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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塞之贼主天下-第2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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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巢被人抄了,老母和儿子也被人抓了,搁谁身上都不会轻易了了的。
更何况是一方枭雄的郑芝龙。
第二团没有援军的,第二军的主力要守在杭州,不可能来驰援的。所以一旦据城死守,那就等于自己把自己置于险地了。
还是那句话: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
建宁城就在那里,跑不了,迟早都是秦军的囊中之物。秦军当前最缺的就是银子。
五百万两银子看起来很多,但是对于庞大的郑氏集团来说不过是个完全可以接受的小数目。
一个注定无法守住的城池,一个耄耋之年的老太太,一个年轻气盛鲁莽冲动的年轻人,与五百万两银子比起来,显然是后者对于秦军的意义要更大。
当然,这五百万两银子除了少部分是现银外,其余的都是大昌钱庄天下通兑的银票。郑家没有那么多现银,第二团也方便携带。
这一次的报复行动目的已经超额完成,端了郑芝龙的粮仓,缴获无数。又从郑家身上敲出了五百万两银子,绝对是收获满满。
第二团的士兵们很满意,周泽也很满意,大家骑着马,唱着歌往回走,就差吃着火锅了。
虽然料定郑森没有追击的胆子,但是周泽还是留下了一个连殿后,同时还留下了半个迫击炮连作为支援火力。
殿后的这个连是二营一连,在这次报复行动当中并没有捞到什么仗打,全连上下都很有些郁闷。
被分配了殿后的任务后,一个个都满怀希望的指望郑家军来追击,好让他们好好出一口心中的恶气。
可是左等右等,望眼欲穿了也没有看见郑家军的一个人影。
“妈的,这群孬种,你好歹派个人意思意思嘛,这追都不追一下,你对得起俺们辛辛苦苦的埋伏半天吗?”
连长提着手枪,用望远镜对着来路瞅了半天,除了看见一只野猪,两只野兔,三只野鸡,四五只鸟从路上跑过去之外,一个人影都没看见,气得骂骂咧咧的,满脸的郁闷。
旁边一个人影跑过来,一脸坏笑的道:“老王,看你这脸色,越看越像老婆跟人跑了的样子。”
“你老婆才跟人跑了呢。老子正宗光棍一条,要跑也是拐着别人老婆跑才对。”
“有志气。不过你想捞着仗打也简单,眼前就有一块肥肉,就看你老王有没有那个本事了。”
来人向一连长竖了一个大拇指,随机神秘兮兮的笑道。
能跟一连长这么说话的,至少也是级别差不多的。眼前这位就是迫击炮连的副连长乔杉,负责这次带队火力支援。
乔杉这么一说,一连长立刻来了兴趣:“肥肉?哪来的肥肉?这天下有我老王不敢吃的肉吗?”
“那可不一定,咱们可就这点人马,这块肉虽然肥,但是没有点胆子也吃不了的。”乔杉故意卖关子,继续激将。
“你小子别扯淡了,赶紧说。有肉不吃的才是孙子。”一连长急吼吼的催促道。
“还记得当初选定的第三个目标吗?”乔杉挤挤眼低声道。
“你是说军马场?”老王一听声音顿时高了起来。
“没错,就是军马场。我听说这个军马场也只有三千人驻守。咱们要是能把这个军马场拿下了,到时候赶着几千匹马回去,那可就风光了。”乔杉点点头一脸兴奋的道。
“他娘的,我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这的确是块肥肉啊。不过郑芝龙这老小子养的马大多都是矮小的滇马,可当不了战马啊。”老王摸着下巴琢磨道,不过眼神之中的雀跃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
“虽然这些滇马不能跟咱们的战马比,但是用来拉车驮物可是很适合的。这些滇马体力好,好养活,又善于行走山路,绝对的好东西。咱们军中的战马虽然爆发力强,速度快,但是却不适合当挽马,咱们把这些马给弄回去正好补上这一块短板。”乔杉分析道。
“着啊,照你这么一说,这些马咱们还非得弄到手不可了。来来,咱们商量一下怎么个打法。”一连长彻底心动,兴奋的拉着乔杉研究起了战法。
