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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流浪狗-第5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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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大目标和小目标并不冲突,王胜利对整个非洲都不熟悉,在非洲这么广袤的大地上,找神秘实验室总部,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王胜利有信心,也有时间,世界是在急剧地变化,但却没有到刻不容缓的地步。

    王胜利的计划,是所有计划中最笨的一种,那就是一块块地找下去,把每一寸土地都给他过一遍,王胜利就不信这神秘实验室的总部能跑了。

    而要这么做,对王胜利来说并不容易,因为他太不了解这片土地了,所以他准备找非洲兄弟们帮忙,就像乔治亚那样,从非洲兄弟那边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再加上非洲兄弟们本身就是非洲大陆的人,可以更好的帮助王胜利。

    作为回报,王胜利并不打算只是给对方一点肉食,就算了,他在乔治亚城待了一年,看得出不管是什么人,不管以前多么的懒散,其实都是想活下去的,都是想努力地生存下去的。

    王胜利看到了非洲兄弟们,拥有着和自己民族一样的精神,坚韧执着,善良真诚,所以他愿意帮助这些人。

    将非洲的地图拿过来,王胜利从北非开始,将乔治亚城作为,开始分割,每五百公里为一块,他要一块块地寻找,找遍整个非洲大陆。

    离开乔治亚城,王胜利开始朝着西北方行进,据乔治亚给王胜利标注的地图,这附近应该有幸存者城镇。

    王胜利独自走在星空下,裸露的沙地上,留下一排王胜利的足迹,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黑暗中。

    王胜利没有飞行,就是靠两条腿走,有时候也跑,更跑酷似的,专门找那种比较难走的地方走,当然他不可能以他提灵境的实力去做这些人,因为如果以他提灵境的实力却做这些事,他轻轻一跃就是几十米,上百米,根本达不到修炼的效果。

    他是把自己的实力给压制在觉醒一层左右的实力,是一点点的开始磨练自己,从自己的身体出发,而不是单单靠着基因能。

    打个比喻说吧,用修真的方法来说,基因能就是真气、真元之类的存在,是练气的,也就是内功。

    而磨练身体,是练体的,也就是外功。

    末世以前修真玄幻类的小说里,主角不都是“魔物”双修,才能同级无敌的。

    正所谓:练体不练气,全是伤身体。练气不练体,全都是白费。

    只有练体练气相结合,才能成为无敌的高手。

    王胜利当初虽然在练体之上,也下过功夫,但大都是半途而废了,一到关键时刻,就使用青铜盔甲,靠着青铜盔甲的碾压对手。

    所以即使他现在是三种能力觉醒者,在一些同级高手中,依旧没有碾压的优势。

    因此修炼,尤其是练体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王胜利自己没有系统学习过完全就靠着自己摸索,一点点来。他给自己制定的目标就是,每天做固定的体能训练,比如早中晚,俯卧撑、仰卧起坐、深蹲、蛙跳,各多少个。

    再有就是跑步,训练体能和耐力。

    最后就是修炼自己的军体拳、刀法还有撼山拳。

    开始的时候,王胜利发现,每天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就发现没多少时间赶路了。

    有时候一天连二十公里都走不到,而实际上,普通人就算以正常散步的速度,一天都能走五十公里。

    所以王胜利改变了自己的训练方法,一边走一边训练,比如他做蛙跳的时候,不是往返跳,而是一直往前跳。

    俯卧撑也是,做一个,往前挪动一段距离做第二个。

    练拳更是,一边往前跑一边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神经病。

    不过这方法很显着,最起码王胜利第二天走了七十公里,终于找到了一个有人的地方。

    这个地方连小镇都算不上,更别说后来乔治亚建立的乔治亚城了。

    其实关于乔治亚城的命名的时候,很多人包括乔治亚本人,都想用王胜利的名字来命名,被王胜利婉拒了。

    来到这里以后,王胜利看到只有十几个活人,一个个的精神面貌,如同王胜利刚进入乔治亚城时看到乔治亚等人一样,全都是得过且过,一副等死的模样。

    王胜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些人聚集起来,给大家吃了一顿饱饭。

    有饭吃,王胜利在这些人心目中的地位瞬间拔高,吃完饭之后,王胜利便开始跟这些人闲聊,并且讯问关于神秘实验室的消息。

    当然王胜利依旧没有直说,还是隐晦地讯问,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这些人起初不感冒,听到王胜利说,如果地方属实,可以提供食物,这些人才有反应。

    但大多数人说的,都是一些没用的东西。

    不过王胜利为了不明显,一样给了对方食物。

    王胜利给对方食物之后,对方立刻就会吃掉,根本不会留着,说明天在吃云云,没有储存粮食的习惯。

    这是几千年来,非洲兄弟们养成的不好的习惯,跟大草原上的吃草动物一样,迁徙过日子,在食物众多的地方活着,饿了就就捕猎回来吃。

    完事就睡觉、唱歌、跳舞、发呆,等这个地方没了食物,就再换一个地方。

    很多人都走了,只有一个人没走,王胜利很奇怪,讯问道:“嗨!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贝拖姆!”王胜利从贝拖姆说得一大串名字中,音译了最后一段。

    “你怎么不走?有事吗?”王胜利问贝拖姆。

    “我没有事,我只是想问你,接下来是不是还要继续往西方走?”贝拖姆问道。

    王胜利点点头道:“是的,我会继续走,走遍整个非洲大陆,知道找到我需要的东西!”

