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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肴记-第2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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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老爷顺得的回到了书院,应该没有迟到。”
周小米想了想,就对他道:“你先回去歇着,放半天假。明天再跑一趟县里,我有话让你带给舅老爷!”这个年代,各种不好,没有电话,要是有手机,发个微信什么的,多方便啊!
当然,这怎么可能呢?只能自己想想。
周安一愣,显然没有想到自己刚回来,就又要去县里。不过,紧接着他就反应了过来,知道周小米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
“小姐,我不用歇着,赶车又不累,吃完饭以后我就能动身。”
“叫你休息就休息,也不是顶要紧的事,明天再去。”
周安不敢再说什么,他家小姐年纪不大,可是气势很足,真的板起脸来训人的时候,真的挺吓人的。
“好。”
周小米这才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想了想,提笔给林儒升写了一封信,把自己要做的事在信里跟林儒升讲清楚,还拜托他帮忙接近林玉风。写好了信,直接装进信封里,在信封外面写上林儒升的名字,底下再加上“亲启”二字。
一切就差不多了。
第二天天刚亮,周小米就把信交给了周安,嘱咐他一定要把信亲手交给林儒升,不要让别人看到。
还有,阅后即焚。
周安点了点头,把信贴身揣好,又赶车去了县里。
林儒升听到有人找他的时候,还觉得纳闷呢!来的会是谁啊!
等看到周安的时候,明显就是一愣,不是刚走吗?怎么又来了。
“周安,你这是……”
周安笑,用眼睛的余光打量来来往往的人,见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才道:“舅老爷,小姐有事让我找来。”
林儒升轻声“哦”了一声,才道:“你跟我来。”
周安跟着林儒升七扭八拐的来到一处书院的偏僻处。
“舅老爷,这是小姐让我交给你的信,她说事关重大,请舅老爷看过之后立马销毁。”
这么严重?
林儒升打开信,仔细的读了起来,开始他是拧着眉头的,到了后面,眼睛也渐渐亮了起来。
“好,好。”他一连说了两个好字,然后又仔细的读了一遍信,然后才把信揣进了怀里,转而对周安道:“你回去跟你们家小姐说,就说信我看明白了,会照办的。让她放心。”
周安点头,不忘小声叮嘱林儒升,“舅老爷,千万别忘了,烧掉。”
林儒升点了点头,“放心吧,你回去吧!”
周安转头往回赶,林儒升则是回了书院,揣着周小米的信上了半天的课,直到吃午饭,才找个机会去了一趟厨房,将周小米写给自己的信扔进了灶膛里,看着信化成了灰,才去吃饭。
晚上,林玉风打发小厮请林儒升喝酒。以前两个人关系好的时候,林玉风时常邀请林儒升喝酒,两个人的年纪差了将近一辈,但是感情近,就以兄弟相称。后来因为周家人不喜欢林玉风,所以林儒升开始有意疏远林玉风。林玉风让人来请,十次有八次他是不去的。
现在的林儒升,对林玉风是厌恶的,跟之前因为周家人对他的不喜而疏离完全不同。知道林家想纳周小米做妾以后,他是真真实实的厌恶林玉风了!
但是这一次,林儒升没有拒绝,想了想就同意了。
来请林儒升的,是银角。
人就是这样,走到哪儿都会被区别对待。林玉风有林家在自己的身后撑腰,又有秀才的头衔在身,所以书院不但允许他带两名小厮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还给他分了一座独门独院的小院子,让他们自己住呢。
反观林儒升等其他普通学子,就要三五人一间宿舍了。
“你先等我一下,我拿点东西。”
银角只道:“是,小的在外头等您。”
宿舍里的人,都还算好相处,没有人说什么酸话。
林儒升把周小米带给自己的一壶果子酒拿了出来,然后让小厮前边带路,自己理了理身上的衣服,跟在后头走。
二人很快来到林玉风的住处。
“林大哥,你终于肯来了。”林玉风像一个孩子得到了心爱的礼物一般雀跃,上前迎接林儒升。
林儒升直到现在,仍想不明白,一个能保持孩子干净本质的人,为什么会做出那样让人失望的决定来?
林儒升淡然一笑,把心底的情绪压了下去。
“这是我外甥女自己酿的果子酒,味道不错,一会儿打开,咱们一起尝尝。”说着便把手里的酒递了过去。
林玉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红红的,小声道:“她,她还会酿酒啊?”
