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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鹤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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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子 秋妃

    (全本小说网,。)

    《枕鹤记》是一本宫中女官的日记。线装、繁体、竖排、无句逗,内页纸张采用泛黄的泾县产宣纸,被后人收藏在重修后的穹窿山撷骊阁。

    撷骊阁在大湖泽畔穹窿山半腰几经重修。

    经年累月。无人知晓。

    作者是个叫做秋妃的宫中女子,生在迷离颠狂凄美的短命王朝。

    在撷骊阁找到这本书的后辈,是个八旬美髯翁,叫做唐老斋的,祖上出过言官,出过文状元,酷爱收藏古籍,是为家学渊源的收藏大家。

    在近代动乱岁月,裹挟无数金帛细软,避开苟活于乱世的芸芸众生,去到大西洋岸边的某市。

    养老度日。

    做了一个逃亡者。

    异国,滨海风光。

    人非,物异。

    杳然如一只黄鹤。

    在一个拂晓时分,劫后余生的唐老斋,每每翻开《枕鹤记》,与秋妃一起感同身受颠沛人生。

    ——以上是为题记

    小王朝建国初年。

    暮鸦深色掩盖的夜幕下,一群黑衣人越过高大的宫墙,摸进前朝皇帝毗零王的内室,将其擒住。

    昏暗的内室,帷幕重重。

    帐外左侧,一个扶风弱柳般的女子,吓的花容失色,如土委地。

    领首的是一介武夫,高大魁梧,容长脸,凤眼高挑。他紧抿的嘴唇露出一丝冷笑。

    毗零音颤抖,但仍假装镇静,算留住君王的一点威严:“你们是何人?为何闯进寡人的宫中?”

    细听还是有一些的威严。

    内室里除了蜡烛不充分燃烧的呛人味,还有腐朽的肉味。

    其实,早在一年前,死亡的气息就笼罩在宫中。

    毗零王知道大限已至,但终究要死个明白。

    “不说,你也应该知道。”魁梧汉子答道。

    “那,谁能告诉我真相。寡人禅位后,能不能保住一条命?”

    “这,由不得我们,也由不得你。”

    “你们不能这样对我,予取予夺。你们的目的达到了,还想怎样?寡人不想死。”

    不足而立之年的毗零王,当年,也是现在要夺走他王位的人,一手策划了借毗零王之手,杀死亲哥哥秣零王,取而代之。时不过两年,这个背后的操纵者见时机成熟,急于上位。派上这么一群人,子夜后,宫禁最松懈的时候,潜入后宫,夺了毗零王的命。

    “别废话了,弄死他,赶紧撤。”

    “唔,唔,唔”毗零王瞪大一双牛眼,目光越过杀人者的头顶,看向后面立着的女人。

    这个女人,面色并不是苍白,而是因为紧张,美丽得有些过分的脸上胭过一片桃花色。

    毗零王死不瞑目,他盯着那女子,昨夜,不,不是,刚刚一个时辰前,这个女人还在婉转承恩,百般娇羞。

    一年前的毗零王沉湎女色,后宫万名佳丽,身子被掏空,像风中败絮,苟延残喘。是这个女人利用精湛的医术,把君王的肉身调养好,重新能够驰骋内宫。

    不近女色数月的毗零王,久旱逢甘霖一般,把这个女人治理得顺顺当当,这个女人像春天绵软的柳条,万千风情。

    她冷眼观看着一群黑衣人,用被窝闷死他,脸无惧色。

    毗零王在闭眼断气的一刻,死鱼似的眼睛已弄不明白这一切。

    没挣扎多久,短命皇帝风流鬼,到阴间去报到了。

    黑衣人悄悄地撤退,带走了那个女子。

    这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枕鹤记》的作者,在一个时辰前,被宣升为秋妃。

    这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叛军首领,江浙湖节度使,朝廷重臣,后又擢升大将军的谢锜的妾侍。

