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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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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其实隐瞒了一点,他用武器伤害灵魂的能力,会有有两秒间隔,来自动积蓄魔力,否则把武器搭在对方身上连续颤动……
诺斯幻想了下,自己跑到睡觉的巨龙旁边,拿把电锯,往巨龙身上一搭,然后巨龙被秒杀了,那也太搞笑了。
“太夸张了!如果等你掌握了战斗技巧,恐怕任何英雄都不会是你的对手……我……我受不了了!我还是用酒把自己灌醉吧,希望这是个梦。”
卡扎羡慕的说完,大口地往嘴里灌起了卖酒,他感觉自己的心脏,搏动的速度有些太快了。
“有那么夸张么?”诺斯无辜的嘀咕着,眼见卡扎受的刺激不轻,觉得还是别告诉他,自己其实还能升级的事实,否则他很可能就要心肌梗塞了。
第九章 藏宝地精
卡扎大口的往嘴里灌着麦酒,借此隐藏心中的喜悦,如果说之前的诺斯是希望之光,那现在的诺斯,在他心里就是冉冉升起的太阳。
“诺斯一定能给世界带来光明,他有这个潜力!他终将达到其他人无法达到的高度!”见识到技能威力的卡扎,坚信的想到,这是却发现酒囊又空了。
“诺斯,我建议你以后,尽量不要在人前使用那个技能,它太明显了。”卡扎一边说着,一边将背包摘了下来,呃,那是个大号的酒囊……
“嗯,除非生死之刻……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那次和鱼人的战斗时;你没看到我用技能?”诺斯将巨大的包裹放在地上,从里面拿出来二把锋利的剥皮小刀,“给你一把,不要指望靠我一个人!”
银背猩猩的皮肤是坚硬的,可这并不代表,他皮肤和肌肉的也是不可分割的,虽然比其他猎物更困难些,可两人用了一个多小时,总归是将之剥了下来。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远远的飘了出去……
“那个地精,怎么跟人类在一起?他们真不错,竟然能杀死那头银背猩猩。”哈克用地精语小声的说着,他和他的座狼,则隐蔽在茂密的草丛里。
“也许他的部落,被巨魔袭击了吧,他真可怜。”哈克旁边的同伴解释道,声音也是同样的微不可闻。
“瞧,他们放弃了肉,只收起了皮,他们难道不知道猩猩肉是最鲜美的么?”哈克的嘴里,永远都是无数的为什么。
“小声点!不要惊动了他们……呃,我们好像被发现了!”狩猎队长里克的声音,反而是最大的。
-------------一只乌鸦晃晃悠悠的飞过----------------------
诺斯刚剥完了皮,却听见草丛中传来了说话的声音,一抬头,他立马便惊呆了!
天哪,整整一队座狼骑士!!!
“诺斯,千万别冲动,他们不是我们能对付的!”卡扎连忙阻止了诺斯去拿武器的举动,紧张的说道。
看着眼前的地精和座狼,卡扎有种窒息感,他知道对方的强大,在丛林里,座狼骑士几乎是无敌的存在,他们无孔不入的袭击,和追之不及的速度,是所有闯入者的噩梦。
据说,曾经有一队英雄闯入了这里,最后却丢盔卸甲的逃了出来。
“人类……你涉嫌诱拐地精……宣布……以藏宝部落的名义……逮捕你!”地精队长里克,用他那蹩脚的通用语说着,而他的身后则站着十多名,骑着座狼的地精。
在他们的的认识里,其他种族都比他们高上许多,而略高的矮人是粗壮而有大胡子的,至于弱小的侏儒,还在矮人的庇护下,不为世人所知。
所以,地精们将诺斯误认为同类……即便他的相貌皮肤有些怪异。
“诱拐地精?”卡扎有些愕然,转头看了眼诺斯,仔细一看,还真有点像……
“我……”诺斯正要辩驳,却突然被卡扎打断了。
“我和这个地精是朋友,我和所有地精都是朋友!”卡扎觉得这是个转机,连忙强调起了“朋友”,结果它奏效了。
“朋友?”地精们在脑子中,搜索这个通用语词汇的含义,并很快便明白过来。
“你是朋友……我们藏宝部落……热情的……好客的……尊重朋友的……”地精们纷纷用走调的词语,表达着自己的感情,并围绕在诺斯的旁边。
“我像地精?”诺斯奇怪的想着,可怎么看,自己都和地精毫无瓜葛啊!
