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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之嫡女医妃-第5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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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想着,萧栾带着官语白快步过桥。

    过了石桥后,就是一栋临湖水榭,屋顶还特意做了遮阳卷棚。

    萧栾笑嘻嘻地又道:“侯爷,这湖里的鱼可肥了,我小的时候还经常和大哥过来这里烤鱼吃,有一次差点就把房子给烧了。后来大哥还被父王打了一顿……”说来,萧栾也有几分怀念,只是已经有点想不起来为什么挨打的只有大哥……想不起来他干脆也不想了,继续说道,“这么多年没人来垂钓,想必鱼养得更肥了……不过,侯爷,这鱼一点儿也不好吃,肉柴得很!你要是想吃鱼,我一会儿告诉大嫂,让厨房多准备一些……”

    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般,一条红色的鲤鱼从湖水中扑腾着跃出,溅起不少水花……

    紧接着,一阵清脆的鹰啼自后方传来,一道灰影在湖面上掠过,迅如闪电,准确地一爪子逮住了那条红色的鲤鱼。然后又继续往前滑翔,随意地把那条鲤鱼扔在了石桥上,自己则停在了石桥的扶手上梳理着羽毛。

    “小灰!”萧栾顿时精神一震,双眼炯炯有神地朝停在桥上的灰鹰看去。跟着他又想到了什么,兴奋地对官语白解释道,“侯爷,你不用怕,这是我大哥养的鹰,可乖了……”

    说着,他便大步朝小灰走去,想去摸摸它那身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羽毛。

    可是没等他走近,小灰又拍动翅膀飞了起来,它强劲的翅膀撩过湖面,最后在湖边的一棵大树上停下,用冰冷的眼神俯视着萧栾,仿佛在说,尔等凡人,竟然还妄想来摸我!

    萧栾顿时有些尴尬,他还以为小灰飞过来,是愿意跟他玩了呢。

    他摸了摸鼻子,补充了一句道:“小灰就是不太喜欢亲近人,不过很聪明的。”

    说话间,小灰又展翅飞了回来,抓起了石桥上的鲤鱼,它发出一声嘹亮的鹰啼,带着猎物飞远了。

    萧栾眼巴巴的一直看着,直到小灰变成了一个灰点,这才想起官语白来,赶忙带他进了屋。

    屋子里青石铺地,纱橱锦隔,花梨木的家具,看着很是素雅。西稍间做成了书房,一排排书架上摆满了各式书籍,摆得整整齐齐。

    萧栾看向了书架,眉头微扬,疑惑地说道:“咦,书都还在啊,我还以为这么久没人住,书房早空了呢。”

    说着,他也走到了书架前,随便拿了一本,翻了翻,奇怪地挑了挑眉头,又拿起一本,咕哝道:“怎么都是兵书啊!”他把书又放了回去,“侯爷,兵书甚是枯燥无趣。我知道骆越城里有个书局,他们家的话本子不错,等我回去后给侯爷捎几本来,解解闷也好。”

    官语白微微一笑,道:“多谢二公子。我也是将门子弟,平日里就时常研读兵书。”

    “原来你也是将门子弟啊!”萧栾眨了眨眼,脱口而出,脸上难免露出讶色,心道:官侯爷看起来文弱,竟然也是将门子弟?估计他这侯爷的爵位是祖上传下来的吧。

    不过一听对方不是读书人,而是将门子弟,萧栾一下子觉得亲近了不少,兴致勃勃地道:“那你会骑马吗,不如改天我们去跑马吧?我教你……不是我吹嘘,我的骑术那可是一等一的……”

    萧栾的兴头十足的说着自己骑术,突然,他想起了什么,看了一眼窗边的刻漏,“呀”了一声,说道:“都这个时辰了!我答应翩翩要给她去买福记的玲珑蜜糕,再不去就来不及了!官大哥……”说到这里,他讨好地看着官语白。

    官语白脸上笑意不改,说道:“二公子若是有事,请自备。”

    萧栾松了一口气,还不忘叮嘱道:“官大哥,你可千万不要告诉我父王啊,我多买一份玲珑蜜糕回来请你吃。”

    萧栾说着,急匆匆地快步走了。

    小四黑着一张脸,这位二公子实在莫名其妙的很,哪有就这么把客人扔下就跑了的……不过,跑了也好,实在吵死了!

