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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乱-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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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些,别碰它们的正面!”阿丝蓝在疾驰当中还不忘了向大伙提醒。野驴虽然是食草的劣货,但性子比马暴躁得多。如果惊了群,迎面向你冲过来了,再结实的身子骨禁不起驴群一撞。
“知道了,大伙加把劲儿,射一头最壮实的给帕黛补养身体!”萼跌泰的兴奋地回答声顺着风传出老远。
一刻钟之后,驴群出现在大伙的正前方。这是一个由五十多头成员组成的野驴小家族,所有野驴的背部都呈土黄色,尾巴上带着青黑色的一捋毛。听到有猎人的马蹄声传来,负责警戒的雄野驴立刻发出嘶鸣声示警。正在啃吃草根的驴群听到警讯,随即在头驴的带领下撒开了四条乳白色的长腿。
“加速,尾随追击,把驴群赶散掉!”阿思蓝大声命令。一马当先向驴群冲了过去,杜尔不甘心被伙伴拔了头俦,狠狠夹了夹马肚子,大声嚎叫着追在了阿思蓝的身侧。
“甘罗,追那个报信的!”李旭一边弯弓,一边命令。小狼甘罗却不理睬他的呼喝,瞬间将奔跑速度提高了一倍,闪电般斜着扑向了驴群正中央。
捕猎是它的与生俱来的本能,比任何有经验的猎人都高明得多。野驴逃命时,成年雄性居前,成年雌性断后,夹在队伍正中间的往往是出生不到一年,还没有完全断奶的幼驴。它们的逃命经验和胆量都不及成年驴,只要被敌手冲击,肯定会脱离大队。
野驴的体形虽然大,却对狼有天生的畏惧感。见甘罗冲近,立刻有两头马驹大小,从前腿根儿到尾巴尖儿还带着条褐色分界线的幼驴逃离了大队。甘罗自驴群中轻轻一纵身,在母驴双蹄踏在自己身上之前的瞬间跃离了驴群。然后侧着身体兜了半个弧,将两头小驴逼向了李旭的坐骑。
李旭、徐大眼、陶阔脱丝、娥茹立刻围拢成一个小圈子,将两头幼驴困在了中央。几枝羽箭落下后,受了重创的幼年野驴哀鸣一声,倒在了湖畔的泥地里。甘罗向猎物投下了不屑的一瞥后,纵身再度追向了驴群。
“啊吆,它还嫌这驴子个头小,不够塞牙缝的”徐大眼大笑着跳下马背。每头幼驴都中了三、四箭,所以也无法区分猎物到底归谁。只是有些人投机取巧,每箭都不偏不倚地从驴肚子部位插了进去。
“茂功兄收集猎物,我去帮帮阿思蓝他们!”李旭心虚,偷偷地伸了下舌头,拔马便走。他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没自己那两箭,切掉脖子部分后,四个人可以收获两张完好的驴皮。多了自己那两箭,驴皮上就多了两个大窟窿,再也不值钱了。
没等他再次追上驴群,阿思蓝等人已经策马回转。并排走在前头的杜尔和拔细弥二人非常吃力地拎着一头野驴,个头看上去差不多有小牛犊大。而阿思蓝和萼跌泰两个则共了一骑,另一匹马完全让给了猎物。马背上那头野驴看上去就像李旭求学时骑的青花骡子般大小,压得战马不断打响鼻抗议。
“嗷——―”小狼甘罗迎风发出一声长嚎。几滴驴血从它嘴边滴下,落在雪地上,绽开两团耀眼的红。
“圣狼就是圣狼,我和萼尔泰把这头畜生逼出了队伍,还没等用箭射它。圣狼已经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咙!”阿思蓝连声赞叹甘罗的勇敢。草原上故老相传,银狼出现的地方会带来收获和好运,今天他亲眼见证了此言非虚。如果没有甘罗,野驴不可能那么快被惊散了群。虽然猎物的生命最终还是由自己一箭而结束,但刚刚长出牙齿的狼崽已经敢攻击身体大过它十倍的野驴,这是任何牧犬不可能拥有的勇气。
“还不是倚仗阿思蓝兄弟的猎技高明,它么……?”李旭笑着看了一眼甘罗,想用一句狗仗人势来评价。猛然间又想起了小东西是部族眼里的圣物,强忍着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
