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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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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来到英格兰
“1546年,十月十八日,天气阴雨,快第五年了,这里的天气还是那么的让人难以忍受,我已经九岁了,天啊!我还要多少年才能长大呀!”张哲用白嫩的小手恶狠狠的写着日记,丝毫没有在乎笔下那洁白无瑕的白纸。白纸上纤细的字体扭扭捏捏从左往右排序着,一种与当今流行的拉丁字母迥而相异的文字铺在纸上,既不是英格兰规定的英语,也不是法语。
“殿下,该用午膳了!”一个身着侍女装的年轻女子迈着小碎步赶来,用微喘的气息说道。“恩,我知道了!”张哲无奈的答应着。众所周知,英国的料理在世界上是出了名的难吃,即使身为王子,但吃的好不了多少!
张哲将日记本合上,将其藏在枕头底下,这也算是一种掩耳盗铃吧!从床上跳下来,张哲迈着小短腿跟着侍女前往餐厅就餐。经过一段很长的走廊,地面铺着一层红木地板,两边墙壁上挂满着人物的肖像,各个威武不凡。当然了,上帝他老人家和他的儿子也在上面,显得格外的慈祥悦目。
经过五年的时间,张哲已经看的不知多少遍了,都弄出审美疲劳了,现在看着上帝都烦。顾不得两边侍女的行礼,就走向了餐厅。“吱!”侍女推开大门,只见一个身着大批黄金饰品的中年男人,挺着大将军肚坐在长桌的正位上,盯着进来的张哲。满脸威严的脸上随即裂开了笑容,“爱德华!快来,今天有你爱吃的烤羊羔,按你说的方法做的!”
谁能想到在外面威风八面的国王陛下竟有这样的一面。但是张哲习惯了,额!确切的说是爱德华习惯了,谁叫他是整个都铎王室唯一的男性继承人,也是亨利八世老年得子,四十六岁时得到的最小的子嗣。坐在另一边的是爱德华的继母,亨利八世的第六任王后,凯瑟琳。帕尔。王后正端坐着,看到爱德华后就对之一笑,“爱德华!快坐好,要开始了!”凯瑟琳至今还没有子嗣,所以就对爱德华和颜悦色。
亨利八世是1491年出生的,是都铎王朝第二任国王,也是爱尔兰领主。在1537年才有了一个男性继承人,甚是宝贝,在爱德华刚出生不久就被封为康沃尔公爵和切斯特伯爵。并让两个女儿当保姆来照顾好他,从中可看出他绝对是个重男亲女国王,。不过,爱德华表示他很喜欢。
爱德华紧挨着国王陛下坐着,一丝不苟的用着王室的礼仪用餐,哪怕他很受到国王的宠爱,也不敢破坏规矩,因为旁边有一个胖女人正紧盯他。胖女人是他母亲珍。西摩的侍女,现在是王室的侍女长,名叫安娜。斯维尔,一个十分严厉的老女人,从小看他母亲和爱德华长大,爱德华看到她就头疼,偏偏又发作不得,只能画个圈圈诅咒她便秘了。
长长的餐桌上摆放着几盘烤鹅,再加上一盆烤羊羔,散发着溜黄的诱人的气息。这对中世纪的贵族来说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毕竟当时流行的食物做法无非是大锅炖再加上各种香料罢了。烧烤也是直接烤,很是考验厨师的厨艺水平,一般的贵族是无法享受烧烤这道菜的。
还好身为英格兰王室拥有的厨师很是不错,听了爱德华的解说不到几天,烤羊羔就做的差不多了。于是整个王室都喜欢上这道菜,每隔几天就上这道菜,爱德华快吃吐了。好在英格兰王室经过宗教改革,没收了大量的教会财产,收入很是富裕,吃点羊羔不算什么。比起苦逼的法国王室来说过的还算不错。
