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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笙-第3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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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她二人疑惑不解的时候,又听方氏吩咐道:“袭香,研墨。”
袭香低声应了声是,然后走去一旁的小书案前铺纸研墨。
片刻后,袭香道:“夫人墨研好了。”
方氏闻言,便起身朝书案前走去,然后,提笔写了封短信,交给方妈妈。
“送去铺子里,叫管事的看完解决干净。”
“是,夫人。”方妈妈看当时眼底一片冷然,不由有些害怕,抖着手将信接过来揣好,然后福身退下。
方妈妈走后,屋里又静了下来,方氏不说话,袭香也没有乱问,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垂首侯着,乖巧听话的不得了。
方妈妈将信交给顾新海,让他找机会亲自去一趟方氏在南城的陪嫁铺子,将信交给管事。
她如今跟方氏一样,算是变相禁足,没有徐氏的允许,不能随意出门。
……
日升日落,一日光景很快过去了。
戌时半,永宁侯府二门落钥前,顾新海将一样东西交给了方妈妈,才匆匆离开。
方妈妈带着东西,小心地看了看四周,见没人跟着,才做贼似的,赶紧回了听雪堂。
……
次日早,安笙早起去徐氏院里请安,见到了多日不见的侯府众女眷。
一阵看不见的刀光剑影后,离开松鹤堂回玉笙居。
又过了一刻钟,前院来人报说,护国公府的车驾到了,徐氏让她准备出门。
安笙叫人收拾了一下,带着不多的东西,和青葙和紫竹两个,出门去了。
早起给徐氏请安的时候,安笙并没有穿昨日陆铮送来的狐裘披风,这会儿要出门了,才穿。
那狐裘披风纯白似雪,没有一丝杂色,安笙一穿,得到了玉笙居众人的赞叹,纷纷说她穿这披风极为好看,又赞护国公世子陆铮知道疼人,这样全无杂色的狐裘披风,还不知是多少白狐毛拼成的呢,实在珍贵。
最难的的是这做披风的人手艺极好,整件披风完全看不到一点拼接的痕迹,简直像是自然而然的一个整体似的。
雪蝉对于不能跟安笙出门十分遗憾,看安笙带着青葙和紫竹走了,完全都红了,可怜极了。
安笙见她这样,便暗暗叹了口气,有些心疼。
不过,她仍旧不能带雪蝉去。
雪蝉年纪小,行事多带着天真气,她喜欢雪蝉这样娇憨可爱的小姑娘,可在外人眼,这便是没有规矩。
雪蝉只待在玉笙居,有她护着倒是无妨,可若是在外面,她能护着的地方有限,万一雪蝉得罪了哪路贵人,她能保住她的命,却难保不让她吃苦头。
所以,这次只能不带着她了。
不仅如此,还要郑妈妈多教教这丫头,她不想硬扭了这丫头的性子,在代州庄子自是没什么用要紧,可在邺京城这个遍布权贵的地界,只怕不是为她好,反而是害了她。
当然,按理来说,安笙是可以多带些人的,毕竟还要住几日,自然要人伺候她起居。
不过,她身边完全信任的人太少,能用的不代表完全信任,所以,还不如不带。
反正跟着林氏和陆铮出门,她也不用担心没人伺候,再者,许多事情她自己都能做,也不必非得别人伺候。
既然如此,又何必带那么多人去?
