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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天爷的亲孙女-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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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路,这片景色,这个地方,还有……
  听到不远处的喧嚣与吵闹,郝欢颜猛然停下脚步,一双眼睛一错不错的凝视着几米开外正跟人打架的男人……不,是男孩,嘴角的弧度不禁越来越大,直至绽放出无比灿烂的笑容。
  还有,这个我最爱的人。
  今天,是我们初遇的日子。
  各种意义上,真正初遇的日子。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封嵘是s市实验中学高一(三)班的新生,同时也是以本市中考状元的身份进入这所高中的,所以在他刚入校时就得到了各个老师的青睐和同学们的崇拜,一举一动都受到关注和瞩目。
  按理来说,老师关心,同学和善,除了生活清贫困苦一些,封嵘的校园生涯也该是舒心的,可唯独一件事,或者说是一个人却让他尤为在意。
  那个女孩叫做郝欢颜,是封嵘的同班同学。
  不过不同于与她同龄的其他女生们的天真烂漫,活泼开朗,郝欢颜就像是那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沉默而又内敛,丝毫没有存在感可言。
  开学快一个月了,她却从来不跟同学交流,甚至有好奇的同学主动跟她搭话她也爱理不理的。而且她从不听课,几乎每每刚进教室她就会趴在桌子上睡觉,老师们对此也熟若无睹,从不管她,只是交代课代表以后不用收她的作业了,然后放任自流。
  时间一长,班上就开始传出一些莫名其妙的风声,说郝欢颜脑子有毛病,是个神经病,能进这所学校完全是因为她有一个有钱的“干爹”,硬生生的用钱砸进来的。
  原本这话还没几个人信,甚至还有同学对此嗤之以鼻。可渐渐地,随着郝欢颜越来越奇怪的表现,同学们不信也不行了。
  郝欢颜不爱说话,有时即使说了声音也很小很低或是自言自语的重复一些单调的旁人听不懂的话。而且她行为刻板,就像是被人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一般几乎每天都在重复着相似的事情。她还非常讨厌周遭环境发生改变,上次不过是一个同学不小心弄掉了她的钢笔,捡起来后没能摆放在她先前放置的位置上她就动怒了。
  虽然依旧没有说话,可那双连眼镜都藏不住的深黑双眸却迸发出光亮的火焰,那是几乎恨不得吃掉对方的愤怒与焦虑。衬托着她那快要遮住半边脸的长刘海和阴郁的气质,整个人就如同从地狱来索命的恶鬼一般让人胆寒,让人畏惧。
  然而,当年的校园信息闭塞,孩子们能获取知识的渠道除了书本再无其他,怎会了解郝欢颜是患有自闭症呢?就算知道了,依照那时国内偏于保守的风气看来,心理障碍就是等同于神经病。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大家都认同了郝欢颜是个神经病的说法,然后下意识的对她敬而远之。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女孩,却让封嵘不知不觉的上了心。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无意间一瞥,却仿佛是于前世就镌刻在灵魂的颤栗与熟悉,手指一动,似乎都能感受到月老早早系上的红线,让他的心脏也为之疯狂跳动,从此再也没能忘掉这个女孩。从好奇到关注,从关注到认真,再从认真到总是忍不住去追寻她的身影,这期间的层层转变究其也不过几瞬而已。
  可她却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从来都不曾也不愿抬头往前望一眼,所以她恐怕永远都没有发现过,有一个青涩的大男孩悄悄地关注了她很久。
  可郝欢颜的浑然不知却并不代表着旁人会毫无察觉,很快,就有几个经常围着封嵘打转的女生半是开玩笑半是轻蔑道,“封嵘,你为什么老是偷看郝欢颜啊?你该不是喜欢她吧?”
  “哎,你别胡说,封嵘怎么可能会喜欢那个神经病呢!一定是有别的原因的!对不对,封嵘?”