吃过了午膳,照例行礼告别时,一旁正淑女端坐的伊丽莎白公主突然问到,“爱德华!你最近骑术练得如何?”“还行吧!已经可以骑马奔跑了。”“哦!那我来检查一下!”因为爱德华从小身体不好,所以张哲刚穿越来时就开始练习骑术来锻炼自己。经过五年的辛苦练习,终于从走几步路就生病的病芽菜,变成一个可以自由奔跑的芽菜了。
可能是自带的病属***德华从出生到现在,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几乎就没断过,搞得张哲深怕出师未捷身先死了。于是身怀大志的爱德华坚挺的活到了现在。
亨利八世的重男亲女十分严重,爱德华无论做什么都可以,而伊丽莎白一直被要求学习淑女礼仪,连最喜欢的骑马都不能经常玩耍。于是,考验爱德华骑术这个重任就成为伊丽莎白快乐的时光。另一边的玛丽公主好似未听到一般,依然不紧不慢的喝着从西班牙重金买的红茶,不发一丝声响,尽显公主的淑女风采。
亨利八世轻点了一下头,而伊丽莎白公主随即行了一礼,不紧不慢的跟随爱德华缓缓的走出餐厅,轻缓地脚步遮掩不住伊丽莎白喜悦的心情。华丽的餐厅大门刚刚关上,伊丽莎白公主就一蹦的往前跑去,前后位置一下就转换了。
爱德华无奈的摇了摇头,一副失望的表情。时刻注意爱德华的公主殿下顿时皱起了眉,立马转身站到爱德华的面前,蹲了下来。“喂!爱德华,你是对我有意见吗?”爱德华一见自己姐姐的语气哪能如实说出来,急忙转移话题。“姐姐!你的骑术现在可以与骑士相比了吧!”一听谈起自己最得意的骑术立马就忘记了对爱德华的声讨,不免得意道。“那是!一般的骑士都不是我的对手,休斯叔叔都夸我了!”休斯叔叔是王室的侍卫长,爱德华的骑术也是他教的。
休斯。史密斯,一个男爵的次子,在一次剿灭边境贵族暴乱中脱颖而出。连杀三个骑士,俘虏了一个子爵,从而亨利八世被封为宫廷男爵,拥有三个庄园,也算混的不错了,相比于一般的流浪骑士来说。
第二章休斯。史密斯男爵
休斯。史密斯是个三十多岁的严肃男人,浑身布满伤疤,一身的大块头的肌肉看起来十分威武。他拥有一头灰银色的长发,一双浅蓝色的双眸在粗浓的双眉下炯炯有神。饱经风霜的脸颊在寒风中更显的英俊不凡,妥妥的中年帅哥一枚。
爱德华慢悠悠的跟随伊丽莎白走出爱舍丽宫,身旁的两个小侍女急忙前往马厩去,牵着爱德华心爱的小马驹跟着。小马驹属于温血的卡巴尔德马,是16世纪英国流行的马种。适合长距离奔跑,属于大器晚成类型的马匹,起源于欧亚大陆北部高加索马种,成年马匹体重足有950英磅。体型上是小型马,当然是跟欧洲相比。它是北高加索地区培育的山地马,性情温顺,步履稳健,具有在浓雾和黑暗中寻找方向和寻路的能力。它们非常刻苦耐劳,以长距离持久力雄厚见称。
小马驹被爱德华取名为亚瑟,呵呵!这就属于他的恶趣味了。亚瑟拥有一身雪白的毛发,被侍女们梳理得白的发亮,甚是漂亮。一岁多的亚瑟对于能出去溜达很是欢快,脚步轻快的昂着小马头跑到爱德华身边,撕咬着他的衣袖不放。
“好了好了!知道你憋得慌,这不是带你出来了吗?”小马驹好似听懂一般,撕咬的力度小了不少,但仍然用小板牙摩擦着。
“额,好吧以后每周带你溜达三次,在王宫外面!”爱德华无奈之下做出了承诺。
这样之后爱德华才脱身,而伊丽莎白公主正停下脚步饶有兴趣的观赏着爱德华的窘迫,还不时的与侍女们讨论着,传来一阵欢快的笑声。
爱德华的姐姐伊丽莎白公主诞生于英国伦敦的普雷森希宫,她是亨利八世和他的第二个王后安妮·博林唯一幸存的孩子。由于她父母是按新教教规结婚的,天主教认为她是一个私生女。
她出生时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她的同父异母的姐姐玛丽则倒霉成为她的服侍者。就如同爱德华出生,她和玛丽公主成为了爱德华的保姆一样。
