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非人类基因统合体-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明明有好几次机会能够逃走,这群人却没有,反倒是绕开野猪攻击,还留在原地走位,伺机对着野猪的脑袋瞄准。

    “嘶……这群人好像是……盗猎者!”

    蓝牧眉头一皱,原本想要暗中帮助他们的想法立刻收了起来。

    再看那野猪,狂性大发,身高一米六,都快有马高了,浑身的鬃毛倒竖,犹如钢针一般恐怖,臃肿粗壮的身躯仿佛一头小象,敦实的四肢极具爆发力,土地被他刨得稀巴烂,恐怖地吨位令他每一次冲锋都威势惊人。

    更别说那又粗又长的獠牙,再添几分杀伤力。

    蓝牧若不是亲眼所见,根本不会相信世界上会有如此变态的野猪,这哪是野猪啊?简直是辆坦克!

    眼尖的蓝牧发现野猪身上鬃毛里藏着几颗子弹,像是卡在肌肉里似得。

    想来,是这群盗猎者主动招惹这头不知道活了多久的野猪,这才让它狂性大发,根本是自作自受。

    反正这群人是盗猎者,被野猪教训了也是活该,蓝牧是不会出手帮忙的。

    他宁愿站在猪这边,也不愿站在那些人这边。

    可人终究是人,更何况是经验丰富的盗猎者,他们对付野兽很有一套。

    哪怕是猎枪没用,他们也没放弃猎杀这头大得惊人的野猪。

    野猪皮糙肉厚又能如何?两个身手灵活的猎人绕到野猪背后,开枪对着屁股打。还有两个在一旁对着猪脑袋射击,剩下的则在正面不停的牵制。

    如此相互配合,轮流拉仇恨,看得蓝牧目瞪口呆,跟网游拉怪似得,这群猎人是把野猪当做boss打了吗?

    野猪屁股肉柔软,经不住几枪,很快就脚步踉跄了。屁股上全是血,原本猩红的双眼也变得糜萎不堪。

    “糟糕,大野猪要不行了!”

    蓝牧看得焦心,恨不得跳进场内,一手一个把这群盗猎者统统制服。

    但他有满心顾虑,始终下不定决心露面。

    野猪流了许多血,又冲撞了很久,体力耗尽,终于停下身子,浑身发抖。

    “它不行啦!”

    “太好了!这么大一头野猪,我这么多年都没见过呢!”

    “快!不要破坏皮毛,用枪插进嘴巴,打爆猪脑子就行了。”

    这群人一阵欢呼,步步逼近野猪,野猪已经是强弩之末,却依旧不倒下,凶狠地盯着七人。

    七人筹措半天,磨磨蹭蹭,深怕野猪还有拼死反扑的力量。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野猪这动物厉害的很,山里虎豹豺狼都不敢惹它,发起疯来老虎都要被撵着跑。

    经验丰富的盗猎者当然知道野猪临死反扑的力量最恐怖,更何况是如此庞大的野猪,简直闻所未闻。肯定是磕着就死,擦着就残!谁也不敢第一个上去试探,一时间僵持了。

    蓝牧怜悯地看着巨型野猪,叹了口气,他是天生的狩猎者,当然看得出来这头野猪已经到了极限。

    只见他终于下定决心,在树上脱下了腰缠的破烂衣物和鞋子,藏好以后,**着身子往地上一扑。

    半空中他就发出一声响亮的狮吼,临近的人震耳欲聋,吓得心跳都慢半拍,双腿发软。

    惊恐地朝声音的源头看去,顿时脸色惨白。

    一头身形雄壮,四脚着地的白毛狮子正瞪着猩红的双眼看着他们,迈着猫步,一步一步地靠近。

    就不提那虬结的肌肉和恐怖的利爪,仅仅凭着白毛狮子威风凛凛的卖相,就吓坏一群人。

    他们哪里见过这么大的狮子,那狂野的狮鬃肆意张扬,霸气四射。

    “嗤……”

    白狮仅仅龇牙咧嘴地从牙缝里喷出一丝口气,发出一声嗤响。

    就有一名年轻的盗猎者双腿一软坐在地上。

    看样子已经被吓尿了。

 第四章 七日之限

    不怪盗猎者心理素质差,野猪虽然恐怖,也是大得前所未见,可毕竟那是野猪,只会野蛮冲撞。

    但狮子不同,捕猎技巧强过野猪十倍,无论是血盆大口还是尖锐利爪,都是杀人利器,更何况是像眼前如此雄姿的白毛狮王?