  可女孩的偏帮不仅没能换来封嵘的感激,反而让他眉头紧锁,怒意丛生。
  “她不是神经病。”
  “什……什么?”女孩一脸愕然的看着封嵘,似乎对于他的话难以置信。
  “我说,郝欢颜不是神经病,你们以后绝对不能再这么说她,否则,哪怕我以前从不打女生,我也会破例揍你们。还有其他人……”封嵘用警告的目光扫过教室里一众同学,“如果谁再敢骂郝欢颜是神经病的话,我一样不会放过他们。”
  话一说完,封嵘就毫不留情的下了逐客令,将围在他身边的女孩们赶走,全然不顾她们快要哭出来的神情。
  从那天起,封嵘的名声也变坏了。
  除了牧野和姜军这两个好兄弟坚定不移的站在他的身后,其余人对他都是饱含非议,甚至这件事还惊动了班主任,接连找了封嵘谈过几次话要他收敛一点,他却还是死性不改,为了郝欢颜接连跟好几个男生都打过架,还被记了大过。要不是封嵘的学习成绩太好,恐怕早早地就会被退学了。可他却依旧没有悔意,哪怕,她一直都未能发觉,也不曾在意,他也绝不后悔。
  直到那一天,一切都迎来了转机。
  高一(二)班的景廉素来看他不顺眼,那天终于按捺不住了,狂妄的找上门来,说要跟封嵘讨教讨教。封嵘本不想搭理他,可架不住景廉嘴太贱,泥人尚且有三分火气,更别提是封嵘这个大活人了。所以两帮人在学校的后面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准备“过过招”。
  岂料郝欢颜突然经过,而那时景廉手中的木棍刚被封嵘抢下来往外一扔,恰好砸向了郝欢颜的方向。
  “小心!”
  封嵘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他以此生最快的速度奔了过去,想也没想的就把郝欢颜护在了怀里,可惜已经为时过晚……
  郝欢颜睁大眼睛,第一次走出了自己的世界,认认真真的凝视着眼前的这个人,好似在打量着什么稀世珍宝一般。她的大脑逐渐昏沉,好似被塞了一团棉花一般,轻飘飘的厉害,可她却依旧不舍得眨一下眼睛。
  这是他们真正的初遇。是她敞开自己的世界,第一次认识他,接纳他的日子。
  “好看……”
  “什么?”
  “你长得真好看……你叫什么名字……”郝欢颜的声音越来越低,封嵘的心却越提越高。
  “封嵘,我是封嵘。”
  在女孩快要陷入一片黑暗之时,耳畔却不断传来男孩一遍又一遍的呢喃。
  原来,他叫封嵘吗?真是个好听的名字。下一次,我一定要,一定要……
  眩晕感再次袭来,而女孩已是彻底昏睡,并至此开始一段新的轮回。
  ……
  再次苏醒之时,青涩的大男孩站在病房门口说些什么,她却什么都不想听,也什么都不想问。
  “封嵘。”
  郝欢颜一字一顿,万分珍重的念出这个名字,只觉得心上残留的空洞,此刻终于被补上了。
  ————————————————我是时间的分割线———————————————
  在木棍快要飞过来的时候,郝欢颜却动也未动,只是站在原地,双目信赖的看着不远处的封嵘。
  而封嵘也从来都没有让她失望过,堪堪就在木棍离郝欢颜的鼻尖只有半米远之时,一只手突然出现,抓住了那只木棍,然后不知道按在了某处,木棍末梢凭空开出了一朵玫瑰花。另一只手适时的摊开往前,中间放置了一个小珠宝盒,里面是一枚钻石戒指。
  封嵘单膝跪地,仰头看着郝欢颜,“坐在第二组最后一排的郝欢颜同学,我是坐在第四组第五排的封嵘,我喜欢你很久了,能请你嫁给我吗?”
  始料未及的郝欢颜顿时瞳孔收缩,唇齿轻颤,她倏地捂住嘴巴,不让呜咽声溢露出来。
  封嵘嘴唇微弯,眼底却是通红一片,“那年,我们就是以这种方式第一次产生了交集,走进了彼此的世界。今天,我在同样的地方,以同样的方式向你求婚,就是希望你能明白,过去的我很爱你,现在的我也很爱你,将来的我会更爱你,能请你给我这个机会,与你相知相伴的走一辈子吗?”
