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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乱-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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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的脸开始红了,这回不是因为腼腆,而是因为酒力所致。马奶酒虽然力道不足,他却是空腹而饮。此刻满肚子的酒仿佛都化成了血液,顺着经络涌遍了全身。他感觉到头有些大,脚有些软。却不肯在异族少女面前失去礼仪,强撑着,把第五碗又灌进肚子内。
少女的歌声如黄莺出谷般明快,第六碗酒又端到了李旭面前。这次,没等他干掉,一个低低的声音却传到他的耳朵内:“中原伢子,你可以慢慢喝的啊。歌声未止,我就不能让你的酒碗空掉!”
“啊!”李旭楞了一下,发现少女笑着望向自己,好像又看到了一个怪物。那双娇艳樱唇没有随着其他女子一同唱歌,显然,善意的提醒是来自眼前。
李旭尴尬地笑了笑,抬头张望。这时才发现其他商贩正端着酒碗慢品,没有任何人像自己一样碗到即干。而部族中的几个长者,正笑呵呵交头接耳,显然自己鲁莽的举动早已再次成为了人家的趣谈。i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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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旷野(4)
李旭用酒碗挡住了自己涨红的脸,这次,他终于坚持到了长歌结束。一曲唱罢,酒席上立刻热闹起来。宾主之间开始把盏互劝,其乐融融。敬完了客人的少女们则分批次退出大帐。族中乐师调整好琴弦,拉出欢快而热闹的曲调。
商贩们素来节俭,一路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外,其他人的干粮中少有荤腥。好不容易熬到所有用餐礼仪结束,谁还再肯客气。刀切手抓,转眼间让一整头羊见了雪白的骨头架。主人家见客人喜欢自己的食物,心情大乐。拍拍手,立刻有壮汉走进来,抬走剩下的残骨。然后,又一只完整的煮羊被奉到餐桌之上。
随着天色变暗,商贩们吃肉的速度渐渐慢了下去。草原上的羊肉味道虽然佳,肥膘却远比中原人养的羊厚实。这样肥厚的肉,胃口再好的人也无法吃得太多。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端着酒碗左顾右盼,仿佛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般,一脸惶急。
霫人素有白霫之称,部落中女子皮肤白若凝乳,双目碧若晴空。头发或白或金,如流瀑般闪着光泽。在旅人们的传言中,霫族女子最为大方。她们属于这片草原,可以邀请你钻入她们的毡帐,却从未曾想过从此与你纠缠不休。
在失去奚人部落踪影后最绝望的那一刻,传说中的艳遇曾经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继续前进的动力。
“饱暖思淫欲!”徐大眼的双目中再次露出了几分不屑。整个座上,以他的吃相最为斯文。既没有像李旭那样大碗大碗的喝酒,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饿狼般啃肉,而是用手指把肉撕成细条,一小条一小条地就着酒水慢品。
家族中饭菜食不厌精,这让徐大眼可以轻松地分辩出食物的优劣。水煮全羊里除了野葱、蘑菇和盐巴之外,没放其他任何调料,正合了他的胃口。他喜欢这种淳厚自然的滋味,却非常不喜欢与自己共饮的同伴。在徐大眼看来,这些粗俗、市侩、心胸狭窄又容易满足的商贩们根本配不起主人家的热情款待。无论你给他吃了什么山珍海味,等到双方开始交易的时候,休想让他们在价格上稍稍松动半分。相反,他们还会根据部落的富裕程度和对茶叶、绸缎、陶器等中原物资的渴求程度,毫不犹豫地提高商品的价格。
