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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缘宝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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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缘宝妻
作者:阿南泉
文案:
【穿书/甜宠HE/福气逆天大美妞vs笑里藏刀黑心伪君子】
命格天定,一朝穿越成永修县首富的独女,家有良田千顷,瓦房百间,锦衣玉食,万千宠爱,沈缘福觉得自己开启了顺风顺水的人家赢家模式。
直到有一天,那个男人居然上门提亲来了!
沈缘福:∑(っ°Д°;)っ
陆景之:撩完就想跑?
在我眼里,你的每一个动作都撩人无比。
本书又名《娇妻养成手册》《每日都在想她想她》
1v1+甜甜甜!宠宠宠!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甜文 穿书
主角:沈缘福,陆景之 ┃ 配角:沈临风,顾凝烟,穆兰,钟凝 ┃ 其它:甜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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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有女
虽说永修县只是区区一个县,但因其位于运河流域,县里的繁荣要远胜于其他普通县城。
艳阳高照,往日的这个时辰,集市上总是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可今天不知是什么日子,路上只有稀稀拉拉几个行人,颇有些空巷之意。
一个戴着斗笠的老翁悠哉哉地赶着辆外表丝毫不起眼的马车缓缓驶进了永修县,并没有引起街上这少许几人的注意。如果此时有识货之人看向马车,就能从偶尔被风吹起的帘子里看到内部装饰是何等的讲究。
从外面看上去并不算大的马车里坐着两个男子,一老一少,老者已过耳顺之年,少年刚及弱冠之岁,老者不动如山气质沉稳,少年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如果在庙堂之上为官的人看到他们,一定会认出来,这闭目养神仿佛与世无争的老者,正是几日前还权倾朝野的右相陆谦陆大人,而这少年则是名满京城的四公子之一,也是右相最为疼爱的嫡亲孙子陆景之。
前不久,新帝登基,而陆谦身为先帝的心腹重臣,手握重权却功高盖主,老谋深算走到今日的他知道,恐怕新帝是忌惮他手中的权力了。于是陆谦急流勇退,选择明哲保身,屡次递折子请求告老还乡,在新帝批准之后,带着陆家几十年来仅存的一根独苗连夜回到了祖籍,永修县。
“祖父,进了永修县,这街道上反而愈加冷清了。”自从进了县城,陆景之就发觉外面根本没有市井该有的熙攘之声,甚至还没有刚刚一路走过的官道上热闹。
陆谦微闭着双眼,闻言眼皮轻轻动了一下,却没有睁开,好像陆景之并不是对他说话一般。
陆景之早已经习惯了祖父这般老僧入定的样子,又开口道:“祖父,想来是永修县里出了什么大事,孙儿下去打听打听。”
陆谦眼睛微微眯开一条缝,溢出一丝精光来。“去吧。”睨了一眼爱孙温润如玉的面容,喉咙里发出一声含糊嘶哑。
陆景之嘴角扬起,对着祖父揖了揖手,掀开车帘让车夫停了下来。走下马车,看到几个行人急慌慌往同一个方向跑,脸上却是带着一脸兴奋,心下了然,那边肯定是有热闹看了。
陆景之也没什么兴致凑热闹,便准备打道回府。
“快些快些!沈家宅子虽然大,这么多人再晚些时候肯定也得坐满了!”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回身对落在身后的五六岁的小童道。
“别催了你看这不是已经在跑了吗!”说着小童又加快了脚步。
沈家?必然是那个沈家了。
那倒是得去瞧瞧。不过也不急在一时,陆景之返身回到了马车上。
陆家在永修县有一处老宅,这倒不是陆家祖传老宅,在陆谦尚年幼时,父亲便带着一家老小迁往京城,是以永修县里知道当朝前右相乃是出自永修县的并不多。
这老宅是陆谦在几十年前购置的,里面该有的物什差不多都有,此次祖孙二人除了银票和随身衣物并一个车夫外也没带什么东西。
到了老宅,陆景之亲自送祖父回房安顿下后,这才跟祖父说了声,摇着折扇跟着路上的几个人一起看热闹去了。
走了些许路程,远远就能听见人声鼎沸,陆景之看见人们都往一幢大宅子里面进,门口守门的小厮也没伸手要什么请柬之类的,只乐呵呵地一个劲请人进,他便也跟着往里走。
一进门,陆景之面上不显,心中一愣,嚯,这大宅子跟陆家在京城的府邸都有得一比。
陆景之又退到门口问小厮:“今天这是什么日子,怎么这么喜庆?”