    那猩红的双眼是真的猩红!不是血丝,根本就是血染的一般!

    不会有人怀疑,这头狮子吃不吃人!

    而且白狮出场威风霸气,还发出了一声狂吼,那吼声似乎蕴含某种力量,震得众人手脚发软,头晕目眩。

    他们不知道,这是蓝牧变身后天赋能力之一,动用体内神秘能量的一吼,足以震死一些小动物,就算没死。

    方圆一公里听到吼声的动物也会吓得仓皇逃窜,威力可见一斑。

    虽然不至于震死人类这种大型生物,可也足够吓坏他们,给他们脆弱的内脏器官造成一些冲击。

    那个年轻盗猎者就是被蓝牧这一吼,给吓得膀胱失守。

    蓝牧不愿暴露自己拥有人性,所以把衣服都留在了树上,自己故意四脚着地,加上他白毛狮子的外表,人们根本看不出来,只以为是一头真的狮子。

    可山里哪来的狮子?狮子不是在大草原的嘛?

    一个年纪最长的老猎手反应过来,面带疑惑,仔细观察蓝牧,一度怀疑这是哪个大人物从国外重金买回来饲养的宠物。

    随后他又贪婪地盯着蓝牧的皮毛,那充斥着狂野美感的白毛狮鬃太漂亮了。

    白色的狮子啊!还是这么大!这么威武!若是能卖出去……

    老猎手陷入幻想,眼神一下子变了,看向蓝牧不再是畏惧,仿佛是看一堆钞票。

    老猎手是大家的领队,他不动,其他盗猎者也都不动,更何况面对狮虎这种凶残的野兽,如果把背后面向它,恐怕会直接扑上来,所以也不敢动。

    这一对峙,蓝牧郁闷了,他本意是出场吓唬吓唬他们,能赶走就好了,真没打算动手。

    可没想到这群盗猎者贼心不死,竟然还打上他的主意了!

    “混蛋!该死的!你们倒是跑啊!真想我扑上去啊!”

    蓝牧一定不能怂,只能硬着头皮一步步逼近,他的猫步是本能的标准,脊背的筋骨一抽一动,仿佛一条大龙在抖动。

    可事实上他心里也没底,深怕这群盗猎者丧心病狂,对着他直接开枪。

    热武器的威力他当然明白,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躲开,所以双眼死盯着对面,注意力空前集中。

    果然,这群人没那么容易吓退,只见那老猎手快速抬枪,对着他就是一发子弹。

    好在他早有准备,在对方刚抬手时,就反应过来,想一旁蹿出,竟躲开了枪击!

    “啊!”

    盗猎者们惊呼,眼神中再次爆发恐惧。

    他们都看到了蓝牧躲子弹的一幕,那速度太快了,一道白影,就出现在另一头,领队的子弹毫无意外打偏了。

    老猎手眼神闪烁,不甘心地对着蓝牧又开了一枪。

    蓝牧又是提前闪避,躲开了。他的速度当然没有子弹快,可架不住他反应快啊!老猎手瞄准需要时间,在他瞄准中他后,提前闪躲,自然就能躲子弹了。

    “今天是不行了,我们慢慢退走!猎物不要了。小胡,把小崔带上,不要背对着狮子,我们撤!”说得不知道是哪里的土话,语调又快又急。

    老猎手经验丰富,知道今天事不可为了,猎枪没用,他还真不敢和狮子刺刀肉搏。

    身为一个精明的猎人,搏杀绝对是最最低级的狩猎方式,通常都是选中目标,做好充足的准备,利用陷阱或者伏杀,根据不同的猎物有不同的猎杀方式,靠的是脑子,绝不是蛮横的武力。

    今天发现野猪已经是意外惊喜,没想到还会遇到这头极端稀有的白毛狮子,还会躲子弹!

