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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第4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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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惊险万分的比赛,新兵们没有请战的勇气,而本来对攀爬城墙很“熟悉”的麦铁杖,刚要举手却缩了回来。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个参赛士兵,如同猴子般向上窜,这是在身着铠甲的情况下做到的。
口里还衔着一把刀,这分明就是徒手爬城墙或者翻山偷袭的模样,参赛的士兵隶属虎林军、府兵和州兵,如此熟练的攀爬动作,说明平日里经常练习。
“有没有人想试一试,挑战一下?”
新兵们闻言把头摇得如同拨浪鼓,这种高度即便让他们轻装上阵都不一定爬得到顶,更别说穿上铠甲来爬,原先要争一口气的想法,再度消失得无影无踪。
斛斯万善看着高台,紧握双拳但还是没有举手,他有自知之明,这种高难度的攀爬,不是自己的身体素质能够完成的。
他从过军,当然是那时他还是隋军,以身手来说是所属军伍中的佼佼者,周隋两国交锋,无论那边最后得胜,都会需要他这样的士兵。
给谁当兵不是当兵?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一年多前的虎牢关大战,斛斯万善射杀了一名周将,情况就不一样了。
两军交战,双方将士大多不认得对方,反正既然是敌人,那就各自玩命,生死由天,不存在什么“故意杀人”的问题。
斛斯万善根本不认得那周将是谁,作为一个步弓手,当然是重点射杀敌军将领。
奈何对方的亲属不依不饶,后来周军入洛阳,其兄弟要报仇,到处找那个乱军之中射杀自己亲人的神箭手,他没办法只能出逃。
以他的身手,转投别处周军也不是不行,但斛斯万善不敢轻易下决定,就怕仇家知道后找上门来要人。
如果从此隐姓埋名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则,但斛斯万善不想就此默默了此余生,所以要想办法。
做某个权贵或者世家大族的部曲,得郎主或者主帅赏识之后,万一仇家来要人,好歹能有棵大树遮风挡雨。
这样的权贵当然有,可是斛斯万善不知道谁会庇护他,东躲西藏了大半年,无意中听说了一件事:祸害周国的大奸臣郑译,居然有人敢出手相助。
那人叫做独脚铜人,当然事后一打听,原来是山南黄州总管、西阳王宇文温,而这位的虎林军据说很能打,今年又开始募兵。
斛斯万善一琢磨,心思活络起来,他觉得郑译这种祸国奸臣都能在宇文温那里蹭吃蹭喝,自己有一身真本事的,那还会差到哪里去?
宇文温能和臭不可闻的郑译交往,想来行事也不会太看别人脸色,那么只要自己能得其赏识,如果日后仇家找上门,多少能有人帮“主持公道”吧?
这就是斛斯万善来投虎林军的原因,他一直想展示自己的能力,如今正好碰到全军大比武,如果能够脱颖而出,那么肯定能引起西阳王的注意。
只要有机会上战场,他自信能立功,而作为新兵,很可能近期都没机会上战场,所以需要证明自己的“实战能力”,以便早些上战场立功。
眼见着一项项比武都没自己发挥的余地,不由得心中焦急起来。
“好了,接下来是射箭比赛,有没有谁想试一试?”
第六十一章 那一箭
射箭,是军营里最常见不过的操练项目,有点力气的人都能开弓射箭,但要想射准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一个初学者要想成为合格的弓箭手,要花上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全本小说网,https://。)
首先要有力气,射程越远的弓,开弓所需的力量就越大,而开弓搭箭之后需要瞄准目标,所以维持一定时间的平稳,同样需要力量。
然后是眼力,光有力气而眼睛不好使,瞄不准目标什么都是空谈。
最后是胆量,这一点也很重要,在靶场里百发百中的神箭手,上了战场后,面对着冲锋的骑兵,逼近的刀牌手,一旦被吓破胆,那就一箭都别想射中。
甚至那些打猎为生的猎户,面对嚎叫着冲来的猛兽,只要手稍微一抖就别想射中。
上过战场杀过人见过血的斛斯万善,练习射箭已经有十年时间,他不敢说自己的箭术百发百中,但绝不会逊于面前的所有参赛者。
所以当队正问有谁想参加射箭比赛时,斛斯万善毫不犹豫举手。
一个神箭手至少要有一把自己用惯的弓,而斛斯万善如今没有这个条件,在军中提供的十余把弓里仔细选了一轮,又试射了几支箭后,终于选定一把趁手的弓。
“此处射箭比赛的形式,与别处有些不同,大家先在一旁看看,熟悉一下。”
斛斯万善点点头,和同样参加比赛的张定和站在场边,看着各队士兵们进行比赛,而比赛的方式确实和别的地方不一样。
军中比箭术,固定靶不过是门槛,移动靶才考验真功夫,而此处的移动靶,是用某种大弩同时射上半空的三个沙包。
大弩在弓箭手前方七十步处,横向抛射出二白一黑共三个沙包,沙包有人头大小,弓箭手要在其落地之前,用仅有的两支箭射中那两个白色沙包。
这还不算,大弩抛射出那三个沙包的同时,还有许多纸片,如同落雪般纷纷扰扰。
短短的时间内要排除干扰,在七十步距离上,接连射中两个白色沙包,这对弓箭手的要求不低,虽然射雕会更难,但这年头哪里有那么多雕给人练箭不是?