伊丽莎白三岁时,她的母亲被判叛逆罪处死,一年后亨利八世和他的第三个王后珍·西摩就生了一个男孩:爱德华。伊丽莎白和玛丽都成了爱德华的佣人。
伊丽莎白是1533年出生的,比爱德华大四岁,由于年纪相近的缘故,她与爱德华的关系很是亲近,而跟她的姐姐玛丽公主的关系就不咸不淡了。
两人一路上打打闹闹地来到了王宫的校场,而这时的史密斯男爵正在训练几十名十几岁的年轻小子。这群新加入的小伙子们正饱受男爵大人的折磨,幸好男爵大人的喜好是正常的。
男爵一脸严肃的紧盯着他们练习排列上马冲刺,小伙子们在男爵的严格训练下绷紧了脸色,不发一声。
鉴于史密斯男爵的勇武,亨利八世就任命他为宫廷侍卫长,统领着五百宫廷侍卫。这也是整个王室的所有武力,常备的武力军队。
所以,一般情况下,男爵大人就来训练那些刚刚加进来的年轻人。而他十分喜欢折磨那些新来的小伙子,这个传闻广为流传。
从而造成的后果就是新来的基本上都很安分,没有什么刺头,所以男爵就不再澄清了?
他们由一些贵族们的除长子以外的次子构成,自备着马匹和铠甲兵器前来效忠国王陛下,期望在战争中获取功勋,赢得封地。
按照中世纪的规矩,贵族效忠于册封的贵族,流行着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条铁律。
而附庸须在战争时率领军队随从作战,所以国王就没有长备军队,还有就是国王也养不起呀!
中世纪时期,国王与贵族共同管理国家。国王分封大贵族于各地,贵族须效忠于国王,而大贵族又分封小贵族,一层又一层,从而构成中世纪整个国家的统治基础。
而贵族的顺列依次为:骑士——男爵——子爵——伯爵——公爵——国王。这是整个英格兰的统治力量,理论上骑士与国王地位相同,国王也不过是个大贵族而已,当然这也是理论上。
大家发现没有,为什么没有侯爵呢?
伯国:unty,公国:duchy和侯国:margravate。
这些封建体系始于法兰克王国宫相铁锤查理时期。法兰克国家的爵位原本不可世系,但在加洛林王朝灭亡后,拥兵自重的地方爵爷们则趁机割据一方发展世袭制,形成后来的国中之国(早期德意志的中央集权得以维持,他们的公国很晚才出现世袭制)。
中世纪最常见的就是伯国,伯爵unt/earl原来是指日尔曼各国王的左右手,被分封地方镇守一方的地方长官,这些地方长官集司法,军事,税收大权于一身,渐渐形成伯爵这一封建阶层,分封时给予很大权力,也成为封建体系中的高层,所封的地区就称伯领,可以初步类比为中国唐朝的节度使。
而在王国解体后他们拥兵自重建立独立的伯国。
在英国,公爵的称号在爱德华三世后才诞生,是用来封给王子的,实际上与伯国相同,只是表示地位稍高。此外,东欧和南欧的国家受神圣罗马帝国的影响较大,他们的很多地方领袖受皇帝赏赐的公爵头衔而也称公国。
公爵的位阶仅次于王子,公爵所统辖的领地称为公国。公国有较大的权力,公爵在自己的土地上行使司法仲裁,税收权力,同时保有自己的军队,公爵下面可以继续分封更小的领主,诸如子爵,男爵等。
公国,伯国,侯国都是由国王直接给以分封,实际上主权就像东周的诸侯国一样随天子的势力而变化。
其后子爵和男爵领土太小,不再称国。
侯国的概念一般在德国才有,指的是那是频繁交战的边境,为此在那里专设一个侯国军事区,侯国的首领是侯爵marquis,最著名的两个边区侯国是勃兰登堡(后来形成普鲁士)和奥地利边区(德语中是东方边区的意思,后来成为哈布斯堡家族的基地)。其他封建国家后来也偶尔出现侯爵称号,但是一般作为一种补充而很少分封。
简单得说事实上侯爵一般是指边区伯爵。他们因为边区战事紧张,所以地位不同寻常,因此提升为侯爵。因为是边区,自然比通常的伯爵数量少了。当然也有其它原因,但这是重要的一条。