苏啜部的族长却丝毫不觉得客人的举动有失礼仪,在他看来,喝酒之后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认做是人的本性流露。男人如果对女人没需求,就失去了变得更强大的动力。所以,就在徐大眼为同伴的举止感到汗颜的时候,苏啜西尔又拍了拍手。
欢快的音乐嘎然而止。乐师喝了碗酒,调了调琴弦,换上了另一支舒缓缠绵的曲子。一队霫族美女缓缓走了进来,在席前偏偏起舞。双臂和脚腕上银铃晃动,每一次举手投足,都勾去无数魂魄。
天色已黑,部落中的青壮端上巨大的铜火盆。火盆里边,上好的木炭跳动着幽蓝的光。李旭被火烤得很热,身体内外仿佛都有热气在向上涌。献舞的女子中没有那两个捉弄他和徐大眼的少女,这些人的年龄比方才敬酒的少女大,也更有魅力。伴着乐声的舞姿仿佛带有一种符咒般,让人的目光难以在她们身上离开。
而她们身上的衣服实在穿得有些少,脚上没穿鞋袜,双臂上也未着寸缕。雪白的手臂和的小腿在乐曲中慢慢抒展,就像午夜里的昙花在慢慢绽放开花瓣。李旭不知道自己这样形容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目不转睛地观赏歌舞,是不是违背了读书人的本分。古圣先贤们与女子交往的示例李旭知道的实在不多。醉眼朦胧中,他只听见众霫人的轻歌。
“哥哥骑着白马而来,一手持着弯刀,一手捧着兰草……”接下来的句子他就听不清楚了,在突厥语方面的造诣,他距孙九等人实在差得太远。
“愿为一束野花,只为君而零落!”醉倒之前,李旭依稀听到了这样几句。是真是幻,很多年后他都没弄清楚。
霫人对远道而来的商队非常重视,破例给每名商贩预备了一个毡帐。迷迷糊糊中,李旭感觉到自己被人抬进了一个很温暖的帐篷。脚边有人替他放了一个火盆,烤得他又热又渴。睁开眼睛,李旭想出毡帐找些井水来醒酒。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人,一个碰上去与自己完全相异身体。
登时,李旭心中的酒意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弱光芒再次细看,他发现自己身边卧着一名少女。螓首蛾眉肤若凝脂,相比之下,古人那句“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则太赤傅粉则太白。”显得实在苍白而模糊。
这正是白天曾经捉弄过他,最后关头又放了他一马那名少女。李旭感觉到自己头皮发炸,浑身上下都开始冒火。
“有些部落,会让族中女子为贵客侍寝。”北行前,父亲曾经开玩笑般说过。具体怎么应对,却未曾指导过他。也许父亲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仅仅把它当作一个好笑的传言而已。父子两个却万万没想到,传说中的事情刚好发生在李旭身上。
李旭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胳膊,不敢闭眼,也不敢挪动,双腿绷得像木头般,僵硬笔直。帐篷里的木炭火却愈发强劲,一波波热浪从脚边袭上来,越过大腿,越过小腹,越过胸口、头顶。
就在此时,那睡梦中少女突然翻了个身。手臂上的银铃“叮铃”一声,轻轻垂在了李旭的胸膛上。
轰地一下,李旭感到浑身的血液全涌到了头部,炸开,散发出无数多金色的星星。大的,小的,五角的,十字的,就像过年时在火堆中竹节炸裂的刹那,短暂,但是绚丽多彩。他不敢动,也不敢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非礼勿视,他在心中拼命地告诉自己。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扫过被火焰烤红的毡包顶,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姣好的面目,几乎是他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美的。细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李旭看着,看着,就像看着一件名贵的南国白瓷,不敢去碰。唯恐一碰之下对方就会落在地上摔个粉碎。也不敢多想,因为少女是如此美丽不可方物,像一朵莲花般难以亵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在膨胀着一股湿热的冲动,但接下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却是一无所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个时辰?一百年?或者仅仅是一瞬?最终,李旭再次鼓起了勇气。他轻轻地用手抬起少女的胳膊,把它放进了毯子下。然后,以最轻,最细微却极快的动作站起身,蹑手蹑脚走出了毡包。帐篷里太热了,他需要一点冷风来让自己平静。
