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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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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火绳枪的火药够用吗?”爱德华公爵听到这里,不由的问到。
作为一个拥有丰富战争经验的将领,爱德华十分喜欢用火绳枪这种新式武器,他认为这有效得减少了对于士兵的依赖,有利于以少数对抗多数。
“那个!公爵阁下!我们的军队对于这种新式武器很不熟悉,所以只有够一千多火枪手使用五次左右的份量。”
“好吧!你先下去吧!准备好香喷喷的烤羊给那些远道而来的士兵们庆贺一下吧!”
爱德华公爵知道士兵们的军心是很好收买的,一点微不足道的羊肉,就可以让他们拥有高昂的士气。
“啊?好的!公爵阁下!”男爵大人很是惊讶公爵大人为什么要求他这样做,不过身为属下,他没有多嘴问到。
不过,他的心中已经在滴血了,为大军准备粮草已经快压干约克城的血了,再来一次这样的犒军,如果要是这次战争没有胜利的话,约克城就会破产了。
八月十三号,爱德华公爵大人正式来到了军营,召集了主要的贵族们来分配一下队伍,把弓箭手和骑士们集中起来。
再选出五百多个身材高大的步兵穿上重甲,充当重步兵的角色。然后再筛选出会使用火绳枪的一千余士兵组成火枪方队。
之后,公爵大人又挑出一千余人的年老衰弱的士兵来当任后勤营,负责运送粮食。而此时的沃里克伯爵也赶到了约克城,怀着郁闷的心理统领着后勤营。
爱德华公爵又挑出一千余精锐的民兵担任自己的护卫,专职保护自己。
这样到了十四日,整个军队就焕然一新,完全没有了来时那样乱哄哄的场景。
这时,爱德华统治的这路大军,拥有着两千人的弓箭营,一千人的火枪队,五百重步兵,一千重骑兵,一千轻骑兵,一千的护卫军,一千的后勤营,九千余人的轻步兵。
而苏格兰拥有着接近五千的骑兵,两百的重骑兵,以及两千人的弓箭手,还有最多的两万三千人的步兵,以及两百人的火枪手。
英格兰的军队在爱德华公爵的带领下,冲出了七十三英里长的哈德良长城,也就是一百一十七公里长的罗马长城,行军到了苏格兰的领土。
而公爵大人率领的军队后面,跟随着一大群小行商们,以及很多做男人生意的鸡女缓慢地跟随着军队前行着。
而那些大商人们却停留在约克城,等待着那些胜利归来的士兵们来卖出珍贵物品。
一般而言,士兵们只会将价值弟的物品出售给那些小商人们,而非常有价值的货物只有大商人能够吞的下。
大军如同蝗虫一般扫向了苏格兰的村庄,士兵们也是嗷嗷叫似的扑向了那些木制的房屋。
村庄也很快的做出反应,不过几十个青壮的力量敌不过庞大的英格兰大军。
很快,边境附近的几处村庄就被打开了大门,不远处还能听到妇女的哭闹和男人的愤恨,民兵们抢来了大量的粮食和物品与后面的商人们交易着。
能够还留在边境地区的村庄,只有是那些横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大贵族才有的胆量,所以民兵们很识趣的没有杀人,只是抢了一些粮食和物品。
显然,他们也知道,拥有这些村庄的贵族是他们得罪不起的。
这些横跨两国的贵族,主要是由于两国贵族之间的联姻造成的。
比如詹姆斯一世娶了英国大贵族萨默塞特伯爵(亨利七世时期的贵族)的女儿琼,詹姆斯四世则娶了英王亨利七世的女儿玛格丽特,两人所生的儿子詹姆斯五世及其后代从而拥有了英格兰的王位继承权。
这才有了詹姆斯六世继承伊丽莎白一世留下来的都铎王朝王位缘由。
因而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不能简单的理清关系。