小厮一笑,道:“公子您是外地人吧,跟您说今天是我们沈家大姑娘及笄的日子,这不,我家老爷设了宴席,吩咐从辰时开始一直到午时三刻,来者皆是客,都能来我们沈家喝上一杯。”
陆景之点点头,从怀里摸出几块碎银赏给小厮,这才走了进去。小厮一喜,忙对着陆景之的背影作揖道:“谢谢公子!”
看着墙壁上用金箔贴出的一幅幅壁画,陆景之不禁咂舌,平日里在京城中来往的皆是非富即贵,却哪里见过如此大咧咧地直接在墙上贴金子的!
京城之人最是怕露出这般穷儿暴富的俗态。
没想到小小一个县城里竟然还有如此奢靡之户,倒是要瞧一瞧这沈家是如何起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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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世代在永修县经商,家业越做越大,到了沈钱这一代,积累下来的家底足以成为永修县的首富了,更别说沈钱的长子沈元宝早年不甘束缚于小小的永修县,一路打拼到京城立足多年。
这时候捐官开始兴起,为了听着好听,沈钱花了八千两银子买了个一点权都没有只是听着好听的员外,看着好像挺大脑袋,可对沈钱来说,八千两只是九牛一毛,用来换个听着好听的官衔,值了。
沈钱是个大善人,沈家世代行善,是从祖宗那里传过来的。沈家祖训有这么一条,自家不存余粮。
什么意思呢?就是自家的粮食只要够吃就行了,如果有多余的粮食,别都堆在粮仓里堆着等它发霉了,要拿出来分给吃不起粮食的百姓。
不知是不是世代行善的缘故,沈家几代至今一直顺风顺水。沈钱的命也一直很好,娶到了心仪的美人,美人还给他生了三个儿子。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这儿子一多,香火的事情不用发愁了,沈钱就开始想,要是他们再生个女儿,那这小日子就更美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沈钱和沈夫人虔诚的祈祷下,沈钱四十八岁那年,沈夫人又怀上了一胎,却在八个多月的时候早产生下一女。
七活八不活,女婴自出生起便虚弱无比,也是女婴命好,若是托生在普通人家兴许早夭折了。
从那时起,沈钱最大的心愿从有个女儿变成了让女儿健康起来,能有沈家世代的好福气保佑。给女儿取名字的时候,没什么文化的沈钱翻了好久的典籍,最后在纸上郑重地写下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大字——缘福。
为了让小缘福健康起来,沈钱不惜银钱,甚至在国库空虚急需银子的时候捐了大笔的银子,以重金请了御医长途跋涉来为小缘福诊治,得到的结果却全是摇头和叹息。
所幸,在父母和哥哥们的悉心照料下,沈缘福长大一些后,身体渐渐好了起来,只是比常人更容易生病一些,尤其是这些年,基本已经与常人无异了。
宅院深处有一处庭院,因三面环水,夏季分外凉爽,故名冰泉阁,后来沈家大姑娘沈缘福七岁那年在天气炎热之时居于此处,看见池中满池的荷叶极为喜爱,亲自更名为碧池阁。
同月,沈缘福在赏荷时不慎坠入池中,索性仆人都离得不远及时救了起了,可虽保住了性命,却高烧不退,昏迷了整整三天,醒来后又得了失混症,什么都不记得了。
为了自家女儿的安全,沈钱禁止缘福再去碧池阁。原来沈缘福一个月里得有大半月都得在床上躺着,可因祸得福的是,这次大灾过后沈缘福的身体倒是越来越好了,再没有得过什么大病。
就这样,在爹娘几乎不讲道理的宠溺下,沈缘福平安活到了十五岁,今日,就是沈缘福的十五岁生辰。这几年里,沈家的家业又赚了几番,自家闺女的生辰自然怎么奢侈怎么办。
