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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悚狼人杀-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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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没有了?”名为小鹏的年轻男子一脸的懵逼,自己经理是啥人他可清楚的很,杨经理是从来不乱开玩笑的人,而且杨雪不时看向寂寥,似乎寂寥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孽一般。
“你们快走,离开这里!”杨雪怔怔看着四周,“它还在,我感觉我快撑不住了……你们别管我,离开!快离开!”
“杨姐,你在说什么啊!”与她相熟的人焦急的询问着。
可是,还未等众人七嘴八舌的问完,突然,眼前杨雪的脸上,一道焦黑的痕迹渐渐蔓延开来,就像是一条漆黑丑陋的蜈蚣,直接爬到她那白净姣好的脸庞上!
“啊!”围的近的几个男人发出一声惊叫,众人如同见鬼一样,一同朝她四面散了开来!
“杨雪,你……”戴口罩的服务员忍不住瞳孔一缩!
“…………。”杨雪面无表情的看着那名服务员,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哗啦’一声化作一地黑灰残渣,彻底消失在众人眼前……
这一幕惊呆了所有人,水果摊主目瞪口呆的拿手指着化作黑色不知名物质的杨雪愣愣的说不出一句话。
跑!
不知道谁说的,众人如林中惊鸟一样四散奔逃。
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时候没人在想着睡觉、工作,甚至赚钱了,水果摊主招来的汉子一马当先的冲在前头,再走三两步就到快餐店门口了,可是他却惊恐的发现自己怎么跑也跑不出去,近在咫尺的三两步距离,仿若隔着千山万水。
“怎么回事?撞邪了!鬼打墙,妈呀!”水果摊主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的心脏犹如火烧般疼痛不已。
“药!我的药。”掏出怀中的硝酸甘油片,急不可耐的吞进嘴里,摊主有心脏病,病的不严重,但常年随身携带急救的药品,怕的就是万一出事不好办。
吃了药的摊主心率明显降了下去,扑通扑通的心脏也跳的慢了,他掀开老旧的三星手机想打电话,却发现手机里是一张照片,那名死掉的女经理,杨雪的照片!
扑通!扑通!望着慌乱的人群,他想说什么,可是一张口却一串红色的烈焰喷了出来!
“着火啦!救火!”金师傅颤颤巍巍的呼救,店员小鹏和带口罩的年轻店员一起脱掉外衣扑打摊主身上的火苗。
可是,越是想灭火,火却烧的越旺,渐渐二人发现了一个惊恐的事实,火是从摊主身体里面着起来的!
水!饮水机的水!小鹏也不顾其他,跑到前厅饮水机旁一脚碰的一声踹倒它,饮水机上的水桶也应声而倒,那水洒落一地,捡起还有半桶水的小鹏来到摊主身边将水一股脑的倒在他身上。
火上浇油!这是小鹏最后的意识,在水洒下火焰的瞬间,宛如地狱重现人间,摊主身上的火焰暴涨,淹没了他周围的金师傅、小鹏等人。
诡异的火苗,带着丝丝绿光,快餐店前厅仿佛化作地狱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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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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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寥幽幽醒了,他看到女经理杨雪在招呼客人,服务员小鹏在给水果摊主点餐,打更的金师傅在收拾前厅的卫生顺带擦擦桌椅板凳,前厅角落他雇佣的两个壮汉在那里善意的谈笑,一切仿佛是那么祥和,自己刚刚是睡着了,竟然做了那样可怕的噩梦,游戏是不会杀玩家以外的人,绝对不会的……
“客人点的餐什么时候好?”经理杨雪面带微笑,她和气的问后厨:“快下班了,你那边把餐做完,咱们今天的销售额就达成了。”
“好嘞。”后厨中一位带着口罩的服务员干劲十足道:“马上就好,腿炸的久一些才能熟……”
“那你要快呦。客人等不及了。”提醒了后厨,杨雪接过小鹏给她备好的餐饮来到客人桌前。
“让您久等了,请慢用。”
“没事,没事。”壮汉摆摆手示意不要紧,随手拿起一只眼球咬了下去,腥臭难闻的浓**体咬的他满嘴都是,而他的盘子里,手掌、心脏、耳朵,下颚,一个个香嫩十足口感诱人淌着血水的人体器官摆放在上面。
“你点这么多,啥时候能吃完啊!”一旁的壮汉不满道。
“哎,那有啥的,吃不完接着吃呗,一直到吃完为止。”食客满不在乎的回答。
