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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01-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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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厂里有个小福利,每周印完报纸之后,厂里会给每个工人分几沓报纸,具体数字我已经记不清了,好像能卖个十来块钱。这对于当时我们这些印刷工也算不错了,毕竟每个月工资才三百多块钱。拿到这点福利报纸后,大多数职工都不好意思拿出去卖,一般都是在家门口的小店换点儿烟酒之类的,而我这样的进步青年是把厂里发的报纸兑给我家门口的报摊,换其他报纸看。唯一例外的人就是和我排在一起值夜班的小郑。

每次印完报纸后都要打扫车间,这活儿一般没人想干,大家都恨不得赶紧换衣服走人,所以一般都要排班打扫卫生。只有小郑每次都自告奋勇,说:“你们走吧,我来。”他这样高风亮节,让我们感动了很久。

然而,过了很久我们才知道,他抢着打扫车间的真实目的是为了能偷偷从车间里多拿点儿报纸出去。多拿点儿也就算了,他还不像其他人那样一次性兑给小店或者报摊,他竟然自己拿着到街上零售,为的就是多挣几个钱,结果有一次在街上恰好被厂长撞到了,厂长当场质问他怎么有那么多报纸。虽然这事儿后来不了了之,但小郑的“高风亮节”也成了厂里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

现在回想起来,那会儿大家笑话小郑其实不太厚道,他那样做虽然不对,但不就是为了稍微多赚点儿钱嘛。那会儿大家的工资就三百多,过得都不容易。而且听说小郑家里也比较困难,那时候厂里的工人一般抽三四块钱一包的香烟,他只抽一块多的最便宜的那种,平时还经常蹭别人的烟抽。我挺乐意他蹭我的烟抽,因为他很愿意帮我跑前跑后,某种程度上,可以让我值班的日子不那么痛苦。

在那时我们宿舍里连电水壶都没有,只能在煤气灶上烧水,水龙头在一楼,煤气灶在二楼,我们用来烧水的是一个特大号的也不知道是谁丢在宿舍里的饭盒。我值夜班的时候要喝开水,每次都是小郑到楼下打一饭盒水,放到炉子上烧开之后,用棉纱包着滚烫的饭盒把水灌到水瓶里,再下楼打一盒水上来,再烧。要灌满一水瓶,他要楼上楼下跑八九趟。类似这样的事,由于蹭我烟抽的缘故,都是小郑包揽了。

后来我越来越不想值夜班了。因为连上印报纸的两个晚上,再值一个夜班,等于一个星期有三个晚上在厂里不能回家睡觉,太痛苦了。有一次一个同事悄悄跟我说:“你要是不想值班,就给小郑一包黄红梅,你让他一个人值班,他保证干。”一开始我有点儿不太好意思开口,没想到后来小郑主动跟我说:“你回去吧,我一个人值班没事儿。”我有点儿犹豫,怕被厂长知道。他又说:“只要你明天早上八点钟之前,赶在所有工人之前到厂里就没事儿。”我一听,喜出望外,赶紧跑下楼买了一包黄红梅,递给他连声说“你辛苦、你辛苦”,他就在连声说“不客气、不客气”的时候把烟揣兜里了。

一九九二年春节值班又轮到我和小郑。大过年的总不好意思再留他一个人值班了,而且也舍不得过节的加班费。我到厂门口的小店买了瓶分金亭特酿(当时江苏的一种价廉物美的白酒)、两包多味豆、一包好烟,拎到宿舍里去。小郑依然勤快地灌满了一瓶开水,把一个脏得要命的小桌子清理出来。我把两包豆子摊在纸上,弄来了两个杯子,我们就一边喝酒,一边吃豆子聊天。楼下小店里有台黑白电视机,当时在重播春节联欢晚会,声音放得特别大。我听到电视里的主持人兴奋得不行了,说:“我们向此时此刻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同志们拜年!”我一听乐了,跟小郑说:“听,说我们呢。”

这就是劳动人民。

我在印厂的那段生活最重要的收获是让我深刻感受到了阶级意识,我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在这个社会我属于哪个阶层。