劫掠村庄不过是军队之间的小插曲,丝毫不耽误军队前进的步伐。
八月十五号,英格兰的军队在爱德华公爵的率领下,来到了一出宽阔的草地上,这里被苏格兰人称为小手指——pinkie。
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如同人小指的峡谷,是个对战的好地方。
而阿伦伯爵也带领着苏格兰的军队来到了这里,两人都认为自己必胜,所以毫不例外的选择这里当作决战的地方。
两个国家的摄政相互对决,这是一个吸引两国所有人目光的地方。
第六十五章平克之战(2)
第二天,中午时分,爱德华公爵让士兵们吃一餐饱饭,然后将大军摆放在平克谷的较小一端,而阿盖儿伯爵也将大军停在平克谷较大的那一段出口。
整个大军大部分都是身穿红色的夹克,整个队伍显得很精神,这也是英格兰红虾兵的由来。从远处看,一片火红的的海洋。
士兵们身上一般是红色的夹克,夹克最外边是黑色,上面还有金色的玫瑰和皇冠,另外穿带着白色羽饰的红色或黑色帽子,马裤会有各种颜色。
在16世纪上半期,英国士兵在胸前和背后有他们的标记,随后也出现在盾牌和燕尾旗(pennon)上,通常是圣乔治红十字。
而军官们一般都系上丝带,军官们的丝带通常围在腰部或者从左肩挂起,一些长枪手和骑兵成为了这种优越阶级的代表者。丝带似乎用的是红、或者红白。
和这个时代的其他军队一样,军官们和他下属的士兵都被区分开,通过他们的武器(剑盾、半长度长枪、或者戟枪都是军官们喜欢的武器)、通过丝绸的,装饰缎带的更贵重服装、通过金或者银修饰、更美观化的盔甲、以及珠宝。
而苏格兰人主要穿戴一顶简单的铁头盔,一件夹克,一条白色的紧身上衣及裤子,臂膀和大腿在后期用4到5排铜锁链甲保护以阻止剑砍伤。一块大头巾在脖子上围绕3到4圈,这不是为了御寒,而是防砍。
其他的保护用装备是左手持的一面小圆盾,甚至在握长枪的时候也能用上,他们的副武器是宽剑和匕首。
16世纪的低地部落人通常戴着蓝的软帽,其他常见的衣服颜色是褐色和淡蓝。
在这个时期的战役中,苏格兰军队70 % 以上由长枪手组成。
而高地部落人一般会穿着“leinecroich” ……………… 一种到膝盖的长衣,通常用藏红花染成黄色,面积较大的披风或用胸针系紧的彩格披肩。这一般都是首领们的穿着。
普通的高地部落战士唯一常用的保护是一个焦油覆盖加硬的鹿皮皮带衣,不过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经常赤裸上身参战,尽管有时还留一件短衫,把它束在腰带上多余的部分闲在双腿之间。
所以当时可以看到的一幕是这样的,英格兰人那一片基本上都是红色的,前方的一千余骑兵,以及五百多的重骑兵都是蓝色和白色的装扮。
而苏格兰这一方则是前方一大堆肉色,后方则是一片黄色,怎么说呢?反正很协调就是了。
“威灵顿伯爵大人!”爱德华公爵骑着大马位于大后方一个人工搭建的高处,看着对面的苏格兰军队,不由得呼喊着骑兵统领的名字。
“是!公爵阁下!”威灵顿伯爵就在爱德华的身边,听到在叫自己,连忙走上前来。
“你首先带领着骑兵们主动冲击一下,将对面的那群矮子骑兵给消灭掉!”
“是!公爵大人!我现在就去!”威灵顿伯爵对于自己的骑术很有信心,答应的声音很是爽朗。
随后看了一眼公爵身后的站立的如同一个标杆的骑士后,叹了口气,随即骑上自己的骏马,回到自己的岗位上执行任务去了。
那个骑士是威灵顿伯爵的侄子,也是威灵顿伯爵的唯一继承人,一个倔强的年轻人。为了不让他有任何危险,伯爵特地把他安排到爱德华公爵身边,这样既没有什么危险,拿功劳又很轻松。
可惜,倔强的骑士自从知道自己成为主帅亲卫后,就猜到是威灵顿伯爵弄得,所以到现在一直对他爱理不理的。
盯着威灵顿伯爵远去的方向,年轻骑士的脸上带着一丝倔强,还有有一些伤感,眼神中带着关心,嘴唇轻抿着。
“不用担心,我的骑士!威灵顿伯爵的骑术在贵族中是出了名的厉害,上帝会保佑他的!”