    她用一曲舞俘虏了节度使。

    江湖上传他是无人能够驾驭得了的。

    他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又怎么的!为了他想得到的江山,厉兵秣马,志在称王。她作为一枚棋子,潜入宫中。

    同样是一曲舞,至高无上的男人仍旧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君王与臣子同嗜。

    黑衣人却没有成功。

    皇上是咽了气。

    只怪动静太大,机遇太差。他们刚出宫墙,遇到了成万成万的宫中卫军。

    黑衣人被团团围住。

    原来气息已无的毗零王是草包中的战斗机,他诚惶诚恐地坐在金銮殿上,哪一天不是提心吊胆。尽管夺权的人这一天还是来了,但他布控的卫军,在长期松懈后,在丑时乌鸦声里,精神一振,截获了黑衣人。

    女人再往前走,遇到的无非是男人。经过谢锜的女人,怎么能够动心于别的男人,即使他是王。

    只不过,又有多少女人嫁的爱情,过的是云上的日子。

    看看毗零王的前世今生。

    一开始,毗零王也是玉树临风的王子,养尊处优,在乱世加浊世里挣扎,再到中军将军、散骑常侍、卫将军。

    王爷、将军、宰相、皇帝都做遍了。

    人生履历逼格高到摸顶。

    曾经也是威武的。

    只是做了皇帝后,一无是处,只做女人的床上用品。把那年轻的身子弄得四肢无力,面色腊黄,气息奄奄。

    卫军不是吃素的。

    女人留下,其他统统被关押起来,听候斩首。

    毗零王的弟弟,芦零王从千里之外被老臣们急急召回,按在了宝座上。

    这个王与秋妃同样有牵挂不清的关系。

    她,在宫中,曾是年幼芦零王的教习老师,陪吃陪聊陪读书陪睡。

    本来,为逃避兄弟睥睨,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他自由自在做一方诸侯。

    在即将与她分别的那段日子,她们相拥着入眠。

    女子铤而走险,一向无惧。

    芦零王坐在堂前龙椅上,面前跪着五花大绑的女人:

    “说,受何人指使?”龙椅上的人处在变声期。

    “没人指使。”女人低着头。

    “那,目的呢?”芦零王的声音刚刚好能够传到女人的耳朵里。

    “目的,皇上已经看到。”女人回答的不卑不亢。

    她曾是他身边的人。那时他还个孩子,在偌大冷寂的宫中,孤独度日,幸好遇到了她。

    她把他抱紧在怀里。

    他呢喃中喊过她娘。

    “祸水啊,推出去斩首。”

    “杀了她,祸国殃民的女人。”

    “她与黑衣人是一伙的,都是为了谋逆,皇上,不可姑息啊。”

    “不可姑息啊”,老臣们之心,拳拳赤子。

    堂内七嘴八舌,大臣们义愤填膺,纷纷要求新登基的皇上杀了这女子。

    女人一直低着头,虽然隔着渺茫的距离,一个贵为天子,一个贱为贼寇,但那个高高在上的孩子,曾挤在她的怀里,得到过陌生而温暖的母爱。

    是个胆小怕事,又仁慈善良到极点的孩子。

    “此人不除,后患无穷,皇上,不能姑息啊。

    “皇上,不能姑息啊!”

    “快决断吧,皇上!”

    “不能啊,皇上。”

    寂静。

    殿内肃静一片。

    老臣跪了一地。

    那女子低着头,时间仿佛凝固了。

    “草民刘爱莲,听旨!明日起发配原籍,今生今世不得出境。”变声期的皇上,沉吟道。

    呵……

    嗬嗬。

    殿内有片刻的唏嘘。终究一言九鼎。

    秋妃暗暗松了一口气,本来她已生无可恋,只不过是为了他。

    他的梦想。

    他流过的血。

    他的洒在沙场上的汗水。

    有人说他是一代枭雄,也有人说他是一个流氓。

    可是,她爱他。

    即使,他后来推她出了怀抱,到了宫中当一名细作,里应外合,她也不怨。

    他,可惜的是谢大将军,大事未竟就要上断头台。

    恨恨哪可论。

    她的爱停驻在那里。十五岁的显明媚春光,映照她纯真的脸庞。他策马飞奔,她像只小鸟在他的怀里,又惊又喜。

    在江洲,一片大湖之畔。

    黑衣人的领头是她的三弟,刘雨锡,等待他的是凶多吉少。

    欲哭无泪。

    秋妃出宫门的一刻,一声乌鸦聒噪,令人绝望。ip0(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2,楔子 衍文

