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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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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二章亨利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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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爱德华!”小萝莉傲娇地看着他,指着四个身材相仿的小萝莉说道,“她们从小跟我一起玩,都是我的好朋友!”

    “是的,陛下,我们都是好朋友!”四个人中最好的玛丽看起来年纪也最大,毫不怯生的对着爱德华说道。

    “恩,恩……”其他的三个萝莉也一脸赞同的点头应和着,圆润的脸蛋红扑扑的,甚是可爱。

    “好,那你们一起玩吧!等会我再来!”

    爱德华朝着五个小萝莉温和地笑了笑,满面春风的说着,随即离开了,留下她们叽叽喳喳得说个不停。

    五人看着爱德华的身影渐渐走远,随即也不再拘谨起来。

    “玛丽,他就是你以后的丈夫吗!”还是那个比顿家族的小姑娘,她的年纪最大,心思也更加灵活,缓缓地挪动步伐,走到玛丽的身边,轻声问道。

    这句话问完后,小姑娘小脸红扑扑的,好似一个苹果。

    而其他的三个小萝莉也扑闪扑闪着湛蓝的大眼睛,小睫毛一动一动的,用好奇的眼光看着玛丽,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

    “额!这个问题好害羞啦!”玛丽用手捂着小脸,轻声细语地说着,然后看到四个女孩都围了上来,才带着一丝窃喜和满足,细声说着。

    “是的,爱德华是我的丈夫了,以后我们要一起生活了!”

    除了刚开始的害羞外,玛丽很快的就骄傲起来,跟着自己四个小伙伴说起了有趣的事。

    “每天晚上,爱德华都要跟我讲故事,好多好多的故事,里面不仅有小矮人,公主,骑士,还有女巫呢!”

    “是不是那种会魔法的丑陋的女巫!”其中一个浅黄色的长发,穿着白色长裙,裙子上挂着粉红色的蝴蝶结,看上去可爱之极。

    她粉嫩的小脸上带着好奇之色,柔柔地问道。

    “是的,就是那种带着尖尖的帽子,骑着破烂的扫帚,穿着黑色长袍的女巫,她们可厉害了……”

    一说起这个,萝莉女王似乎一下子挠中了兴奋点,她挥舞着手臂来形容女巫的模样,然后用夸张的形容词来表达对于女巫的描述。

    随着她一句一句的说起,女孩子们也很配合地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惊叹声,很好的满足了玛丽的虚荣心。

    而玛丽这时候就会挺起小胸脯,一脸得瑟,炫耀着这是自己丈夫,你们都没有。

    爱德华不会知道玛丽后来如何的炫耀,自己的形象也在四个玛丽之间高大起来。

    爱德华漫无目的地走着,途中一个个贵族或者议员们也打着招呼,爱德华也点头示意。

    走着走着,他突然发现苏格兰四大家族的领头人此时在一起不知道商量着什么,貌似还聊的很开心。

    而他们四周,围着一圈掐媚讨好的贵族,伸着脑袋,期望着能往里面挤。

    “陛下!”“陛下!”……

    贵族们看到爱德华的到来,一个个弯腰致意。

    “哦!诸位先生们,聊些什么呢?那么开心!”

    爱德华看着阿伦伯爵以及阿盖儿伯爵等人,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没什么,都是一些苏格兰民间的粗鄙笑话罢了,怕玷污了国王陛下的耳朵。”

    头发斑白的前摄政,阿伦伯爵拄着拐杖,轻声说道。

    “哦!是吗?那就算了。”有鉴于此,爱德华也没有深究,带着一丝笑容,温和的说道。

    “刚才我看看几位家族的姑娘陪着玛丽一起玩耍,而且她们都有一个同样的名字,真是有缘呀!”

    爱德华说着一脸感叹的神色,众人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只能附和这。

    “你看,既然她们关系那么好,就让她们到城堡里一起住几天吧!”