水果摊主拿着刚出锅的食物坐到食客身旁:“尝尝这个,新品叫什么无骨肉排。挺好吃的……”
寂寥微笑着,微笑着,仿佛一切都是梦境,画面一转,鬼魅尸魃们,在毁的不成模样的快餐店中,分食着他的身体,破烂的铺砖地面上,几具烧的不成人形的碳尸冒着青烟。
…………
系统:玩家‘寂寥’退出游戏。
在王翔听到这个讯息的时刻,已是中午吃饭的时辰,林格海没有食言,带着他跟另几个村干部共同到村支书家摆了酒席给泥瓦匠请客吃饭。
而他跟着傻里傻气的小姑与村支书的婆姨、小儿子还有其他几个村官女眷在另一桌吃食。
“瓜娃子的!想当年打游击队,打着打着自己成了游击队长。”说话的是村支书,四十来岁,满面黝黑是个退伍军人,据他说,人生很精彩,道路颇崎岖,那个年代为了一口饭吃,根本没电视剧上演的那样为理想为抱负,抛头颅洒热血,那些人也有,一百个人里有一个算不错了。
“吃饭打仗,当年行军的时候,什么汽车飞机,全是靠腿,要不是当年我腿流脓感染,现在我也是个乡镇的保安队长,哦不,是民兵队长。”村支书喝的高了,话也语无伦次起来。
“小娃子,你得便宜还卖乖。”七十多岁的村长开始给周围人讲述他当年的谋生故事。
“那个时代,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拉上百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今天他不灭了你,明天你就端了他老窝睡了他姑娘,没几个山头能屹立不倒的。当年我追随的那个军阀也就小打小闹,没到半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部队死的死、逃的逃,提拔我的那位军阀头子也在混战中不知怎么的死了。”村长很是感慨道。
“兵败之后,我跑回了老家,我老家可不是这儿的,而是黑牙子山外面的那个镇子,那时候败的太快,身上也没带钱,连续两天没吃过一口饭,我那烟瘾又发作起来,无法可想,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换了一些烟土粮食,以解燃眉之急。”给自己杯子里倒上酒,喝掉一小杯。
“我一寻思,这么下去不是事啊,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吃光抽净了之后该怎么办?那时胆子也大,听说林家村太平,虽然在深山老林里,可却没有流匪骚扰,我就一个人大着胆子钻到黑牙子山里。”
“当时的林家村可没我想的那么好,似是世外桃林的地儿,到了以后一打听才知道,不是流匪没来过,而是来了,全死在黑牙子山里,没一个逃出去的!”
说到这里老村子故意一顿,看在场众人眼睛都盯着他,这才慢条斯理道:“那时候我也是一身是胆,拎着把猎枪就进了山林深处。”
“嘿!老官儿,你不说把枪给当了吗?又哪来的猎枪?”村支书打趣道。
“哼!我捡的行不行!那天也怪,我在找林家村的路上路过一条小溪,在那河水岸边,一把银色的双管猎枪就那么摆在地上,我也是当过兵的,从没见过那样的枪,兴许是个洋货,拿到手仔细一看,喝!你们猜怎么着!”
“那枪是纯银做的!”
“纯银的?老官儿你吹牛不打草稿的是吗?”村支书一脸的不信。:“纯银的枪管能开几枪?枪膛可能不炸吗?还是柄猎枪,知道全银打造的猎枪多沉吗?咱没文化不可怕,向毛主席学习,向党学习,前几天动员大会上唐工不是说过嘛,要敢于打倒一切牛鬼蛇神,为共产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我会不知道!”见村支书想‘批判’自己,老村长不干了,他吹胡子瞪眼道:“婆姨把枪给拿出来让他们瞧瞧。哼,让你们看看真家伙,闭上你那臭嘴。”
“死老头子,忘了前几年家里揭不开锅你把枪卖了换米饼了?”
王翔桌对面,年岁最大快赶上王翔奶奶的老人喝道。
众人一听哄堂大笑,以为是老村长喝多了吹牛皮,他老伴帮忙圆谎。
王翔却不这么认为,故事反常比有妖,这是恒古不变的真理,自己明明记得还有三四个时辰才到中午,等自己反应过来已经在吃接风宴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迟早会出事的。
任何一点线索都可能帮助到自己摆脱困境,银色的猎枪!王翔弄出一脸童真无邪的表情:“奶奶!奶奶!那猎枪跟谁家换了?它厉不厉害?”
慈爱的瞅了眼王翔,老婆婆:“回家问你爷爷去,当年是他用米饼换了枪的,现在看,他可真是赚大了。”
“你们别不信。”村长的酒劲上来了,掏了一件东西啪的拍在桌子上:“看,那时候枪里的子弹。”
桌子上,一颗长柱形蓝色表皮的子弹立在酒桌上,它上面密密麻麻的刻着淡金色梵咒。酒桌上的吴罡猛的一愣,那是一颗破魔枪专用的弹壳!
…………
入夜的江城,月冷星寒,阴风嗖嗖的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一袭风衣的年轻人手中的长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他的腰间别着一杆双筒猎枪,如果老村长看到一定会认出,正是他当年捡到的猎枪。
“来了吗。”
系统:玩家‘青衫故人’是否进入?