什么样的将带什么样的兵。
整个第二军能打仗,但是也能惹祸。上至军长岳鹏举,下至每一个连长排长,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
哪怕上一秒还是喘着粗气累得不想动弹,下一秒一听有仗打,立刻满血复活,一个个瞬间化身狼人嗷嗷叫。
所以在第二军之中,惹祸渐渐成了一种风气。当然,几乎所有的祸都是各个部队为了争仗打引起的。
而军长岳鹏举也在有意无意的鼓励这种行为,在他看来,一支部队如果没有一股面对任何敌人都敢一战的强烈战意,那绝对成不了一支精锐部队。
所以,第二军在新军之中是打仗最多的一个,也是立功最多的一个,但是也是受处分人员最多的一支部队。
就连军长岳鹏举都挨过狄青的军杖。
所以,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之下,老王和乔杉这两个人完全没有考虑到违抗军令的风险,只考虑了这一战怎么打才能取得最大战果。
在他们看来,只要到时候赶着几千匹军马回去,团长大不了骂上几句,最多是关上几天禁闭,挨上几下军棍,这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第二军之中,没有挨过军棍,关过禁闭,受过处分的军官那出去都没面子的。
可是那功劳也是实打实的,而且到时候整个第二军都知道他们的大名了。
想想其他连队的主官们羡慕的看着自己的眼神,老王和乔杉两人就觉得很爽。
第一百九十五章 无敌是多么的寂寞
一个有意偷袭,一个全无防备,而且所谓的三千守军也并不满额,而且这其中还包括了喂养军马的马夫在内。
而且这次的偷袭目的是那几千匹军马,而不是俘虏守军,因此注定了这是一场击溃战,并非歼灭战。
二营一连的士兵冲在前面,子弹嗖嗖的飞出去,迎面过来的郑家军士兵一茬一茬的倒下。
这些依然以冷兵器为主的守军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劣势之中,只剩下了挨打的份。
秦军的迫击炮跟随步兵前进,发现哪里稍微有聚集起来的敌人,炮弹就精准的落到那里,炸的守军鬼哭狼嚎,四散奔逃。
而且最倒霉的是在第一轮的炮击当中,守军主将就被一枚飞溅的炮弹碎片给刺入了咽喉之中,群龙无首的守军更是难以组织起来。
战斗的过程对于秦军很轻松,甚至比一场演习还要轻松。不到半个时辰,三千守军跑的没剩下多少了。
当一连长老王站在军马场的大门口举目四望的时候,除了几十个正在喂马而没来及跑的马夫正在瑟瑟发抖之外,就再也看不到一个活着的敌人了。
这让他竟然生出了一种天下无敌的寂寞感来。
迫击炮连副连长乔杉带着警卫员赶了过来,望着马场中那一片片的战马,兴奋之色溢于言表,不断的搓着手道:“老王,老王,咱们这次发了。你看看,你看看这些军马,多好啊!等咱们回去了团长一定会给咱们记大功的。”
老王这才从高手寂寞的感慨中回过神来,也去看那些军马。
在刚才的战斗中,一些军马受惊了四处乱跑,此时一些士兵正在驱赶着。
“又是一群怂货,根本不经打,还没开几枪就跑完了,真不知道郑芝龙那老小子咋好意思称霸一方的?就靠这些货吗?”
看了看军马,老王又开始发起了天下无敌的感慨来,显然是这一仗没有打过瘾。
乔杉没有理他的感慨,带着人去找那些没来得及跑的郑家军马夫去了。
要想把这些军马弄回去,还得靠这些马夫帮忙。否则靠他们这一两百号人是玩不转的,这些军马可不是会像那些俘虏那样听话的。
到天色将黑的时候,一连和迫击炮连的人在几十名马夫的帮助下,驱赶着两千多匹军马上路了。
至于军马场,倒是也没有一把火给烧了。
秦军打仗,现在很少搞烧杀抢掠那一套。东西可以抢,但是烧杀却是不必要的,因为在秦军眼中,这些地方迟早都是自己的地盘。
既然都是自己的地盘,自己的财产,那就没有在自己的地盘上放火烧自己的房子的道理。
二团本来就是快反部队,或者说叫龙骑兵(就是骑马的步兵,行军的时候骑马,作战的时候下马),再加上赶得也是军马,所以行进速度也不算慢。
在天色彻底擦黑的时候,终于赶上了二团留下来的联络人员。
联络兵看着浩浩荡荡来的一大群黑影,听着密集的马蹄声,当时吓了一跳,以为是郑家军的大队人马追了上来。
“天王盖地虎!”
“小鸡炖蘑菇!”