    “你们的女王陛下也很孤独,正好可以陪陪她!”

    “这……”阿伦伯爵几人互相看了看,心里大喜过望,能够有一个与女王搞好关系的机会,求之不得。

    “陛下,可以,那么以后那几个姑娘就拜托您了!”

    阿伦伯爵带着笑容,弯腰致谢。

    “好了,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了!”

    爱德华得到回复之后,自顾自地走了,在一众贵族的目送下,走向了远方。

    这一夜,苏格兰的贵族们甚是满意。

    苏格兰是个穷地方,有的贵族香料一年都见不到几次面,今天吃了个痛快,心里愉快了不少。

    一夜后,爱德华大方慷慨的名声传遍了爱丁堡,给他挽回了不少人气。

    …………万恶的分割线…………

    这几天,爱德华几乎都会亲自接见苏格兰的贵族和议员,还有一些德高望重的修士,还有影响力大的商人。

    而这几天中,英格兰攻克爱丁堡的消息,也随着商人们传到了法国。

    法国,巴黎,卢浮宫,今天的天气有些炎热,这让法国国王亨利二世很不高兴。

    带着烦躁的心情,亨利二世漫步在金碧辉煌的卢浮宫中,与他的父亲弗朗索瓦一世不同,亨利二世对于艺术品无感。但是为了增加国王的清誉,他每年也不间断的收集意大利的艺术品,维持这份王室传统。

    他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雕塑,油画,心里越发的烦躁起来。

    这些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弗朗索瓦一世,这个背信弃义,毫无廉耻之心的人,再可以带他和他的哥哥法国王太子一起回去的时候,狠心将他们抛弃在西班牙查理五世的手中,让他们遭受残忍的折磨。

    在回到法国十天后,他的哥哥就死了,可见他的身体遭受多大的迫害。

    而这也造就了他残忍好杀的性格。

    两年前,也就是与爱德华一同即位那一年,他亲自设立了火焰法庭,专门迫害新教徒。并且为了报复西班牙,他鼓励边军随意杀害西班牙地区的边民,挑衅西班牙。

    此时,他感觉心里有团火,烧得他难受。

    “陛下,吉斯公爵求见!”一个年轻的侍女娇滴滴的说道。

    “带他来见我!”亨利二世挥了挥手,直接吩咐道。

    克洛德。德。洛林,是第一任吉斯公爵,由于他是洛林公爵勒内二世的次子,为了分别开来,他的家族也就吉斯家族。

    今年五十三岁的吉斯公爵行动有力,步伐灵活,看不出来一丝明年就要去见上帝的模样。

    “陛下,英格兰人攻下了爱丁堡!”

 第一百六十三章麦克唐纳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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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斯公爵虽然已经五十三岁了,但是作为一个军人,跟从弗朗索瓦一世征战几十年,硬生生的从一个没有领地的公爵次子,变成国王的宠臣,成为唯一一个不是王室成员而被授予公爵的贵族,一副好的身体给了他极大的本钱。

    所以,在一众贵族中,他才有能力完成国王部署的任务,从而成为法国炙手可热的贵族。

    他穿着一身黑色带着蕾丝边的贵族服饰,尤其是他脖子上的拉夫领,这与亨利二世如出一辙。

    什么是拉夫领,它就是衣领呈车轮状造型,衣领束得高高的,又厚又硬,从整个脖子都被一个长筒包裹起来。

    而脖子上围上它之后,头就无法自由活动,吃饭喝水都不方便,脖子都不能歪也不能扭,给人带来极大的困扰。

    但是它有一个优点,可以强制性地使人表现出一种高傲的、尊大的、不可一世的姿态。

    而这种服装从法国传向世界,极受贵族们欢迎,这也是高卢鸡称号的由来之一。

    所以,面对着亨利二世,吉斯感觉还是给人一种傲视的感觉,而亨利二世却已经习惯了。

    “陛下,据探子来报,五月五号这一天,狄奥。让。考斯兰特少校夺下爱丁堡城门,随后联合英格兰人,一起夺下了爱丁堡,包括玛丽女王和玛丽太后在内,一众贵族全部被俘虏!”