徐氏倒是想塞人给她,不过看她不接茬儿,倒是也没硬要塞给她。
安笙知道,徐氏这不是忌讳她,而是忌讳林氏。
这趟去的是陆家的温泉庄子,林氏必然有自己的安排,徐氏若是硬塞人过去,被林氏知道,定然不乐意,这与她想与林氏交好的初衷相悖了,所以,最后徐氏还是放弃了。
第七百五十章:茗茶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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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儿下了场小雪,天气有些冷,不过这一日天儿却极为晴好,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得很高,淡淡的金色洒在庭院里,将迎面而来的少女半笼在金色的暖阳里,分外美好。全本小说网;HTTPS://。.COm;
安笙带着青葙和紫竹转过影壁,来到前院大门前,便见门前两辆双驾马车停在那里,从外表看上去,马车不算特别华贵,只是看着比寻常的马车宽大了些,深棕色的车身泛着光亮的釉色,看上去古朴而大气。
在两辆马车边上,是两列带刀的护卫,个个神情肃穆,腰背挺直,眼透精光,甚是精神。
再往前看去,就见两人两骑,左边那位骑深棕色黄骠马,身穿石青披风的,束着青玉发冠的,是护国公陆鸿文养子陆文。
在陆文身边,骑着黑色骏马,一身墨色大氅几乎与胯下骏马融为一体的,是陆铮。
陆铮骑在马上,安笙要微微仰起头,才能看见他的脸。
他逆着光,与自己四目相对,嘴角缓缓勾起一道浅浅的弧度,几乎稍纵即逝,却仿若能让冰雪都消融……
安笙抬首,静静站着,双眸眯成两道月牙形状,眼底有光。
陆铮再等不得,长腿一抬,利落地翻身下马,大步朝着安笙走过来。
风吹起他的袍角,带起一道墨色光纹,安笙只来得及看见他一点银色的暗纹,陆铮便已经到了她面前。
“你……”陆铮喉头发紧,他感觉到自己暗暗咽了口口水,才将心底的情意表达出万分之一,“这披风,果然十分衬你。”
他还想说更多的。
想说这披风穿在安笙身上,十分好看,好看到,让他舍不得眨眼,心潮涌动。
“是披风好。”安笙微微垂首,避开陆铮的视线,泛红的耳尖,显露了她的羞涩。
陆铮刚要说什么,忽然后头响起林氏温柔的语调。
“铮儿,快将安笙请上来,外头风冷仔细别吹着了安笙。”
陆铮满腹言语尽数咽下,忍着激动将安笙请到了林氏坐的马车上。
车夫早摆好了脚凳,陆铮代替了青葙的位置,亲自将安笙扶上了车。
虽然隔着厚厚的衣裳,但陆铮还是有种牵手了的满足感。
青葙随着安笙上了这辆马车,紫竹则去坐了后头那一辆,里头两个婆子和四个丫鬟,都笑得十分友好可亲,让紫竹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去。
待安笙和青葙坐好后,林氏便吩咐众人动身。
林氏叫扶冬拿了两双软底绣鞋,扶冬将其中一双素色勾花的交给青葙,让她自己换上,自己则拿着另一双绣样精致的伺候安笙换上。
待她们主仆换好鞋子后,林氏便招手让安笙到她身边去坐。
马车里铺着灰色皮毛毯子,柔软而暖和,林氏坐在靠南边的一张矮榻上,中间摆了一张楠木镂花小几,几上摆着一个浅黄色的都篮,其上另置着一套雨过天青瓷茶具,淡淡的釉色甚是清雅,旁边又有一小巧雅致的铜鼎风炉,一方红泥小壶坐于其上,隐隐能听到水沸之声,不远处的瑞兽鎏金香炉里,清甜的梨花香丝丝缕缕,扑上鼻尖,让人不由软了半边身子。
马车里没有摆炭炉,但不知为何,却丝毫感觉不到寒意,反而觉得暖融融的犹如春日。
安笙才进来一会儿,就哭的有些热,林氏看了一眼扶冬,扶冬立即伺候安笙脱了披风,交给青葙,让青葙叠好放在一旁。
青葙终于有事可做,心瞬间安了下来。
林氏拉着安笙说话,扶冬便将青葙拉到一旁商量绣花样子,倒也谈的投机。
“若不是前几日那事,我还不知道,原来你这样擅长煮茶,你这丫头,每隔断日子,总要叫我刮目相看。”林氏笑呵呵地,自然而然地说起小宴煮茶一事,丝毫没有避讳的意思。
错事是陆佳敏做的,她可不觉得自己有必要为那丫头兜着,里外远近,别人分的清,她也不傻!
