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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农圣-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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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享福和黄轩自然是没什么聊的,问清楚衙门里那个房间是干什么的,什么时间上衙,什么时间吃饭之后,孙享福就打着巡视各池的名号出了衙门。
“想不到做官这么轻松,不用每天点卯,也不用事事亲躬,传个话,让属下人完成上头交办的差事就行。”孙享福骑马回了秦府,在自己的院子里跟德叔摆了桌酒菜,边吃边道。
其实这样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都普遍存在,干活的人永远是最顶层的人和最底层的人,中间的那一拨人,一般就是传达最顶层的人意志的话筒而已。
“这就是人人都想做官的原因。”
德叔吃了一口香气四溢的回锅肉,美滋滋的喝了一口酒道,他最爱跟孙享福在一块喝酒聊天了,不仅能吃到各种稀奇古怪的饭菜,还可以不停的向孙享福灌输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而孙享福,往往会用一种惊奇的表情,对他所说的事情表示惊叹,从不反驳,这种在乡下小子面前显摆智商的优越感让德叔很自嗨。
“要是这段时间他们能够带回宫里所需要的鱼货的话,我倒是乐得清闲了,再回村子里住几天都行。”孙享福心里惦记的,还是田里那些农作物,当官,是他对这个时代生存下来的一种妥协,研究农作物,则是他的兴趣爱好。
“没事别老想着回村干嘛,在秦府也不错啊,有吃有喝的养一身膘出来不好吗?”德叔见孙享福惦记着回去,老大不愿意道,孙享福要是回去了,这些美味佳肴谁来给他做啊!要知道,只是学了孙享福几个菜的孟大娘,现在进皇帝的御膳房可都是仰着头的。
古人就是那么缺乏创新精神,孙享福当时传了孟大娘几个菜,她就还是会那几个菜,连长安城的酒楼也只是因为铁锅的原因,推出了几道品相不太好的炒蔬菜,这才导致了黄鳝泥鳅的价格居高不下,而猪肉,则是因为在将门圈子里流行,才开始缓慢涨价,猪肉贱,是这个时代之前一直以来的传统,短时间无法打破。
“喝酒吃肉养膘是您的理想,不是我的,我从小就爱摆弄庄稼,离了它们,我心里不踏实。”孙享福这么说着,德叔也没有反驳和指责他,他就是喜欢孙享福身上的那股淳朴气质。
等德叔走后,孙得寿和孙小妹这才喜滋滋的过来收碗筷,刚才他们听到大哥说要回村子,心情顿时好了不少,在秦家的高墙大院里,他们待着总感觉不自在,不能和小伙伴们一起挖蚯蚓喂鱼,他们都感觉自己成了废人了,除了吃饭就是坐在屋里发呆的日子,他们可不想过。
“大哥,还是村子里好,大家一起吃饭,有干不完的活,做不完的事,感觉自己每天都活的很有意义,在这里我都不敢出院门一步,怕坏了大户人家的规矩。”孙得寿乘热打铁道。
在他的一旁,小妹孙丽丽也是用期待了眼光看着他,如今,村子里不缺食物,每天都生机勃勃的,却是更适合孩子们居住。
“等两天吧!这里的事进入正轨,我就回村子住一段时间。”孙享福摸了摸妹妹的头道。
“可是这里太无聊了,没事情做。”孙得寿嘟着嘴抱怨道,在孙享福怀里的小妹同时也跟他做了一样的表情。
“要不,哥带你们出去玩得了。”孙享福想了想道。
“好呀好呀,一进城我们就到了这里,都没好好在城里逛逛呢!”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弟弟才九岁,妹妹更是只有七岁,正应该是没心没肺玩耍的时候,于是,孙享福换了便装,带着弟弟妹妹,就往长安街头而去。
