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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万里尽汉歌-第5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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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正是最晴朗的时候,太阳在空中散发着它的温暖。山川草原一片明亮。绿色的大草原上,数十骑呼啸着而过,惊的这片草原上的鸟兽冲天而起。这些马背上的人都穿着闪亮耀眼的简易板甲,头戴钢盔,钢盔之上还插着白色的羽毛,这是陆越护军的标志。
他举起马枪,砰的一声打响。枪声响过,一只野兔还依旧在飞快地奔跑着。
“哈哈哈……”陆越身边响起了厚重的笑声,就在笑声中,一支弓箭嗖的射出,一下就扎进了那只兔子的身体,兔子一头栽倒。
一个劲装大汉哈哈的大笑,得意地挥了挥手中的角弓,朝陆越大笑,用流利的汉化说道:“王爷,且是弓箭好用吧?老夫早就耳闻过您的神射,不如换上弓箭,咱们俩好好比试一番。”
作为一名‘降人’,萧合达因为说服嵬名屈怀,立有功劳,故而他的小日子过的还是很滋润的,陆齐甚至都不拘束他的自由。早些年就去了塞北了,一直落脚在河套北岸。
作为一个擅长弓马的将军,萧合达对于陆越手中的火枪是一百个看不顺眼。
陆越无奈地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滑膛枪,无论是精准还是射速,那真的没有弓箭好用。他的枪法可是相当准的。若是用线膛枪打,他能一枪命中百五十步的苹果。但现在他手中的是滑膛枪啊,是普及开来的滑膛枪,那精准和射程都远不如精心打制的线膛枪的。
但一条线膛枪的造价十倍于滑膛枪,且射速缓慢,这也是前者始终不能取代后者的关键因素。
陆齐火器已经发展一段时间了,虽然整个技术层次远不到升级换代的地步——那后膛枪首先需要在化学上实现质的突破,现在还早的很呢。
但二十年的发展也不是白费的,陆齐的火枪性能在这些年里,一点点的取得了进步。从威力到射程,再到枪管的寿命和整个枪支的重量,还有制造等等方面的速度提升,这都是用无数次实验一点点换来的。
陆越现下手中的火枪就是军器监新鲜出炉的马枪,这是一件不成熟的兵器,只因为陆越喜欢火器,手中这才弄来了一支。
事实上,军器监关于马枪【火】的命题,其最终目标乃是手枪。在肉搏还无法彻底丢去的时候,手枪才是骑兵们的绝配么。
不过虽然是一件不成熟作品,这把滑膛枪打造的却依旧非常精致,枪管的内部也用镗床——很原始的镗床,用坩埚钢做钻头,反复的镗削,内壁非常光滑。而且它的有效射程居然勉强达到了陆谦的要求,50步外可以击中马形标靶,破甲能力也不弱,30步距离上能击穿两毫米后的板甲。
在军器监,陆谦已经重新制定了一套他更为熟悉的度量衡,只是还没能覆盖民间。
马枪的威力虽然比不上滑膛枪,却也远超一般的强弓劲弩。
单论有效射程,以及这支枪的威力,陆谦觉得已经不输于历史上欧洲17世纪、18世纪的滑膛枪了。
但这是精心打制的火枪,是给皇子用的,质地和做工方才如此精细。若是普及开来,内壁的打磨上才没这般高的品质呢。
陆越也哈哈一笑,他可不准备就火枪与弓箭孰好孰坏的问题来与萧合达辩论。因为这毫无意义!
心中燃烧着蓬勃野望的他,目光从没有只盯在东欧的大草原上。温暖富饶的中西欧、南欧才是他追寻的目标!
做一个草原游牧帝国的君王如何有做一个农耕国度的君王来的更舒坦?