“是。”
自己都被感动了!!!!!!!求打赏求推荐,求封面!!!!!作者发现的推荐都比创世的多,一本同样是狼人杀的小说都已经上推荐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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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自刎
(全本小说网,。)
在接触惊悚狼人杀前,王翔是名普通的大学生。唯一比别人强的也许是他有位有钱的爹,可他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他爹有钱而绚烂缤纷。他的性子淡然,不善于为人处世,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发呆,大学后好了一些,见的人多了,也就习惯插科打诨的生活。
按照他的人生规划,在自己大学毕业后,会参与到自己老爹的公司,可能从基层做起,也可能直接空降成某个部门的经理,活着本身是件很累的事了,他喜欢随遇而安,没必要虐待自己的身体与灵魂,老头是富翁,那是常人渴望不可及的。
明明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俯视苍穹,却非要从脚趾甲上自己往上爬,那不是勤奋进取,那是坑爹。
王翔没有异于常人的品性与资质,也没有非活不可的理由,参加惊悚狼人杀完全是一时兴起。他的父母很恩爱,即使父亲王善仁时常出差,他的母亲也没有过怨言。
为什么?
他为什么要玩这该死的惊悚狼人杀游戏?
难道就因为好玩吗?难道就因为积分商店里有不可思议的道具吗?他宁愿什么也不要,只要能脱离这个游戏,王翔本质上是一个无欲则刚的人,他的欲望太少太少,金钱、美女,权利。世人最重视的这些,在他的眼里也不过如此,甚至他对生的渴望,也很有限。
每个人都会死的,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婴孩、少年,丽人,老伯!没有人逃得过死这个字,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冥冥中的天意给了所有人一个最终的公平……
只是,王翔脑海闪过一幅幅温馨的画面,他舍不得。
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
稚嫩的小手握着一根筷子,而筷子的一端已经深入王翔的咽喉,筷子尖刺的他干呕难忍,周围的‘人’全部静静的注视着他。每个人的表情,阴森,冰冷,都死死盯着王翔。
一身冷汗哗啦啦的阴湿了王翔的衣衫,太可怕了,只差一点点,他就将筷子插进喉咙,自己将自己弄死!
王翔的父母怎么可能没有矛盾,自己的思想像是木偶般任人摆布,这令他现在的心情糟糕透顶,他父亲明明不怎么管他的,母亲常年信佛不理家事。他也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丝好吧,钱谁会嫌多哈,美女人人爱的好吗!难道一定要找一个矮黑胖?证明自己的审美与俗人不同?权利这东西听过古话: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没!是个男人都不会拒绝的。
虽然自己不擅长人际交往,不懂得伪装自己去应酬,可自己缺什么了吗?反而很多人巴结自己,为的不就是引起自己注意吗?身在社会这个名利场,不过是互相利用的关系罢了,归根究底,没有所谓的擅长与否,只有赤裸裸的利益。
擅长这个词只是善于利用长处的人,为了利益所用的手段之一。有的人一出生家贫如洗,有的人一出生家财万贯,有的人善于利用自身条件,有的人善于赚取利益增加身价,当然也不乏败家的,人生是道选择题,没有绝对的对错,困扰人的,往往是众多的选项,而不是题目本身。
得到多少,失去多少,往往是选择后才揭晓答案。
命运是如此残酷。它最大的爱好是贴着人的脸狠狠打一巴掌,最可气的是打完一下还不够,还会打另一边。
王翔生性淡薄可也不是轻易向现实低头的人。他很快就弄清楚了现在的处境,并迅速找寻应对办法,观察周围的每一个人。在筷子从口中拿出,饭桌上的众人又变的与平时一样,村支书说话间谈笑风生,老村长在一旁不断挑刺,小姑还是傻傻啃着一根香嫩的鸡骨,就好像刚才的一幕是幻觉一样,可王翔知道,这绝不是幻觉,轻轻将手上的筷子放在小碗上面,如果被恐惧压倒因害怕而随波逐流,那自己的结局很可能是自裁而死,或者忘记自己是谁。
感受着咽喉火辣辣的疼痛与筷子尖触目的艳红,王翔在饭桌上一刻也不想多待,所有人仿佛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那个穿着阿玛尼的泥瓦匠!
王翔觉得很邪门,这么明显的一个人自己第一时间就该察觉的,可酒席进行了大半,唯有自己在鬼门关转悠一圈回来的时候才发现,更荒诞的是自己缺失了部分记忆,他是怎么到酒席上的!一点印象都记不得了。
穿阿玛尼的泥瓦匠,在这样的大时代背景下,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唯一的解释是他与王翔一样,来自同一个地方!因此……王翔决定选择帮助他。他当然也有自己的私心,如果救下了他,自己遭遇不测的时候幸存的几率会大升。但更多的,是他想找到一个能够信赖的同伴。自己一个人在恐怖世界里如无头苍蝇一样乱撞,迟早会死的。而在恐怖世界里,靠一个人是无法活下去的。正因为如此,他选择在这时候,帮这泥瓦匠一把,同样也是在帮他自己。
“这位叔叔!”小豆丁凑上村官们吃喝的酒桌:“你穿的衣服好漂亮呀!”
说着话,小豆丁来到吴罡面前轻声道:“这件阿玛尼的衣服跟大叔你的身板很搭呦!”
吴罡听后愣愣的瞅着眼前的小不点,他感觉自己在做梦!一个六七岁大的小孩知道自己身上穿的是阿玛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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