这个时期逛街的人们几乎别无选择的会去东西两市,东市离皇城近,也更加繁华一些,孙享福三兄妹不一会就来到了东市街头,先在吹糖人的摊位面前给弟弟妹妹各买了一个麦芽糖人,又去女红铺子,给妹妹买了一些缠头的红绳,还有鞋帽店的皮靴子,每人来了一双合脚的,孙得寿看中了一个小号的兽皮帽子,孙享福也给他买了,再之后又去了卖饰物的店铺,给小妹买了一个银质的头花,就让她整个下午都乐的合不拢嘴了。
一圈走下来,钱花了不少,手头上的东西也多了,只得暂且打道回府,路过临街馨香楼的时候,孙享福感觉到有一道目光在注视自己,便往沿街的建筑上看了看,果然,在临街酒楼三楼的一个窗户口,一个年约二十许的白面贵公子正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不等孙享福搞清楚情况,就有一个仆人装扮的人来到他面前抱拳道,“是牧监署的孙监丞吧!我家公子有请。”
“你家公子何人?”孙享福对那种长相比女人还美的男人有一种天然的厌恶感,显然,楼上的哪位就是。
“太原王氏,嫡长公子王麟。”
一听是太原王氏,孙享福心里警钟大作,七宗五姓不好惹,自己之前拂了他的面子,才寻求李世民的保护,难道,他们还敢为了区区鱼货的事情,跟皇帝翻脸?
“我能不见吗?”孙享福郁闷的道。
“不能,我家公子说了,你不来,就揍你,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他敢当街殴打朝廷命官?”
“朝廷命官?听着好象很厉害的样子,不过,前一段时间好几位国公爷家的公子都一齐被我家公子打了,他们身上的官阶,可都比你高。”
“呃,好吧,见就见,反正他又不会吃了我,可是我的弟弟妹妹······”
“放心,他们在一楼候着便是,如果饿了,馨香楼的酒菜随便点。”
“这倒是不错。”
说罢,孙享福安抚了弟弟妹妹一阵,才随着那仆人上了馨香楼的三楼。
孙享福进房间的时候哪位贵公子依然还背着手在看着窗外的风景,可惜孙享福是俗人,容不得他在自己面前这么装逼,进门就冲他问道,“这位王公子,你找我有什么事?是公事的话,回头到渔业司衙门谈。咱们之前也不认识,所以没有私事,那就回见了。”
“你要是敢不经过我允许走出这个房间,门外的护卫会把你乱刀砍死。”公子依然没有转身,只是冷冷的说了一句道。
“呃,我们又不认识,何必喊打喊杀的呢!而且,我看公子你骨骼惊奇,定然是人中龙凤,不像是乱杀无辜的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孙享福的态度马上就变了,用有些滑稽的语气快速道。
“呵呵,你猜错了,我就是个喜欢滥杀无辜的人,可惜,你现在不无辜了,所以,我不能随便杀了你。”
“不无辜?公子这话,什么意思?”孙享福有些发懵道。
“因为你选择了投靠皇帝,与我们世家作对。”说到这里,王麟转过身来,还是那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看向孙享福道。
“你们要造反?”孙享福下意识的道。
“你倒真是傻的可以,岂不闻,只有千年的世家,没有千年的皇朝,所以,做皇帝可不是我们世家子弟的终极目标,而你,愚蠢的选择了去做皇帝的走狗。”王麟冷笑着摇了摇头道。
“我听你这话的意思,还是想造反啊!我一小农民,忠于国家,忠于皇帝,有什么不对吗?”孙享福有些纳闷道,忠于皇帝的是走狗,你小子是要反清复明啊!哦不,反唐复隋?
“如果是普通时候,忠于皇帝确实没有错,但是,在我们世家按规矩找你合作后,严厉拒绝我们,投靠皇帝,那就是你这个人有问题了,像你这样的人,对我们世家是存在看法的,是我们潜在的威胁,我们是不会允许你这样的人进入朝堂的,所以,要不是你当的只是皇帝的家臣,在来长安上任的路上,你就已经翻船死了。”
王麟此话一出,孙享福背心的冷汗都冒了出来,他一早知道这个时期的世家大族不好惹,但还是低估了他们的厉害之处,这个世界的不安全感不但没有因为当官而减少,反而加重了。
第二十四章 这个世界太危险
怕归怕,却不能在别人面前怯了场。
“那么,你现在不杀我,找我来就是为了放放狠话吗?”孙享福强压心中的恐惧,壮着胆子道。
“当然不是,在我的人调查过你之后,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新丰县的郑佩成你认识吧!”