林儒升心里咯噔一声。
“那,那个林大哥快过来坐。”林玉风似乎也觉得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连忙把这篇揭了过去,邀请林儒升入座。
“这酒菜是我特意让人去外头买来的。味道比书院里的伙食不知道强上多少倍!林兄,请。”说完还特意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林儒升微施一礼,“请。”
二人入席,却不见了周小米酿的那壶果子酒。
林儒升也不介意,就当没这回事。
金斗和银角在一旁侍候,给二人斟酒。
“林大哥,我敬你一杯!小弟年纪小,平时要是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林大哥海涵指正。”
这话说得可就颇有深意了。
林玉风不是傻子,自然也感觉到了林儒升的疏远之意,如果今天不是林儒升改了主意,那么他真的会觉得自己得罪人了。
林儒升微微一笑,“哪里话,你很好。”一语双关。
二人轻轻的碰了一下酒杯,然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林大哥,吃菜。”林玉风殷勤的给林儒升介绍,“这家的焦溜丸子,蒸排骨,都做得不错,味道还算正宗。”
林玉风从小就是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加上林家本来就是靠着餐饮起家的,所以他自小真的是吃了不少的好东西。
焦溜丸子和蒸排骨,只是很普通的菜色,一般的食肆里都能吃得到,更不要说上档次的酒楼了。
他说好,想必味道一定不错。
林儒升尝了尝,不住的点头,赞道:“确实不错。”
林玉风见他满意,心里就更高兴了,又跟他介绍起了一旁的清蒸鱼,“这鱼可是他家的招牌菜,你一定得试试。”
两人相交半年多,林玉风知道林儒升是比较喜欢吃鱼的,所以特意叫了这道清蒸鱼。鱼是鲤鱼,难得的是应该是新鲜的活鱼做的,从造型和配料上看,应该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林儒升吃了一口,笑道:“不错。”
“清蒸鱼啊,是最讲究功夫的,一个弄不好,就老了,再不就腥了。他家的鱼,虽然不及我们林记的好吃,但也比其他酒楼做的要好。”林玉风是读书人,一般不咋关心这食物是怎么做出来的,不过这东西吃到嘴里好吃不好吃他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这鱼啊,一般。”林儒升突然道:“你是没吃过我外甥女做的鱼,那鱼明明都是一样从河里捞上来的,配料也是一样的,可是东西到了我外甥女手里,做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这么跟你说吧,我外甥女在做吃的上面,就是有天赋,做什么都特别好吃!你说你们家的熟食怪好吃的了吧,在咱们镇上那是老字号!可是咋样?生意还不是让我外甥女抢了?”
这种话,以前的林儒升是不会说的,可是他现在看到林玉风就一肚子气,也乐意挤兑他两句。
要说林玉风这孩子,也够没心没肺的,他一点也没觉得林儒升这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反而觉得人家说的是事实。做生意嘛,有强有弱,你弱了,就得吸取教训,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当然了,像林玉风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是无法理解创业的艰辛和守业的不易的。他心性单纯,大概脑袋里没有“恶性竞争”的概念,所以很认同林儒升这话。
再者,他动了纳周小米为妾的念头,下意识觉得林儒升以后也能成为自己的小舅,所以并没有反驳他的话。
一旁的金斗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一个乡下泥腿子,还想跟林家比,我呸!
银角比他含蓄多了,不过眼睛里的轻蔑,却是掩盖不住的。
林儒升一点也不意外,他早就觉得,这两个小厮跟林儒升不是一条心的,看起来,特别狂。
“是啊,有机会你跟我去,让我外甥女下厨,咱们好好喝一顿。”
“那可真是太好了。”林玉风正愁找不到机会去周家呢!上次去,周家人似乎对他不太亲近,好像是碍于自己的身份,不好意思太亲近自己。下次再找机会去,一定要与周家的人打好关系,特别是跟周小米,得亲近起来。
在林玉风从小到大的观念之中,尊卑,贵贱是有很明显划分的,他天生就是尊贵的人,至少家里所有人都这么说。镇上的人,都知道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林家大少爷,是文曲星下凡。久而久之,林玉风也觉得自己生来便事着无与伦比的光环,跟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像林玉风这样的人,某此方面就特别小白,他所有的能力都集中到了读书上,相反在人情世故上,对一些事情的理解能力就特别的差。
林玉风觉得,像他这样,出身名门,又前途不可限量的青年才俊,就该娶一个名门世家的小姐,贤良淑德,是贤妻的典范。比如高家二小姐那样的,家里财力丰厚,她的父兄都是自己未来的助力,自己嫡子的娘亲,就该是高家二小姐那样的。
可是他对高二小姐的印象,都是好几年前了,一个不爱说话的小丫头,哪有儿周家小姑娘有意思,一双大眼睛像是会说话似的,还做得一手好饭。这样的乡下丫头,要是嫁了乡下莽汉,做了小买卖人的媳妇,是真可惜了。如果要是跟了他,至少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将来生下一子半女的,还不是跟主子一亲?一个长得稍稍有些姿色的乡下丫头,能嫁进林家,真是祖上烧高香了。
林儒升没有忽略掉林玉风眼中的亮光,他想了一下,才道:“过几天是我外甥女十岁生辰,你说我送点什么好?”