地精有着蓝色的皮肤,剑尖的耳朵和鼻子,诺斯唯一类似的,大概就是瘦小的体型了吧。
“#@!#¥&;!#¥&;……”哈克热情的跑到诺斯的身边,不停的用地精语说着。
“呃,他因为长相怪异,所以从小便被他的部落遗弃了!”卡扎连忙用蹩脚的谎言解释道。
“朋友!”哈克对着诺斯坚定的说道,并将之永远的贯彻了下去,即使是那些最艰难的时刻。
哈克此时有些感伤,有些同情这个异样的地精,这是一种同病相怜,他的内心一直都有种悲哀,因为他的父母,却没想到对方比自己更悲惨。
当然,哈克并不知道,这仅仅是个谎言……
哈克是一名年轻的地精,也只有十二岁,可是他三岁那年,父母便死于巨魔的袭击,他是作为那个部落唯一的幸存者,被藏宝部落收留的。
诺斯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和卡扎只是感觉庆幸,毕竟他们可没有自信,能从这些地精们的手中逃生。
“上来!”队长里克突然一把拉住了诺斯,将他拖上了自己的狼背。
“来……藏宝部落……欢迎你们……做客……出发!”队长里克“辛苦”的说道。
于是,诺斯便被地精们带向了藏宝部落,对于“藏宝”这个词,诺斯隐隐约约的感觉有些耳熟,却想不起来是什么。
直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诺斯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前,才恍然大悟,原来藏宝部落,其实就是“藏宝海湾的地精部落”。
经过一段崎岖的山路,又穿过一个窄小的山洞,站在悬崖边的洞穴口出,诺斯的眼前豁然开朗起来……
这是一个巨大的峡谷,也是一个天然的港口,峡谷的中间是一处内海,三面环山,西面靠海,藏宝部落,就在内海边上,建立起了一栋栋简陋的木屋。
“真是太漂亮了!”卡扎惊叹道,湛蓝的海边是无数的花草树木,菁菁生辉,无数的鸟雀在其中鸣唱着。
“来……”哈克突然从座狼身上跳下,将诺斯也拽了下来,拉着他向一处木屋跑去,而那头座狼则自己跑走了。
“给你!!!”木屋里,地精哈克突然搬出来了一个箱子,里面则是五彩斑斓的贝壳和一些小东西,然后犹豫了下,还是推到了诺斯的旁边。
这些,都是哈克积攒的“宝藏”,今天他要将这些送给自己的朋友!
“给我?”诺斯奇怪的说道,却有些感动,虽然东西不多,却是一份真情,箱子里摆放的很整齐,箱子也被擦拭的很干净,都说明了它对哈克的珍贵。
虽然,这些都不值钱,可却代表了哈克的真情。
“朋友……我的第一个朋友!”哈克努力的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句子,随后郑重的看着诺斯。
也许别人不会相信这个“第一”,但是诺斯却完全相信,因为他前世也是孤独的……
诺斯一进入这里,便通过打量屋里简陋的摆设,惊讶的发现,年轻的哈克竟然是独居!
通过观察,诺斯得到了一个结论,哈克是孤独而自卑的,就跟前世的自己一样,用人前的笑容隐藏内心的自卑,不会轻易的和别人交往。
也许是妒忌,每当他们谈论自己的幸福时,就会有种刺痛的感觉……
也许是自卑,每当他们挥霍时,或者依偎在父母的怀中时,都强烈的羡慕……
他们,和自己是不同的!
