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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4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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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大的阿拉伯战马竟然直接翻到在了地上,马上的骑士给压在了地上,由着身后的骑兵活生生的踏成了肉泥。

    雷万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左右镔铁双锤纵横飞舞,转瞬之间,一个个的阿拉伯骑兵都命丧他的铁锤之下。

    他的铁锤威力太大,不管是穿没穿甲,但凡中他一锤,都毙命当场,不论人马,好似神兵天降,勇不可当。

    并非是阿拉伯的清骑兵阵太弱,而是雷万春实在太强,硬生生的用他的双铁锤砸开了一条血路。

    神策军有是唐王朝最强的军队,裴旻麾下王牌中的王牌。

    此刻的表现也不负天下第一军之名,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战术思想,懂得配合主帅的意图,很果决的顺着雷万春砸开了血路,强行突击,将优势扩大。

    另一方裴旻也与莫斯雷马萨展开了正面对决。

    裴旻这些年有些疏于对弓箭的练习,但他随着武学修为的提升,自身的六识已经到了宗师境界,弓术不退反进。

    他在于对方还未接触之前,已经发出一阵长笑,三支枝劲箭连珠射出。

    这一手正是薛仁贵威震天山的三箭,裴旻早得薛讷传授神技,只是他自身在弓箭的造诣不深,未能领会其中奥义所在,只得其法,不得其神。

    但是薛家三神箭,即便仅得皮毛,也不可小觑。

    三支箭羽疾如闪电,飞跃过百步间距,三尾箭羽速度丝毫不减的直贡敌坐骑马首而入。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三匹马儿受惊下,不受控制,四处乱闯。

    若是寻常骑兵,遇到这种情况,必会形成小范围的动荡。

    可金狮军是狮王莫斯雷马萨的亲卫军,也是阿拉伯最强大的战斗力。

    他们直接将失控的兵士的坐骑砍杀,踏着落地兵士的身体,冲跃而来,速度甚至不曾为之减缓。

    也许是那三箭暴露了身为,黑暗中也有一箭越空而来,直取裴旻面门。

    劲道之强,速度之快!

    几可与他的太公,身怀薛家神箭的薛讷相比。

 第五十三章 宿敌对决:裴旻的实力

    莫斯雷马萨并不知道对面射箭的就是裴旻,但能够射出那般强劲高明的箭矢,身份地位定是不凡。

    于是让身旁的最擅射爱将暗中偷袭了一箭。

    弓箭是古代最强大的利器之一。

    早在三万年以前,史前人类就已经发明了弓箭。在西班牙和法国许多洞穴中的壁画上,就有很多的弓箭、鹿和野牛,这些壁画证明了古人使用弓箭狩猎维生的事实。

    据说,古埃及人是最早广泛使用弓箭的民族,早期其他使用弓箭的民族还有亚述人、印度人和波斯人。

    故而西方的弓箭发展的历程甚至超过东方,不过东方也凭借自身的特点,在弓箭的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厚的一笔。

    值得一说的是西方的弓箭与东方的弓箭在本事射法上有着鲜明的差别。

    西方人常见的那种拉弓方法叫做地中海式射法,是常见的那种拉弓方法,特点是用其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并列勾弦,箭杆在弓的左侧,这种射技就是后世弓箭比赛专用射法。这种射技威力更大,穿透力也更强。只是如此技只能在事先准备好的情况下开弓射一次,短期内很难再次搭箭射击。

    而东方的射法却是以拇指勾弦,并在拇指上戴护指的拇指环,拉弦时用食指和中指压住拇指,箭杆置于弓右侧。后世西方学者称其为“蒙古式射法”,是因为他们第一次见到它,包括复合弓,都是通过蒙古人的西征。实际上这种射技在中国商朝时期,华夏人就开始使用了。

