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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春一笑-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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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晚上睡觉前,又被强灌了两碗泡着各种大虫子的汤,各种哭闹反抗都没有用,最后心如死灰的抵着墙啜泣,感觉肚子里都是虫子在爬啊爬……(┬_┬)
  看他这个样子,埋仪也觉得哭笑不得:
  “阿哥跟个小娃娃似的呢。”
  翻了个白眼,不想理她。
  “阿伯家三岁的娃娃也是不喜欢喝药的,又哭又闹,阿伯就给他加了蜂蜜。埋仪也给阿哥加蜂蜜好了。”
  自从被埋仪绑到这洞里,捡捡心里就一直有一股子无名火,一窜一窜的。
  大概只是迁怒。
  真窝囊。
  捡捡猛的转过身来,直逼埋仪的脸,挑衅道:
  “你把一个大男人当三岁的娃娃?”
  话是带了怒气。本想逼她低头,逼她示弱,哪知这苗家的姑娘不躲不避,淡淡的迎上他的目光,反而显得他急急躁躁的,很没底气。
  一怒,就咬了上去。
  蜜色的肌肤漾着淡淡的花香,银质的耳环卷着细软的发丝,凉冰冰的搭在脸上。
  咬,变成了吮吸。吮吸又变成啃咬。
  一样狠狠的,毫不怜惜。
  片刻,捡捡起身,满意的看埋仪颈间自己的杰作——殷红一片,如一朵绽开的红梅。印在这样的肤色上,竟觉得有些妖异。
  稍微拽泄过,捡捡的情绪缓和下来,才发现埋仪眉毛紧皱,神色痛苦,大滴大滴的汗水从额角渗出,嘴唇都没了血色。
  是他咬得太重?
  捡捡有些愧疚,却见埋仪“哇”的一口,吐了一地黑血。
  “……怎么回事?”
  埋仪已经没有力气回答,可怜楚楚的望了捡捡一眼,就晕了过去。
  还是想办法磨断手上的绳子,捡捡却没有离开,一直守到埋仪睁开眼睛。
  “怎么回事?生病了?”
  埋仪摇摇头:“是心蛊。”
  被施蛊者只能一生爱着蛊的主人,一旦变心就会被蛊夺去生命。
  埋仪自己就是苗人的巫主,怎么会被人下了蛊的?
  捡捡皱眉:
  “能解吗?”
  埋仪一摊手:“不知道谁下的。找不到下蛊的人就解不了。”
  那就是要找到下蛊的人喽?
  会给巫主下心蛊的人,其实也不难找吧?若是他千雪楼要找这个人的话……
  捡捡突然明白埋仪绑他来的用意了……= =,还真是笨拙却很直接的办法啊~~
  不过对方若只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闷骚货,一直不露面怎么办??捡捡可没时间跟他们耗在这洞里面。
  眼看就要入夜,不如逼他一逼?
  捡捡估算了下投入回报比, “啪”的一声展开金扇,扇面上四个大字正如此时的捡捡,灼灼的,让人移不开眼——“风华绝代”。
  捡捡都摆出了一副“任君采撷”的姿态,埋仪就不客气了,抹一把口水扑上去各种亲昵。
  说到底两人也算是有婚约的,各种大尺度大的不在话下。眼看捡捡的衣服都被埋仪扒到腰际,洞口终于传出了声音。
  捡捡一把攥住还试图往下摸的埋仪的爪子,斜睨着洞口幽幽道:
  “看样子,这蛊是要解开了。”
  与此同时,就见洞口闪出个人影。个子不高,但十分壮实。皮肤黝黑,眼睛跟埋仪一样黑得发亮。看穿着行头,应该跟埋仪同属黑苗。
  捡捡现在一见穿黑衣服的男人就不爽,用扇把儿指着对方问埋仪:
  “认识?”
  埋仪神色复杂的摇摇头,又点点头。
  哼笑一声:
  “认识?哈?”
  这一次埋仪默认了。
  “那你们聊,爷就不打扰了。”
  话声刚落,一抹银光就直劈过来。
  捡捡用金扇一挡一拨,顺势弹出几发金豆。本想跟对方拉开距离,好方便抽身,没想到那苗族的汉子硬是吃下了这几发,“铛”的一声,铮亮的苗刀隔着扇子架到了捡捡的脖子上。
  “墨戎!住手!”