聪明的甘罗却仿佛已经从李旭目光中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呜咽了几声,不依不饶地去用鼻子蹭李旭的坐骑。那坐骑见了小狼的血口,吓得连蹦带跳,差点儿把李旭摔下马背去。
“好了,好了,甘罗,咱们别闹了。”李旭怕坐骑受惊踢伤了狼崽,赶紧求饶。甘罗得意地横了它一眼,晃晃脑袋,转身去找陶阔脱思要吃食。
李旭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自从来到苏啜部,他和甘罗的主从地位完全调了个。在霫人眼里,银狼是长生天派来的圣物,而他只是长生天暗中安排给银狼的侍卫,身份要比甘罗低得多。至于在蛮族丫头陶阔脱丝眼中,他和甘罗的地位更不能并提。
八个人打了四头野驴,今天的收获已经出乎预料,所以大伙也不贪多,先在湖边找了几块可以避风的大石头暂时驻扎,然后从幼驴身上割了块肉给甘罗充饥。而人吃不得生肉,又找不到干柴,只好就着积雪啃几口又冷又硬的奶豆腐欺骗肠胃。
待所有人缓过了点儿力气,阿思蓝和杜尔立刻开始着手分割猎物。此地距离部落甚远,把整头野驴拉回去炫耀的主意肯定行不通。趁着猎物还没被寒风冻僵,把驴皮驴肉割下来放在马背上带走是大伙唯一的选择。而带不完的脑袋、骨头和内脏,就只能便宜附近的那些猛兽了。
“今天晚上到我的毡包里喝酒,大伙谁也不准推辞!”杜尔用血淋淋的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累出来的汗,大声宣布。
“脏鬼杜尔,你洗过手了吗,就去割肉?”陶阔脱丝皱着眉头追问。
“肯定――没洗,今天我用手抓过的第一块肉做了记号,让我老婆煮了直接放在你碗里!”杜尔伸着红红的手指,故意逗陶阔脱丝生气。
少女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转身走了开去。杜尔终于击败了一次小魔头,心中大乐。一边手脚麻利地割着肉,一边哼起了牧歌。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阿思蓝、李旭等人也加入了合唱。徐大眼人聪明,最近半个月又日日与长老们交流,突厥语进步神速,很快也跟着曲调哼哼了起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众人正唱得高兴,突然,缩卷在李旭腿上取暖的小狼甘罗竖起了耳朵,轻轻跳到了雪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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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醉乡(5)
“有人!”阿思蓝以最快速度收起短刀,抓住了身边的弓箭。大伙顺着甘罗的目光向远望去,看见四百多步之外出现了两个黑影。是两个身体很结实牧人,没有坐骑,双手高高扬着向湖边走近。
“好心的兄弟,这里是月牙湖么?”走在前方的那个黑影见众人戒备心很强,停住脚步,大声喊道。
跟在他身后的另一个人也停住了脚步,身体与自己的同伴微微错开,掌心向前张大,以示自己没有携带武器,更没可能有敌意。
“是月牙湖,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我们霫族的草场?”阿思蓝见来人说的是突厥语,上前几步挡住甘罗,用突厥语回答道。
“我们是住在索头河边的奚人,你们的好朋友。我们失去了家园后出来打猎,没想到却迷了路!”黑影笑着回答,话语里充满苦涩。云层后阳光很暗,所以李旭无法分辩他的长相。只是观察到他与另一个同伴都穿着黑色的皮袄,黑色的靴子,在雪地中好像两块木炭一样扎眼。
“这里是月牙湖,骑马向北跑一刻钟就是我们的营地了。你们如果迷了路,可以去我的毡包喝碗奶茶!”阿思蓝把箭尖向下垂了垂,不再指向对方,回答的话语里却充满了警惕。
事实上,由此地向北狂奔两个时辰都未必能跑到部落,他这样说,只是为了防止奚人起什么歹心。而对方听了他的话,却好像很感动的样子,长叹着说道:“失去了家园的奚人还能喝到朋友的奶茶,小兄弟,我谢谢你了。不过我要抓紧时间回到部落,否则家中的老人会担心他们的儿子!”