“郑县令?一面之缘而已。”
“那胡才呢!这可是间接害死你父母的大仇人。”王麟眼睛一眯,盯着孙享福道。
“你要对付郑佩成?”孙享福似乎想到了什么,脱口而出道。
“想不到你小子还有聪明的时候,在新丰县衙得知胡才全家逃跑的时候,你一定就猜到了郑佩成跟粮饷贪污案有关吧!那胡才,只是他众多走狗中的一条小狗,现在,落在了我的手上。”王麟有些得意之色的道。
“然而,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当时我都能忍,难道现在就忍不得了?”即便是王麟再神通广大,他也不可能打听到自己跟郑佩成的谈话,那个时候新丰县的后堂,就只有郑佩成和他两人,而胡才全家逃亡,是郑佩成跟孙享福达成的共识。
“说起来,郑佩成这样的贪官污吏才是间接害死你父母的元凶,你如果按照我的意思来做,就能轻易的报了不共戴天之仇,难道不值得你一试?”
“报完仇之后,我再被荥阳郑氏的人乱刀砍死,你王氏,不费吹灰之力,除掉了一个自己的竞争对手是吧!”
“你·”
“你小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聪明,真不敢相信你以前是个农夫,然而,那又怎么呢!不依靠我王氏的力量,你永远报不了仇。”王麟被孙享福的话堵了一下,不过片刻之后,又放平心态道。
“我父母死的时候并没有让我报仇,害死他们的是这个世道,是你们这些吸人血的世家,荥阳郑氏在做的事情,你们太原王氏也在做,只是我的仇人姓郑,其它一些人的仇人姓王而已,所以,别跟我提什么仇恨,这没有意义,我只想安安稳稳的活下去而已,而你,现在不敢杀我。”
要说孙享福对这一世素未谋面的父母有多少感情,那是扯淡,顶多是受了原主人记忆的一点点影响而已,他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所以更加的贪生怕死,一般情况下,他不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你说,胡才要是死在揭发郑佩成贪污的路上,郑家的人会不会怀疑你?哦对,就算他们不怀疑,我也能够让他们怀疑,啧啧啧,我又想到了一条你不想,也非入不可的计谋,我真是天才······”
“我说天才,你敢杀我吗?不敢的话,难道我就不能让郑氏知道你王氏的阴谋吗?”
“你······”
王麟又被孙享福的话堵了,他发现,原先自己在别人身上百试不爽的手段,在这个小子身上,竟然毫无用处。
“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孙享福虽然笃定了王麟不敢杀自己,但没有排除王麟叫人打他一顿的可能,只是讲了不到一刻钟的话,孙享福就把王麟的火气给撩起来了,要是再聊下去,孙享福真怕这家伙会失去理智,让人狠揍自己一顿。
“哼,不识好歹的家伙,想滚就滚吧!只是,到时候别求到我王氏头上来。”
得了王麟的准许,孙享福头也不回的就往楼下溜去,在靠墙角的一个座位旁,孙享福看到了跪坐在案几旁的弟弟和妹妹,忙过去牵了他们的手,向楼外走去。
“以后尽量别逛街了,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弟弟妹妹自然是不明白孙享福说的什么意思,一路他们都快跟不上孙享福急促的脚步了。
三楼的窗口处,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王麟冷笑的摇了摇头小声道,“蠢货,被人卖了还帮人家数钱,难道我王家的钱就是臭的?”