口令对上了,联络人员才从道路两侧的树林里面现身。
当听说殿后部队没有等到追兵就去抢了郑家军的军马场,抢回来两千多匹军马之后,联络班的士兵们一个个都是羡慕不已,都在埋怨为什么殿后的不是自己部队呢。
……
二团这次的行动不仅挫败了郑家军偷袭温州的几乎,全歼了郑家军的唯一一支火器部队,并且在随后的报复行动之中收获无数,沉重的打击了郑芝龙逐渐膨胀起来的野心。
这次秦军的报复行动让郑芝龙损失惨重,粮仓被劫,还损失了五百万两银子以及两千多匹军马,以及五六千人马。
最严重的后果当然不是这些明面上的损失,而是这次的报复行动对于郑家军的士气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他们原本还以为凭借着郑家军有能力和朝廷掰腕子,可是却没想到秦军竟然如此难以对付,而且报复心还极强。
短短几天时间内,郑芝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可以说感觉到了真正的切身之痛,这让他对秦军产生了强烈的忌惮之意,打定主意没事的话绝对不去主动招惹秦军了。
而因为这一次郑森的兵败,也让准备从海路试探牵制秦军的郑家战队也闻风退却了,任凭英国人再怎么怂恿鼓动都没用了。
他郑芝龙虽然是在海上起家的,可是在如今的家产,家人等全部都在陆地上。他就算在海战中打赢了,可是在陆地上他依然不是秦军的对手。
只要秦军不来打他,他就没有必要主动招惹秦军。
而且当事后,郑芝龙从各个渠道得知秦军这一次出动的人马只有一千多人的一个团时,呆呆的坐在红木桌案后半晌不说话。
这支军队太可怕了!这是郑芝龙的得出来的最终结论。
总之,经过了这一次的事情之后,郑芝龙前所未有的老实起来,严厉约束部下不得越界滋事,生怕又惹来了秦军的报复。
顺带着就连从北方来的行商们在东南区域的待遇也好了不少,这让这些行商们都莫名的感激以前只有腹诽的朝廷了。
郑芝龙虽然消停了,可是在这次的事情当中另一个当事人,也是这次当中最丢脸的一个人—郑森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郑森并没有一蹶不振,反而下定决心日后要一雪前耻。
因此,他在经过再三请求之后,又搬出了自己老爹郑芝龙帮忙之后,以一个小兵的身份加入了英国雇佣军当中,与那些英国士兵一起训练,一起行动。
这次的失败被他视为奇耻大辱,也让他真正直观的看到了与秦军的差距。而英国人是跟秦军交过手的,再加上英国人的作战经验丰富,所以成了郑森最合适的老师。
英国人对这件事也乐见其成,最初的拒绝也不过是矜持而已。郑森的加入,让英国人更有信心将郑家绑上英国人的战车上。这对于日后大英帝国全面入侵中州大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第一百九十六章 转轮手枪
天气已经逐渐转凉,高大的银杏树上已经开始夹杂着几片黄叶。
秋风乍起,一片黄叶结束了在树冠的短暂岁月,随着风飘落下来。
“砰”的一生,黄叶被一颗呼啸而来的铅弹击得粉碎,在空中炸裂成无数片最终落在了地上。
银杏树下面的演武场上,江川看了看被击碎的黄叶,目光看向手中的手枪,满意的点点头道:“精准度比起上一版好了不少。”
他手中拿的这把手枪是枪炮铸造厂新生产的一款转轮手枪,仍然处于试验阶段。
江川手中拿的这一把也是一把样枪而已。
目前新军之中,装备给所有军官的手枪的大口径手枪,虽然威力还行,但是却也有很多的缺点:装弹量少,只有一发;精准度差,十米外基本上就看运气了;装弹慢,因为没有弹仓或者弹匣,只能从枪管里装填一颗子弹。
人类早期的手枪基本上都是这种单发手枪,也就是装一发打一发子弹,这种手枪反应慢,火力弱,紧紧能作为自卫使用,并不能满足战场的需要。
在大仲马的著名小说《三个火枪手》之中,法国火枪手一般要携带三到四把手枪,这样才能在近距离击毙数个人。
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在小岛上出门巡视的时候也要带两百手枪,两把步枪和一把战刀,以应对遇到多个敌人的情况。
那个时候,装备了单发手枪的欧洲火枪兵,相对阿拉伯骑兵,或者非洲土著武装都没有太明显的优势,尤其是应付灵活机动的骑兵时候更是如此。
一旦骑兵冲到近距离。欧洲士兵也只能使用传统的冷兵器和刺刀对抗,伤亡惨重是必然的。
这种情况的改变直到转轮手枪出现之后才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这种采用转轮供弹的手枪在短时间内可以连续射击五到六发子弹。如果操作得当,可以同时对付数名敌人。
因此,转轮手枪的出现让手枪这种武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是说是手枪发展史上一个革命性的变化,以至于让当时的世界各国都极度推崇转轮手枪。
转轮手枪除了供弹量大之外,另外一个非常显著的优点就是可靠性极强。基本不存在卡壳的现象,即使某颗子弹击发失败,射手只需要再扣动一次扳机,击发下一颗子弹就可以。
最后,转轮手枪的精准度很高,在近距离上基本上是指哪打哪,因此各国的警察都非常喜欢它。
但是作为军用武器,转轮手枪的问题实在不少。军事作战中敌我双方火力强大,双方经常在远近不同的距离上持续性交火,军用手枪需要强大的杀伤力和较高的装弹量,而这正是转轮手枪的软肋所在。
19世纪末,一支600人的美国骑兵遭遇了印第安人的伏击。由于美军当时没有携带马刀,唯一的武器就是转轮手枪。
战斗中,美军的转轮手枪半分钟就打光了子弹,在颠簸的马背上装填子弹就需要几分钟。这个时间早就够印第安战士砍杀他们几个来回了。
最终,美军阵亡了三百多人,幸存者也几乎是人人带伤。
有了血的教训,美国人意识到转轮手枪的不足,开始研制可以连续单发射击的半自动手枪。这种手枪射速快,威力大,装弹量也大,除了可靠性外都比转轮手枪高出数筹。
世界上第一款半自动手枪是由美国枪械界的大师级人物—约翰。摩西。勃朗宁研制的勃朗宁m1900型手枪。这种枪体积不大,可以藏在裤兜或者藏在腋下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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