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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2006-第3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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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恒笑着坐到林素身边,拿起一杯豆浆,静静的看着林素,直到女孩欣长的脖颈间爬满红晕。
“我怎么在你寝室啊?”林素低低的问道,有些不好意思,看着自己的衣服,“你给我换的睡衣?我昨天喝醉了,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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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
请假(未完待续。)
第七百四十四章 口述的浪漫,听起来很不错
有关林素生平第一次喝醉之后,有没有做过什么奇怪事情的话题在陆恒的笑而不说中,逐渐变成女孩的打闹和娇羞。
接下来摆在林素面前的事情是怎么悄无声息的从男生宿舍中潜逃出去。
毕竟对于一个看重面子的女生来说,在男生寝室过夜,传出去名声可不太好。
不过对于陆恒来说,这事也没什么问题,昨晚他背着林素回来的时候,已经熄灯关门了,没人看见过林素。
今天只要表现得正常一点,就当做白天进入宿舍一般,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就没事了。
毕竟在大学里面,女生偶尔进入男生寝室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前不久,林素就来过一次呢。
午饭在宿舍里吃,是陆恒专门出去买的午餐。
午饭后一点到两点的时间,基本算是午休时间,这个点太阳最大,温度最高,到处闲逛的人也少。
陆恒收拾好了几本书,就和林素大大方方的从宿舍里面离开。
偶尔楼梯间有人惊异林素的存在,也大多是惊叹于她的美貌,甚少往其他方面想。
“去图书馆泡一下午?”陆恒提议道。
林素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看了看自己还没换下来的黑色长礼裙,“等我一会儿,我先回宿舍换套衣服,待会见!”
陆恒点点头,看着林素迈着小碎步往宿舍里跑去,对于旁边来来往往女生们的目光视若无睹,偶尔还会微笑着对她们眨眨眼。
不一会儿,林素就背着一个小包从宿舍里跑出来了。
由原来的黑色长礼裙,换成了一身粉白的连衣裙,她很喜欢粉红色,这个是陆恒知道的。
只要是私下不太正式的场合,林素从来不介意穿这种少女风格很浓的颜色,对她而言,外人的目光着实对她没什么影响。
相对来说,陆恒其实挺喜欢看女孩子穿严肃的黑色,或者纯粹的白色、蓝色,因为这种颜色正经中都会带着一缕缕诱惑。
不过当打量的目光落到林素身上,陆恒基本就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人只要够漂亮了,不管穿什么都让人赏心悦目。
林素看见陆恒欣赏的目光,跺了跺白色的高跟凉鞋,直接走在了前方。
陆恒笑了笑,连忙跟上。
临近十月的天气是一年温度达到最高的时候,若是过了月关,估计气温就会开始回落。
那时候,走在绿色松柏道路上的就不是这些明晃晃的大腿,而会变成一片片的黑丝、白丝长腿,当然这是在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情况下。
陆恒和林素并肩而行,从身高差来说,并不是最适合的,也不是最萌的。
但无疑,二人走在一起,就是会给人一种和谐的美感,仿佛二人就是该天生这样并肩。
林素一边走,一边给陆恒介绍着一些有关清大的情况,人文历史、风水景色,学业科研,社团组织,几乎林素知道的,并且认为对陆恒有用的,她都会挑出来给陆恒说。
来清大看似快一个月了,但像这样一种底蕴深厚的大学,没有一两年的就读沉淀,很难理解到位,甚至很多学生在清大读完四年,脚印都没走遍过。
林素将自己知道的告诉陆恒,也是帮助他尽快融入。
在二楼寻了个靠窗的位子,林素坐了下来,已经过了正午,太阳偏斜向了另外一端,即使只是靠窗,也没有刺目的阳光。
陆恒去买饮料了,林素干脆就拿了一本有关哲学的书悠哉悠哉的看着。
若是往常,她一个人来到图书馆的时候,大多是拿专业相关的金融书籍,此时不知道为什么,就拿了本很少关注的哲学书。
有鼓起勇气上前,想在林素对面坐下的男生,肤色呈现小麦色,看来是前不久才军训完的大一新生。
或许是在迎新会的时候,见过这个气质优雅的学姐,所以想过来套一套近乎。
学姐对他笑了,新生心中砰砰的跳,仿佛春天要来了一般。
然而话声传到耳根里的时候,止不住的僵了脸。
“同学,这里有人了。”
“喔,打扰学姐了。”
新生尴尬笑着离开,只不过视线还是不住的往这边放。
直到陆恒捧着两杯薄荷奶茶坐到林素对面的时候,新生一颗心都碎裂了。
“那是谁啊?”陆恒好奇的问道。
林素捋了捋发丝,轻笑道:“一个小学弟而已,对了你之前不是说有本书的英文版在你们学校图书馆找不到吗,清大这里有,等我去给你找来。”
陆恒点点头,怡然自得坐在椅子上,等着林素去给他找书。
不远处的新生看到这一幕,一脸心疼,怎么可以这么支使学姐呢,不该是含在嘴里怕化了吗?