    “小四。”这时,官语白出声了,问道,“风行那边可有消息?”

    小四忙道:“公子放心,风行一直在盯着,人跑不了。”

    官语白微微颌首,笑道:“这青云坞景致颇佳,我们出去走走……”

 483不凡

    百卉提着一个红漆雕花食盒步履匆匆地走过了湖面上的石拱桥,官语白正站在湖边赏鱼,不时地抛下一些鱼饵,引来湖中一大群金色的鲤鱼蜂拥过来哄抢。

    小四似乎是觉得喂鱼甚是无趣,爬到了卷棚上。

    他居高临下,方圆一里都在视线之中,当然早就看到百卉朝这边走来,也没在意,自顾自地坐在上头看着风景。

    百卉瞟了卷棚上的小四一眼,提着裙裾下了桥,不疾不徐地走到官语白身旁,福身道:“见过公子。”

    百卉面上平静,心中却是有一丝复杂,但更多的是欢喜:公子真的来了!

    即便她已经服侍世子妃多年,视其为主,官语白在她心目中始终有着一种独特的地位,他,永远是她心目中的公子。

    除了世子妃和百合,她唯一愿意赴汤蹈火的人也就只有他了!

    “无需多礼。”倚靠在一棵柳树旁的官语白微微一笑,随手把用来喂鱼的小匣子放在了一边。

    百卉提了提食盒,又道:“公子,世子妃命奴婢过来给您送晚膳。”

    两人彼此都心知肚明送晚膳只是一个借口,王府又不缺下人送晚膳,哪里轮得到世子妃的大丫鬟亲自出马。

    官语白转身先进了屋,百卉紧随其后。

    百卉一边慢条斯理地打开食盒布菜,一边道:“公子,世子妃怕您不习惯这边的口味,特意命厨房做了些北方菜。”

    三层的食盒看着不大,装的菜却不少:地三鲜、锅包肉、素烩芝麻菜、木樨肉、莲蓬豆腐……

    两荤四素,再加上一碗乌鸡汤,摆了满满当当的一桌。

    官语白含笑道:“替我谢谢你们世子妃。”顿了一下后,他问道:“百卉,你和百合在南疆过得可习惯?”

    一说到表妹百合,百卉的眼神就柔和了不少,笑意浓浓,语气轻快地说道:“南疆的民风不似王都那般严谨拘束,公子您也知道百合的性子,她到了这里后,是如鱼得水!今儿去跑马,明儿去踏青,前些日子因为她住的那条巷子附近遭了贼,她还组了一支娘子军说要抓贼呢。要说有什么不好的,大概就是百合她吃不惯南疆的菜吧……”

    百卉听似在数落百合,但实际上却是为百合感到高兴,百合能随性所欲地过她想要过的日子,代表着表妹婿任子南对她不错。

    这一点,官语白也明白,嘴角勾出一个浅浅的笑意。百卉、百合两姐妹是从他这边出去的,他也希望她们能过得好。

    百卉布完菜后,就把食盒放到了一边,说道:“公子,李校尉暂时在和文院住下了,从青云坞过了湖,再绕过琉璎水榭,就是和文院。公子,世子妃说若是不便的话,可以让人把和文院旁的小花园开了,这样,从和文院到青云坞只需要穿过小花园就可以了。”

    单从距离上看,和文院离青云坞其实很近,只是相邻的一个小花园因为近日有野蜂出没,所以南宫玥便着人挪了太湖石暂时封住了入口,这样既不影响美观,也能阻止人进出。没有这个小花园,从和文院到青云坞就需要绕上一段路,距离也会相应远了不少。

    李云旗与官语白同来,但南宫玥并不知道他是否是官语白的心腹,给他选择和文院,便是出于这般考虑:若是此人可信,随时都能找个理由开了小花园,反之则继续封住小花园,人为的在和文院和青云坞之间制造距离。