“朋友!永远的朋友!”两个有着相同,或曾经相同经历的少年,将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等……我去拿晚饭!”哈克突然说道,然后便跑了出去,不多时便端着一盆油炸鱼回来了。
“味道真不错!”诺斯吃了几口赞叹道,吃完之后,诺斯忽然注意到,自己下午被猩猩打掉许多的的生命值,竟然连续增加了二十多点!
“这是什么?!”诺斯连忙问道。
“油炸红腮鱼……怎么?”哈克奇怪的问道。
诺斯没回答,却独自思考起来,难道某些特定的食物,可以少量增加生命么?
自己24点力量,每天只能增加24点生命,可一顿鱼,竟然就增加了20多,这样一来,只要有符合条件的食物,每天岂不是可以恢复100点生命左右!
那样,即便是濒死状态,也只需要一周时间,便能完全恢复了!
“诺斯,这里的长老找你……”卡扎突然走进来喊道,他手中的最爱,则从麦酒换成了蜜酒,显然是这里的特产。
第十章 贤者的宝物
“我觉得你应该泡在酒缸里。”卡扎还没进来,一股酒气便冲天而起,让诺斯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嗝……真是个好建议!你根本就无法理解,地精的蜜酒有多美的香甜,快走吧,人家长老没见我,指明要求见你的!”卡扎打着饱嗝说完,忽然感觉脚有些软,便靠在了墙上,而墙却有些滑……
“哈克,能领我过去么?”诺斯说完,扭头看了下已经躺在地上,却还在继续灌酒的卡扎,他是绝对指望不上了。
“好……朋友!”哈克高兴的应道,拉着诺斯的手便跑了出去。
地精长老的住所并不远,而且他的木屋也很普通,即便是身份特殊,不过家具摆设却依旧和其他地精一样。
“欢迎你,远方来的客人,你是人类吧。”地精长老用标准的通用语说道,让诺斯想起了前世的男播音员。
那个长老已经非常的老态,似乎随时都可能被死神召唤,坐在地板的皮革上,平易而慈祥。
“是的,尊敬的长者,我是个人类。”诺斯并没有狡辩,他看的出来,对方没有丝毫的敌意。
“你是不是有些奇怪,我们这个地精部落,为什么和传说中不一样,不是凶残而好杀。”
“我丝毫都没有奇怪。”诺斯记得前世记忆里,地精本来就是和人类和平相处的,属于中立势力。
诺斯反而奇怪卡扎当初说的,为什么他会说地精凶狠?
“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类,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你的评价。”
“我们地精,以前都是几十人一个部落,即便是最大的部落也不超过一百人,会攻击每一个侵犯部落领的生物,即便是我们藏宝部落也是同样。”
“后来,一个躲避追杀的人类贤者来到了这里,击退了我们的攻击,睿智的他怪罪我们的行为,却教会了我们许许多多……”
地精长老回忆般的说着,诺斯并没有打断他,只是静静的听着。
诺斯觉得,地精长老一定不会,无缘无故的和自己说这些,肯定会有所缘由,于是便耐心的等着……
“在之后的几十年里,我们部落迁移到了这里,不断的融合其他的部落,现在已经是荆棘谷最大的部落了。”
“伟大的贤者有一个遗愿……”地精长老说到这里却突然停了,似乎还有些犹豫不决,等了会儿才继续说下去。
“你能发誓,将贤者的遗愿保密么?任何人都不可以告诉,即便是你最好的朋友,最亲的血脉!”地精长老慈祥的脸上,却突然严肃了起来。
“我向月神发誓!”诺斯郑重的说完,又在心里补充了一句,“我从不相信神灵。”
而且,诺斯觉得自己必须发誓,并且接受下这个任务,否则别看长老现在说的很客气,可说不准转眼就翻脸了。
“你需要将一件物品,交给叫做艾格文的女人。”长老说完,忽然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让诺斯感觉,即便一阵风都能吹到他。
“我的一生,都在守护者那件东西,你把那张皮革扯掉。”长老指着他刚才坐着的皮革说道。
“哦,好的”,诺斯说完便赶紧过去,可稍微离近,却从那张皮革上嗅到了一股腐朽的味道。
“天哪,他究竟多少年没挪动过屁股了!”诺斯恶心的想到,不过还是强忍着扯掉了那张,底部已经腐烂的皮革。
瞬间!一股木头溃烂的味道,弥漫在房里,杀伤力确实太大了,即便是那长老,都捂住了鼻子。
若是和这股味道相比,煤气都可以媲美香水了……
“箱子?”皮革底下,是一个巨大的铁箱子,装上几个人都丝毫没有问题,至少有几百斤沉……
“不会是让我背着它离开吧?”诺斯感觉额头有些冒汗了,
“打开它……”长老看着它,激动的说道,也让诺斯松了一口气,看来是里面的某样东西。
“打开它……”铁箱子里面,是一个比之略小的铜箱子,让诺斯感慨,又能减少百来斤的负重了。
铜箱子里……精钢的箱子!!!