回归正题,还有一点就是亨利八世是个好大喜功的国王,他的国王生涯中,几乎就是在战争中度过的,所以在他的身边,很有机会获得功勋。
第三章未来的莱斯特伯爵
几十名贵族少年一丝不苟地执行史密斯男爵的命令,少年们紧紧地抿着嘴唇,任由额头的汗水自由流淌着。少年们都知道这时的练习汗水,是不定什么时候救你一命的一根稻草。
爱德华与伊丽莎白的到来丝毫没有打扰到少年们的训练,而他们也很自觉地现在一旁,欣赏着少年们的训练。过了一会,看见史密斯他们还没有停止的意思,爱德华无聊的摇了摇头,眼睛不自觉的随处乱瞟,。随即看见自己的姐姐眼神不对劲,一直盯着一个黑发的少年看着。
呵呵!少女也是到了思春年纪了,不过这男的也不怎么帅呀!要不要考虑一下。爱德华不自觉的为自己的姐姐着想起来。
罗伯特。达德利是沃里克伯爵约翰·达德利的第五个儿子。因为喜欢数学,所以前往王室来学习,顺便学习骑术。传闻在伊丽莎白一世执政之前,罗伯特·达德利就是她的好朋友,两人从小就相识,更曾一起被关押在伦敦塔之中。在伊丽莎白一世得知自己成为女王时,她立即就任命罗伯特为御马官,负责女王的所有大型典礼,掌管王家所有犬马,第二年又给了他勋爵的名头。
传说中伊丽莎白一世情人众多,但她最为深爱的还是罗伯特·达德利。而罗伯特也深知伊丽莎白之所以不成家的缘由,幼年时父母失败的婚姻和姐姐玛丽一世的婚姻给了她太多的阴影,尽管如此,罗伯特仍然终身侍奉在伊丽莎白一世身边,他始终认为,如果一定要有个王夫,那就非自己莫属。
罗伯特结过多次婚,伊丽莎白女王也为此发怒过,但结果都是原谅。之后为了一些政治目的,伊丽莎白一世封罗伯特为雷切斯特伯爵,想要让他娶了玛丽·斯图亚特,当时正在守寡的苏格兰女王,被罗伯特拒绝了。
罗伯特在1588年逝世于科因伯利庄园,女王在听闻这个噩耗之后如同失去了灵魂,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伤心许久,最终被大臣们破门挽救过来。
因为一些政治原因和伊莉莎白自身的心理原因,伊丽莎白女王一直未婚。而大部分人仍然认为罗伯特。达德利负主要原因,都铎王朝的拥护者一直将他划为罪人。
一想起自己可能会没有儿女,爱德华就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不过前身一直生病,恐怕有心也无力吧!应该不是生育能力有问题!”爱德华立马安慰自己,“我不再是前身那样的弱鸡了!穿越者不会那么倒霉的……”
爱德华想了不少,其实现实时间只过去一会,“我是否应该拆散他们呢?”爱德华又关心起自己的姐姐了,“算了,我应该不会早夭了顺其自然吧……”
经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少年们才一下子散开,如潮水一般涌向爱德华他们。争先恐后的向爱德华和伊丽莎白行骑士礼。不出所料,要不了多长时间,爱德华就是他们效忠的对象了,亨利八世的身体状况对别人来说是个秘密,但是身为侍卫的他们来说不要太容易。
对于侍卫们的巴结,爱德华毫无反感,笑着一一打招呼,小脸上洋溢着真诚的微笑。对于侍卫们来说交好未来的国王陛下是十分有必要的,而王子的笑容就是对他们行为的最好回应。
伊丽莎白感觉自己的弟弟现在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好像父亲招见大臣一样,充满着自信与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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