说完,慢慢地转过身,踏着积雪,向自己来的方向走去。
“走稳些,雪天路滑!”徐大眼冲着奚人的背影,用突厥语热情地喊。没等对方的身影消失,就匆忙转过身来,向大伙低声命令:“把剩下的驴肉扔掉,咱们赶紧上马回家!”
“扔掉,为什么?他们就两个人,还没骑马!”杜尔抬起一张充满惊诧的面孔,低声追问。
“他们始终没走进咱们的弓箭射程。这么冷的天从奚部营地走到这,还没骑马,野驴也没这个耐力。”阿思蓝一边检查战马的肚带,一边急切地解释。
“两个人都穿黑衣,连样式都毫厘不差。这可能是凑巧么?”李旭在旁边追加了一句,抱起甘罗,以最麻利的动作跳上了坐骑。
其他几个牧人听阿思蓝如此一说,不敢怠慢,将还没割干净的驴肉连同驴皮一骨脑扔下,紧了一下马肚带后,飞身跳上马背。
杜尔和拔细弥在前,阿思蓝和萼跌泰断后,把李旭、徐大眼和两个少女夹在中间,慢慢开始加速。一行人刚刚跑出五、六里,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小兄弟,等等,我去你的帐篷讨碗茶喝!”方才那个问路的声音在远方大声喊道。
此人好强的中气,李旭惊诧地想。知道来人肯定不是普通牧民,他们头也不回,拍打着坐骑飞奔。
八个人的坐骑都算不上什么良驹,先前打猎时又跑得疲惫,即便扔掉了所有驴肉,奔跑的速度还是很快就开始变慢。而身后的“客人”却越追越近,在奔跑中不但能听见马蹄和呼喊声,偶尔风大,连他们的喝骂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男人断后,女人抱着甘罗回营地报信。通知族长,有大队人马来袭!”徐大眼见追兵越来越近,沉着脸命令。
他的话在众人中素来就有威望,六个男人闻此言,一同带住了马头。抄弓在手,侧过身体,把箭尖指向身后方。
远远地,有一块黑色的云压向头顶,那是追兵的皮衣在被雪光照出的颜色。来人只有二十几个,却带了将近七十匹马。一路上随时可以更换坐骑,难怪他们能越追越近。
“都,都怪我提议要来月牙湖!”杜尔的牙齿打着哆嗦,后悔不迭。他们几个既是李旭和徐大眼的朋友,同时也担负了保卫两个少年的使命。额脱长老曾多次暗中叮嘱,无论如何不能让贵客遇到危险。大伙千小心,万小心,却没想到打猎时会遇到大队的奚人。
“如果咱们不来月牙湖,今夜他们就会马踏咱们的营地!”李旭鼓起全身勇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在发抖。“二十几个人,一百多匹马,这分明大队人马派出来的斥候!”
“啊!”两声惊叫同时从马头方向响起。李旭转过头去,看见娥茹和陶阔脱丝两个手挽弓箭,根本没有听徐大眼的安排率先去逃命。
“你们怎么还不走?”徐大眼看见两个少女把马头的方向都调向了正前,眼睛中立刻喷出了火光。
“霫人不会丢下自己的朋友独自逃命!”娥茹和陶阔脱丝大声回答。挽弓的手一直在哆嗦,说话的语气却无比坚定。
“滚,别在这妨碍我们。回部落去,要不然全部落的男人都会因为你们两个而死!”向来脾气温和的李旭突然竖起眼睛,大喝道。猛然间意识到甘罗还在自己的马背上,他一把抄起褡裢,把小狼连同褡裢恶狠狠的掼到了陶阔脱丝的胸前,“滚回去通知西尔族长,有大队人马前来偷袭!”