    其实很多猎物都能躲子弹,可那是习惯了猎人的枪,记住了枪声和枪的样子。这种猎物通常都是第一次猎杀失败的狼,狼受了伤都会死死记住伤它们的人,第一次用枪打伤了狼,第二次就别想轻易击中了,它们会在你抬枪的一瞬间躲避或者先下手为强。

    可这头狮子太奇怪了,他第一枪就被提前躲开,老猎手很自信他的枪法,动物不认识枪的威力,第一枪他肯定都是必中的!能躲开第一枪,说明这头白狮见识过真枪射击。

    再加上这山里根本不可能有狮子,老猎手越发怀疑,这是有主人的狮子。

    他身为盗猎小队的领队,以前也抓捕过稀有的动物给有钱人当宠物,只是,从来没见过,有国人养狮子。

    但不管如何,他盯上了这头狮子,一定要抓到它!

    六人都端着枪戒备着蓝牧,老猎手更是挡在最前面,枪口始终对准着蓝牧,可就是不开枪。

    蓝牧左躲右闪,也没等到子弹出膛,感觉自己被戏耍,顿时大怒。

    “该死,与其被动,不如主动出击!”

    “妈蛋,对我开枪,还想全身而退?”

    蓝牧顿时浑身肌肉紧绷,哗得一声飞扑而起,像一道白色的闪电。

    就在他飞扑的一瞬间,对面响起一连串枪声。

    “一二三四五六……不好!还有一枪!”

    此时蓝牧已经飞扑到半空中,看到老猎人激动地眼神和微翘的嘴角,知道自己躲不开这一枪了。

    “砰!”

    子弹打中他柔软的腹部,一阵剧痛袭来,子弹破开了他的皮肤,钻进了肌肉里,鲜血染红了雪白的毛发。

    中了一枪,蓝牧不惧反怒,咆哮一声,直震得众人头晕目眩,双眼发花。

    他血性被激起,怒而扑杀,直接把老猎人按倒在地,利爪深深陷入到老猎人肩胛骨中。

    刚要一口咬下,可随后看到老猎人惊恐慌张的眼睛,却又犹豫了,就这一犹豫,他便听到旁边其他猎人子弹上膛的声音,急忙翻滚身体,向一旁躲过。

    离开时,还顺手在老猎人脸上挠了一把,抓得对方血肉模糊,应该是破相了。

    老猎人捂着脸痛呼惨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蓝牧听到枪响,速度不减,像闪电一般跃上一棵大树。

    随后开启隐形状态,绕到对方身后的大树,直接从高处扑杀,又袭击了一名盗猎者。

    巨大的力量将其扑倒在地,利爪挠的血肉模糊。

    等到其他人反应过来,他已经躲进了树后。

    如此这般,配合着天赋能力,神出鬼没,这群人根本找不到他在哪里。

    每一次狮吼都会对应一次惨叫,都会有一个同伴被扑倒抓伤。

    这群盗猎者哪遇到过这种仗势,心态瞬间崩溃。

    一连伤了他们五人,蓝牧就住手了,站在树上看着这群盗猎者扶持着伤员哭爹喊娘地逃跑,也消了气。

    “哼,一群鼠辈!”

    蓝牧骂咧着,随后捂着肚子叫痛,子弹还是伤到了他,腹部那颗子弹钻进肉里,痛到心里。

    不过他也了解到自己有多强大,他感觉自己最擅长的,应该是像猎手一样,隐藏在暗处,瞬间扑杀,一击致命。

    犹如阴影中的猎杀者,神出鬼没,秒杀一切。

    同时,他也明白,自己根本没有像巨型野猪一样皮糙肉厚的身躯,虽然他可以一击秒杀任何动物,却也容易被一枪干掉。

    若不是猎枪威力低,换成正统的制式步枪,恐怕刚才他已经一命呜呼了。

    “唉,我原来是个高伤害、高敏捷的……脆皮啊!”

