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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第5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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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伏连可汗已经先走了,囊日赞普一身漂亮的铁铠,上面装饰着各种华丽的羽毛,铁盔之上,更是三根雉尾冲天,显示着他作为赞普的无人权力,他的年纪约有四十上下,眼睛不大,眼窝却是挺深,皮肤在周围的一众随从中的黑色和古铜色映衬下,显得挺白,鼻梁高挺,显然是带有一些鲜卑人的特征,李靖想到了伏连可汗跟王世充提过的吐蕃的赞普乃是南凉王座后代的传说,这回近距离观察了一下。果然跟长孙晟这样的鲜卑人有颇多相似之处。

    李靖在马上拱手向着囊日赞普行了个礼,用鲜卑话说道:“赞普,您的军队真的象是这高原上的雄狮,在下以为一定可以旗开得胜。拿下苏毗!”

    囊日赞普微微一笑,向着李靖回了个礼,说道:“昨天的宴会上,我忙于和几位部落头人盟誓,没有顾得上招呼远方的客人。失礼之处,还请见谅。”

    李靖没有料到这囊日赞普谈吐不俗,说话彬彬有礼,完全不象一个蛮夷,心中对此人的印象又改观了不少,他笑道:“赞普言重了,这次我来贵国,本来是想给寓居于此的伏连可汗送信的,现在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不过今天看到这样威武雄壮之师。我也忍不住想看看这次的征伐,不知道赞普能不能给我提供这个学习和观摩的机会呢?”

    囊日赞普哈哈一笑:“大隋乃是天下最发达,最富强的国家,中原的战争水平也比我们这边陲蛮荒之地要高出了许多,李行首太过言重了吧。”

    李靖摆了摆手:“不不不,赞普谦虚了,李某在大隋也当过几天兵,对于行伍之道还是有些心得的,恕我直言,大隋的军队能训练成赞普这样的。也着实不多呢,只有少数几支精锐部队才可以做得到。”

    囊日赞普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之色,继而摇了摇头:“李行首,你太客气了。用你们中原的话来说,我这是叫班门弄斧,也罢,我们的大军马上就要出发,李行首若是有意,就请指教一下我们的军队吧。”

    李靖微微一笑:“岂敢!”

    头顶突然传来一阵鸟雀的叫声。囊日赞普和身后的臣子们都抬头向上看,只见一队鸽子正飞过众人的头顶,囊日赞普身后的一个年起来三十出头,双眼发亮,个子中等的年轻人突然说道:“鸽子比两个时辰前飞过时少了一只,一定是被鹞鹰给叼走了!”

    李靖的脸色微微一变,奇道:“这位老弟,你是怎么能断定这群鸽子就是两个时辰前飞过去的那群呢?少了一只的原因可能有许多,为什么一定说是给鹞鹰给叼走了?”

    囊日赞普笑了笑,指着这个穿着白绛相间藏袍,脑袋两边盘着两根辫发的年轻人说道:“李行首,这位叫叫琼布?邦赛色则,乃是我们雪域高原上的头号聪明人,他可以同时断四桩案子,口述三样政务的处理方案,同时还跟人下棋获胜,他说了这队鸽子是给鹞鹰叼走了一只的,那绝对错不了的。”

    李靖心中一动,在他的记忆里,这种同时处理多件事的超级人才,只有晋书上看到过宋武帝刘裕的军师刘穆之可以做到,想不到在这雪域高原上,也有这样的牛人,难怪能把这些游牧部族的军队,管得如此井井有条,他点了点头,对着那邦赛色则行了个礼:“邦赛色则先生,请问你这样说的依据何在呢?”

    邦赛色则微微一笑,突然说起了汉语:“李行首,那只打头的鸽子,左翅膀下有三根红色的羽毛,跟别的鸽子不一样,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是两个时辰前经过的那队。而它们一边在飞一边在哀叫,显然这少掉的一只是死于非命,从它们急匆匆地飞过来的速度看,显然是碰到了凶猛的天敌,正在逃命,在这雪域高原上,最常见的就是鹞鹰了,所以我能判定,一定是不久前刚有一只鸽子给鹞鹰吃掉了,若是我们往来处去找,应该还可以看到呢。”

    李靖点了点头:“邦赛色则先生,你我要不一起去看看这只鹞鹰如何?”

