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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牌农女-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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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合地笑道:“还啃不得,难不成他是根带刺儿的骨头?这番商的名字起得也太逗了。”

    二胖人如其名,是个小胖子。今年刚满十六岁,性子活泼开朗。巡护队组建之后,代替多寿成了叶知秋的专职司机。这孩子心宽体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有空就眯上一觉。

    “可不是嘛。”耿老汉乐得胡子一抖一抖的,“我家你婶子和两个嫂子,每喊他一回就笑一回。”

    三人说说笑笑地到了耿家村,马车在耿家门外停下。耿老汉的几个孙子孙女儿聚在院子里,围着一个形容奇特的人叽叽喳喳地嘻戏玩闹。

    那人三十多岁的年纪,高鼻梁,深眼窝,皮肤白皙,一脸络腮胡子。胡茬短短的,浓黑茂密,加上两条粗重的眉毛,半张脸都被遮了去。

    身形高大魁梧,身上穿着类似于中衣的白衣白裤,腰间斜着系了一条轻软的皮毛短裙。一头浓黑鬈曲的头发,学着中原人的样子拢在头顶,梳成发髻,用一枚粗银簪子别住。

    左边耳朵上并排戴着两枚耳钉,同样是粗银材质,形状像两条小蛇。这古今中外的装扮集中在他身上,并没有显得不伦不类,反倒有几分粗犷质朴的美感。

    见耿老汉引着一位年轻的姑娘进了院子,大步迎了过来,一手背在腰后,一手按在胸口,深深地弯下腰去,“叶小姐,见到你我很荣幸。”

    声音低沉,略带一丝沙哑,属于很有磁性的男中音。只是中原话说得不太标准。语调有些生硬,似乎还带有什么地方的口音,尾音放得很轻柔。

    叶知秋福身还了一礼,见他眼神黑亮。笑的时候露出一口整齐漂亮的白牙,心想如果他舍得把胡子刮干净,应该也在帅哥之列。

    耿婆子和大儿子并两个儿媳听到动静,都从屋里出来了。热情地打过招呼,将叶知秋和啃不得让到屋里。用瓷碗泡了茶,端上时令的瓜果。

    一番寒暄之后,叶知秋和啃不得相互做了自我介绍。他的姓很长,足有七八个字,叶知秋没听明白。名字应该是“肯伯特”,用他的口音说出来。的确很像“啃不得”。

    据肯伯特的说法,他是来自一个叫毗兹的小国。位于华楚国西北,中间隔着一个大梁国,还需要穿过一片很广阔的沙漠。他祖母是中原人,被第番商贩卖到毗兹国当了女奴。后来嫁给了他做游商的祖父。

    他有四分之一的中原血统,算是混血儿。

    毗兹国比较偏僻,半面国土都是沙漠,出产的物品很少。从小听祖母描述中原的繁华,他很是向往,长大之后就继承祖父的家业,做了游商。二十年的时间。走遍了中原和番域大大小小的国家,可谓见多识广。

    游商的生意并不怎么好做,中原的丝绸、茶叶、金银瓷器和笔墨纸砚很受番域各国的欢迎,而番域的东西在中原却不太吃得开。十次之中有七八次是满载而来,落魄而归。

    好在他志不在赚钱,依然乐此不疲。

    四年前他来到中原。在清阳府落难,得了耿老汉救济。回国途中,用省下的盘缠接连做了几桩小买卖,挣了十几两银子,贩了一批荷包绣鞋回去。卖了个好价钱。

    在与毗兹相邻的各国收购了几车货物,又折了回来。到华楚国西北边陲逛了好几个月,也没做成一桩买卖。之后就遇上了耿老汉父子二人,跟他们到清阳府来了。

    进门的时候没有看到多余的车马,叶知秋惦记看货,听他说完了自己经历,就问道:“你那几车货放在什么地方了?”

    “在我兄弟家的老屋呢。”耿老汉替肯伯特答道,“我们家人多地方小,放不开,我就给他送到那边儿去了,让我们家老大老二轮流看着。”

    叶知秋还担心肯伯特把货物寄放在商栈之类的地方了,听耿老汉一说,便有些等不及了,“我能去看看货吗?”