斛斯万善与张定和旁观了一会,眉头渐渐紧锁,参赛的将士,无论最后成绩如何,首箭全都射中一个白色沙包,如果换成在战场上,那就是敌军一条人命。
弓箭手对射,不会有太多平稳的机会,你犹豫一下,很可能就被对方射死,而若是急匆匆放箭却射不中,同样很容易被射死。
这些将士的射术,不敢说百发百中,但在战场上玩命已经足够了。
面对骑兵的冲锋,临阵不过三矢,而那些具装甲骑浑身上下遮得严严实实,就算连中三箭都未必有事,弓箭手想要出奇制胜,只有射眼睛。
马眼在马头的两侧,正面是很难射中的,而骑兵的面部也遮得严严实实,只有射人的双眼,才有机会一箭致命,斛斯万善那年射杀的周将,就是冲阵时眼睛中箭而亡。
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些参加比赛的人是否军中佼佼者,但斛斯万善觉着既然有这种练习的方式,虎林军中怕是有不少神箭手。
短时间内分辨出并射中两个白色沙包,根本没有慢慢瞄准的时间,只有日积月累的练习,才能在瞬间完成分辨、瞄准、放箭的全过程。
“如何,你有没有把握?”
听得同伴发问,张定和摇了摇头:“两个都射中是没把握了。”
“那就看我的吧!”
正式比赛进行得很快,没多久便分出胜负:虎林军一队十个人,共有八人成绩是全中,府兵次之,为七个,接下来是临时出场的新兵:张定和、斛斯万善。
张定和先出场,首射中一个白色沙包,第二箭射空,他的表现算是中规中矩;斛斯万善随后上场,他的成绩要好得多:两箭全中。
“不错,我们新兵队果然有一个神箭手!”
队正点头称赞,斛斯万善在面试时已经说过自己擅长射箭,所以先前射固定耙时,队正没有对其十发十中的成绩感到惊讶,如今射移动靶也有如此成绩,倒是能让人衷心佩服。
“队正,那边的射箭比赛,似乎是另一种方式?”
斛斯万善指着另一处场地问道,那里的气氛十分火爆,喝彩声不断,让他颇为好奇。
“移动靶有两种,一种是死物,一种是活物,死物不会躲,而活物不但会躲,甚至会把箭打飞,你们想不想试一试?”
。。。。。。
一处靶场内,正在进行单刀破弓的比赛,一个弓箭手在东侧严阵以待,另一个身着铠甲的参赛者,于五十步外的西侧按刀而立。
比赛规则很简单,弓箭手射箭阻止刀手冲到自己身边,只需要射中对方身躯任何部位都算赢,而刀手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冲到弓箭手身边,可以躲闪也可以用刀拨开箭矢。
当然箭头是特制的,而刀也是没开刃的,刀手带着网眼面罩,防止面部和眼睛受伤。
这种比赛模式,对双方的考验都比较大,对于弓箭手来说更多的是考验其心态,而对于刀手来说考验的是眼力以及身手敏捷程度。
一般而言,弓箭手会占优势,但如果心态不稳,面对冲上来的人很容易发挥失常。
新兵这边有信心上场的依旧只有斛斯万善与张定和,当然他们是作为弓箭手上场,此次是斛斯万善首发,而对手,则是由获得第一名的虎林军队伍选出。
“老规矩,划拳,不然让来让去的伤感情。”
那几个虎林军士兵之中一人说道,不知何故,其他人都是默默摇头,然后默默的向后退了一步,让其凸现出来。
“呐,你们是自愿的!”
见着如此情景,斛斯万善有些奇怪,不过对方这几位都带着面罩,看不出样貌,他觉得对方大概是处于兴头上,也就没当一回事。
拿着方才的那张弓,站在一道横线上,斛斯万善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不觉得对方能躲过自己的箭,所以。。。
他看见对方拔出刀指着自己,然后一松手放开,让其跌落地面。
居然连唯一能拨开箭矢的刀都不要了,也就是说要么空手抓箭,要么完全是靠躲。
挑衅,这是大庭广众之下的挑衅!
斛斯万善只觉得面颊发热,血上涌,对方如此嚣张,简直是把他当做三岁儿童,而手上拿着的不过是儿童玩的小弓小箭。
从箭壶抽出数箭,咬在嘴里,又抽出一箭搭在弓上,斛斯万善被对方激怒,决定全力以赴。
“哟,这是要射连珠箭啊!”
两侧看台上围观的将士不住惊呼,能射连珠箭的人不是没有,但射速是一回事,准头又是一回事,刚刚缓和下去的气氛,立刻又紧张起来。
随着一声锣响,比赛开始,所有人都屏气息声,静静看着两人对决。
那名士兵慢慢向前走,如同寻常路人走在街上,还没走几步,嗖的一声响起,箭矢向其面部飞去,就在即将射中的一瞬间,他侧头让过。
没有多余的动作,似乎是不经意间的动了动头罢了,张定和看到这里,不由得手心出汗。
射箭的斛斯万善,没有选择最容易射中的躯干,而是选择射对方的头部,说明对自己的箭术很有信心,而对方那轻描淡写的躲箭动作,同样彰显了此人的信心。
你射得准又如何?我一样轻松躲过!