1、最累的活儿

当印刷工干的自然是体力活儿,而厂里最重的体力活儿不是印报纸,是卸纸。

每个月厂里都要进新闻纸,一大筒一大筒那种,我非常熟悉,小时候在重庆日报社家属区生活时经常看到。每次都是一辆平板大卡车开到车间门口,上面整齐地堆着一筒一筒的新闻纸,车屁股对着车间大门。每筒新闻纸都有大几百斤重,工人要先把纸筒从车上卸下来,再推到库房里去。

当时我们用的有三种新闻纸,最差的是江西纸,印报的时候特别容易断,一断就要停机重新穿纸,然后重新开机,非常麻烦,我们最恨用它;比江西纸好一点儿的是福建南平纸;最好的是进口纸,纸质好,几乎不用担心断纸的问题。每次印报的时候厂长都让我们三种纸搭配着用,进口纸用得最少,印出来的都送到机关,江西纸印的都送到外地和农村。

卸纸这事儿真要一把子好力气。两块木板斜搭在车斗上,两个工人上去,用撬棍把上面一筒一筒的新闻纸撬下来,其他人在车下面等着,等上去的人把几百斤重的纸筒从车上轰的一声撬下来,底下的人必须非常用力和小心地接着。纸筒从车上头滚下来,冲击力太大,至少需要两个人才能接得住,不小心则很容易被砸伤—那么重的纸筒要是从人的身上压过去,那人估计基本就被压成相片了。纸筒被撬下来后,还要一个一个地推到指定的位置。让这些纸筒拐弯儿是最费劲的,几个来回下来,手就酸得不行。我第一次卸纸后,晚上回家吃饭拿筷子手都在发抖,过了很久才恢复。

相比在下面接纸,在车上撬纸更需要力气。一般我们都是轮流上去撬纸。撬纸要拿着很粗的铁撬棍,插到两个新闻纸筒中间,把上面的纸筒撬起来然后推下去。我第一次上去撬纸,撬棍插进去之后我两腿都悬空了,也没把纸筒撬起来。下面的工人都笑了,有人看不下去了,一个叫吴大麻子的同事爬上车一把把我拉开:“滚滚滚。”说着他接过撬棍,用力一扳,纸筒轰地滚下去了,下面的工人笑成了一团。由于卸纸这活儿非常累,所以每个月只要有卸纸的活儿,工资里都额外有二十块钱补贴。

除了卸纸,卸石棉网的事情我也记得很清楚。流程和卸纸一样,但是因为运石棉网的卡车太宽太长,开不到车间门口,我们就要从坡下面的厂门口把一大包一大包的石棉网背到车间去。和纸筒相比,石棉网的分量轻得多,但也有好几十斤,而且体积很大。运货的人在车上,把石棉网一包一包往下推,我们就在车下面弯着腰用背接着,然后背着石棉网去车间。因为石棉网的体积大,我们必须把腰弯得很低,手才能比较省力,否则托不住。

其实,背石棉网远没有卸纸那么累,但它却让我对体力劳动有了一个深刻的体验,这种体验是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背石棉网的时候,工人们身体呈现出的姿态给了我强烈的刺激。那种身体的姿态让我想起了《东方红》里在旧社会上海滩的码头上,从帝国主义资本家的船上卸货的劳工。我们干的活儿是一样的,连身体的姿态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我们边上没有人拿着鞭子抽我们。想到这里,作为主人翁的自豪感浮上了心头。

2、淳朴的劳动人民

在印刷厂我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劳动人民淳朴的友爱。

每周印报纸从周二晚上开始,一直到周四早晨,机器是不停的。中间的五六顿饭就都得在车间里吃。我们印刷车间的工人分成两组,一组六七个人。到了吃饭的时候,每组一次最多只能有两人停下来,另外的人先顶着,等这两人吃完了,再换其他人吃。每次饭送到的时候,其实大家都已经饥肠辘辘了,但每次厂长喊“饭来了,吃饭了”的时候都没人动,都让别人先吃。两个组都有一个光荣的传统—组长最后吃,让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先吃。每次大伙儿都不动,都让别人先吃的时候,我总能感受到那种工友之间最淳朴的互相关心。