    “当然可以。”肯伯特很绅士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叶小姐请。”

    肯伯特这次一共带来五车货物,雇了五个人押车。到耿家之后,就把押车的人遣走了。

    五车货物多半都是一些中原罕见的动物皮毛、木头和香料,还有粗银做成的饰品和器物,颇具异域风情。叶知秋对这些东西统统没兴趣,再众多货物之中淘了许久,找到了两包种子。

    一包是洋葱种子,另外一包竟是她最喜欢吃的草莓种子。她欢喜异常,当即出十两银子跟肯伯特买了下来。

    肯伯特没想到最不值钱的东西反倒卖了个高价,兴奋地吹了一串口哨,又操着半生不熟的中原话推销道:“叶小姐,我带来皮毛和首饰都是很好很好的,你要不要?”

    “不好意思,我不要那些东西,我就喜欢种子。”叶知秋笑着嘱咐他,“你下次再来,记得多给我带一些中原没有的植物或者种子。”

    她不买别的东西,肯伯特也没表现出丝毫失望的情绪,笑容可掬地答应下来。

    因为得了草莓种子,叶知秋不由想起自己喜欢的另外一种水果,“肯伯特,你走了那么多地方,知不知道哪里有葡萄园?”

    肯伯特起初不知道“葡萄”是什么东西,听她描述了一番之后,眼睛一亮,拉着她就跑,“叶小姐,请你跟我来!”

    ——

第258章 三连璧

    毗兹国民风奔放,没有中原这么多束缚和规矩。【本书由】肯伯特做了多年游商,形形色色的人接触多了,根本没有男女大防的观念。拉着叶知秋跑出门,觉察到从四面八方投过来的异样目光,才意识到自己冒犯了人家姑娘,赶忙松手。

    “叶小姐,很抱歉,我失礼了。”他施了一个不甚标准的揖礼。

    叶知秋并不在意,“没关系,可是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你很快就知道了。”肯伯特卖了个关子,引着她回到耿老汉家,从自己借住的房间里取出一个很大的羊皮口袋,“咚”地一声放在她面前的地上,笑着做了一个“请看”的手势。

    叶知秋拉开拴住袋口的麻绳,撑开一看,只见里面装了半袋子葡萄干。无论大小、形状和色泽,都属上品。她大喜过望,急忙问道:“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自从来到这边,她就没有见过葡萄。她跟许多人打听过,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有元妈说好像在宫里见过一回,是属国进贡来的,没有确切的名字,跟其它外来水果统称为“贡果”。

    据她所熟知的历史记载,葡萄很早就从番域传过来了。在这个与唐宋仿佛的年代,即便没有普遍种植,也不至于无人知晓。不过这里终究不是唐宋,有些事情偏离她的常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既然元妈见过,就表明这种水果在某个地域存在着。因此凤康奉命出使之前,她让沈长浩给他带回去的图样之中就有葡萄。

    刚才她只是本着有枣没枣打一竿子的态度,随口一问,没想到居然真给问着了。

    肯伯特比比划划地跟她说了半天,才把这葡萄干的来历说明白了。

    这次来中原的路上,他穿越沙漠的时候,因为躲避沙暴偏离了商道。无意之间发现了一个很大绿洲,那里有很多人居住。以耕种为主,农作物和瓜果的种类都是他以前没有见过的,葡萄就是其中之一。

    当地人把葡萄制成葡萄干储存起来,既是食物又是调料。做饭炒菜都放上一些。出外干活儿也要随身带一包,饿了累了就吃上一把,用来补充糖分和能量。

    他深受启发,便用粗银器皿跟他们换来十袋葡萄干,当作备用干粮。路上吃掉了九袋,作为礼物给耿家的孩子分了半袋,还剩半袋。

    他见叶知秋喜欢,便大方地道:“叶小姐,送给你。”

    “谢谢。”叶知秋不客气地收下了,又跟他打听。“肯伯特,你还能找到那个绿洲吗?”