他可没有忘了喀喇人的下场,也没有忘了在北辽要亡国之际,他的那便宜外祖父是何等的悲催。还有东北的女真人,完颜氏早不知道已经被灭绝了多久。
作为陆齐皇家子嗣,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和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惨状’,都在向他诉说着“游牧帝国不如农耕文明安稳”这个道理。
所以,大批的塞北游牧部落即便跟随着他迁往欧洲,最终的生活方式也会向匈牙利那样,从游牧逐水草而居转为农耕城市文明。
如此的一个帝国,陆越脑子瓦特了才会去抱着弓马不撒手。
人这一辈子,一次次的打拼和奋斗,最终追求的除了自己的功成名就之外,不就是儿孙的荣华富贵?那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了子孙后代,他的意志是都不会有转变的!
第九百七十一章 真的很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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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北有些疲惫了,不过到底人年轻,比他老子鲁生可好上不少,这几日他们只是白天出阵,比起在康居国的时候可强多了。/全本小说网/https://。/
鲁生鲁北父子都是契丹人,父亲鲁生本名阿骨鲁,当初女真还没gg的时候,他就和着妻子逃难进了燕京。无奈何,草原上遭了白灾,天祚帝自顾不暇,那时候的契丹人想要活命只能来燕京。但是与他们的祖先在没发活的时候就纵马南下劫掠不同,已经被打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契丹人是以难民的身份被汉人收容进来的,他们夫妻就住进了收容所,虽然遭受了一连串‘惨无人道’的改变,可他和妻子两人好歹活了下。这就是最大的成功不是?
在延芳淀,阿骨鲁放马养羊,她妻子收集羊绒羊毛,外带做奶制品和纺纱。
几年的安稳生活过去,鲁生和妻子有了新的儿子,一家人已经存下了一笔不错的家底。若稳下心来,那真未尝不能像很多当时的朋友一样在燕京取得一席之地。
然而在延芳淀‘转业’的时候,心中犹豫再三,阿骨鲁还是选择了回到草原。
直到耶律大石‘立国’,阿骨鲁跟着不少契丹遗民选择继续追随耶律氏。挺出人意料的是不是?但那个姓氏那个人在草原上就是能有如此大的号召力。
天祚帝是很不是个玩意儿,可耶律大石却被草原上的生民推崇为英雄。
最初他们家也过了一段舒坦日子,虽然是远离故乡万里之外,虽然周遭的黄沙似乎过于多了些,但这儿的牧场真的比老家还要广阔。因为人少啊。
耶律大石的封国就在安西、康居相交之地以南,霍国【阿富汗】以北的地方,大致区域就是后世乌兹别克与土库曼之东部,塔吉克与吉尔吉斯西部,哈萨的东南部,阿富汗的北部。
当时北天竺已经开战,但却半点没有影响到鲁生一家。相反,战争还带来了商机,他们家还趁着北天竺之战而赚了个盆满钵满。
比如说鲁生家中就多出了漂亮儿媳妇,他两个儿子,长子鲁北,次子鲁中,都借着北天竺之战的秋风娶到了一个皮肤白嫩的天竺美女。
之后年月里,两个儿媳妇慢慢学会了汉话,也习惯了他们的生活,都生养下了儿女,眼看着鲁家就要开枝散叶,发展壮大,阿骨鲁就是死都是笑着的。哪想官府一纸征召打破了家庭的平静,阿骨鲁家三个成年男丁就有两个进入了军队。
作为先头部队开入康居,与花刺子模人并肩作战,抵抗塞尔柱人的抢攻。
那小一个月的日子过的是真苦,大冷天气里喝冷水啃干馍,可把鲁生给累坏了,鲁北更险些丢了自己的小命。虽然上头的军官都在说:想当人上人,就得先得吃苦中苦,等打下了天方,大家就都发大财!可鲁生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儿子都险些没了,就真不想着发财了。他只期望着自己爷俩能平平安安的回家,哪怕非要折一个,死的也是他而不是他的儿子。
惨叫声、哀嚎声或者还有诅咒叫骂的声音在未来的大财主,现在就已经坐拥几千亩牧场的鲁大老爷耳边响起来了。
法里曼城墙上射来的箭簇让城池前方已经扑到了大片的尸体。矢落如雨,一个个满面都是恐惧的塞尔柱土著,身上溅起无数点血花,重重的扑倒在城墙下方。
但是后面的人群却仍然滚滚而进,哭喊着、咒骂着,却依旧在向前。跌倒了又如何?爬起来再奔跑,哀嚎着,哭喊着,挣扎着向前,绝望的迎接着这一轮又一轮抛洒下来的箭雨——想要熬过这三次死亡之途活下来,还真是不容易啊!