翼国公府的小院之内,潦草吃过晚饭的孙享福在踱着步子,从街上回来之后他就一直在思索变强的办法,可惜,他一没当过兵练过武,二没看过什么历史书,对这个时期的了解,仅限于原主人不算开阔的视野,能够想到的办法很有限。
起初他觉得自己应该马上拜个厉害师傅,学一身武艺,至少不怕别人打,可跟德叔聊了几句之后才知道,学习武艺必须是从小打熬身体开始,像秦琼,在孙享福这样十六十七岁的年纪的时候,早都已经艺成下山了。
以孙享福这样的年纪和瘦的像麻杆一样的身材,就算肯下狠功夫练几年,最多也就算个三流角色,对付几个地痞流氓还可以,想要靠武力保护自己和家人,恐怕有点难,关键是时间,就算想成为三流角色,也需要几年时间,这简直让人绝望。
然之后就是发展自己的势力,让那些世家大族不敢动自己,然而,这也不是短期能做到的,你也不看看当下这个社会,那个有权势的人不跟七宗五姓有点关系,终太宗一朝,也没能解决这些世家的问题,此路也是不通啊!
“看来,还是花点钱,请几个能打的保镖靠谱些。”想了半个时辰,孙享福就只想到了这个办法,最后在不安中,浅浅的睡去。
次日一早,孙享福又骑马到渔业司上衙,库房里,熊庭中一脸郁闷之色的向他禀报了情况。
昨日在牛首池的捕捞收获还是颇丰的,十多个人,两艘捕捞船,拉网捕捞,一天就捕获了大小鱼货两千多斤,但是,其中泥鳅黄鳝却是只有区区几斤,今天是皇帝圣旨里孙享福上任的最后一天,也就是孙享福要向内宫交货的第一天,任务是明令黄鳝百斤,泥鳅百斤,其它鱼货三百斤,现在应该是无法交差了。
“本官上任的第一个任务,难道就完不成吗?”孙享福有些纳闷道。
即便现在已经入秋,幸福村的捕捞队每天也能轻松弄到这些鱼货,而专司捕捞的渔业司,却连只有四艘捕捞船的幸福村都比不上,可见其捕捞技术之落后。
“属下等无能,怪只怪今夏自制捕鱼工具捕捞鱼货的百姓太多,捕捞过甚,我等的捕捞船拉网捕捞,很难捕到那些喜欢藏匿在泥土里的黄鳝泥鳅······”
捕捞手的班头张奎虽然承认了自己无能,语气中却是有着许多不服气,一天捕捞两千斤鱼货,这在以往看来,是大功了,通常主官都是要给犒赏的。
“你们就只会拉网捕捞这一个捕捞方法么?天冷,那泥鳅黄鳝都进了洞,能拉的到才怪,熊书吏,回头你带这些捕捞手去幸福村学习学习,就说是我说的,那里的村民,即便不在牛首池这样鱼货产出丰厚的地方捕捞,一天也能弄到上千斤鱼货,而且,黄鳝泥鳅至少数百斤。”
孙享福无意斥责张奎,没有创新意识,不爱动脑筋,是这个时代没有读过书的小老百姓的通病,孙享福不认为自己能治好所有百姓的病。
“属下遵命,如今之际,只有拿钱在市场上买入些黄鳝泥鳅,补齐宫中用度,再出售那些多捕捞出来的鱼货,补足购买黄鳝泥鳅的亏空。”熊庭中建议道。
“市场上的黄鳝一斤已经卖到近百文了吧!而且都被一些固定的人收购了,想买足恐怕有些困难,现在时辰尚早,这样,你直接带着捕鱼手骑快马赶往幸福村,让他们照征发令的数量,用快船送鱼过来,正午之前鱼应该能送到,至于那些多出来的鱼,让仆役们拿到市场上卖了吧!以后往宫里,只能送活鱼,鲜鱼。”
孙享福看了一眼库房里昨天被打捞起来,今天眼珠都变白了的鱼货道。
熊庭中一想也是,连忙照办,现在才早上六点来钟,骑快马两个小时不停的跑,应该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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