    百卉问得含蓄,官语白却是心领神会,他唇角扬起,说道:“不必了。”

    哪怕李云旗这一路上都很恭顺,但进城前在遇到唐青鸿拦路搜查时,他的意图却显而易见的。

    百卉福了福身应道:“奴婢明白了。”随后又道,“世子爷在城南有一处三进的宅子,无人知晓,公子可自便。”说着,她从荷包里掏出一串铜钥匙放在了桌上,又详细地说了地址。

    无论是青云坞这住所,还是城南这宅子,南宫玥都考虑的十分周详。

    官语白不由想起初识她时,不过只是个小丫头,就已是不急不躁,心思缜密……

    官语白微微颌首,说道:“百卉,你替我谢过你们世子妃。再给她带个话,有两件事情,一是……”

    随着官语白缓缓道来,百卉神色凝重,最后正色道:“是,公子。奴婢一定把话完整的带到。”

    官语白在镇南王府暂且住了下来。

    镇南王被乔大夫人闹得昏头转向,恍然回过神才想起忘记给官语白办接风宴了。得知世子妃已经让自己的大丫鬟亲自去给客人们送了膳食,并为镇南王忙于公务,世子征战在外无法好生款待贵客致了歉意。镇南王终于松了一口气,又一次深觉世子妃做事比小方氏稳妥多了,真不愧是名门世家出来的嫡女啊!

    镇南王很忙,还不等他好好歇歇,唐青鸿就来了。

    唐青鸿也很忙,在把乔若兰送回府后,他又匆匆赶回了茂丰镇,再次好好搜查了一遍,尤其对那户人家的邻居更是严密审问了一番,确认自己并无遗漏,这才回来向镇南王复命。

    据悉那户服毒自尽的人家在茂丰镇安家已有五年了,开了一个小酒馆为生,平日里与人和善,瞧不出有一点儿异样。

    镇南王有些唏嘘,尽管没抓到活口,但好歹也算是铲除了南凉的一条隐秘眼线,实在是大幸!

    乔若兰找回来了,南凉的探子也服毒自尽了,镇南王一下子轻快了不少,立即就下令解除了骆越城的戒严令,并大嘉赏赐了劳苦功高的唐青鸿。

    考虑到乔大夫人让自己隐瞒乔若兰被掳走的事,镇南王干脆就让唐青鸿命人宣扬这两日的戒严是为了搜捕南凉探子,现在探子已经伏法,戒严令撤销云云。

    唐青鸿领了赏赐,正是意气风发之时,自然把这差事便得妥妥当当的。

    不过一夜间,骆越城就又变得井然有序,一片繁华。

    骆越城的一条大街上,人来人往,街道两边摊位上的小贩都是吆喝不断,因为戒严而产生的阴霾此刻一扫而空,连日头好像都因此又旺了一分。

    不少路人都跑去街边的茶铺歇脚喝茶,老板笑吟吟地招呼客人,心里真是恨不得天气再热上一阵子。

    一个三十余岁的大汉放下空碗,道:“老三,前两日城里戒严误了工,但主家说还是要半个月交工,这些天我们可得赶赶工了。”

    坐在他对面的年轻人咕噜咕噜地喝了半碗茶,不拘小节地用袖口擦了擦嘴,点了点头:“大哥,你就放心吧。才耽误两天,误不了事的。”

    大汉庆幸地叹道:“幸好是抓到了那些该死的南凉探子!否则也不知道还要再耽误多少天……”

    与他们拼桌的一个小胡子忍不住插嘴道:“你们听说了没?那些个南凉探子自知插翅难飞,全都服毒自尽了。”

    “死的好!”年轻人气愤地拍桌道,“占我大裕疆土,杀我同胞,死了也活该!”

    小胡子点头道:“是啊。要是让那些南凉探子成了事,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

    隔壁桌的一个老头听着他们说了好一会儿,感慨地说道:“这一次好在是王爷英明,那些探子一个都没逃出去!”