    “当然能。”肯伯特很骄傲地答道,“我头脑是很好的,走过一次,永远都忘不了。”

    叶知秋沉吟了一下。抬眼看着他,“肯伯特,我想跟你做一笔大买卖,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什么样的大买卖?”肯伯特眉飞色舞,显然很有兴趣。

    这笔买卖的大致方向是定了,可具体事项还没想好,叶知秋一时之间跟他说不清楚。于是邀请他去家里做客,以便进一步商榷。

    肯伯特听耿老汉描述过山坳的情形,也很想去农场见识一番,爽快地答应下来。

    叶知秋通过耿家介绍,从耿家村请来两个车夫,连同耿老汉和两个儿子、以及巡护队的小伙子。带上肯伯特和五车货物,浩浩荡荡地回到山坳,安置在凤康的宅子里。

    晚上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菜肴,由龚阳和杜师傅师徒三人作陪。请肯伯特和耿家三父子大吃了一顿。

    雇工们听说她带回来一个番商,都跑来瞧新鲜。成家人来人往,大人笑孩子吵,一直闹腾到二更天才罢休。

    肯伯特对农场里的一切都感觉好奇,起初几天四处游逛。不是跟雇工们一起打理菜棚,就是去鸭舍捡拾鸭蛋鹅蛋,要么去作坊看人防线织毯,要么去学堂跟孩子们一起练拳。

    后来看到杜师傅师徒做的镜子,对制作玻璃着了迷,整天跟他们泡在一起。他见识广博,往往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让匠人们受益良多,因此师徒三人都很喜欢他。

    他为人开朗热情,男女老少通吃,没多久就交了一大把朋友。他很喜欢吃葫芦做的的东西,就学着戏文里的样子,焚香跪拜,强拉着葫芦跟他做了把兄弟。

    叶知秋进城拜托娄掌柜,将肯伯特那五车货物转手卖了出去。从清阳府回来,见葫芦怏怏不乐地坐在后花园,便问道:“葫芦,你怎么了?”

    葫芦看了她一眼,闷闷地道:“肯大哥说要跟我一块儿死。”

    “一块儿死?!”叶知秋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他说的是同年同月同日死吧?”

    “对,就是那句话。”葫芦忙点头,“他年纪那么大,都快赶上我爹了,到时候肯定是他先死。我要跟他同年同月同日死,不得少活十几年呐?”

    叶知秋憋不住乐了,“这事儿你不会纠结好几天了吧?”

    葫芦被她笑红了脸,“我就是想不明白,当兄弟就当兄弟呗,干啥非得一块儿死啊?”

    “那就是一套说辞,你钻什么牛角尖啊?”叶知秋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头,“放心吧,你该活多少岁就是多少岁,不会因为拜了个把兄弟就短命的。

    再说了,肯伯特无牵无挂,心宽人和,这种人一般都很长寿,你还不一定能活得过他呢!”

    葫芦脸更红了,“我听他又是天又是地,说得怪吓人的。”

    叶知秋同他玩笑几句,便敛了笑意道:“铺子的事情我都安排好了,你准备准备,明天就进城吧。”

    “明天就去?”葫芦吃了一惊,“不等阿福回来了?”

    “阿福还要过一阵子才能回来,铺子在你名下,你总要试试水。你不用担心,我从娄掌柜那里要过来一个账房和十名伙计,他们会帮你的。

    你虽然只是名义上的掌柜,可不能只顾钻研厨艺,各方面都要过得去才行。阿福回来之前。你就放开手脚去做吧,赔了赚了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积累经验,我也想看看你有几斤几两。”

    葫芦有天分不假,只是人老实了些。不太懂得变通。叶知秋虽有心磨练他一番,可终究不太放心,又叮嘱道,“开张之后,少说多做多留心,跟娄掌柜的人好好学习。”

    葫芦重重点头,“我知道了,知秋姐。”