  “哼!阿姐喜欢上的就是这个汉人吗?!”
  “你也知道我是你阿姐,你给我下心蛊是什么意思?!”
  “阿娘也是阿爹的姐姐!金珠娘是金珠爹的阿姐!还有南花爹娘……”叫墨戎的少年越说越窘迫,黝黑的皮肤上腾起一片红晕,连捡捡都看不下去了,埋仪却一脸严厉毫不动容:
  “你疯了!你知道下了心蛊除非你我中有一死,永无可解吗?”
  “那又怎样?!若阿姐不喜欢我,我就算死了又怎样?!我今天就杀了这个负心的汉人!然后就自杀!!”
  ( ̄口 ̄)……这是传说中青春期的冲动吗……
  想想自己这么大的时候就只会赚钱,真是一点青春也没有~~
  捡捡的扇子抵着苗刀,脚下往熊孩子膝盖处一扫一顶,就轻而易举的摆脱了钳制,还趁着墨戎向前扑倒的时机顺势捉了他的手臂,反扣在他身后:
  “要死你一个人死,爷的命可值钱,没这闲工夫陪熊孩子玩过家家。”
  说着就把金扇子抵在墨戎脖子后面,“刷”的一下,展开的扇骨伸出一排锋利的刀片。
  埋仪失声喊了出来:“住手!”
  捡捡挑眉:“怎么了?不是要他死了才能解蛊吗?”
  “放开他!墨戎是我的弟弟,他的命要取也只能我来取!”
  “不放!”
  “你!!!”
  “爷可是很记仇的,刚刚那一刀抵在脖子上很疼呀!”
  “你!!……你又没怎么样!”
  “哦?那你是希望我刚刚有‘怎么样’了?”
  “才不是!你……你……你怎么这样啊!!!”
  埋仪被气得语无伦次,墨戎见了只觉得两人在打情骂俏,恨恨的往地上啐了一口:
  “呸!我苗人都是响当当的汉子!要杀便杀!死活我这条命都是阿姐的!”
  “哼,说得倒挺好听。”捡捡稍稍加重了手下的力道,墨戎的脖子上就洇出一片血痕。“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拖下水你算什么汉子?”
  感觉到手下的人身体一颤,捡捡继续道:
  “你以为以死相逼你姐就能回心转意?”
  “……”
  “你把人心看得太轻贱了吧。”
  “我……我没有!”
  “那你就是明知道埋仪会因此丧命?”
  “……”
  “你这不是喜欢,你不过是打着‘喜欢’的名义任意妄为罢了。明明是你的任性,却要埋仪为此付出代价,你还有脸自称‘响当当的汉子’?别给苗人丢脸了!”
  一席话说得墨戎无言以辩,捡捡“啪”的收回了扇子,只负手站在他身后,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谁都没再说话。
  半晌,墨戎终于不情不愿的开口:
  “我下的不是心蛊……”
  “啊?”
  “我给阿姐下的不是心蛊,是我从蛊婆娘那里讨来的‘情花蛊’。”
  “啊!”
  埋仪闻言不禁轻呼了一声,瞬间涨红了脸蛋儿。
  “我和阿姐都不用死!”墨戎咬着下嘴唇,狠狠的憋出后半句话:“姐夫!‘那个’就交给你了!呜~~~~~~~~”
  说完将什么东西抛给埋仪,呜咽着捂脸跑出了洞穴。
  等等!!什么情况!!!谁是你姐夫啊!!
  捡捡茫然的回头,却见埋仪并膝跪坐在地上,很羞射的扯着裙裾:
  “阿……阿哥会帮埋仪解蛊的吧?≧▽≦”
  …………为什么他觉得这个“情花蛊”会是个更加毒辣的蛊咒呢???
  他本来只是想牺牲点色相而已,可没有沦落到要出卖贞操的地步!!
  捡捡死命揪住自己的衣领,一边后退一边寻找出路。却见埋仪面向他摊开了双手,青紫色的血管如同藤蔓一般暴凸出皮肤表面,并缓缓的扭动起来。这场景让人不寒而栗,捡捡竟然挪不开眼。
  只见那诡异的血藤最终钻破皮肤,“噗”的一声,从埋仪的掌心开出一朵幽蓝色的小花。
  捡捡的第一反应是“不疼吗?”却见那花瓣抖了抖,嗡的飞了起来!!