我对吃一直不挑剔,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厂里的饭实在太难吃了,基本上就是民工的伙食标准,就别谈什么口味好坏了,关键是菜的分量少得可怜。每次都是一小撮菜,一大盒饭,饭又硬得像喂鸡的粳米,难以下咽。很多工友都是就着几口菜吃几口饭,菜没了饭也就不吃了,而我每次都能就着那少得可怜的一点儿菜把最后一口饭吃完。

干了八小时后,两个组的同事也是谦让着轮流去睡两小时。每次到点休息的时候,我从车间出来,在去往宿舍的那一两百米路上,都像梦游一样。耳朵里满是机器的轰鸣,眼睛半睁半闭,累得谁都不愿意说一句话。到了宿舍,把外边墨迹斑斑的工作服一脱,头一挨着枕头,一秒钟就打呼噜了。

两个钟头实在太短了。你想想,大冬天的,睡到夜里三四点的时候,有人拿脚踢你说“哎哎哎,起来了”,你是不是很想杀人?都是年轻人,谁不想睡到中午才起床。但在上夜班印报纸的时候,只要有人来喊,所有人都是一秒钟都不耽误立刻起来,我从来没有听一个人说过一次“让我再睡两分钟”之类的话。随后,我们起床闭着眼睛穿上工作服,半梦半醒地回车间继续干活儿。

之所以那样自觉,是因为每个人都明白,你多睡两分钟,别人就要少睡两分钟。就这么简单。

今年年初,我在昆明接到一个电话,是印刷厂那个吴大麻子打来的,我在厂里跟他关系很好,我们快二十年没见面了。他说他儿子十月份要结婚了,问我能不能去捧场。他说他身体不好,内退了,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差,儿子结婚的地方不是很高档,但总想着能办得体面点儿,于是想到我了。我说:“一定去!如果不巧正好录节目,我也会以别的方式出现。”

3、手指甲黑糊糊的人

应该说,即便在蓝领工人队伍里,印刷工也算是比较辛苦的,不仅累而且脏。在一天工作结束后,下班前有一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洗手!这件事情马马虎虎地做也要五六分钟,讲究一点儿的要十几分钟。因为印刷工整天接触的都是油墨,那双手实在太难洗干净了。

印刷工洗手有一套程序。手在油墨中浸了两天之后,油墨已经深深地黑到指纹里去了,任何肥皂都没有用。想洗得稍微干净些,首先得用一大块棉纱蘸着机油使劲擦手,擦几分钟后,再用汽油洗掉机油和油墨—这两道工序就要五六分钟。接下来是用硬板刷或钢丝刷蘸着洗衣粉在手上刷,使劲刷呀刷呀,这时你的手才开始出现皮肤的颜色。最后再用清水加肥皂搓呀搓。

这一番折腾下来你会以为—手基本洗干净了!我之前也一直这样以为,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孩儿约我吃西餐(她埋单,我的工资连快餐都不能经常吃),那天我洗手的时间比平时都长,以为已经洗得很干净了,结果上了餐桌,在雪白的台布映衬下,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手还是黑黑的。直到现在,我听到有人说“手指甲黑糊糊的人”,我都怀疑是不是在说我,会情不自禁地低下头检查自己的手指甲。

前面说过,印刷厂和学校共用一个食堂。每天中午打饭的时候,厂里的工人和老师都在职工窗口。当学生们在窗口挤成一团的时候,老师们从来不跟我们挤。有一次,一个工友跟我感慨,说:“瞧人家,老师的素质就是高,从来不跟咱们挤。”我笑了一下说:“他们是怕挨着你,嫌我们身上脏,懂吗?”老师们穿着白衬衫,一碰上我们身上的油墨,衣服就废了。