    三天之后,叶知秋筹备了多时的铺子正式开张。这家铺子的名字很特别,叫“三连璧”。一铺三堂,卖的东西各不相同。其中一间专卖糕点,有面包,蛋糕,蛋挞。曲奇,果冻,饼干,点心,品种繁多。

    第二间卖的是快餐,有披萨,汉堡。薯条,三明治,奶油焗饭,各种用料特别的东西。

    第三间卖的是原材料,鲜奶,鲜蛋。酸奶,奶酪,蔬果,模具,凡是与前两间铺子所卖的东西相关的食材调料。应有尽有。

    三连璧一经开张,就以铺面新颖、食品卖相精美、滋味独具一格等特点,席卷整个清阳府城。尤其铺子推出的外卖服务,受到许多困在闺阁不得出门的妇孺的支持和欢迎。

    生意空前火爆!

    与此同时,肯伯特也带着一大笔银子离开了山坳。他受叶知秋的委托,赶往那片绿洲,购买包括葡萄在内的各种作物果树的种子或者插穗。

    他依然是游商的身份,不过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带上了耿老汉的二儿子,耿富贵。

    耿富贵跟耿老汉出去做了两年买卖,虽说没挣到大钱,可眼界宽了,心思活泛了,不愿意再做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想往经商方面发展。

    听说肯伯特受雇于叶知秋,去番国做买卖,坚持要跟去。叶知秋刚好需要一个知根知底的人与肯伯特相互照应,征得耿家人的同意,让他作为农场的雇工,跟肯伯特同行。

    因为这次机缘,耿家和叶知秋变得亲密起来。耿老汉的大儿子耿富裕分家搬到山坳,成为农场的雇工。

    耿富裕擅长木工,跟杜师傅师徒一起做活儿。耿大嫂针线做得好,被叶知秋安排到梅香那里学针织。连同耿富贵家的两个,一共五个孩子,不论男孩女孩,全部送到学堂念书。

    学堂经过扩建,分成了男女学堂。男学堂有近百名孩子,刘鹏达一个人忙不过来,另外聘请了一个名叫冯清的穷书生,和他一起教学。

    这些孩子里有不少外村来的,离家较远,来回不方便。学堂后面建了两排宿舍,供他们留宿。他们不需要支付束脩,但要交伙食费和住宿费。

    女学堂的学生就少多了,只有二十几个。没有外村的,几乎都是雇工家的孩子。先生也有两个,闻府的丫鬟添香和小蝶。添香识文断字,教她们读书;小蝶认字不多,负责教她们女红和规矩。

    另外还有夜班和成人班:夜班是专门教授农业生产知识的,先生除了叶知秋,还有李大有、腊梅和田根。成人班算是启蒙班,凡是在农场做工的人,每个月都要拿出十个时辰来读书认字,学习算数,先生由刘鹏达、冯清和添香轮流担任。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叶知秋旗下的产业也在一天天壮大。不知不觉,就是数年光阴。

    这天是虎头十四岁生辰,按照华楚国的丁籍制度,男孩十四算全丁,也就是说,已经长大成人了。成老爹很重视这件事,叶知秋为了让他高兴,便替虎头操办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庆生会。

    正在厨房忙着做菜,巡护队的一个小伙子便急匆匆地闯了进来,“知秋姐,村口来了两个人,说是你们成家的亲戚!”

    ——

第259章 虎头他娘

    最近这一两年,来农场认亲的人很多。七大姑八大姨,凡是跟农场的雇工沾点亲带点故,八竿子打不着的都来套交情,能投奔的投奔,不能投奔的也要打场秋风。

    成家也来过两次亲戚,一次是成老爹远房堂姐的孙子,从外县来的。成老爹的确有那么一位堂姐,只是几十年没有联系,模样儿都记不得了,无从判断来的是不是堂姐的孙子。

    叶知秋不敢随便收留来历不明的人,便给二两银子打发掉了。

    另一次来人自称是叶知秋表姨母家的兄长,从叶知秋的老家逃荒过来的。叶知秋所谓的老家是为掩人耳目胡编出来的,哪来的亲戚?送到官府一审,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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