    “随后,五月十五号,英格兰的国王爱德华六世率领海军和七千(包括两千民夫)军队驻扎爱丁堡。”

    低着头,吉斯公爵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脸上表情凝重。

    “什么?已经过去十几天了,怎么现在才得到消息?你们干嘛去了!”

    听完吉斯公爵的叙述,亨利二世直接厉声质问着,整个人如同爆发的火山,充满着燃烧的岩浆,轻易的毁灭任何人。

    一旁服侍的侍女们被吓得瑟瑟发抖,脸色发白,而吉斯公爵却没有被吓到,整个人沉着冷静,好似没有发生一般。

    “我的陛下,这次主要是由于英格兰威灵顿伯爵封锁了港口和爱丁堡,造成了消息的滞后!”

    吉斯公爵不慌不忙地说着,眼神波澜不惊。

    “陛下,目前我们还是想想如何行动为好!”

    “那五千士兵是不是还是照常行动?”

    原来,一开始亨利二世就不放心苏格兰的局势,早在爱德华伯爵入侵苏格兰的时候,法国人就准备增加兵力。

    而当时,亨利二世即位不久,地方上的贵族有些蠢蠢欲动,待亨利二世抚平国内贵族的时候,法国的新教徒也不安分起来。

    而鉴于苏格兰一时之间没什么危险,保持平稳状态,所以亨利二世先料理完新教徒,再开始准备集合兵力,帮助苏格兰。

    谁知道,兵力好不容易集合完毕,亨利二世也借了不少钱凑足经费,苏格兰就完了,这简直都要亨利二世吐气的吐血了。

    “派,这次再招募三千人,凑足八千,一定要杀的英格兰人血流成河,最好活捉那个十几岁的爱德华六世!”

    亨利二世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犀利的眼神看着令人胆颤心惊。

    “可是,陛下,我们的海军恐怕对付不了英格兰人!”

    吉斯公爵也没有不好意思,打击着亨利二世。

    “给我去尼德兰招,去丹麦招,花再大的价钱,我这次要英格兰海军全军覆没!”

    亨利二世咬牙切齿的说道,对于爱德华抢走他的儿媳妇这件事,他感觉自己面子都被削了一层。

    “是,陛下,如您所愿!”一提起战争,吉斯公爵都有些热血沸腾了,尤其是面对英格兰这个宿敌,就更让人兴奋了。

    可惜,自己不适合海战,等覆灭英格兰海军,我就率领陆军活捉爱德华六世。

    心里默默地想着,吉斯公爵回到了自己的府邸,开始完成亨利二世布置的任务了。

    ………………万恶的分割线………………

    氏族,声称拥有共同祖先的一个社会群体。该词是盖尔语,意思是“后代”或“孩子”。

    而苏格兰高地氏族几乎就是氏族的代名词。

    在1745年以前,他们一直繁荣昌盛,直到苏格兰氏族们支持斯图亚特王朝重归王位的起义失败,从那以后氏族首领的权力才被废止。

    每一个苏格兰氏族都用一位祖先的名字来命名家族的姓,常常加上前缀mac(缩写成mc或m),意思是“儿子”。常见的氏族姓名有麦克弗森、麦克道格尔、麦克格雷格和戈登,每个氏族都穿着自己的彩格呢披风,或格子呢。

