮木呆呆捡起绸带,是父亲亲手给阿花缝制的没错,大户人家做衣服的下脚料儿,父亲当时还感叹:“若是能剩的块儿再大些,就可以给闺女做一朵绢花戴了。”
这证明昨夜里三口人的推测没有错,妹妹确实是奔着这个方向出了城,目的地就是南山。
大壮灌满了水,怀里揣着那根绸带,几乎一路小跑着往前走。
城外的行人向来不多,偶尔遇到三三两两村子里赶往清水县城的百姓,穿戴的都很普通,能见到两辆载满了妇人的牛车都不容易。
然而也有例外,从大壮身侧一路疾行,马蹄踏起飞扬的尘土的四位衣袂飘飘的公子哥,就如鹤入鸡群般醒目。
“穆兄,你娘要是知道了你为了躲避那位陈小姐,大清早就跑去南山打猎,非抡着扫帚疙瘩抽你不可!”
“是啊是啊,穆兄弟,昨儿个听说那位陈小姐留住在了县衙内院,我还当你今儿个是绝对跑不出来了呢。”
第十四章 绣花鞋的故事
“难不成穆兄真的想娶牡丹姑娘进门?烟花女子,当不得真,穆兄若真喜欢惦念,等娶了陈氏小姐,再纳了牡丹,娇妻美妾占齐全了,不是更好?”
另外三个人说得热闹,打头儿的那位公子反倒没有出声,就这么“踏踏踏”纵马离去……
大家公子的烦恼,屁民们自然不懂,冯大壮艳羡了一瞬四匹宝马良驹的背影,自己继续靠两条腿赶路。
其实阿花的脚程并不慢,有了目的地,直着走就是了,路过的行人她也不理会,一直到天黑下来,荒郊野外之处,找棵大树爬上去。
爬树大概是前阿花的看家本事,要不然从来没享受过这种野趣的彼阿花,不可能见了大树就心生喜悦,摩拳擦掌轻松松就占据了一个三叉树枝。
傻姑娘很谨慎,上半拉儿身子安置在最宽绰的三叉处,还拿绳子把自己捆了两遭儿,包裹里的被子一搭一掖,就权当是席梦思了。
这一天的信息量太大,本来应该好好捋顺捋顺,可是一路步行的劳累是最好的催眠剂,一件旧大褂往脸上一蒙,就陷入了深度睡眠。
至于有没有歹人一路上注意到她这个单身女子,是不是有可能正潜伏在暗处伺机偷袭,这种毁智商的问题,都交给貌美如花的妹纸们去辗转反侧好了,丑女从来没有那种顾虑。
据说,长的肥胖的人士,除了基本上具备能吃那一条外,还必须得能睡。
逃难的姑娘家,这一睡,竟然就延长到了第二日的日上三竿,还没有醒来。
这棵老树其实距离大道不算太远,只不过行人匆匆,很少有专门拐过来踅摸一番树上盘踞着啥子物种的闲汉,所以,阿花这一番长觉儿,过渡到了午时。
孕妇么,可以理解。
要不是肚子里叽里咕噜唱起了空城计,要不是树底下还一阵一阵飘上来食物的香甜气息,阿花姑娘真心说不准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清醒。
那味道熟悉,轻易就分辨得出野兔子肉在火苗的舔诋下渗着油,透着香,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
啧啧,肯定缺少一份孜然调味儿……
仰着脸的阿花再吸吸鼻子,孜然没准备也就罢了,连盐巴都节省下来,树下的大哥大兄弟们这是要暴殄天物啊!
作为一名资深的吃货,大家都同意阿花同学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吧?
恨不能即刻暴跳下树狠狠的指责一番浪费食物的狗才们,阿花姑娘双腿一蜷一蹬,坏了!
被褥被身子压着,倒是掉不下去,但……昨日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与坑洼不平的大地反复接吻的那双物件儿,真心坚守不了阵地了。
这不能埋怨那双物件不是?祁王朝的贵妇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脚底下一双薄薄的绣花鞋子就足以堪大任;即便是普通人家里的大闺女小媳妇,只要揭得开锅,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