    (全本小说网,。)

    泛黄的宣纸特有的质感,让收藏家唐老斋有些难以克制,血管里的血慢慢地热起来。

    他感到自己的后脑勺微微发热。

    这是兴奋的特征。

    八旬老翁,一生扎在学问堆里。收藏的经典、孤本、珍本,以为失传却失而复得的惊喜,伴随着一个收藏家的毕生。

    惊鸿照影,一本《枕鹤记》是对穷毕生精力收藏的大收藏家的赏赐。因此,他甚至舍不得与别人分享。束之高阁,一直到带出国门。与无人处,在闲暇时逐字去品,去看,去摩挲,去嗅。

    仿佛真能嗅到宫中女子特有的胭脂香粉气息。

    拂去泛黄的尘埃,年轻的热血,君王的悲情,短命朝代的哀伤,昙花一现,却又绵亘两千年。

    唐老斋,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的老者,与隔了两千年,却有着鲜活形象的她,同一个籍贯。

    她叫秋妃。

    皇帝在被黑衣人夺命之前的一刻,于缠绵之时的一声轻唤:“秋妃”。一个是忘乎所以,一个是居心叵测。

    她,站在二千年历史长河的景深里,与唐老斋,仿若有着某种惺惺相惜。

    不可思议。

    无法解释。

    在地球的另一半,在大西洋的北部湾区,推窗远眺,海燕飞翔,掠过罗德岛的海风,吹拂着宣纸的《枕鹤记》。

    一页,一页,仿佛掀开了一个人的人生。

    时空交错。

    《枕鹤记》没有句逗,记叙隐晦,不足万言,难以考据。

    事实上,读者看到的,读到的故事,是唐老斋一字一字掂量着的。

    他用一个职业收藏家的眼光,去打量书的价值与意义;用一个七旬翁的人生经历,去感悟古代奇异女子的人生故事。

    有时,出生有前后,却一点也不影响两个人能产生共鸣,成为知音。

    如果她生活在当代,而不是小宋王朝,与自己相识呢?

    会不会爱上?

    像大将军、皇帝、大学士一样,爱上她?

    《枕鹤记》里的秋妃,绝色美貌并不是吸引男人的主要因素。

    其果敢,其浪漫,其坎坷,其传奇,令人唏嘘。

    那么,秋妃的第一个情人,是何方神圣?

    她的弟弟,刘雨锡是谢大将军的走狗、继承者、嫡系,还是一个更大的阴谋家?

    作为一个罪臣之妾,她居然又勾上了君王。

    她怀了前朝皇上的龙种了吗?

    史书记载,她后来,是的,后来,在发配回原籍后,她与第一个情人的幼子,神童级学问家谢颐睡到了一张床上。

    最后一个情人,居然是她第一个情人的儿子。

    匪夷所思。

    而且,

    她的儿子被拥戴为小宋王朝的君王,幕后推手居然是她。

    ……著名的收藏家,国学家,家学渊源的唐老斋,深吸了一口略带咸味的海洋之风,他对她有些痴迷了。

    甚至在想,她长的什么样?果真是故乡某个僻静的公园一角,那尊汉白玉雕像雕出的美貌?

    那雕像,与唐老斋在某年的端午,坐在廊下,看着雨阵里的雕像,怀念他惨死于某个运动中的妻。

    这才是锥心的疼。

    有了这本《枕鹤记》,再艰深,再佶屈聱牙,他都会啃完。

    在他中国的家,有一条宜侯路,拐进一条小路有一处冷寂的废园,不足一亩地,文博馆是这么介绍它的:这里是两千多年前,小宋王朝毗零王的妃子,刘爱莲的衣胞之所……

    信乎?