    而这些氏族经常突然袭击苏格兰东南部的低地,因而获得不守法纪的名声。

    牵着马,跟随着商队,刘易斯轻轻地踩着布满苔藓和碎石的土地,时不时地还要跨过流水,甚是辛苦。

    这是一个峡谷地区,马儿是无法载着他行走,他需要自己下来。

    作为唐纳德以及拉塞尔一行人派遣的使者,刘易斯是整个商队的领导人,而商队里的人除了向导外,其他的都是唐纳德等人的手下,商队里的货物也是他们带给各个部族的礼物。

    其中不仅有高地人需要的盐巴,布匹,以及更加珍贵的青铜兵器。还有更为珍贵的酒,这是送给氏族首领的礼物。

    这是他的最后一站,位于苏格兰最西北的麦克唐纳氏族,也是整个高地数一数二的氏族。

    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

    哪怕到了现在,麦克唐纳氏族还是与格兰特、坎贝尔,还有费沙、卡梅隆等氏族共同称霸高地。

    迈着艰苦的步伐,一行人终于走出了峡谷,来到了高原平地上,前方依稀可以看见一些人影。

    “老板,到了,前面就是麦克唐纳部落,我走了几十年了,没有错!”一个老得都快掉牙的向导指着前方,激动地说道,混浊的眼睛都放着光彩。

    “恩!终于到了!累死我了!”刘易斯拄着树枝当作拐杖,对着一众手下,大声说道。

 第一百六十四章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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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方稀稀疏疏的青草可以盖住刘易斯的膝盖,青草下是一块又一块的碎石,远远望去,这样的广阔的草原无边无际。

    而太阳到了这里也有些昏沉,阳光照射在身上,刘易斯却感觉不到温暖。相反,甚至他的皮肤却传达给他一种寒冷的预兆。

    举头看着前方有些暗淡的太阳,刘易斯思考了一下,转过身,建议道:“大家还是将毛皮穿起来来,这里与低地不同,这个时候却不能出意外!”

    说完,他就将自己马儿驼的背包打开,翻出一套羊毛外套出来,穿在最外层,整个人活活大了一圈。

    鉴于自己老大都穿了,他们这些手下也一个个从背包里拿出外衣,包裹在外面。

    索性这里苏格兰,什么都缺,就是羊不缺,羊毛大衣基本上人手一套。

    看着一个个身材显得有些臃肿的商队成员,刘易斯才带着队伍慢慢前进。

    望山跑死马果然没错,他们从远处看大约才几英里的路程,等他们走了一个小时之后,路途还是未变。

    幸好他们骑着马,大约走了四个小时,太阳地光芒也越发的淡薄,丝毫感觉不到温暖,温度也急剧地下降,刘易斯发现他们都可以看见自己呼出来的热气了。

    等到他们来到来到篝火满地的麦克唐纳部落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整个高原黑茫茫的一片,甚至他们还能听到几声狼嚎。

    要知道,在地广人稀的高地,动物才是高地的主人,麦克唐纳部落的人口才一千多人,而高地上最大的狼群都快有一千了,两者干起来,人类是完全没希望的。

    而他们这几十人,在高地夜间,绝对是狼群最好的食物。

    “洛根,你去打个招呼,小心点!”刘易斯等人在离麦克唐纳部落一英里外,小心地观察着不断巡逻的骑手,转过头,对着一旁畏畏缩缩的向导说道。

    刘易斯之所以找这个枯瘦模样的老头,不止是因为他认识高地地区各个部落地址,而且他几十年来一直跟随着商队在高地的穿梭,对于各个部落的首领和人都很熟悉,这样一来就避免了他们遭到无辜的迫害了。

    “可以,看我的吧!”名叫洛根的老头跟自信的答应着,“他们这里的勇士我基本都认识,不会有什呢事的!”

    说着,洛根拿起来一根火把,骑着马,给刘易斯一个放心的眼神,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而看着洛根慢悠悠地骑着马走过去,这让刘易斯等人心里干着急,对于这种速度感到无语。

    而麦克唐纳部落的栅栏外,守护巡逻的骑兵看到远处,一个人骑着马,慢悠悠举着火把走了过来,心里瞬间冒出了疑惑。

    “你去叫首领来,就说有可疑人物过来!”

    巡逻中,一个身上刻满图案,穿着麦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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