    “那你就要注意了!”贝拖姆突然间说道。

    “注意什么?”王胜利奇怪地问道。

    “再往西去,说的语言又不一样了,你的口音像是东边的人,在我们这边,听起来已经有些费劲了,如果你再往西去,说话的口音更不一样了,你到时候很可能听不懂对方说什么,对方也听不懂你说什么。”贝拖姆说道。末世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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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97章 金山城

    (全本小说网,HTTPS://。)

    “哦!原来这样啊,你会西边的语言吗?”王胜利问道。(全本小说网,https://。)

    “我会一些,但是只有一部分再往西边去,语言会很复杂,本身我们当地种族语言就繁多,加上殖民时期,被不同的国家殖民,当地的语言,有结合了各个殖民国家的语言,所以错从复杂,很难找到统一的用语,往往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有几种,甚至十几种语言。”贝拖姆说道。

    “噢!明白了,你教我你会的所有语言,我付给你报酬!”王胜利扬了扬手中还有一块得有十几斤的变异兽腿肉。

    贝拖姆看到腿肉,明显眼睛一亮,不过他却摇了摇头道:“不,我不要腿肉!”

    “那你想要什么?”王胜利有些奇怪,他已经看到贝拖姆眼中的亮光了,对方却又不要,这很明显是不正常的。

    “我想要你能不能带着我一起走,我想去西边,那边有我的父母亲人,我想去找找他们,看他们是否还活着。”贝拖姆说到这里有点伤感。

    王胜利听了心中也是暗叹,不只是叹贝拖姆的孝心和对亲人的执着思念,更多的是悲叹,悲叹贝拖姆堂堂一个大男人,宁愿在这里困守四年多,苟延残喘,也不敢自己去寻找自己的父母。

    以目前情况来看,贝拖姆想要找到自己的父母的机会,已经非常非常小了。

    不过王胜利还是答应了,一来他需要学习贝拖姆的语言,另外他也需要一个熟悉的人,帮他带路。

    至于其余人,王胜利就告诉其余人,几百公里的地方,有个叫乔治亚的城,那里面人们生活相对安全稳定,如果他们有想法,可以自己去。

    有人表示想去看看,也有人无所谓,还有人见贝拖姆跟王胜利走了,也想跟着王胜利一起走。

    王胜利阻止了对方的跟随,能带上贝拖姆不仅仅是因为贝拖姆可以对自己有用,还因为贝拖姆表现的比其他人更加上进一些。

    其余人基本都是那种,想跟着混吃混喝,又不想出力的人。

    王胜利是愿意帮助人,但是他也不是冤大头,他只帮助那些有上进心的,像那种烂泥扶不上墙的存在,王胜利也嫌弃,虽然他末世以前也是这种。

    当天晚上,王胜利就带着贝拖姆离开了,贝拖姆是个十足的仆人,他很聪明,也很有眼力劲,不但教王胜利各种语言,也照顾王胜利的生活,虽然王胜利的生活其实不需要人照顾。

    但每当王胜利停下来休息的时候,贝拖姆必然帮王胜利找到一块赶紧的地方,然后忙前忙后的寻找柴火生火,水源烧水,烤肉什么的,甚至有时候还会帮王胜利按摩按摩。

    两个人慢慢有了主仆之间的感觉,王胜利也不说破,任由贝拖姆做。

    两个人整整找了两个月,都没见一个活人,倒是遇到一大堆丧尸,王胜利开始还天真的想靠着自己觉醒一层的实力,打打看,结果差点没被一群丧尸给吃了。

    只得不断解开自己的封印,用来对付丧尸,直到遇到一支变异生物大军,王胜利只得火力全开,使用自己对变异生物的威压和控制,将变异生物大军驱走。

    而贝拖姆也是第一次看到王胜利真正的实力,他看到王胜利如同神一样,缓缓飞上天空,看到无数变异生物匍匐在王胜利的脚下,浑身瑟瑟发抖,他也跟着匍匐了下去。

    与变异生物们的畏惧相比,贝拖姆更多的是虔诚,在贝拖姆心中王胜利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等王胜利落下来,又变成了原本的模样,贝拖姆没有多嘴问一句话,只是在态度上,变得比以前更加的谦恭,干活也更加的卖力。

    也不知道是吃了变异兽肉多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贝拖姆觉醒了,成为了一名觉醒者。

    他欣喜若狂,他认为这一切都是王胜利给的,匍匐在王胜利的脚边,五体投地地,去亲吻王胜利的鞋子。

    王胜利有点无语地看着贝拖姆,但是王胜利的整个人都裹在黑袍之中,这样看上去,王胜利显得更加威严和高大,又神圣不可侵犯。

    在之后的半年里,王胜利他们只遇到过两拨人。

    开始王胜利还以为上天对非洲有特殊的眷顾,所以随便一个地方的人都能活下来,即使没有城墙,没有防御护照,在丧尸和变异生物可以随时出入的地方都能活下来。

    可走了这么久,王胜利才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他在乔治亚城,遇到那么多人,只是个意外,是个个例,而且还因为当地有大批的觉醒者,一般小一些的尸潮或者变异生物群根本攻不破,所以才有那么多人的。