当然,作为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宴请全县百姓的这种场合,沈缘福是不会露面的,午时三刻一过,才是他们沈家的家宴。
此时,沈缘福百无聊赖地坐在环绕着碧池阁的池塘边上,碧池阁在沈府深处,只有这里才全完把外面祝贺的声音隔绝开来。
说到碧池阁,沈缘福心里就一阵波动,第一次从老爹嘴里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她甚至没有憋住,露出了一个意味颇深的笑容。
除了沈缘福自己,谁也不知道,沈家大姑娘沈缘福,在七岁那年落水的时候就已经死了,自己阴差阳错占了这个身体。他们只知沈缘福,却不知,此缘福并非彼缘福。
既来之则安之,沈缘福以前是个孤儿,在福利院长大,从来没有感受到亲情,现在她渴望的一下子全都有了,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既然小缘福已经死了,那就由自己来替小缘福尽孝吧。
沈缘福脱了鞋袜,用白玉般的足尖一下一下地点着水面。
这里十分偏僻,院门处都有下人守着,今日府里人来人往闲杂人多,沈钱还多派了些人手跟着沈缘福,生怕哪个不长眼的误入惊扰了自家宝贝女儿。
那些跟着沈缘福的下人们都被沈缘福吩咐着守在各个通道口,也不怕有人过来。
不远处有一片荷叶,沈缘福伸出一条腿,想用足尖把它勾过来,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沈缘福一惊,急忙收回脚想穿上鞋袜,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沈缘福羞嗒嗒捂住脚:不给看!要收藏才给看!
陆景之(黑脸):……
接档甜宠文《奸佞养成簿》,有兴趣的小天使求收藏一下~~~
文案:
席家三女,有夭桃浓李之姿,勾混入骨之艳,是个天生的尤物。
千娇百宠着长大,席瑾蔓的前半生过得顺遂如意,却不曾想会在亲事上屡屡受挫。
好不容易亲事有了苗头,却横空杀出一只腹黑大尾巴狼,被吧唧一口叼回了窝里。
自此被宠上了天。
小剧场
成亲前:
男主:别叫我四叔,我不是你四叔!
女主:。。。。。。哦。
成亲后:
男主:乖,叫一声四叔听听。
女主:……
本文又名《如何成功抱上金大腿》、《娇宠一百式》
☆、私会情郎
既然人都到了,陆景之也不客气,由着小厮带到宴上饱食了一顿。不得不说,沈家出手是真阔绰,一桌桌流水席宴上用的皆是好酒好菜,丝毫没有敷衍。
看了看天色还早,想到祖父他老人家喜静,此时恐怕又是一个人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头,自己倒是可以晚点再回去。
正这么想着,院子里迎面走来一个小厮见到陆景之一喜,忙跑到跟前行了一礼:“可是陆公子?”
陆景之点了点头,没想到这才来永修县多久,自己的来历这么快就被人知晓了,暗自想着哪里出了差错走漏了消息。“在下是姓陆,不知有何事?”
小厮听到姓陆心里的石头这才落下。“公子快跟我来吧,这一路找了您许久耽搁了不少时间,再晚可就来不及了!”
陆景之一路跟着小厮,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这个宅子比起陆府来,不止大,还大了将近一套。
一路上七拐八绕,渐渐离了嘈杂,没了人迹。
陆景之心里闪过一阵怪异,略一思量后也不点破继续跟着小厮走。走过假山后一个拐角处,小厮回头行了一礼。“公子前面直走就是了,小人只能带您到这儿了,您快去吧!”