  郝欢颜摘下眼镜,使劲抹了抹眼泪,在封嵘热切的注视中,小声道,“不要。”
  “什……什么?”
  “我说不要。”郝欢颜加大音量。让封嵘霎时脸色煞白,连周遭前来帮忙的景廉等人都满面惊诧。
  正当原本欢脱的气氛降至冰点之时,郝欢颜却默不作声的从校服口袋里掏出另外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枚男款戒指。
  “本来我还准备过几天向你求婚的,结果居然被你抢先了,真倒霉。输人不输阵,如果你先答应我的求婚,那我就答应你的。所以……”郝欢颜深吸一口气,郑重道,“封嵘同学,你愿意娶我么?”
  看着眼前的戒指,封嵘冰冻的心渐渐恢复生机,直至春回大地,连嘴角都不禁越翘越高,露出一个惨不忍睹的傻笑。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郝欢颜眼角的泪终于顺着脸颊流淌下来,不过,这是幸福的滋味。
  ———————————————————————————————————————
  夕阳西下,郝欢颜坐在封嵘的自行车后座上,感受着轻抚的风,听着时不时响起的清脆车铃声,抱紧封嵘的腰,晃晃悠悠的好似又回到了多年前。
  那时的她和他都还正值青葱,无忧无虑,无牵无扰,只有彼此的相依相偎,是最真实的体温。
  好在时隔多年,哪怕有过风吹雨过,哪怕经过沧桑蜕变,他们终究还是找回了彼此。
  “颜颜,你在想什么?”封嵘问道。
  郝欢颜莞尔一笑,“我在想,幸亏临出门时我鬼使神差的把那枚早就准备好的戒指给带出来了,要不然你就真得做好被我拒绝,然后再等我跟你求一次婚的准备了。”
  封嵘也笑了,“狠心的丫头。要是我的话,不论为了什么理由,不管为了什么事情,只要是你说的,我都不会拒绝你的。”
  郝欢颜顿时愣住了,她沉默许久,忽然道,“那我以后能不吃蔬菜吗?”
  “敢!!!”
  郝漂亮:“……”你这个言行不一的骗子!


☆、第113章 大结局

  郝欢颜和封嵘结婚的那日正是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说来也奇,原本前天气象台还预报明日会有大雨,让主动请缨筹办女儿婚礼的叶秋澜担心了好久,谁知第二天不过蒙蒙亮,郝欢颜刚一打开房门,天上密布的乌云就如同退潮的海水一般顷刻间烟消云散,难得放晴的冬日里高高悬挂着一轮暖阳,明媚的阳光穿破云层照耀大地,好似春天已是提前来临,万物也为之复苏。
  “真是个好兆头,说明咱家欢颜这婚事好,将来一定能和封嵘和和美美,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
  为了参加郝欢颜的婚礼,她的舅舅叶秋毅和舅妈赵亚特地从m国赶了过来,帮着叶秋澜忙里忙外,操持婚礼,甚至有时比叶秋澜这个亲妈还要尽心,让目睹这一切的郝欢颜感动不已。
  “谢谢舅妈,您放心,我和阿嵘一定会好好过日子的。”
  “好好好,好孩子,有你这句话,舅妈这颗心就能放进肚子里了。”赵亚握着郝欢颜的手,笑得合不拢嘴,倒是站在另一边的叶秋澜悄悄地红了眼睛。
  “阿澜你看你,今天是咱家欢颜的大喜日子,你哭什么?”