    囊日赞普笑道:“好啊,邦赛,李行首是远方的贵客,你就带他看看好了。”

    邦赛色则脸上带着一丝得意的神色,以手按胸,恭敬地向着囊日赞普回了个礼,然后扭过头来,对着李靖,向前一摊手,作了一个请君先行的手势。

    李靖正要策马,空中突然响起一声凄厉的鹰啸,众人抬头看去,只见三只鹞鹰,正呈品字形,以冲刺的速度,飞快地冲着前方的鸽群冲刺而来,而为首的一只鹞鹰的嘴里,赫然正叼着一只鸽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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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百七十七章 宇那城的女王

    苏毗都城,宇那城堡。

    这是一座建设在高山之上的石制城堡,与旧都噶尔城堡极其相似,只不过为了显示小女王的地位在大女王之下,城堡中的主楼,也就是类似于后世里日本式的天守阁,只建了八重,不过即使如此,居于高岭之上的城堡,仍然可以对三四里外的四周平原一览无遗。

    主楼的顶层,一对四十多岁的男女并肩而立,与一般苏毗人穿着的皮制藏袍不同,这两人都穿着华美的丝绸,披金戴银,如果不是因为他们身后的侍从和侍女们都穿着藏袍,垂首恭立,只从背后看,还真会以为这是一对汉人贵族呢。

    苏毗女王赤邦松的脸上涂着黄色的油彩,这是苏毗人特殊的风俗,无论男女都要以颜料涂面,有时候一天会变换几次颜色,宛如变色龙一般,而这黄色,则是赤邦松最喜欢的一种,一旦涂上去,也只会好几天后再换别的颜色。

    赤邦松看着站在她身边,脸上涂着蓝色颜料的几松,笑道:“几松,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几松的眼睛不是很大,由于长期被日光直晒的原因,他的眼睛一直微微地眯着,这让别人很难通过他的眼睛而看到他内心的想法,也正因为这样,前任的苏毗大女王达甲吾才始终看不透他的内心,最终惨死在他的手下。

    几松摇了摇头,神情还是非常地严肃:“女王啊,我的感觉不是太好,今天早晨起来的时候,不,应该是说最近几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我的左眼皮一直在跳,从小时候开始,每次我左眼皮一跳 ,就会有倒霉的事情,上次达甲吾没收我三分之一领地之前的那一天。我的左眼皮也跳了几次。”

    赤邦松笑着摇了摇头,拾起了几松的右手:“都胡思乱想些什么呢,现在的苏毗国,就是我们两人的天下。说一不二,有谁能反抗我们的意志呢?更不会有人能给我们带来灾难了!”

    几松的眉头仍然紧紧地锁着:“女王陛下啊,国内应该是没有人敢反抗我们了,自从前年达甲吾的死忠噶尔部落举兵反叛,被我们镇压之后。那些部落就温顺地象一群绵羊,可是越是这种平静,我越是觉得有些不对劲,象念,农,韦这三个部落,我这几年来无论怎么侵占他们的领地,夺取他们的牲畜,他们都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爽快地就把这些东西交了出来。”

    赤邦松笑道:“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你的手段。也不敢反抗我这个唯一的女王啊,这是他们识相的表现。”

    几松松开了赤邦松的手,正色道:“我不这样看,这些部落当初肯和我一起毒杀达甲吾,本身就证明他们并不是怕事的人,也不会把女王的权威放在眼里,可是被我这样打压,居然没有任何动作,这太奇怪了。而且这次祭祀大会,别的部落都来人了。就连噶尔部落都派了头人的儿子过来,唯独这三个部落没有派人过来,不是说头人生病,就是说头人有要事走不开!哼。有什么事能比一年一度的祭祀更重要呢?!”