安笙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过也没厚着脸皮自卖自夸,略谦虚着说:“都是大家不嫌弃我粗笨罢了,不过跟着师傅略学过几日,略通一点,实在当不得伯母如此夸赞。”
林氏就喜欢安笙这不骄不躁的性子,闻言便拉过她的手,亲昵道:“你这丫头就是谦虚,你可是在那么多人面前赢了大家从前公认的茶艺高手呢,哪里会是粗笨的,再聪明不过,不仅聪明,手也巧,比那些沽名钓誉之辈可强多了。”
林氏这句沽名钓誉之辈说的是谁,大家都心知肚明。
不过,有些话林氏说得,安笙却不好说,她赢了陆佳敏确实是事实,但是,赢了还一直拿出来说,反倒就落了下乘了,所以,安笙并不居功。
“承蒙伯母不嫌弃,若是伯母喜欢,安笙愿意献丑,替伯母煮一杯茶汤,伯母看可好?”
林氏呵呵一笑,“那自然是极好的,我可要好好尝尝你的手艺才行。”
林氏准备了整套的煮茶用具,安笙直接取用便是。
煮茶的过程是极好看的,少女眉眼灵动,眸似含光若水,素手芊芊动作如行云流水,别具美感。
别说还没喝到煮好的茶汤,单只看着这套动作,都格外的赏心悦目,叫人心生愉悦。
上次在文府,进行到转碗摇香这一步的时候,宴客厅内只有安笙和陆佳敏,还有她们二人的贴身丫鬟并文府几个婆子丫鬟,其他参与比斗茶艺的小姐们都不在,所以,并未看到过安笙做这一步。
不过今日,林氏可是整个看了个全套。
铫煎黄蕊色,碗转曲尘花。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流雾飞烟,水泻而下,
“伯母,您尝尝。”安笙将煮好的茶汤递给林氏。
林氏接过安笙递来的茶杯,只见那雨过天青瓷杯中,琥珀色的茶汤清亮而透,香气淡而幽幽,未品便叫林氏先赞了一声“好”!
安笙闻言就笑了,“夫人喜欢就好。”
林氏饮了一口,只觉满口生香,神思为之一震,不禁喜笑颜开,“喜欢,我还没喝过这么好的茶呢,我们家安笙果然当得起茗茶仙子这个雅号!”
第七百五十一章:温泉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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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笙听到林氏说起这个称号的时候,不禁怔了一瞬。全本小说网;HTTPS://щщщ。m;
说起这个称号,就不得不提一下前些日子那场比斗了。
文府小宴,安笙在李家小姐等几位千金的有意的做局下,与陆佳敏比斗茶艺,然后,在几乎所有人都不看好安笙的情况下,安笙一个绝地反转,于众目睽睽之下,赢了陆佳敏。
陆佳敏的茶艺在邺京城内颇负盛名,不光各大世家夫人小姐们对她推崇备至,还有不少喜好附庸风雅的才子们对其评价颇高。
茶为雅物,本就受一些君子们喜欢,甚至于,在邺京城内的才子清贵圈子里,斗茶也是件极为风雅的事,世人多认为只有武人才好斗,其实不然,文人意气,斗起气来,并不比武人差,只是不像武人那样会直接动手罢了。
文人之间比斗,比的是才气,技艺,文人意气,最重要的一点表现为恃才傲物,文人讲究傲气傲骨,不管是有真才实学还是附庸风雅,但大都讲究一个雅字,所以,比斗才气技艺便成了他们切磋交流的最佳方式。
而比斗茶艺,正是这些文人比较喜好的一种方式。
没有安笙之前,陆佳敏是公认的,邺京城内煮茶手艺最好的贵女,可现在偏偏又出了安笙。
安笙赢了公认煮茶手艺最好的陆佳敏,这说明什么?说明安笙煮茶的手艺比陆佳敏还好啊!