可谁让这儿的人运气那么差,偏偏碰上了一支没有携带足够火炮的军队呢?
陆齐军在进入康居地界后,塞尔柱人就主动撤军了。桑贾尔才不会与陆齐大军硬碰硬的正面作战呢,那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陆齐的火器是再多的古拉姆铁骑和再坚固的城池都抵挡不住的。
波斯高原才是桑贾尔预定的战场。那里是他们所熟悉的地盘,广阔的面积,复杂的地形地貌,这才是他们与东方杀来的大军做真正对决的所在。
桑贾尔的策略得到了手下重臣们的支持,有了天竺人在前头做老师,还有恩泽海岸与胡摩斯港做亲身体验,中国火器的威力有多么厉害,所有人都明白的很。
所以,所有人都支持桑贾尔。毕竟要首先牺牲的吐火罗地区和呼罗珊地区,是塞尔柱人发家的老巢。桑贾尔作为继承了大塞尔柱的苏丹,他都不在乎,其他的塞尔柱系分支又有何不能同意的呢?
不过就是要诱敌深入,那也不能一仗不打。如果轻易的九将吐火罗和呼罗珊让给中国人,那就太败士气了。
眼下的这场战争,是整个塞尔柱人的战争,是整个天方的战争。被桑贾尔动员起来的可不止他们塞尔柱政权的力量,还有各地长老的力量。
伽色尼王朝血淋淋的例子就在眼前,还有花刺子模人,还有喀喇人,真神的威名正在受到玷污,长老们岂能坐视不理?他们也要动员起来,或是参军,或是在地方上坚决抵抗中国人的统治。这会为塞尔柱军拖住不少陆齐军的力量。
而其内不少长老们的表现就是号召信徒们坚决抵抗齐陆及其附属军队的统治。那后果自然就是很惨烈很惨烈的了。
一回生二回熟,岳飞探明白了土著们的意识之后,自然大军也做出了改变,他又不是甚食古不化的老顽固。由他本人亲自带领主力军队向着波斯高原挺进,派出偏师攻略地方。
鲁家父子这波人马就是偏师之中的偏师,以至于他们手中连足够轰开法里曼城的火炮都欠缺。那么怎么办?带兵的萧斡里刺才不会拿自家的宝贝军力用在攻城战中呢。一支在平地野战中他能很轻易的击溃敌人的力量,但放到守城战中就又不一样了。尤其是这些个疯子是那么的狂热。
萧斡里刺的办法就是很传统的办法。他先是在城外捕捉当地土著,驱使其中的男丁在法里曼城外负土堆山,利用土山与城头的守军对射。
他们手中有大批的劲弩,弓箭手们也披挂着坚固的甲衣,对比法里曼城的守军,这种对射绝对是他们占便宜。
萧斡里刺还有一个办法是消磨守军狂热的激情和斗志。后者很疯狂很狂热,但萧斡里刺相信,再狂热的激情和斗志在自己人的鲜血面前也会被消磨个精光,被打压到谷底。
在三座土山出现在法里曼城外后,萧斡里刺就转变了态度,打出佛教这张牌面来——升上半空里的莲台金光闪闪,上头的大和尚光头明亮。
——如有人愿意皈依我佛的,立刻就能放回家中。否则,就要背负土砂柴薪,去法里曼城外填沟壕,往来三次,始可回归家中。
被迫负土填壕的土著在箭雨下大批的死去,鲁生却懒得看他们一眼。太笨了。
改信有何难得?先活下来再说么。顶着箭雨冲锋三次,那是会死人的。
身后的大批妇孺老弱就在刀枪的包围中,他们不老实听命,他们的家人就都会遭殃。
这样做虽然会与当地土著接下血仇,却也能给土著们来带最大的震慑,让他们感受到畏惧。鲁生不知道别的部队是作何选择的,横竖他觉得这样干挺合适的。
——杀自己人的滋味,很是煎熬啊。
至于对死亡的畏惧,呵呵,在入伍后的这些日子里,他已经见过太多的人死去。他自己也杀过几个,早就习惯了。
他的血,他儿子的血,所有人的血,全都越来越冷了。
“呜呜呜……”
军号声突然响了起来,然后就是军官们声嘶力竭的大吼:“各部整队!准备交战!”