草原上,星大如头。水一般的星光从近在咫尺的天幕上倾泻而下,一瞬间就穿透了他的长衫。秋风在旷野间呼啸,隐隐地还夹杂着狼群的号叫声。这里是草原深处,不是自己的家,李旭的头脑越来越清醒。
酒意全部被风吹散,理智和感觉又回到他的躯壳当中。他感到手臂上有无数鸡皮疙瘩迅速生出,却没有勇气再次钻入毡帐。举目向远方望去,李旭看到在安置货物的几个帐篷里还亮着火光。也许自己应该去那里照料货物,他终于找到了个充足的理由,逃命般迈动了双腿。
帐篷帘被轻轻的拉开了,里边的人听见了来自外边的脚步声,警觉地探出半个身子。是九叔!李旭非常高兴地看到了那个宽阔的肩膀。不顾对方惊诧地目光闯入帐篷,却发现徐大眼和郝老刀也在这里。地面上还架着一口铁锅,锅里面的肉汤正汩汩冒着热气。
“这么快就从温柔乡醒了?”徐大眼看到李旭出来,嘲弄地问道。
“我,我!”李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差,肯定已经被徐大眼归为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同类。但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好像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被指责。
“你不会告诉我你什么也没干吧?”徐大眼看见李旭尴尬的模样,皱着眉头追问。宴会上,只有他与孙九、郝老刀三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当发现有女子钻入同伴的帐篷时,读了很多书,拘泥于君子之道的徐大眼毅然选择了陪同九叔去守夜。
“我?”李旭的脸又涨成了黑紫色。男女之间的事情,对一个十四岁出头的少年来说太复杂,太奇妙。他的确什么也没做,但作为一个渐渐长大的男人,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你还是个雏儿?”这回,轮到郝老刀发飙了。他跳起来,促狭地在李旭双腿间摸了一把,然后仰天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我的天哪!我以为早就没人炼童子功了呢!有你在,商队还请我们这些刀客做什么!”
李旭羞得浑身发烫,恨不能找个地缝钻将进去。转身欲夺门而出,却被九叔一把拉了回来:“别理睬他们,坐在火堆旁喝碗醒酒汤。form_viplimit_free_ti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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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旷野(5)
李旭挣脱不得,只好偏着身子在九叔旁边坐下。徐大眼见他满脸尴尬,反而倒不好意思起来,强忍着肚子里的笑意把头偏向了别处。郝老刀却不依不饶,目光上上下下扫视李旭,非要看看炼“童子功”的人筋骨与他人比有何异同。
“老刀,别欺负孩子。他是读书人,脸嫩!”九叔伸手推了郝老刀一把,笑着呵斥。
“读书人,你见哪个读书人绝后了。子曰,食,色,性,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郝老刀满口胡言乱语。他幼年时求学不成,所以一生中除了舞刀弄棒,就是以歪曲古人之言为最乐。
“那老刀叔何不选个帐篷去快活,难道你也炼童子功么?”徐大眼看不过郝老刀拿圣人开玩笑,跳起来替祖师报打不平。
“你以为我不想啊,人家嫌我长得难看,不往我的帐篷里钻!”郝老刀装做一幅悻然的样子,说道。
众人都被郝老刀的说辞逗乐了,尴尬的感觉渐淡。李旭这才松了一口气,偷偷看了看郝老刀,见对方不再与自己为难,抬起头,对孙九问道:“九叔,几时散得酒席,您怎么亲自守夜?”