看到年轻的骑士有些不放心的样子,爱德华不由得安慰到。像他这样独立的年轻贵族爱德华公爵很是欣赏,况且还是一个伯爵的继承人,这就更加引起爱德华的关注了。
伯爵回到了自己的队伍,看着身后的一千余轻骑兵以及一千重骑兵,心中不由的涌现出一股豪情来。
“各位!为了国王陛下!随我冲呀!”
伯爵大人一马当先的冲向了对面的苏格兰军队,随后他的家族骑兵们为了保护他也冲了上去,接着整个大部队骑兵都冲了上去。
骑兵中大部分是骑术精湛的边界骑兵,他们很好地在伯爵身后形成了一个大锥子型,刺向了苏格兰的部队。而速度较慢的重骑兵紧随其后。
阿盖儿伯爵看到英格兰的骑兵冲向自己,严肃的表情,皱着眉头。
“命令炮兵组首先炮击,然后再让骑兵们出击!”
“是!伯爵大人!”一旁的传令兵听到之后,立马骑上马,传达着主帅的命令。
说实话,摄政王大人一点都不想出动骑兵,因为与英格兰人的骏马相比,苏格兰人的马就是驽马,英格兰的优势太大了。
所以炮兵就是为什么受到苏格兰人欢迎的缘故。
总体上说,这是苏格兰军队的强项,尽管它并不总是有机会得到认可而合理有效地发挥价值。pinkie战役中完成训练并参加的大炮小组有:两门标准加农炮、一门变种炮、2门标准重炮、1门飞速炮。
所以,当威灵顿伯爵离苏格兰军队还有一英里的距离时,苏格兰人的大炮就发射过来,不过伯爵大人一点都不惧怕,因为他知道大炮的准头是极低的。
事实上如同伯爵所料,三轮炮击,仅仅杀伤了十几个骑兵,还有两个是马被石头绊倒后丧命的。
很快,伯爵大人就来到了苏格兰人的军队,一群比他身后骑兵还要多的苏格兰骑兵正骑着着矮马奔驰过来。
伯爵毫无惧色,一脸坚毅地迎了上去。一瞬间,骑兵相互对撞上去,前排顿时飞出去数十人,而苏格兰人飞出去的更多。
伯爵大人被家族骑兵护卫着,很安全的没有飞出去。
紧接着,双方骑兵临近后,相互厮杀起来,一开始英格兰骑兵依仗马高的优势,把苏格兰人杀懵了,连伯爵大人都杀了三个苏格兰骑兵。
可是很快,苏格兰人利用人多的优势开始与英格兰人拼杀。这一下子,英格兰骑兵们陷入了苦战中。
第六十六章平克之战(3)
不到两分钟,伯爵大人的轻骑兵已经被消灭了四分之一,而苏格兰人的伤亡是英格兰人的三倍。
但是没什么用,苏格兰人庞大的数量碾压着他们。于是,剩下的骑兵们紧紧地团结威灵顿伯爵的身边,合力抵抗着苏格兰骑兵,顺便等待着重骑兵的到来。
苏格兰的骑兵留了一部分慢慢地包围着伯爵一伙人,剩下大约三千人迎接着缓慢的重骑兵。
上次爱德华公爵劫掠爱丁堡用的是轻骑兵,现在的苏格兰人对于重骑兵没有直观的印象,所得到的信息只有它很强大罢了。
所以苏格兰人摆出了大阵势来迎接最后到来的重骑兵。
“轰!轰轰!……”一个不规则的声音在骑兵们的耳朵想起,他们骑在马上只能看见一排全身骑着铁甲,坐骑也披着皮甲的怪物迈着沉重的步伐,带着巨大的声音跑了过来。
而身处高地的阿伦伯爵可以看到远处的重骑兵们奔跑中带着厚重的灰尘,以势不可挡的气势冲向由自觉骑兵们,伯爵急忙吩咐道:
“快叫贵族们先撤回来,让那群高地人冲上去!”