  “没事,我,我只是太高兴了。”叶秋澜擦了擦眼泪,然后拿起一把木梳,站在郝欢颜的身后,一边为她梳发,一边情不自禁的感慨道,“多快啊,一眨眼,我的宝贝女儿都要出嫁了。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给你梳头发,我不是个好妈妈,以前我没能照顾好你,以后我却是再没机会照顾你了……”
  说着说着,叶秋澜又是泣不成声,原本就快肿成核桃的眼睛顿时更没法看了,可见她昨晚怕也是伤心了一宿。
  郝欢颜的鼻子也微微有些泛酸。
  这些年来虽然她和叶秋澜明面上的母女关系稍有改善,可小时候被父母丢下的阴影还是如同一根刺般狠狠地扎在她的心里,让她完全无法像别的孩子那般全心全意的依赖着自己的母亲,甚至有时候她跟赵亚这个舅妈都比跟自己亲妈关系要来的亲近。
  对此,叶秋澜不是没有察觉,但她却从不敢提,更不敢要求些什么。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活该,是她应受的,如果当年她没有为了事业不顾孩子,那郝欢颜以前也就不会受那么多罪。所以一直以来,对待郝欢颜,叶秋澜永远都是千依百顺,言听计从,既是为了弥补,更是为了赎罪。
  可现在郝欢颜即将嫁为人妇,开始一段新的人生,过去的恩恩怨怨,孰是孰非,再追究也没什么意思了。
  想到这儿,郝欢颜释然一笑,她覆上叶秋澜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轻声道,“等以后我的孩子出生了,还得麻烦妈来帮我照顾呢。”
  叶秋澜闻言一怔,脸上慢慢地露出一抹欣喜若狂的神情,“真,真的吗?我能帮忙照顾你的孩子?”
  “当然,那可是您的外孙,您不帮衬点,我和封嵘两个人哪里带的过来啊。”
  “还有我,还有我,我也要帮忙带我孙子!”躲在门口偷听的郝明怀忙不迭的冲了进来,坚决要争取到自家外孙的抚养权。
  “拉倒吧,就凭你这么个五大三粗的糙老爷们儿哪里能带好我的宝贝外孙?赶紧哪凉快哪待着去!”
  “叶秋澜,你说话给我放尊重点好吧!我是孩子的外公,我怎么可能没有资格带孩子!我看看你倒是要多注意一点,年纪一大把了还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跟个媒婆似的,真是老不休!”
  “郝明怀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什么叫做媒婆?这是时尚好不好!你个土包子不懂就不要在这儿信口雌黄!”
  眼看着这对前任夫妻又要吵起来了,景梁和何淑香赶紧把两人掰扯开,分别灭火。
  郝欢颜坐在梳妆台前,笑容满面的看着,手却不自觉的捂上了肚子,目光渐渐涣散:
  这一世,有这么多人疼你,爱你,你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吧,煜儿。
  ———————————————————————————————————————
  郝欢颜和封嵘的婚礼出乎意料地简单,全然不似外人预测的那般会举行什么世纪婚礼。
  倒不是封嵘小气,其实他比谁都渴望给郝欢颜最好的,自然连婚礼也希望能给她举办一场举世无双,独一无二的,可郝欢颜却不同意。
  “幸不幸福是我们俩的事,在乎别人的看法做什么?”郝欢颜如是说道。
  “前世,你登上皇位,封我为后,堪称是举国盛典,隆重非常。可到头来,我俩还是阴阳相隔,不得善终。可见婚礼什么的都只是形式上的东西,压根没必要那么在意,既然这样的话,倒不如把这些钱省下来,去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更有意义的事情?”
  “别人终其一生可能都只有一场婚礼,而我却希望能有很多场婚礼。”
  郝欢颜把脸贴在封嵘的脸上,继续说道,“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可来生的事情难以预知,我实在不敢保证下辈子我还能成为你的妻子,所以我希望我们能好好把握现在的时光,就在彼此属于对方的这这一世里,把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我能和你举行的婚礼在这一世全部完成,这样的话,就算来世我们不能再结白首之约,我也死而无憾了。”
  封嵘怔楞片刻,随后猛然抱紧郝欢颜,箍紧收缩,几乎都恨不得把她嵌进自己的身体,“那我们以后每年都举行一次婚礼,不,每个月都举行一次,这样就相当于我们好多好多辈子都能成为夫妻了。”
  “傻子。”郝欢颜抚过他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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