“才散了不到半个时辰,大伙都想着风流快活,只好让我这老骨头和大眼这个君子来守夜。倒是你小子,喝空了三个皮袋子,大伙都赌你会醉到明天中午,没想到这么快就醒了!”孙九摇了摇头,笑着回答。
我喝了那么多,李旭自己也有些惊诧了。宴会的后半段进程除了歌舞还有什么,他根本不记得,至于自己随口喝了多少碗酒,也从来没仔细去数过。印象中,只觉得自己醉得很舒坦,在霫人的歌声里几乎忘记了一切不开心的事情。
“我看,多半是被吓醒了酒。唉!后生崽有福不会享受?奈何!奈何哉!”郝老刀酸溜溜地发出一连串长叹。
“他是坐怀不乱,有古人之风!”徐大眼大声替朋友辩解。说完了又甚觉后悔,跟郝老刀这种粗人讲柳下惠,简直是糟蹋学问。
“小小的年纪,就学成了伪君子!”郝老刀跟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球白,冷笑着说。见对方不肯再接自己话头,继续说道:“你看杜疤瘌,王麻子他们,酒都没怎么碰,等着就是这一刻了!”
想想王麻子龇着满口大黄牙去抱花一般的少女,李旭就觉得胃肠有些翻滚。皱了皱眉头,低声追问:“老刀叔,每,每个人帐篷都……”
“每个帐篷什么?”郝老刀等的就是李旭这句话,故意拉长了声音逗他。
想了半天,李旭没想出一个合适词汇,改口道:“难道每个人都有份儿么?”
“你以为强盗分赃啊,见者有份!”郝老刀大笑,摇头晃脑地卖弄道:“霫部风俗,十三岁以上,没有丈夫的女子在晚上可以自己选一个男子帐篷往里钻。这是长生天给赐予她们的权力,即便是族长、长老也不能干涉。嘿嘿,今天有些人想得美,估计要空欢喜一晚上呢!”
“伤风败俗!”徐大眼板着脸骂了一句。他自幼受到的教育是:女子行为要检点,庄重。即便长大成家,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做主。甭说主动钻男人的帐篷,即便是主动与男子说话,都是大逆不道的作为。虽然他也知道,大富大贵之家里边行的是另一套,与书上说得完全不同。但那都是背地里的行为,谁也不敢公然把这些“龌龊勾当”宣之与口。
“这是人家的风俗,怎么叫伤风败俗呢?”郝老刀成心与徐大眼抬杠。
饶是徐大眼纵使口齿伶俐,也登时被他问得说不出半句话。胡人自古与汉人风俗迥异,这是胡人的地盘,的确不该以自己一个汉人的观点来指摘别人的行为。
“那,那今晚过后呢?”李旭心里倒没徐大眼那么多原则,想了一会儿,期期奈奈的问。方才他之所以落荒而逃,一半是因为对男女之事似懂非懂,另一半原因却是,他不知道万一有人把持不住,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今晚之后,太阳依旧从东边出来!”郝老刀的回答如江湖骗子说卦,充满了玄机。
“万一有了孩子怎么办?”李旭继续追问。男人女人住在一起会生小孩,这是他关于男女之事唯一能确定的答案。
“养大呗。部落里会庆贺又增添了人口。如果孩子的父亲有良心,往来之间给孩子留些财货,女人们会非常高兴。如果孩子的父亲没良心,就此消失不见,她们也不纠缠你!”郝老刀的眼神渐渐深邃,幽然道:“如果你肯留下,女人会更高兴。这里一年只有五个月绿色,冰天雪地的,没男人的日子可不容易!”
没有父亲的孩子!李旭心中涌起几分同情。在乡间,任何一个没有父亲的家庭往往都是流氓和无赖顽童们欺凌的对象。但是,来往的商贩们有几个会留下?有几个能指望有良心?他们每个人在中原都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今夜风流,对他们而言仅仅是缓解旅途劳累的一种方式而已。
“这是没办法的事!”九叔抓起皮袋子,灌了口酸马,叹息着解释道。
不小心,有几滴酒落入了炭盆,跳了跳,冒出一股淡淡的烟雾。徐徐地飘在空中,让每个人的脸看上去都朦朦胧胧的,非常不真实。
“是啊,没办法!”郝老刀用吃饭家伙挑了挑木炭,盯着那幽蓝的火焰说道:“部落上每逢荒年,战火不断。为了一块好草场,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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