陶阔脱丝和甘罗都没见到过李旭如此凶悍模样,毫无防备之下,震惊得几乎发不出声音。娥茹的头脑转得快,看看远方快速飞过来黑云,立刻明白了徐大眼和李旭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拨转马头,顺手拉起妹妹的马缰绳,以最快速度向营地方向逃去。
“六个人,分三波轮射!附离和杜尔射第一轮。拔细弥、萼跌泰射第二轮,我和阿思蓝射第三轮。三射之后,我们快速离开,边跑边射回头箭!”徐茂功板着脸,如将军临阵般冷静地命令。
“汉家伢子,你敢叫我滚,等打完了这仗我跟你没完!”陶阔脱丝的哭骂声逆着风,远远地传到众人心里。
“但愿我能活着!”李旭苦笑,慢慢张弓,把箭尖与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敌人对成直线。
那伙追兵虽然对李旭等人志在必得,却也没失去应有的冷静。见前面的人突然停下来弯弓搭箭,也纷纷在距离对方一百五十步之外带住了马头。骑弓的射程比步弓短,一百五十步已经是非常安全的距离。虽然草原和中原都曾经出现过能在三百步外用箭取人性命的骑射好手,但那些人都是千年一遇的英雄。在奚人眼里,对面四个牧人和两个半大毛孩子显然不在此列。
“小兄弟,我们没有恶意。只是依约去你的毡包里喝茶!你们不是说营地就在月牙湖附近么,为什么还要向远处跑!”带队的奚人斥候头目正是曾经在月牙湖畔和李旭等人打过招呼那个。眼下身份被人瞧破,却依旧摆出一幅和颜悦色的姿态。
“无耻的奚人,不要当我们和你一样傻,明知道前面是陷阱还乖乖往里跳?”杜尔破口大骂。最近常见徐大眼帮助部落练兵,他已经知道斥候在一支军队中的职责是什么。徐大眼在为诸霫联军挑选斥候时提出的条件十分苛刻,凡军中能担任斥候者,不但要骑射精良,而且要心狠手辣。斥候在探路途中遇到大股敌军,要不战而走。遇到敌方的百姓或者哨探,则需要全部杀光,以这种凶残手段隐匿自己一方的行踪。
从索头水流浪到附近的奚人部落既然派出了如此多的斥候探路,说明他们的大队人马肯定就在不远处。所以他们的行踪是无论如何不能被路人泄漏出去的,所谓喝茶,不过是想以最小代价将众人拿下。几个牧人自知今天活着回家的机会微乎其微,心里反而不像开始时那么害怕了。此刻听杜尔骂得痛快,也跟着扯开嗓子大骂了起来。
草原民族平时和人交流少,词汇并不丰富,所以骂人的花样不多。翻来覆去不过是数落奚人没有胆子,被突厥人像狗一样踢出了家园,不敢报复,却疯了般找其他部落乱咬而已。
那带队的奚人从对方的骂人话中得知自己的身份已经被人识破,也不着恼。慢条斯理地整顿了一下队形,待杜尔骂得没词儿了,才笑着回应了一句:“既然知道我们是为了打仗而来,你们还逃什么。投降吧,看在你等机灵的份上,我承诺不杀你们。我们有二十八个人而你们只有四个男人和两个小孩儿,怎么打都不会获胜。至于那两个女人,你以为拖延上这么一小会儿,我就追不上她们了么?”
说完,他用手指了指身后空着鞍子的战马,示意阿思蓝等人看清楚,自己一方有足够的马匹接力而行。而两个霫族女人跑得再快也有人困马乏的时候。
“附离,给他一箭!”徐大眼低声命令。对方的气焰实在嚣张,让李旭这能远射的人射他一箭,无论中与不中,都足以让此人不再敢小瞧自己这边的抵抗能力。
李旭早就恨得牙根痒痒。他少年心性,一颗心里只是想着对面那个奚人斥候头目开始怎么欺骗自己,事后怎么穷追不舍。听到徐大眼命令,抬手就是一箭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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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醉乡(6)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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