书找来了,陆恒和林素一人一本书各自看着,偶尔看累了会闲下来喝口奶茶。
大学里的恋爱其实真的很简单,哪里会有那么多浪漫,那么多惊喜,至于车祸、堕胎这些,并不会频繁的发生在每个人的青春里面。
起码在陆恒看来,除开最开始身份地位的差距,他和林素的相处就是那么简简单单。
在晨曦初升的时候一起吃早餐,课程相同的时候一起上课,放假了陪着她逛逛街,时间长一点,可以策划一次旅游。
即使在别人看来最艰难的告白这一关,对于陆恒来说,也不过是一句“我们恋爱吧”那么简单。如果换做更直白的,也可以说“你能当我女朋友吗?”
有时候,想要追求一个女孩/男孩,在学校的时候,真的可以不用顾忌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只要勇敢一些就可以了。
或许,对陆恒来说,难的是怎么将这一段感情维持下去。
他心里年龄已经不小了,三十早过了,放到以后,面临的会是各种各样的相亲,催婚,甚至本人也会相当渴望稳定。
他没心思也没想法去经历更多的爱情,对于他来说,他不是毛头小子,贪念青春萌动的爱情滋味。
他更喜欢,找到一个心仪的女孩,然后维系着这段感情,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终结。
很幸运,陆恒觉得直到现在,自己做得还算不错。
这足足一年的交换生生活,陆恒不渴求什么轰轰烈烈的校园爱情,只需要就这么闲暇时候一起看看书,散散步,看一两场刚出的电影就够了。
林素眨了眨眼,看着陆恒发呆的模样,不由含着笑意抿起了微润的嘴唇。
“想什么呢?”
陆恒恍然惊醒,单手撑着下巴说道:“我在想今晚吃什么,要不去吃烛光晚餐吧!买一束玫瑰花插在洁白的餐桌上,摆放有致的刀叉,鲜香可口的小牛排,来点轻柔的音乐,应该会很浪漫吧!”
“傻瓜,说出来就一点不浪漫了。”林素笑嗔,不过想了想,饶有兴趣的说道:“好像听起来还不错哈!”
陆恒兴奋的站起来,看着夕阳的余晖,伸了个懒腰。
“走,我们现在就去,吃起来更不错喔!”
(未完待续。)
第七百四十五章 两个电话
陆恒的清大学习生涯,就在这种不温不火的氛围下缓缓进行着。
一开始,清大女神经常和她的神秘男友成双出对,一起吃饭、一起散步的场景出现在校园的时候,还时不时惹起别人的注视,甚至有好事之徒发到学校内部论坛上。
但随着这种场景的不断再现,其他人也开始慢慢习惯了。
毕竟那都是与自己无关的人与事,谁又会天天去关注其他人呢。
就像大明星偶尔出现普通人面前,或许会引起骚动,但如果你发现大明星就住在你家小区,抬头不见低头见,也就没什么好稀奇的了。
陆恒和林素也不那么在乎其他人的目光,依然我行我素的表现得和热恋中的情侣一般。
就跟普通大学生一样,他们恋爱时期会做的事,陆恒和林素也会去做,并不会因为各自的身份容貌有所差别。
最多也就在各自拥有的财富充足的情况下,物质生活过得好一些,偶尔的浪漫也显得奢侈一些。
但陆恒觉得很值得,钱赚来不就是为了在女友看见某件漂亮衣服的时候,可以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买下来吗。
国庆长假来临,陆恒当着林素的面给家里的二老打了个电话。
“妈,国庆我就不回来了,你和爸就别惦记我了。”
“不回来要做什么啊?我还等着你回来给你做好吃的呢。”陈蓉不悦的声音传来,平常儿子读大学的时候见不到,心里也没什么,毕竟也同在一个城市,真要想见,也就一两个小时的事情。
但随着陆恒去了北京,虽然还是那种情况,可真的想见,就没那么简单了。
不是那点机票钱的事情,而是时间上的困难。
单纯的为了见一面儿子,就飞到北京去?这对于一向节俭的陈蓉来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陆恒笑着解释道:“我打算和素素一起出去玩一玩,地方都选好了,一个是九寨沟,一个是丽江那边,时间充裕,可以好好走走。”
“喔。。。。。。。。。”陈蓉恍然大悟,随后有些失落的说道:“那你们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啊,虽然崇庆现在挺热的,但其他地方说不准,千万别着凉感冒了。”
“嗯,我晓得了,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和爸。”
挂了电话,陆恒耸了耸肩膀,手一摊。
“该你了!”