    蒙古式射法的特点是精确度、稳定性更甚,威力相对来说会逊色前者,不过胜在能够连射,能够持续性的射击。

    故而阿拉伯的这一箭,在特殊的弓箭以及独特的射法之下,威力全然不亚于薛讷当年的风采,甚至更有过之。

    劲箭破开人潮人海,直抵裴旻前胸,速度之快,肉眼难辩。

    只是裴旻一身武学修为已达化境,昔年又因遇刺中了一弩箭,险些废了一条胳膊,特别研究过弓矢的应对。

    此刻危机当头,裴旻却用秦皇剑的剑身向上一带。

    箭羽擦着剑身,直接斜刺里飞上了天际,消失在夜空了。

    裴旻手臂微微有些颤抖,足见那一箭的威力之巨。

    “第一纵列,给我向那方向射!”此时双方的距离还有百步,裴旻果断的下达了命令。

    神策军是裴旻麾下的最强的王牌,他们的待遇是唐王朝最好的,即便是天子禁军都比之不上。

    天子禁军有的装备,神策军都有,天子禁军没有的,神策军也有。

    神策军所有将士人手一把骑弩,一听裴旻吆喝,训练有素的第一横列兵士在第一时间左右分散,对着裴旻所指的方向扣动了手中的括机。

    骑弩的威力远逊步弩,但在这百步间距却也有着追魂夺命效果。

    莫斯雷马萨反应不可谓不快,直接拉起了麾下坐骑。

    宝驹双蹄直立而起,用壮硕的马身,挡住弩箭。

    他身旁的兵士却没有那么幸运了,一个个哀嚎着倒在了地上。

    善射的克尔温·瓦克利小腹也让一尾弩箭射穿,险些给射下马背。

    莫斯雷马萨的爱驹身中三弩箭,弩箭的力量直接将骏马向后带了过去,悲鸣着倒在了地上。

    这位西方狮王便如狮子一样灵活,根本无暇顾忌爱驹,一个灵活的一个地滚,避免给爱驹压在地上,然后上了一匹无主的战马,直接高喝道:“无敌的勇士们,跟着你们的王的脚步,冲……”

    他根本不去组织动荡,直接发动了攻击。

    面对这种情况,越是在意这小小的动荡,越容易让敌手一举冲垮。

    速度始终是骑兵最大的倚仗,莫斯雷马萨已经意识到在他们受到弓箭袭扰的那一瞬间,对面的唐军已经将主要突击点定在了此处,多耽搁一点时间,他们的危险就多一分。

    在当前之局,能够结果了地方的统兵大将,无疑是反败为胜的最佳手段。

    对于自己的武艺,莫斯雷马萨还是极有自信的。

    无独有偶,裴旻的想法与莫斯雷马萨一样。

    他正是料定地方大将的方位,才特地以骑弩攻之。

    运气好直接一波带走敌方统帅,万事大吉。运气不好也能乱敌方阵,创造战机。

    见对方反应如此迅捷,裴旻已然断定对方主将犹在,而且指挥能力超凡。

    裴旻策马前冲,寻找敌方大将,突然就看到一顶狰狞的兽面战盔,裹着一股风,笔直地向自己冲过来。

    就在裴旻看到了莫斯雷马萨那一瞬间,莫斯雷马萨也看到了那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现在是黎明前期,天还未透亮,仅凭火光,两人来不及看清对方的长相,但不约而同地明悟了对方的身份。

    他们接触的时间并不长,但毫无疑问在彼此眼中皆是此生最重视的对手。

    眨眼的工夫,人已经冲入了两丈之距。

    双手长剑毒龙一般的瞬间就点在裴旻的面门。

    裴旻瞬间进入空灵境界,在这杂乱的战场,在这万人拼杀之地,一瞬之间,他的眼中脑海中,没有任何人的存在。

    不管是兵士,还是莫斯雷马萨这个对手。

    有的只是对方的剑!

    一把明晃晃的双手长剑!