    “是啊,王爷英明,世子爷神武,我们南疆有了王爷和世子爷实在是天大的福气啊!”大汉赞不绝口地说着。

    他们说得热闹,完全没留意到他们后方有两个头戴斗笠的男子,一边做出喝茶的样子,一边暗暗地在留心四周的人在说些什么。

    现在白天的日头大,他们戴着斗笠倒也不显突兀,斗笠的宽边几乎挡住了他们一半的五官,也遮掩住了他们比大裕人深邃些许的眼窝和高挺的鼻梁。

    两人结账后,就从茶铺中走出,一直走到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两人都是释然地长舒了一口气。

    其中一个高些的拿下了头上的斗笠,露出黝黑的脸庞,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异族青年。

    青年不屑地冷哼了一声,一双精明的三角眼中露出狼一样的光芒,冷声道:“这么简单的法子就把镇南王骗了过去,真是没用!”

    那个矮些的也拿下了头上的斗笠,只见他四十来岁,下颚留着浓密的络腮胡。他眯了眯精明的细眼,沉声道:“看来我们得到的消息没错,镇南王这个人粗率愚笨,却自以为是,刚愎自用。只可惜了我们在茂丰镇布下了这么多年的眼线……不过,区区几条人命就能把这件事揭过,也算是值得的。说起来,这南疆最麻烦的人果然还是那个世子萧奕!”

    青年点了点头,恭敬地说道:“副将,属下看还是要再想想办法把世子妃引出来才行……”世子妃身处王府内院,若不把她引出来,王府的戒备森严,他们根本不可能掳到人。

    被称为“副将”的络腮胡摸了摸下巴道:“都说世子萧奕与世子妃鹣鲽情深,也唯有用世子妃做诱饵,我们才能兵不血刃地拿下惠陵城!”

    用解暑药为饵子把世子妃引出来的计划是他们谋算了很久的,一步步后招都考虑的极为妥当,没想到……最后居然抓错了人,以至功亏一篑!

    他眯了眯精明的细眼,沉声道:“这一次可不能再错了。”

    青年抱了抱拳,躬身道:“是!”

    络腮胡又戴上了斗笠,道:“我们先回去向九王复命吧。”说到“九王”,络腮胡脸上有一次复杂,本来这次的行动全权由他做主,偏偏九王临时过来凑热闹,那一日若非是为了和九王接头,也不至于在骆越城多耽误了一天……

    “棺材计”是早就计划到的后招之一,也确实有用,可问题是,招是不错就是用错了人!

    若不是为了脱身,他真想把那个女子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怒。

    两人走出巷子,穿过两条街,确信没有人跟踪后,就进了一家四海酒楼。

    他们本来要上三楼的雅座与九王会和,谁知才走上二楼,络腮胡的脚步忽然顿了顿,在靠窗的位置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临窗的第二桌,坐了两个年轻人,一个是头戴方巾的青袍书生,另一个是身穿靛蓝色锦袍的俊朗青年,两人正在熟络地闲聊着,仿佛至交好友般。

    络腮胡的目光停顿在后者身上,斗笠下的眉头一皱,心道:九王不安分地待在雅座里,怎么下来了?!还和一个大裕人聊起天来!

    这个着蓝色锦袍的青年正是南凉的九王朗玛。

    络腮胡给下属打了个手势,两人干脆也往窗边去,在朗玛身后的一桌坐下了,正好听到朗玛惊讶地说道:“叶兄,原来令妹在镇南王府……”

    镇南王府?!络腮胡瞳孔一缩,原来九王并不是自己所想得那般轻率胡闹。

    络腮胡定了定神,侧耳倾听起来。

    “郎兄,说来惭愧……”叶胤铭脸上露出羞惭之色。有道是,宁为穷人妻,不为富人妾。哎,叶家乃书香门第,妹妹却与人为妾,说出去实在是有辱门楣啊。

    朗玛半垂眼帘,眸中浮现一抹得色,一闪而逝。

    他来到骆越城后,对镇南王府的事就没少打听,最近闹的满城风云的就是这对叶家兄妹。朗玛立刻觉得这是一个大好机会,打探到叶胤铭经常来这个酒楼,他就过来制造了这场“巧遇”。凭借他三寸不烂之色,很快就与这叶胤铭称兄道弟。

    朗玛豪爽地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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