“啊?”林玉风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弄得一愣。
“我外甥女,小米,十岁生辰,我想着总该送点什么特别的东西!可是我年纪大了,不懂小女孩的心思,所以才想问问你。”
林玉风眼睛一亮,只道:“我,我也没送过。不过,还有几天时间,我可以好好想想。”
“行,那你帮我想着。”林玉风直接抢过酒壶,给林儒升斟酒道:“那,那我也备上一份礼,等周姑娘生辰那天,跟你一块去?正好,尝尝她的手艺?”
林儒升挟菜的筷子一顿,似笑非笑的瞅着他。
林玉风满身的不自在,尴尬的扯了扯嘴角,“那个,行吧?”
林儒升把菜放到嘴里,含糊的话:“行啊!”
这算是同意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九章 请
自从跟林儒升吃了一顿饭,知道了周小米要过生辰以后,林玉风的心思就都放在了找礼物上头。所以只要有时间,他就会带着两个小厮在县里的各大商铺里转悠,四处踅摸新奇合适的东西。
乡下女孩子没什么见识,有很多好东西她未必能看出寓意来,还是金的,银的实在一点。看着俗气,可是没准她就是喜欢这些东西呢?
不过可不能直接甩金锭子,造型别致一些的金器应该还可以吧?
林玉风找了好几家,还真被他看中了两样东西。他帮着林儒升选了银饰,是一条银手链,上头有五谷丰登的花样,看起来很讨喜。
他自己呢,选了一条巴掌大的小金船,整条船金光闪闪的,船身用纯金打造,细节方面做的特别到位。船帆用了磨砂工艺,看起来就像鼓起来一样,好像随时准备似的。这条金船造型新颖,上面还镶了几颗米粒大小的珍珠,看起来特别又精致。
林玉风买了金船以后,带着林儒升去看那条手链,还跟他道:“银楼师傅的手艺没得说,这条手链上面的花纹很特别的,你看,有谷子,谷子就是小米,对吧?”
“你还认识谷子??”林儒升觉得诧异。
林玉风笑,“我还真不认识,还是特意问了伙计,才知道的。这个花样,只有县里有,别的地方做不出来。”
“谢谢。”林儒升笑笑,“你眼光不错。”他把手链交给伙计,让他们帮着包起来。
林儒升虽然也觉得那手链好看,不过却觉得金船有些过了,俗气!不过随后一想,反正小米也不会收他的东西,就没说什么。
于此同时,周小米也在悄悄的布置着。
她发现林如红开始有意无意的接近周吉,一直在向他打听周家的情绪,周吉是个死脑筋,觉得林如红不守规矩,有好几次差点开口大骂林如红,差点把人吓跑。没办法,她只好跟周吉说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让他做个传声筒,把自己的意思一点点的透给周如红知道。
没多久,林如红就从周吉的嘴里“套”出了一些关于周家的事儿,比如知道了周翼虎现在在外打拼,就是跟之前在周家小住的那位公子一起,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周家跟镇上林家有些关系,而且周家小舅与林家大公子是同窗,关系非常好!
至于老宅人的事儿,周吉知道的不多,只听说好像是他们自己犯了事儿,所以才会被抓走了。
林如红几次向他打听那贵人是谁,为什么会住在周家,周吉都一问三不知。只说那贵人是个老妇人,大概是因为周家的房子好,所以才选择在周家暂住吧!至于她的身份,周吉也说不上来。
周吉毕竟只是个下人,能知道这些已经不错了。
不过让林如红感到高兴的是,林儒升和那位林家大少爷会在周小米生辰的时候,来家里吃饭。
林家少爷,那个十二岁就考中秀才的天才,他为什么会到林家来给周小米庆生呢?难道是看上她了?
周小米才多大,一个没长开的丫头片子。
切~
不过,也许他有别的所图呢!要知道,以前林家和周家曾有过生意来往,可是现在,说他们是对头也不为过。
林如红心不在焉的把手里的菜扔进篮子里,分析着林玉风对周小米的用意,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林玉风那个富二代,会相中一个乡下姑娘!她也当过富二代,知道富二代都是什么德性。他们骨子里自带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却便是看起来彬彬有礼,特别平易近人的富二代,私底下也绝对是目空一切的。他们的社会地位和从小所受的教育,或许能让他们看起来不那么骄傲,但是,富二代跟真正的有积淀的世族大家里出来的公子们,就是不同!
底蕴不够,根基不深,会让他们失去最本质的光芒。一点意外,就会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疑。这是世家大族与暴发户的最本质的区别。
林如红认为,林玉风就是个富二代,听闻他的书念的非常好,但是人嘛……
没见过,不好妄加评判,但是无论如何,林玉风不可能对周小米有意思。主要是周小米年纪太小了,再加上两个人的身份了太悬殊了。就算周家乐意,林家也未必乐意啊!
门当户对,这可不是一句空话。即便是后世,那些名商政要为了利益,为了能互惠互利,即便是联姻,也都会选择对他们的事情有所帮助的人家。而不会为了什么狗屁的爱情,放弃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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