老师们躲着我们也就罢了,连厂长都嫌我们脏。厂里为了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盖了个小澡堂,但没多久,厂长就不愿意跟我们一块儿“赤诚相见”了。他每次都趁着报纸快印完之前就先去澡堂泡着,那会儿水干净啊。有一次我们提前印完了,一起跑进澡堂,赤条条地正准备下水,厂长在水里一下喊了起来:“别动!别动!等我先上来!”因为我们都下去之后,水就成墨汁了。

厂里一些年轻工人挺虚荣的,别人问我们是哪个单位的,他们都说“报社的”,每次我听到都会再加一句“印刷厂”。现在想起来,我有点儿不厚道了。

第九章工伤

在印厂的日子虽然苦,但日子过得还算平静。那时我谈恋爱了,日子也算是有奔头,但一次工伤改变了我的命运。

1、刻骨铭心的工伤

一九九二年六月五日早上,连续两晚的夜班后,报纸已经印好了,下班前最后的工序就是擦洗印刷机。当时我正在用棉纱蘸着汽油擦滚筒,可能是太疲惫了,一没留神,抓棉纱的左手和按点动键钮的右手没有配合好,机器转得快了一点儿,我的左手没来得及抽出来就被棉纱拖进了两个滚筒之间。

我大叫了一声,旁边几个同样疲惫不堪的同事马上发现出事了,立刻围拢过来。看到我的手夹在了机器里,稍有经验的印刷工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是印刷厂最容易发生的工伤,很多大的印刷厂里都有手指被机器轧断的老工人。厂长和车间主任很快被喊过来了。

我们厂里的印刷机是北人生产的一种轮转印刷机,印刷机那两个只能容纳两张报纸厚度的钢滚筒之间夹进了人的手指,你可以想象一下那种感觉。经过简单勘察,大家一致认为,要把我的手从滚筒里退出来必须让滚筒倒转。偏偏那台机器从引进到我们厂之后,就从来没有倒转过。如果要倒转,必须脱开机头。我至今也搞不清这件事情到底有多复杂,反正在厂里那会儿还没有人干过这事儿。

于是,我的手还夹在机器里,一帮技术骨干在机头那里开起了技术研讨会。会议的议题就是—到底怎样脱开机头,把小孟的手弄出来。我印象中大家发言还是相当踊跃的,一些插不上嘴,更插不上手的工人便在一边不断安慰我,问一些“疼不疼”之类的傻话。技术研讨会的时间似乎不算长,但是对我来说每一秒都是漫长的煎熬。说实话,手夹在机器里的那几分钟我还没有感到疼痛,只知道出事了,而且不是小事。研讨会很快结束,经验最丰富的一个组长冒着极大的压力亲自操刀,终于脱开了机头—之所以压力大是因为如果操作不当,我的手将被机器继续往里拖,整个手就残废了。万幸,夹住我手的两个滚筒终于倒转起来,我的手顺利地从钢滚筒里抽出来了,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

我的左手抽出来的时候手上还裹着棉纱,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还好奇地掀开棉纱去看。我看到自己的手指已经变形了,左手中指和无名指的指甲已经翻开,皮开肉绽的,竟然没流血,白森森的,看着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边上立刻有同事扶着我从机器上下来,快步往车间外走。我恍恍惚惚地,脚下软绵绵地,捧着受伤的左手刚走出去几步远,被轧伤的手指指尖血噗一下喷了出来,就跟电视剧《天龙八部》里段誉那六脉神剑的特效差不多。看着血喷出来几米远,刚才挂在机器上没有感觉到的疼痛感像压抑了很久突然找到了突破口一样,报复性地袭来。那种剧痛无法用语言描述,我眼睁睁地看着鲜血从指尖皮开肉绽的地方止不住地往外喷。天不绝我—我们厂唯一一辆卡车刚出去送报纸,因为驾驶员小李忘带驾照,回厂里拿,正好碰上了我出工伤。厂长立刻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报纸先别送了,先送伤员!

我躺在卡车的后座上,同事举着我的胳膊,血顺着胳膊往下流。他们就用纱布紧紧地扎住我的手腕止血。事后听司机小李说,他当时是打着双跳灯,一路闯着红灯向最近的一家医院狂奔的。很快我被送到了南京城南的一家医院,那一路上的剧痛让我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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