  原来不是花!是只蓝色的蜂子!
  捡捡掉头就跑,未想那蓝蜂子已然钻进了他的后背,并迅速融了进去。
  情花蛊,又称守节蛊,为雌雄对蛊。
  一般为出远门的丈夫担心妻子不忠而给对方下的蛊毒。其妻服下情花蛊后,对其他任何男子动了情·欲,都会蛊发身亡,直到丈夫回家服下对蛊中的另一只,再与之交合,方能化解蛊毒。
  可悲的是,反之亦然。
  捡捡虽然成功逃脱了,情花蛊毒却也深深埋下了。
  要么把贞操献给埋仪,要么把贞操一辈子揣在兜里。
  这可真是个大难题。〒_〒
  把刚做完的账目推到一边,捡捡揉了揉眉心。
  庭院里春·色正茂,湖光水色投映到屋子里,在案头洒下一片光斑。对着光斑摊开手心,那细幼的血管之下,仿佛有什么在暗暗涌动着。
  就这么出神的望了许久,捡捡忽然听得屋檐上一阵清脆的铃声。本能的就窜身起来,展开金扇进入防御状态。
  这个月的第四次了吧??埋仪的偷袭~~
  明明已经加强了警戒,这个丫头总是能想办法摸到他的房间。
  这次绝对不会让她得手!
  捡捡警惕着四周的风吹草动,未想站着站着,四肢就麻了……
  低头一看,青黄色的烟雾正攀着他的双脚扑面而来。
  去!!继暗器、迷药、陷阱、击晕之后,这回是毒烟吗??
  这次她又想把自己绑到哪里去??
  稍稍有点小期待,捡捡昏睡了过去。
  反正,一睁眼又会是那丫头的圆圆的脸:
  “阿哥!今天帮埋仪解蛊吗?”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二)断臂

  正月十七,大雪。
  他被扔进柴房,像个破麻袋一样。
  往墙角缩了缩,门没有关上,风夹着雪粒涌进来,吹灭了唯一的油灯。手脚已被冻得没有知觉,连血液的温度都渐渐流逝,他想,这次是真的要死了吧。
  死在这样的雪夜里,算得上是安逸了。
  闭上眼,便是满眼火光。厮杀声,哀嚎声,房屋倒塌声,忽远忽近。
  他闭着眼,捂住耳朵,却阻不了这排山倒海的幻觉。
  他们不肯放过他。
  他们灵魂未能解脱,便日日夜夜追着他,纠缠着他,要他报仇。
  他是他们唯一的血脉。
  唯一的幸存者。
  他不能死,他若是死了,他们一族便真真从这世上消逝。
  谁来救他!谁来救救他!
  他想呐喊,干裂的嘴唇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早已麻木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倒向了一边。
  忽然门侧吱扭一声,随即一阵悉悉索索,有人凑近了他,铛的一声,在他面前放下了什么东西。他听在耳里,却张不开眼。只觉得一只小小的手抚上自己的额头,然后又是一阵悉索,那个人又扑落扑落的跑了出去。
  他想,那其实是索命的小鬼不成?
  可是门被带上了,风雪被阻在外面,寒气却还直透进来,他已破损不堪的薄衫根本抵不住。
  很快,门又被打开,他的手臂被人一拉,那小手捂着什么东西往他胳膊上来回的搓,冰冷冰冷的触感,然而越来越热,渐渐的手上又恢复了知觉。那小手搓完了两条胳膊便又去拉他的衣衫,他没有力气去阻,那手意料之中的顿了一下。
  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此时有多么不堪,从宴花楼被赶出来的时候,他几乎被活活打死。那些不堪入目的痕迹和遍身的伤口淤青,会把这个人吓跑吧?
  然而,那双手只是停顿了一下,然后更加轻盈的抚上他的胸腹,而且小心翼翼的绕开了那些暴露的伤口。
  他心中一笑,这应该是个男孩子的手,跟自己相仿的年纪,五指和掌心都生有厚厚的硬茧,手指凉凉的,掌心却如小火炉一般滚烫。
  是被那个男人派来照顾自己的么?