    赤邦松的眼中光芒闪闪,她也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疑道:“他们不会真的在搞什么鬼名堂吧,不过我派在各部落的耳目都没有什么情报传回来啊。”

    几松咬了咬牙,摇头道:“听说汉人那里有本兵法书,名叫《孙子兵法》。里面就详细介绍了国与国之间如何使用间谍,防备间谍,专门列到和作战同样重要的地位,名叫用间篇。这个间谍,就是我们所说的耳目。女王啊,若是这些部落真的下了决心要背叛我们,只怕也会想办法避开你派去的各个眼线的。象是上次我毒死达甲吾的时候,不也是靠着各种欺瞒手段骗过了她派在我们念部落的奸细吗?”

    赤邦松有点紧张了起来:“那怎么办,要不要召集军队,讨伐他们?”

    几松摇了摇头:“现在还不行,这次祭祀大会,也算是一个探查方式,能看清楚哪些部落是忠心于我们的,哪些不是,当年中原的汉人建立的第一个王朝夏朝,他们的开国国君启的父亲,就是著名的传说中治水英雄大禹,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曾让当时各个部落都来参加盟会,结果有一个防风氏的酋长没来,大禹就出兵消灭了这个部落,把这个酋长杀了祭神,这就是作为王者竖立自己权威的办法。”

    “现在我们要先好好地笼络这次参加祭祀的那些个部落,尤其是噶尔部落,只有这些部落都听我们的话,到时候以他们为前驱,许诺分掉这三个部落一半的牲畜和土地给他们,他们一定会兴高采烈地拼命作战的!”

    赤邦松的那张黄脸上终于眉头舒展了开来:“几松,你是我们苏毗国最聪明的人,一切依你说的办就是。”

    几松笑着抬起了赤邦松的手,这双手以汉家女子的标准来看,可谓粗糙,但跟其他的苏毗侍女们那些因为终日被紫外线照射而变得象枯树皮一样,到处开裂的皮肤相比,已经算得上是芊芊柔荑了。赤邦松的黄色油彩下的脸色微微一红,即使是女王,在这些侍女面前给自己的丈夫这样宠着,也让她有些不好意思,她正要下令把这些碍眼的奴隶们赶走,突然楼梯上响起一阵声音,二人不约而同地向楼梯口看去,顺便把拉在一起的四只手给放了下来。

    只见一个赤脚的披发奴隶跑了上来(苏毗人都穿皮质的鞋子,根据鞋子的质量能看出人的身份,奴隶是不穿鞋的。同样,奴隶们披发不梳辫子,而贵族无论男女都留辫子,而且盘得很好),几松看了一眼这个奴隶,皱了皱眉头:“东赞,有什么事吗?”

    这个奴隶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个子瘦小,双眼发亮,却比那些站在几松和赤邦松身后的奴隶们肤色白了许多,更奇怪的是,他身为奴隶,赤着上身,只用一条湿牛皮系在腰间,却仍然扎着两条梳得整整齐齐的辫子,如同汉人姑娘的羊角辫一样,拖在头的两侧,似乎提醒着别人,这是一个出身贵族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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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百七十八章 几松的毒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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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名叫东赞的奴隶向着几松行了个礼,说话的声音和语速一点也没有因为跑了半天,又爬了八层楼而有一点气喘发急,他平静地说道:“几松大论(吐蕃和苏毗国都把宰相称为论,大论即为首相),农?准保,娘?曾古,韦?义策这三位大人,已经全部来了,现在就在城外等候。”

    几松的脸色微微一变:“你说什么,这三个头人都来了?”

    东赞点了点头,眼中光芒一闪一闪:“是的,就是这三位大人本人,准保大人说大病初愈,曾古大人和义策大人说部落里出了些问题,需要他们处理,正好都处理完了,为了不耽误明天的祭祀大会,他们连护卫都没带几个,快马加鞭地赶到了这里。”

    几松摇了摇头,脸上仍然是充满了疑虑:“真的只带了几个人?没有带兵马?”