说着一溜烟跑着离开了。
知道恐怕是自己想岔了,并不是自己所想的是沈家家主要见自己这么简单。可都到了这里,陆景之倒想看看前面有什么牛鬼蛇神在作怪。
顺着小厮指的路往前走了没多久,是一片颇大的池塘,还有一个……背影窈窕的姑娘。
姑娘背对着他坐在池边,洁白如玉的双脚□□在外,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慌忙想把鞋子穿上。
看到姑娘容貌的那一刹,饶是在京城见惯了美人的陆景之都看得一愣,世间居然还有这般好颜色的姑娘,尤其是回眸时那一双澄澈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
下一刻,陆景之便猜到了这姑娘恐怕就是沈家大姑娘了。
所以,这情况是人家沈家姑娘私下会情郎,小厮却带错了人?
此时离开显然已经晚了,陆景之闭上了眼睛,语气极其诚恳地说道:“姑娘,是在下唐突,但凭姑娘发落。”
早知会遇上这种事陆景之绝不会往里踏入一步,这些日子里心神浮躁,不想居然如此大意。
陆景之不是那种看了人家姑娘玉足就要娶人家姑娘以示负责的那种人,若是人家姑娘以此赖上来,陆景之自然有自己的方法解决这种事,否则身为当今右相之孙、京城四公子之一,怎会至此时依然尚未娶亲。
或许只过了几秒钟,又像是过了很久,终于,一个姑娘家略有些软糯的声音响起:“公子本就没来过这里,我也没有见过公子,何来发落一说?”
陆景之睁开眼,沈家姑娘已经穿好了鞋袜,走到离他只有几步远的距离,看着他,不,是看着他身后的一株桃树,眼神的焦点却没有在他身上。
沈缘福与他擦身而过,折下他身后的那一株桃花,自始至终都像她说过的话般,仿佛从未出现他这么个人,目光都没在他身上停留过。
是啊,他本就没来过,又何来在他身上停驻目光?脑海里闪过那双星光水眸,好看的唇形微微勾起,陆景之摇着折扇放轻脚步转身离开,不留下一丝来过的痕迹。
**********
小城规矩少,京中贵女多是重规矩,倒不如县城商户之女活得小意自在。自及笄礼以后,沈缘福的日常并没有多大变化。
沈钱舍不得让沈缘福习礼,反正永修县只是个小县城,他家缘福不需要和京城的那些大家闺秀一样整天为嫁个好人家做准备。自己赚的这些钱够女儿挥霍一辈子的,以后招个上门女婿,花着他们沈家的钱,谁又敢亏待他家缘福的不是?
对此,沈缘福是喜闻乐见的,要是硬让她学习古代的礼仪,让她当个大家闺秀,那可真是要了命了。
当然,就算爹娘再怎么宠她,在古代也不可能让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到处去瞎浪,只有碰到什么节日,哥哥们才会带着沈缘福去街上逛逛,其余的时间都宅在家中,好在有三哥每天都会给自己讲外头发生的奇闻趣事,这日子过得也不算无趣。
沈缘福喜欢去园子里玩,有花有草,她还养了只浑身雪白的猫,取名叫“雪球”,雪球好像知道自己的毛是白的,也不乱跑乱钻,每天要么就是霸占着沈缘福的床睡觉,要么就是窝在沈缘福怀里。
当米虫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又是个把月过去,沈钱作为一个大老粗,也没别的大户人家那么多规矩,反正家里人口也不多,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一起吃。
这日吃饭的时候,沈钱喜滋滋地对沈缘福说,她那个在京城管理铺子的大哥就要回来啦。
沈钱有三个儿子,长子名为沈元宝,比沈缘福足足大了二十岁,一直在打理自己在京城一手打拼出来的产业,每逢年关才回回来。
次子名为沈金宝,比沈元宝晚生两年,一直以来醉心道术,拜了个江湖骗子为师,家里人也管不住,如今也不知在哪个山头修仙。
小儿子名叫沈临风,也不知道沈钱怎么想的,给小儿子取了这么个画风明显同哥哥们的名字。
沈临风年长沈缘福五岁,外表虽是个浊世佳公子,可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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