    微微抬起了左手,便在莫斯雷马萨一剑将裴旻刺个对穿的时候。

    莫斯雷马萨发现自己的剑刺进了裴旻左手的剑鞘,一道寒光斜刺里劈来。

    莫斯雷马萨冷汗直流,不带任何犹豫的松开了持剑的手,整个人直趴在马背上,冰凉的寒意从脑顶飘过,削飞了一撮毛发……

    莫斯雷马萨甚至都不知道飞扬的毛发是自己的,还是战马飞扬的鬃毛,或者两者皆有之……

    莫斯雷马萨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自己在长安与裴旻那轰轰烈烈的一战。

    那是他平生第一次战败,他这些年一直引以为耻,苦练自己的武技剑术,只待有朝一日能够一雪前耻。

    今日一个照面,莫斯雷马萨骇然发现自己实力今非昔比不假,可自己的对手已经到了自己追溯不到的境界。

    裴旻这一剑展现出了碾压性的可怕实力。

 第五十四章 气盖万夫……雷万春

    一剑过后,裴旻在第一时间走出空灵之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心底却大叫“可惜”,要是这一剑将莫斯雷马萨斩杀,那西方的战局就可以定下了。

    两人都处在高速冲刺之下,这一招而过,立时交马擦身而过,就算自己调头而追,也没有多少机会能够追上克敌,还会影响士兵的突击。

    因小失大!

    裴旻只能继续前冲。

    枪剑交错,在秦皇剑的锋锐之下,一切兵器结皆为凡铁,阿拉伯最前锋的战士带着两端的兵器溅血倒下。

    还没喘过一口气,随着尖锐的破风声,一支铁枪从正前方如毒蛇般刺过来。枪尖吞吐闪烁不定,忽然抖成一朵枪花,捅向裴旻的前胸。铁枪还未到,已经带起了破空之声。

    裴旻反手一剑,搁在枪柄上,顺势而下,荡开对方长枪之余,在敌人的胸口开了一道口子。

    “好家伙!”

    裴旻暗叫一声,从服饰来看,对方就是寻常的兵卒,只是这寻常兵士的战斗力都不可小觑。时间也不容他多加感叹,又有三名敌骑挺长枪向他急冲过来。

    裴旻将身体伏低闪过长枪,反手同时用力运剑横扫:颈血狂喷一尺多高,连人带马六颗头颅飞上了黎明的天空。

    还未等裴旻缓过神,又有长枪向他杀来。

    这就是战场,武艺再高也没有松懈的余地。

    但裴旻的剑术已达化境,一身武艺早已化繁为简,脱离了招式的束缚,回手又将来敌杀了。

    不管有多少敌人,裴旻所到之处,都用最快最简单的方式将敌人刺杀。

    看他在战场上杀人,就如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不费吹灰之力,一个个骁勇的阿拉伯兵在他面前,却如如纸糊一般。

    裴旻是一个很好的统帅指挥,但显然不是一个很好的将军。

    他的剑下无一合之将,但缺乏那种让士卒热血沸腾的激情。

    这一点雷万春显然做的更好。

    雷万春气盖万夫之敌,双锤飞舞之下,呼喝连连,他不追求别的,只图一个爽快。

    哪怕敌人的长枪刺进了他的身体,他也不去防守,而是一锤挥过去,拼着身上留到疤,也要将敌人的脑袋给砸裂。

    勇猛、彪悍!

    这种悍勇气盖直接影响兵卒的气势,令得兵士爆发出舍生忘死的可怕气势。

    兰达来麾下的兵马也是阿拉伯的精锐,但他们对上唐王朝的第一军神策军显然要逊色许多,加上雷万春带起的彪悍气势,一时间只有挨打的份儿。

    兰达来只见唐军精骑人头涌涌,犹如地狱冒出的群鬼,屠杀着自己麾下的兵事,心底又怒又悔。

    想不到自己一时计较得失,居然让自己的兵陷入这般困境。

    他满以为一时冒进,唐军不敢轻举妄动,却不想对方的果决远在自己的预料之外。

    正想着怎么办的时候,前军却是一阵动荡。

    兰达来向动荡处望去,只见一个头戴巨大战盔的高大骑士,双手高舞着双锤向他这里冲来。

    他环顾四周,身旁兵将的脸上都浮现出恐怖的神色。

    兰达来不是没有见过勇悍之士,但如雷万春这样的勇悍却是极少,即便是整个阿拉伯都难找出几人来。

    当初的亚汉算是一个,但是听说他也死在了唐将手中,难道就是此人?