    而后面从遇到贝拖姆他们之后,这半年里,竟然再没遇见人。

    虽然这跟他们走的慢有关系,但是大半年一个活人没遇到,也足以说明,这里受灾的严重了。

    王胜利沿着非洲大陆北线走的,走了一圈之后,南下的时候,终于遇到了人了,这里的人还不少。

    形成了一个小城,但城墙依旧简陋。人口也多,比乔治亚城多了十几倍,但这里的城墙却没有乔治亚城高,各种设施也差,最起码乔治亚城,家家户户可以用电,大功率电器用不了,能照明啊。

    而这里只有城市最中心的一个区域是有电的,其余的地方那个,都是黑漆漆的一片。

    王胜利带着贝拖姆,进入这个城之后,很快就打听到了这座城的消息。

    这座城,名叫金山城。这座城的主人,是一个名字意思叫金山的觉醒者建立的。

    这里有一个神秘同盟下属机构,觉醒者联盟。

    就是所有的觉醒者联合在一起,其实当初乔治亚城的那些觉醒者也是觉醒者联盟的。

    只不过当时王胜利并不了解,等到了这里,才明白,所有的非洲觉醒者们,基本都联合起来了,成立了一个觉醒者联盟。

    帮助神秘同盟做事,尤其是近几年的造神计划,神桩的出现,造纸觉醒者实力暴涨,出现了大量的高手。

    觉醒者联盟势力也空前的壮大起来了!末世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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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98章 黑人卢卡多

    (全本小说网,HTTPS://。)

    贝拖姆觉醒之后,修为进展很快,目前已经是觉醒二层了,王胜利为了和贝拖姆一样,也把修为压制在觉醒二层。(全本小说网,https://。)

    两人一道进入金山城,但却很快就被人盯上了。

    王胜利带着贝拖姆在城内,穿街过巷,哪里难走走哪里,最后却还是被堵住了。

    这是一个偏僻的小巷子,前后都被人堵上了。

    王胜利一点也不紧张,更不害怕,这些跟过来的人,他随便一扫,就能知道对方的实力,最高的,不过这才觉醒九层,在王胜利实力全开之下,不用动手,一个眼神就能杀死这些人。

    这可不是开玩笑,王胜利可是镭射眼,会射出激光的,射杀敌人很正常。

    而王胜利之所以走街串巷,把这群家伙忽悠到如此偏僻的地方,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他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和私下里杀人,完全是两码事。

    王胜利不紧张,贝拖姆就不害怕,他是见过王胜利的强大的,在贝拖姆心中,王胜利就是神一样的存在,而他眼前的都是凡人,凡人怎么可能是神的对手,所以贝拖姆不但不害怕,心中甚至还隐隐有种激动,希望王胜利表露所有实力,让这些卑微的爬虫,匍匐在地上亲吻自己伟大主人的鞋子。

    王胜利已经准备好弄死这些人了,可是没想到的是,人家还蛮友善的。

    带头人冲王胜利和贝拖姆道:“嗨!兄弟,你们从哪里来的?”

    王胜利没说话,贝拖姆抢先道:“我们从东边来的!”

    “要去哪里呢?”

    “流浪,寻找我们失落在末世中的亲人!”贝拖姆回答道。

    “哦!这样啊?那你们是不是刚刚觉醒没多久?我看你们都没有挂觉醒者联盟的徽章!”领头人说着挺了挺发达的胸肌,露出了一枚胸章。

    贝拖姆为难了,他想实话实话,却又不知道是否要实话实说,所以看向了王胜利,但王胜利整个人都在黑袍的笼罩下,别人根本看不到。

    就在贝拖姆纠结的时候,一个声音传到了贝拖姆的脑海中:实话实话。

    贝拖姆愣了一下,却紧接着狂喜了起来,贝拖姆之所以会狂喜,是因为王胜利的表现,越来越让贝拖姆觉得王胜利是神,强大到无以复加的实力,神秘莫测的手段,在贝拖姆看来除了神,就没有人可以做到了。

    贝拖姆因为觉得王胜利是神,语气难免高亢了起来:“是的,我们没有加入。。。”

    贝拖姆本来还想接着说,“因为那是我们不屑加入”不过还没来得及说,就被对方领头人抢先了:“那你们要小心了,因为但凡不是觉醒者联盟的,在我们看来都是敌人。”

    贝拖姆虽然怕给王胜利惹事,但是他觉得自己的主人是伟大的神,神有神的威严,是不允许任何人侵犯的,所以当即就要发怒。

    结果被王胜利拦住了,王胜利抢先道:“这位朋友如何称呼,我叫王胜利!”

    王胜利直接报上自己的大名,并不怕被人认出来,因为在外国人眼中,王胜利的名字也就奇怪一点,根本就无法联想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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