第二箭很快便射出,果不其然又是往头部去,而那士兵又是将头一偏,轻松让过,然后迎接他的是连珠三箭。
侧身一滚,勉强躲过三箭,他在地上打了个滚,就在刚起身之际,便如同蓄势待发的猛虎般,嚎叫一声随即猛然发力向前冲刺,
斛斯万善停止了射箭,搭着一支箭没拉弦,就这么静静等着对方向自己冲来。
四十步、三十五步、三十步、二十五步、二十步、十五步。。。
他奋力开弓,瞄准即将冲到面前的对手,十步的距离,根本就看不清箭矢的轨迹,想要躲是难上加难。
弓弦声起,那人猛地侧滚躲箭,就在这时,全场的目光集中在斛斯万善手上:箭还在,而弓弦不过是空放。
那一瞬间,张定和只觉得脑袋一片空白,弓弦空放对弓的伤害很大,所以正常来说没人会如此糟蹋一张弓,而斛斯万善如此使诈,就是为了骗得对方身形不稳。
临场应变,真是绝了!
电光火石间,斛斯万善再度开弓,对准那刚起身的士兵:如此近的距离,又是刚起身到一半,已经不可能躲得掉了!
我赢了!
箭离弦的瞬间,斛斯万善心中说道,然后他看见对方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前倾,竟然就堪堪躲过那近在咫尺的一箭。
这怎么可能!
斛斯万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后回过神来,探手从箭壶抽箭要亡羊补牢,然而对方动作比他还快,弓还没拉开,便已从身边冲过。
“好!!”
叫好声如潮般涌来,掌声随后响起,现场所有人向这一场精彩的对决喝彩,斛斯万善还没回过神,拿着弓原地发呆。
“本领不错,差点就被你得逞了。”
那士兵走上前来笑着说道,大口喘着气,将面罩取下,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庞,“新兵?我看你上过战场吧,不知如何称呼?”
“洛阳斛斯万善。”
“好身手!在虎林军好好干!寡人看好你!”
“多谢。。。呃?”
斛斯万善差点噎着,对方居然自称“寡人”,那么。。。
“大王好身手,末将佩服不已。”
数名将领走上前来,向着宇文温行礼,方才那一幕他们都看到了,原以为根本躲不过的一箭,宇文温居然就躲过了。
张定和与麦铁杖等新兵,看着面前为众人环绕的宇文温目瞪口呆,他们只是从传言中听说过独脚铜人,没有当面见过其本人。
什么决战西阳之巅,什么嗜吃人肉、强抢民女,没想到居然是身手如此矫健的年轻人,近在咫尺的那一箭,常人根本躲不掉,这位西阳王居然真的躲掉了!
“大家来投虎林军,寡人很高兴,斛斯万善的箭术了得,而麦铁杖的身手也不错,还有张定和,以及其他几位,都是有些本事的。”
宇文温看着面前的新兵,掩饰不住兴奋之情:“其他人也不要灰心,只要好好训练,数月之后,同样会有一身好本领!”
“大大。。。大王,在下不知道是大王亲临,方才多有得罪。。。”
斛斯万善要行礼谢罪,被宇文温扶住:“斛斯万善,你的箭术不错,日后在战场之上,可要保持今日的水准!”
“还有大家也是,练兵千日用在一时,大家日夜苦练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在战场上立功么?对不对!!”
“大王说得对!!”
众人齐声说道,每逢大比武,西阳王时常上场比试,所以大家对这位的身手是衷心佩服的,别将田正月见着将士们越聚越多,赶紧扯着嗓子喊道:
“莫要看了,继续继续,不要误了比赛。”
待得大家散开,他正要到一旁布置相关事宜,却被宇文温一把揽住。
“大王有何吩咐?”
“扶着寡人,动作不要太明显。”
“啊?”
“方才寡人表现如何?”
“大王有如神助!”
“助你个头,拍马屁如此生硬。。。寡人是扭着脚了!”
“啊??”
第六十二章 希望
常言说得好:莫装逼,装逼遭雷劈。(全本小说网,https://。)宇文温对自己的身手很有信心,因为单刀破弓玩得太溜,所以最后玩脱,扭了右脚。
虽然没有拉伤韧带什么的,但再想上场装逼是不行了,宇文温收起心思,在各个比武场地巡视,和将士们一起喝彩叫好。
他昨日傍晚刚回到西阳,今日一大早便赶到军营参与大比武,不满足于做看客,还亲自上场比武,正是所谓的“众乐乐”。
宇文温如此亲近将士,一是他历来如此,二是另一个原因:在安陆坐镇的日子里,他居然长膘了,虽然只是一点点,但让宇文温颇受刺激。
东汉末年,寓居荆州的刘备惊觉自己因为太久不骑马,居然“髀肉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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