    东赞正色道:“没有,他们加起来的随从和护卫不到二十个,绝对没有带兵马呢,现在他们人就在城门外,大论可以亲自去看一下。”

    几松沉吟了一下,对着身后的两个奴隶说道:“你们去叫额尔图纳和索克拉哈两位将军,让他们各带一千骑兵,搜索城堡方圆五十里内,不得有误!”

    两个黑皮肤的奴隶行礼退下,几松对东赞挥了挥手,说道:“东赞,你去城门外找那三位头人,让他们稍安勿躁,就说女王陛下要准备一下,亲自出城迎接。”

    东赞点了点头,转身迅速地奔下了楼梯,几松仍然面色阴沉,双眼中光芒闪闪,出神地思考着什么。

    赤邦松笑道:“几松啊,这回你还有什么担心的吗?这三个人亲自前来了。而且没带兵马,这还不足以显示出他们的诚意?我觉得你有些太多心了吧。”

    几松摇了摇头:“不,女王,我的直觉一直很准。这三个家伙有人生病,有人部落出事,而且他们的部落离这里的距离都不一样,可为什么偏巧三个人能一同前来呢?这难道不奇怪吗?”

    赤邦松叹了口气:“几松啊,防备和警惕是必须的。但过于多心,只会让部众远离你,而且自己也会疑神疑鬼的,象以前的大女王达甲吾,不也是因为年老多疑,听不进周围人的劝谏,还无端地处罚包括你在内的部落头人,这才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吗,几松,咱们可不能走她的老路啊。”

    几松咬了咬牙。眼中现出一丝杀意:“这样好了,这回的祭祀之后,我们就把这三个家伙扣下来,然后集结兵马,看他们部落的反应,若是他们没有搞鬼,那把这三个家伙给关个两年后就放回去,若是他们真的投靠了吐蕃人,那咱们也好有个防备,到时候先把这三个家伙剥了皮。拿头盖骨去当灯盏,然后再用他们的皮作了战鼓,去跟吐蕃人作战!”

    赤邦松笑道:“吐蕃人?他们一向是我们苏毗国的奴隶和手下败将罢了,现任的囊日赞普。当年即位的时候都给自己的部众背叛,逃到雪山党项羌人那里避难了几年,若不是他的母亲跑到达甲吾那里自愿为婢女,求我们苏毗国出兵帮他平叛,现在这囊日赞普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呢。”

    几松摇了摇头:“女王,你万万不可看不起这些吐蕃人。他们强悍善战,作战不畏生死,而且作战的时候列成多个阵列,一如汉家军队那样,鸣鼓而进,若未听到鸣金收兵之声,往往前队战死到最后一人也不后退,所谓令酷下而必死,就是如此啊。”

    赤邦松不满地歪了歪嘴角:“吐蕃人凶悍,难道我们苏毗人就怕死吗?跟吐蕃人做邻居也做了几百年了,一直是我们苏毗国占了上风,虽然我们苏毗国是女子当家,但是只有在战场上最英勇的男子,才能娶到最高贵的女人,就是你几松,不也正是因为你是我们苏毗国的头号勇士,我才倾心于你吗?”

    几松的脸上闪过一丝得意之色,转而又变得愁眉深锁:“女王啊,若是以前的苏毗国,自然是不必怕了吐蕃蛮子,可是现在我国内乱还没平定,各部落都有离心倾向,象农,娘,韦这三个部落,都是原来我们国家南边最善战的几个部落,若是他们都倒向了吐蕃人,那我们的情况可就真的不太妙了。”

    “而且囊日赞普当年虽然落魄,但现在已经渐渐地稳住了局势,去年刚刚攻灭了西边的唐旄国,实力大增,又在今年初的时候跟北边的大国象雄国订了亲,把女儿许配给了象雄国的王子,现在雪域高原之上,他已经没有了劲敌,可以集中全部的力量来对付我们,据说可以发动的兵力不下三万,已经超过了我们的实力了。”

    赤邦松的眉头轻轻一扬:“那又如何,吐蕃兵虽然凶悍野蛮,但是他们又穷又落后,也没有掌握先进的铁器冶炼技术,我们国家可是有最上等的井盐,靠着和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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