    虽然只是短暂的交锋,雷万春已经让敌人为之胆寒。

    不容麾下兵卒有过多的胆怯,兰达来挥动着双刀,大喝道:“大伙儿别怕,此贼再强也不过是个人!这家伙轻视我军,亲自带人深入我军阵中,我军数倍于他,正是上天特将此獠的人头送给了咱们!”

    兰达来咬紧牙关,用力挥舞双刀指挥着。

    要是换做他人,他早已杀上前去了,但是雷万春的个人实力太过吓人。

    兰达来本就有着毒蛇性子,哪敢上前,故作镇定的在后方指挥,等待与莫斯雷马萨两面夹击的契机。

    却不料雷万春居然长驱直入,领着神策军一口气杀进了腹地,直向他自己冲杀而来。

    兰达来不敢逃却,此时逃了,士气就崩了。

    退避不前可以解释,要是再跑,他这个将军就当不下去了。

    在这当头,兰达来只能让兵卒压上去,为自己争取一些时间。

    只是雷万春来的太快了,他与他的兵笔直地向铜墙铁壁一般的由正面撞过来。自己引以为傲的兵士,根本抵挡不住对方的脚步,完全不是对手。

    鲜血四溅,阿拉伯骑兵人仰马翻。

    兰达来几乎喘不过气来,手心里都是冷汗。

    眼瞧着自己的部队一口一口的给刺穿,一点一点的杀到了近处,兰达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一次兰达来没有再呐喊出声,心里却像是憋了一把火。

    “杀!”

    他大吼一声,领着身旁的五百突击骑兵一齐在马背上挺直了身体,宛如熔岩一般从阵后猛烈地喷出来。

    他并没有与雷万春正面对抗,而是从侧翼意图避开雷万春的主力,从侧面突围。

    才纵马冲了不到十步,兰达来大惊失色。

    雷万春发现了他的目的,居然单枪匹马的向他冲了过来。

    “混蛋!”兰达来失声惊呼,吓得心胆俱裂,险些掉下马来。

    转眼之间,雷万春裹带着一股灼热的风冲至他的面前。

    兰达来的心脏几乎跳出腔子,看着那巨大的铁锤向自己当头照下。

    他大叫一声,双手奋力将手中双刀掷向雷万春的胸膛,同时用力翻身,向侧面跳离了马背。尽管周围都是纷乱的敌我骑军,大有给践踏的可能。然而就算被战马踏成肉泥,也绝不愿面对雷万春这穷凶极恶的家伙!

    雷万春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招,有些讶异,但却凌然不惧,只是微微抬了抬手臂。

    他的铁锤大若酒坛,比之小型圆盾由要大上一分,比盾牌还管用,直接磕飞了双刀,依葫芦画瓢,一飞锤砸将过去。

    此刻兰达来身子还在空中,根本无从闪躲,正中胸膛。

    兰达来只觉得自己已经如腾云驾雾一般飞起,在空中滑行了好一段距离,然后失去了所有的意识,一命呜呼。

    雷万春一锤打死兰达来却丝毫不停,继续以单锤左右挥打,乘胜追击。

 第五十五章 发现破绽

    莫斯雷马萨躲过了惊心动魄的一剑,惊魂未定,发现两名唐军已经杀将上来,气势汹汹。

    他的长剑已经让裴旻夺去,危局之下,却也临危不乱,伸手径直抓住刺来的枪尖下端,往右边一横,架住了另一骑兵刺来的枪。

    他意图将长枪夺过来,手臂用力一扯,对方晃了晃,却未能一把扯过。

    莫斯雷马萨心底生怒,一合给裴旻夺去兵器也便罢了,现在一个小卒子都欺负到自己头上了?

    他大吼一声,仿佛半空打了个霹雳,双手猛的一用力一扭,直将对方的手臂搅骨折了,才将铁枪抢夺过来。

    “好勇士!”

    莫斯雷马萨赞叹了声,一个横扫将他扫下了马背。

    这寻常兵士皆如此勇悍,莫斯雷马萨心底也不由得一沉,但身为三军统帅,他没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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