  他已经感觉好了很多,气息也暖了,在那男孩的手触上自己腿部的时候,便将其推开,说:
  “我自己来。”
  若是让他见了自己的下·体,会被当做怪物一般鄙视唾弃吧。
  那个男孩也不争执,顺从的退到一边,取了一团被子,盖在了他身上。
  可在他这句话之后,两人就再无他言。
  凌晨,雪停了。
  他却发起烧来。
  迷迷糊糊中,他感到这个男孩一直守在他身边。
  晨曦已经点亮个这个小小的柴房,他抬眼,看到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如星如钻,眼里是不容质疑的坚定和隐忍。
  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大多内心刚正耿直,换句话说,就是死心眼。
  一个死心眼的孩子。
  也许,他们能成为朋友?
  二月十九,雪霁。
  他的身子已经恢复了。
  休养期间男人来看过他一次,之后便有人过来给他洗净了身子,换了新的衣服。
  男人并没有禁止他外出,他便经常出去转,由于长相伶俐,嘴皮子又甜得讨人喜欢,他很快便跟这里里外外的下人们都混熟。只是那个照顾他的男孩之后便没有出现,从婆婆妈妈的口中得知,他叫韶尊,比自己小一岁,是前天魁大人的儿子。
  这个地方,叫做万重天,拔地建于雪峰之巅,那个男人便是这里的主人。以他的居室为中心,呈“卐”字形四端设有四殿,分别又为左辅、右弼、天魁、天钺。韶尊的父亲以前就是天魁殿的主人。
  说起来还是地位不同,究竟不能做朋友吧?
  这里虽然人烟罕至,并不比灯红酒绿的宴花楼更寂寞,但裹在身上的棉袄再暖,也暖不过那双小火炉一般的手掌。
  这天他照例在万重天的外围闲逛,大雪刚停,明晃晃的雪色着反射阳光,刺得有些睁不开眼。
  而在这天地一片的素白当中,一小团红色的物体在探头探脑的往前挪动。
  是狐狸?
  他用力眨了眨眼睛,却见那一团火红“噗”的一下栽到了雪里。
  “少主!!”
  声音从身后传来,他转过头,果然是那个男孩——韶尊。
  韶尊也看到了他,却并没有停下脚步,直直奔到那一坨物体前,将“它”从雪堆里挖了出来,仔仔细细为其拍掉沾了一身的雪渣。而那一坨东西分明不领情,一边嚷嚷一边对准韶尊拳打脚踢:
  “臭勺子!很痛哎……哎呀!你摸我胸!你趁机占我便宜!我要向爹爹告状!!”
  那声音又娇又脆,还透着丝丝的气声,分明是个正在换牙的奶娃。
  他好笑的看着男孩的脸越涨越红,对这么小的娃娃下手,不太好吧?
  他一笑,那娃娃呼的甩过头来,竟是一脸怒气冲冲的瞪着自己。这一瞪,他心里也不由得“咯噔”一下。
  这娃娃果然似成了精的小狐狸!圆嘟嘟的苹果脸,一双又大又圆水灵灵的眼睛,鼻子和嘴都似宝玉雕的一般,额头上还贴着一朵小小的梅花,小小年纪已是肤如凝脂,被周身火红的狐裘映得,竟是让遍地雪色都黯淡了下去。
  怪不得韶尊这般紧张她。
  “少主”……原来是那个男人的女儿么?
  他倒不怵,大大方方的跟韶尊打了个招呼,顺便感谢那一夜“舍身相陪”。
  他在宴花楼待得足够久,说这些话毫不忌惮,反而很是欣赏看那个第一眼就被他定义为“死心眼”的家伙被瞬间点燃的样子。
  可那个小娃娃不干了,从几乎没过她腰际的雪地里一拱一拱的冲了过来。
  那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棉袄狐裘,让她看起来身子圆鼓鼓的,显得四肢又短又小,这样看来,不像狐狸,倒像是只浣熊。
  等那浣熊终于拱到自己面前,竟然伸出爪子,抓了抓他的胸……然后一扬头,很是趾高气昂的走了。忠犬韶尊紧跟其后,留下一脸黑线的他,在原地纠结——她这算是非礼么?
  二月十五,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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