看着一脸后怕的伯爵,侍从片刻也不敢耽误,急忙冲着传令兵吩咐着。
在中世纪,贵族就是国王统治地方的代表,很明显贵族比那些野蛮的高地战士重要多了。
传令兵带着摄政王大人的口令来到了由贵族组成的重骑兵前,转达着摄政王的命令。
贵族们看着距离越来越近的重骑兵,不由的纷纷跨上自己的坐骑,急忙地转向跑向了后方。
看到贵族们跑回去,高地战士们开始喧闹起来,不住地甩打着盾牌。
“干嘛呢?摄政王大人命令你们在骑兵后面随时支援!谁敢违背命令,小心自己的脑袋!”
传令兵看到渐渐乱起来的高地步兵,不由的高声训斥着。
因为部落首领不在的缘故,哪怕是好战的高地勇士,也不会顶撞摄政王命令。
慢慢地,战士们的注意力又被前方的状况吸引,紧张的气氛不由得缓解下来。
传令兵的神经顿时松了下来,吸了一口气,驾驭着坐骑回到了摄政王的身后。
时间看着挺长的,其实就是那么的一小会儿,英格兰的重骑兵已经撞向了严阵以待的苏格兰骑兵。
全身上下都是铁甲的骑士,只能看到铁罩下面的眼睛,看上去带着冷冽的气息,尤其是瞪着圆亮的眼珠,仿佛来自地狱的撒旦。
前排的骑兵连人带马一齐被长长的标枪推倒了数英尺,后面的骑兵也被牵连着当成了坐垫,仅仅一瞬间,数百骑兵就消失在了这个世上。
接着,重骑兵借着惯性继续往前冲去,前方的苏格兰骑兵仿佛被吓愣了一般,任由着他们碾压着,好多人临死前都是瞪大着眼睛。
而威灵顿伯爵等人此时却看到几息以前还是布满骑兵的前方,顿时被清空了一片,只残留着各色的烂肉和断肢,以及到处流淌着白色脑浆。
“伯爵大人!您没事吧!”暂停下来的重骑兵中的首领率先走出来,对着惊呆的伯爵问道。
“哦!恩!没事!众位骑士们!让我们继续杀敌吧!”伯爵大人看着眼前铠甲上粘着白色脑浆的骑士,愣了愣,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发出指令,
“尊从您的指令!尊敬的伯爵大人!”伯爵大人的声音唤醒了身后发愣的骑兵们,各个骑兵也如梦初醒一般纷纷应着。
很快,战场上的局势就逆转过来,刚刚虐英格兰骑兵十分愉快的的苏格兰骑兵,此时仿佛如同丧家之犬一般,任由人数比自己少的英格兰骑兵追赶。
骑兵们慌不择路地四处乱跑,很多人不是被绊倒摔死,就是被后方的骑兵嫌弃挡路被砍死。
等到骑兵们逃回步兵的后方时,刚开始的五千大军,只有两千不到的人了,而事后统计的时候,得出来的结论却令人可笑,被自己方杀死的数字,竟然远远高于被英格兰骑兵杀死的数字。
对于骑兵对决的失败,很大可能是阿伦伯爵的预估失误造成的。
自从1513年苏格兰君主詹姆斯四世在9月9日于弗罗敦原野战役中与英格兰军队对战中阵亡以来,苏格兰也因此战败北而退出了神圣同盟战争。
而苏格兰与英格兰长期以来保持着
小规模的冲突,而英格兰一直在与法国作战,很是学习了法国的重骑士风格。
所以,对于重骑兵的不熟悉从而导致着骑兵的溃败。
而英格兰骑兵们甩着尾巴了,带着喜悦的心情回到了自己的后方修养起来。
接下来是步兵的对阵,苏格兰人架起小圆盾,缓慢的向前行走着,而英格兰人也派出了自己的步兵。
两军缓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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