此前,那些文人墨客曾赞陆佳敏为茶中凤凰,因为陆佳敏最出名的便是那“凤凰三点头”的冲碗之技,所以,那些爱好风雅的文人墨客便自己给陆佳敏封了这么个雅号。
不过,前些日子比斗茶艺的时候,安笙赢了陆佳敏,这些书生们顿时就对安笙推崇起来,后来甚至不知是谁,竟然还封了安笙一个茗茶仙子的称号。
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事实证明,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还是很多的,就算清高傲气如那些书生,也一样的喜欢凑热闹。
安笙这茗茶仙子的名号一传出来,便阖京皆知。
林氏倒是挺高兴。
她们林家一门三学士,乃是实打实的清贵之家,无论是人或事,自然是都喜欢风雅的。
尤其是林氏的父亲,林大学士,更是嗜茶如命,林父不仅喝茶,更爱茶、懂茶,林氏受其父影响,也十分喜欢喝茶品茶,所以,对于安笙被那些酸书生私下里封为茗茶仙子一事,林氏非但不生气,还是分高兴自豪。
这说明安笙真的擅长此道。
最重要的是,安笙擅长却不炫耀,这才是真正的君子之风比某些人动不动就显摆自己煮茶手艺高超要强多了。
安笙其实也知道这件事,不过,她并没怎么在意,只以为是那些书生们闲来无事,随便取的歌名字,当不得什么,也没什么要紧,哪知道,今日会听林氏提起。
安笙有些害羞地笑了笑,对林氏说:“伯母您快别这么说,我可真要不好意思了,不过是大家取笑闲说罢了,可万当不起这般盛名。”
“怎么就当不起啦!”林氏却不以为意,“你这手艺,今日我也亲眼见了,我说句公道话,这一回啊,那些酸书生们可是没有说错话,你这人人物,本就当得起如此夸赞,伯母觉得甚好,这名茶仙子的雅号,十分适合你。”
哪里就适合了?
安笙被林氏说的颇有些哭笑不得,但是,林氏这么坚持,她也不好再说什么,推辞的过了,倒显得她小家子气,林氏心里也不会欢喜。
林氏本是好意,也是喜欢她才会这样,她确实没必要因为一个虚名,叫林氏心里不痛快。
思及此,安笙便笑了笑,略带无奈地道:“既然伯母觉得适合,那想来便是适合的,那安笙就厚着脸皮听伯母一声夸赞了。”
林氏就喜欢安笙这不矫情的性子,闻言当即就乐了,“合该如此,你本就当得起这声夸,再说又不是咱们自己夸得,这话可是那些平日里眼高于顶的书生们说的,若你真当不起这盛名,他们也定不会说的,你就别不好意思了,这称号也没什么不好,往后我跟人吹嘘的时候,都有处说了,只要你不嫌伯母虚荣就好。”
林氏这话说的凑趣,安笙闻言也忍不住乐了,感受到林氏对她真心的喜爱,安笙言语间也忍不住带出了几分娇憨,“我岂会嫌弃伯母,我喜欢伯母还来不及呢。”
她甚少会跟人撒娇,林氏算是为数不多的其中一个。
前世的时候,是因为只学会了懂事,不知道该怎么撒娇,而现在是总觉得自己重活一场,年纪也算不得多小了,所以更不假不知道该怎么撒娇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之前她并没有能放松与之撒娇的长辈的缘故。
如今碰到林氏,她竟也学会了撒娇,细细回味一下,不得不说,这感觉还真不算赖。。。。。。
陆家在京郊有几个温泉庄子,林氏今日带安笙去的,是其中最大的一个。
这处温泉庄子在南郊,毗邻猎场,若是不想泡温泉,还可以去猎场冬猎,这个时节,天气虽寒,但是猎场里有投放的小动物,专门供给京都的贵人们取乐所用,闲时过去玩玩,打打猎,烤烤肉,倒也别有一番意趣。
主要是吃的新鲜,野味么,求的便是这个野趣。
前些日子陆铮和陆文去右相府看望杜奕衡的时候,杜奕衡还问起冬猎的事情,眼下他也好了,昨日送信给陆铮,说要请他和陆文一道,去猎场冬猎呢。
陆铮想着既然要去温泉庄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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