    怀疑乎?

    匪夷所思乎?

    历史迢迢。

    青山隐隐。

    《枕鹤记》,深蓝色缎子封面,宣纸产于安徽泾县,扬州古籍线装书承接印刷。

    这本书是何人,在历朝历代的兵燹、火患、水患、虫蠹、搬运中,保留了下来?

    又是在哪一朝哪一代,请了刻印高手,重新翻印?

    为什么是撷骊阁藏而纳之?

    往事如风。

    剪不断,理还乱。

    当理智的收藏家,学问研究家,遇见两千年的同乡时,好奇心像一撮火苗,燃了起来,并成熊熊之势。

    《枕鹤记》!

    然而,为什么叫《枕鹤记》?

    绵绵思绪,绕的唐老斋紧锁住眉头。

    读《枕鹤记》,是困难的事,没有句逗,语言远古。

    但时有灵犀。

    唐老斋埋头看了下去。ip0(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3,戒惧 路上

    (全本小说网,。)

    庚子年前的头两年,风调雨顺。她与爹娘一起到了旻元寺里。

    是年,寺庙刚刚修建好,气势宏大。爹娘到寺庙煮饭兼做杂役,新修的寺刚接了一个大单子,要给一个头面人物的亲戚做一场水陆法会。

    头面人物不惜金银,和尚们自然卖命。

    乱世多艰,寺庙的香火出奇的好。

    爹答应带她进寺庙是要看新养的仙鹤的。

    在寺庙的僻静处,另外有一个黑瓦白墙的四合院,院子里种了淡竹林,鹤就养在淡竹园里。

    那时她叫爱莲。

    她的心被淡竹园里的鹤撩的痒痒的。

    鹤,鹤……小女子梦里都是鹤。于是爹答应带她去寺庙里看鹤。

    这孩子快魔怔了,为娘的担心地说。

    可是一进寺,爹娘忙的脚不点地,吩咐她哪里也不许去。

    她找了个门槛坐着发呆。天上的白云飞一样往北直跑。

    丁酉年的第一缕阳光仿若从那一刻跌落进她的深眸。

    隔着疏疏离离的新竹林,两个男子的对话传了过来:

    “大将军从哪条路来?派了小厮去大码头恭候,看来是走岔了。”声音轻薄,中气微弱。

    “打马从银山门街来。”声如洪钟。

    “大和尚今天有场讲经课,眼看着就要结束了,指派了小僧来接驾。”

    “无妨!”

    坐在一对石门当中间高高门槛上的少女,双手捧腮,睁大一双迷蒙的大眼睛,背靠紧闭的对开大木门,门上,布满乳钉,个个赛拳手那么大,门环被钉在一对铁狮子嘴里。

    随着那骑马男子的声音,一片朴树的叶子悠悠地落在少女的脚边。

    那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几年后秋妃的第一个情人,不可一世的大将军,跋扈透顶的北方铁血男子,身上流着高贵无比纯正血液的贵族男子。

    他刚刚从人山人海的银山门街策马飞奔而来。

    得得的马蹄,撑起人间风云。

    大将军威风凛凛,不知乱了多少妙龄女子的心。

    “大将军来啦?”

    “大将军,大将军,我看到大将军啦!高头大马,快如闪电。”

    “又要出征打仗?这次是哪里乱啦?”

    “胡说,大将军到江洲找和尚叙旧,要打仗哪有这闲心!”

    “又是招兵的吧,都知道江洲的小子们乐意跟大将军去立军功啊。”

    “大将军的部队有没有来,驻扎在哪里?瞅瞅去!”

    大将军谢锜是神一样的人物。

    自带闪闪光环。

    草根世界仰视星斗一般仰视这个傲人的大人物。

    他就是大将军!13岁的刘爱莲目光透过新栽的紫竹林,看到的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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