鲁生猛地打起一个激灵来,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城内的守军竟然要出战了。这是被激怒了吧?很有血性的,可真的很蠢啊!
第九百七十二章 要相信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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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里曼城间隔一百余里的萨拉赫斯,是呼罗珊地区的一座富饶城市。(全本小说网,https://。)它比邻捷詹河,后者虽然不是多么巨大的江河,却也让这片土地不再缺少水源。
这里盛产水果,谷物和油料作物,有着大量牲畜,还出产绿松石、盐矿、铜、铁、铅、锌和煤。
所以,就跟发生在法里曼城的战斗一样,进攻这座城市的偏师虽兀自是偏师,实力却强出萧斡里刺军不止一筹。
陆川望着已经被打破了城墙的萨拉赫斯,城内的厮杀声正值沸腾,守军抵抗依旧激烈,一阵阵的拼杀惨叫传入他耳中。虽然没有亲眼目睹里头的战况,他却已经能够想象的出里头战况的激烈。很不能理解那些信徒们的狂热究竟从何而来?
“天方教,端的邪门!”
能让一群穿着布衣,手中拿着破烂刀枪的平民百姓,在城池破开后兀自死战不退,与大群涌入城中的铁皮罐头为敌,究竟是谁人给了他们勇气呢?陆川现在还不知道谁叫梁静茹。
再白痴之人也能分辨得出厉害啊。
对比他们自己的武器,再看看穿着板甲的铁皮罐头,那完全就是无望的反击。
陆川恍惚中都以为自己这是看到了一个王朝的末日。无数走投无路的百姓们,斩木为兵,揭竿为旗,舍得一身剐也敢把皇帝拉下马。
猛地打一个机灵。
“传我命令,破城之后三日不封刀!”
他历来就是一个果断的人,一个胆子大有担当的人。萨拉赫斯抵抗的如此顽固,在他眼中,这座城市和城内的全部居民就都没有再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陆齐又没打算把这片土地彻底的汉化,想要征服一个民心不在自己这一方的城池,就很有必要用上一些酷厉的手段,这能让土著们感受到恐惧。
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烧杀和那个啥,都是必须要经历的手段,五胡乱中原时候,以及历史上的女真、蒙古、满清就都是验证过它的可行性的。就是天方教在绿化这片土地的时候,不也是如此么。
只依靠仁义道德是不能这片狂热的土地上的愚民暴民们“平心静气”的。只有叫他们在恐怖的杀戮面前留下的无边的畏惧,这些人才知道什么叫怕,才明白什么叫听话和顺从。
就像红朝某位王姓的开国上将在西域做的一些事一样。
“大王千岁!大王千岁!”
城内城外都响起了嘹亮高亢的欢呼声,陆川的这个命令,直若给所有军兵都打了一针鸡血!
“杀啊……”拼斗中的军兵士气简直是肉眼可见的高涨。
冲锋!
“弟兄们跟我向前,建功立业,就在近时。”
手舞着一把狼牙棒,体型好像做小山一样的董先大吼一声如是雷霆,挥舞起狼牙棒就冲入了人群中。沉重的狼牙棒在他手中如是挥洒柳条一样轻便,可落到塞尔柱人身上却无不是要命。
而那些人手中的长枪长矛,亦或是挥舞着的弯刀,对于董先这种中层将领身上披挂的板甲来,则根本就是连破防都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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