林素有些紧张,拿着手机的芊芊细手有着一层细密的汗。
一想到要打电话给妈妈,说国庆要出去旅游,她肯定会问和谁一起。。。。。。。。
看了一眼陆恒,明亮眸子里戏谑的笑意让她跺了跺脚,不就是一个电话吗。
“喂,国庆快放了,我和你小姨打算去香港转转,你要一起吗?”吕穆泛着笑意的话传过来,身边还有其他妇女的笑声,在女儿面前,她还是不吝啬温和的。
林素看了看陆恒,咬了咬牙,死就死吧!
“妈,国庆我要出去旅游一趟,就不陪你们出去转悠了。”
“嗯”吕穆发了个鼻音,随机下意识问道:“一个人吗?还是和朋友一起?”
“不是一个人,我打算和陆恒一起。”没有拖沓,林素干脆干净利索的一口气说了出来,话说出口的时候,心里不由松了口气,仿佛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一样。
。。。。。。。。。
长长的静默,林素紧张的呼吸透过听筒,不管是电话那边的吕穆,还是旁边的陆恒都听得一清二楚。
半晌,吕穆平静的话语才传过来。
“去吧,你。。。。。。和他注意安全,别去人流量太大的景点。”
电话挂了,林素怔怔的模样让陆恒好奇。
“怎么了?”
林素摇摇头,“没事,就是感觉我妈妈好像不反对我们了。”
陆恒轻笑,握住林素的手,轻轻捏了捏,“穆姨虽然没支持过,可也从来没反对过吧!”
林素愣了愣,随后才醒悟过来,似乎妈妈真的从来没强制干涉过自己的感情生活,一直以来都是以极为理智的母亲视角在一旁提醒她,但真正的决定权,还是在自己手上。
“好了,今天放假后,就去收拾行李吧!明天一早,直接飞九寨沟那边,最后再去丽江!”
陆恒鼓励着林素说道,林素也是缓过神来,对接下来的行程很期待的雀跃模样。
而在吕穆那边,电话挂断后,叹了口气,神情落寞。
吕晓梅饶有兴趣的看着她,试探的问道:“怎么了,素素不一起去吗?”
吕穆摇头,玩弄着小巧的手机,不想说什么。
可是吕晓梅还在追问:“你刚才问素素是一个人还是和朋友一起,难道她要和别人一起出去旅游吗?他?一个朋友,男的还是女的,什么关系?”
吕穆瞪了自己妹妹一眼,叽叽喳喳的,都当母亲的人了。
吕晓梅却是不吃她这一套,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惊呼道:“不会是和那个陆恒吧!”
吕穆皱了皱眉头,,“孩子终究是长大了。”
吕晓梅在一旁讪讪的笑着,随后想了想说道:“其实还好了,那个孩子挺厉害的。”
“是啊,真的挺厉害的。”
吕穆叹了口气,想起了老公的堂弟林海,从恒成集团挂牌典礼上回来的时候说的那些话,描述的那些场面。
实在难以想象,两三年前,那个洋溢着阳光笑容,把自己若有若无的针对给无视掉的普通高中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拥有了一家大型集团公司,下属七八家子公司,资产过亿。
换做任何一个和老公类似的中年人,吕穆对于这种成绩也只是觉得正常。
即使放到同龄人身上,若是具有不俗家庭背景,吕穆也不会太过惊奇。
但就是因为熟知陆恒的年龄和毫无背景,却一步步走到现在,吕穆才真的无话可说。
单从个人品质上来说,他真的足够优秀了!
若是放到对自己女儿的方面来看,他可以为了她写歌、送她价值不菲的豪车,隔三差五不间断的打电话,甚至从女儿偶尔的话语来看,他当初的成绩其实可以来北京陪着女儿读书,但他放弃了这个机会,反而扎根崇庆,就为了在大学间隙,能够做出一番事业来。
此时的吕穆还不知道陆恒身在北京,不然让她知晓陆恒特的争取一年的交换生名额,抛下公司工作,就专程来北京陪女儿一年,估计吕穆心中评价又要高几分。
但仅仅只是前面那些就足够了,不知不觉间,吕穆已经认可了那个大男孩,他对素素是真的好。
甚至愿意为了素素委屈自己,换做任何一个年轻人,在自己当年那种绵里藏针的针对中,估计都会知难而退吧!
但他没有,这就可以说明许多了。
而且陆恒有能力,有事业,不图林家的钱
那么剩下对林素好的理由就只有一个呢,他是真的、真的很爱自己女儿啊!
吕穆看着别墅外面的迎客松,不由想到,有机会的话,让那孩子来家里,就自己、林森、素素,三个人陪他吃一顿饭吧!毕竟,听素素说,在陆恒家,他的父母都早已把林素当一家人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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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凯走在不断进化的道路上,不断穿梭于各个世界,吞噬各种各样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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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食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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