    蓝牧坐在树杈上,绑好衣服,用利爪抠着肉里卡着的子弹,痛得自己死去活来。

    好不容易把子弹抠了出来,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炎,学着动物世界里看的,舔了舔口水,抹在了伤口上。

    可他的担心很快消失了,因为他发现肚子上的伤口突然离奇消失,而原本白毛也迅速消退不见踪影。

    “啊咧?”

    他感受到浑身由内到外,先是身体仿佛起了化学反应一般开始蜕变,平静的细胞重新活跃起来,基因仿佛是多米诺骨牌一般疯狂翻新,他敏锐的感官迅速变得迟钝,体内澎湃的强大力量也消失不见。

    “我……我我……”

    蓝牧惊得跳起来,一不留神从树上掉了下来,摔得他浑身剧痛。

    “我变回来啦!”

    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人的形态,虽然视力下降了,虽然没了感应能力,虽然失去了强大力量,体内空虚。

    可他还是惊喜万分,因为能变成人,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重归社会,那些都不算什么。他又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性格,对于这份力量的失去并没有太大感受。

    不过,他内心还是有一些惆怅,毕竟变身了七天的怪物,这份经历不是谁都有的。

    在蓝牧变回来后,他的心态一下子变样了,反倒以审视的眼光来看待过去的七天,渐渐认为,这是他一生极为珍贵的经历,是值得珍视,值得回忆的。

    “啊!就好像做梦一样啊!这七天,谁有我这七天的经历离奇啊!”

    “变身……和变回来,发生的太突然了!”

    要不是眼前巨型野猪和茂密的森林证明着一切,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变过那白毛狮子。

    “还好,那颗白球只让我变了七天,真要一辈子当狮子,我才不乐意呢!”

    变回人类,简直是惊喜,蓝牧心里开心得很,一边穿着裤子,一边傻乐。

    可他不远处的巨型野猪却轰然倒下,终于力竭而死。

    “呃……”

    蓝牧急忙冲上去,看到野猪瞳孔已经扩散,没有生命迹象了。

    “唉,就这么死了?”

    蓝牧突然有些自责,自己为何不早些出现,这样或许就能救下这头活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的野猪了。

    能长这么大,对于野猪来说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如果他早知道自己就快变回来,他肯定会大大方方地暴露自己,让那群人找去吧!

    这片山林以后或许会流传一个传说,一个白毛狮子的传说。至于抓到他?那是不可能的,恐怕自己早已经在家里喝着果汁,吹着空调看同行们追逐着白毛狮子的新闻吧?

    “可惜,没有后悔药。”

    蓝牧很快就不感伤了,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他的手机从落崖后就自动关机了,也不知道摔坏没有,之前他爪子太锋利,不敢摆弄,现在没事了。

    只见他按着开机键,蹭蹭亮起,手机竟然开了。

    “太好了!”

    还没等蓝牧高兴多久,就听到一连串的提示音,他定睛一看,共有45个未接电话,21封短信。

    “我的天……完蛋了!”

 第五章 险死

    蓝牧在深山老林了,天色已晚,夜幕降临,他变回人类也不敢到处乱走。

    只好靠坐在巨型野猪身上,摆弄着手机,希望能找人来解救自己。

    可随后他绝望地发现,手机没信号!

    “我考!不是吧!”

    不管蓝牧怎么摆弄手机,这里就是没信号。

    打不出求救电话,难道要他自己走出去?

    蓝牧沮丧地看着黑暗的树林,放弃了走夜路的打算,决定在这里凑合一夜再说。

    对于他来说,除了月光,手机的光就是唯一的光亮了,而电量只剩下三分之一。

    根据他的经验来说,要保持屏幕亮,只能坚持两个小时。

    没办法的情况下,他只好先阅读短信。

    21条短信,有19条是他的上司,梁主编发来的。

    还有两条是自己的好友兼同事程铭所发。

    他先看了梁主编的,短信虽多,说的基本是一个事,那就是……

    你特么死哪去了!

    “唉……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