“这就是贤者留下的东西!快,快拿出来!”长老激动的说着,眼睛里却留下了泪水,仿佛勾起了他对贤者的相思。
外面那两层箱子,看来是长老,为了保护那个精钢箱子而准备的……
地精长老用颤抖的手,轻轻的抚摸着那个精钢箱子,放佛亲爱的恋人一样。
“贤者弥留时告诉我,只有找到接受任务的人类,才可以打开他。”长老说完,便从怀里掏出了一串钥匙,将其中最大的钥匙插在了钥匙空里,“咔嚓”一下打开了锁。
精钢箱子里……雕花的银质宝箱!!!!!
还好,它上面有一封信……
“勇敢的冒险者,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恐怕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我曾经是提瑞斯法议会的一员,后来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躲避到大陆的最南端,这片让人类止步的地区。”
“……至于我的名字,这并不重要,在这里我恳请你,将请将箱子最里面的东西,交给我深爱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做艾格文,至于回报请跟地精们索取。”
诺斯愕然,跟地精们索取?瞧瞧的打量了眼朴素的长老,感觉地精们好像很穷啊……
“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她是最伟大的战士,只要恶魔出现在洛丹伦,她便会出现并挽救世界,最后再强调一遍她的名字----艾格文!”
老长老泪眼婆娑的看着信,哭的很欢,不过诺斯还是打断了长老的悲泣,因为他拿不准,物品需要转交的目标,那个老太太是否还在人世。
“那个,您说的那个贤者,是个人类?”诺斯小心的问道。
“嗯,怎么了?”长老抽泣的问道。
“他喜欢的女子,也是人类吧?”
“没错。”
“贤者多少年前来的这里?人类的寿命,可是很少有能够超过一百年的啊,他所说的女子,现在可能已经死了。”诺斯谨慎的说着,生怕刺激到长老。
万一那长老着急了,愧疚了,那么大的年纪,出个好歹的,那些地精可绝对饶不了自己啊!
“艾格文是获得永生的人类!”老长老坚定的说道,他记得很清楚,年幼时的自己,不止一次的听贤者说过这点。
“永生!!!”诺斯惊讶的叫道,他已经多少了解到,那接收物品着的强大了,永生的人类,就是半神的存在啊!
在这个世界流传的故事里,多少人类的强者,都在为永生这个目标奋斗,却无一能成功,最终学者们认为,人类只有成为半神,才能获得永生!!!
自己竟然要去寻找一个半神的存在……
不过,那雕花的银质宝箱里,究竟装着什么宝物呢?!!
随着长老再次打开雕花的银质宝箱,发现里面竟然是,一个三寸大精雕细琢的黄金宝箱……
虽然,这种层层保护很让人无语,不过诺斯却是很高兴的,毕竟金银可都是钱啊!即便是这几个箱子便能换上不少的金币了!
遗憾的是,黄金宝箱里没有再装上一个秘银宝箱,而是一个普通的玻璃瓶子,让诺斯感觉很可惜。
“给你,注意点,不要碰坏了!”长老小心翼翼的将它递给了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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