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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保护区-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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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有了这样的变化,似乎对他一点没有惊扰,他半垂着眸,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连多余的眼光都没有,步伐也没有什么变化。
依旧按着自己节奏,领着余初往之前规划的路线走。
只是这条线如果走下去,会跟二世祖天团撞上。
余初倒不是怕这群二世祖天团么,她的视线落在最左侧那个红衣少年身上。
叹了口气,她一把拽住楚小哥,将人往围墙边上的树阴影下带。
楚小哥一愣,被余初带的有些踉跄,他也知道这时候不是问的时间,若有所思的回过头看了一眼。
两人躲在了一颗树的后方。
少年们在明处,余初和楚小哥在暗处,离他们最近的蓝衣少年恰好看见这边,只觉得有道白色的影子依稀闪过。
下意识喊道:“谁在那里?”
众人应声看去,只有一片夜色,都纷纷质疑蓝衣少年是不是花眼了。
蓝衣少年虽然坚持,却也有些胆子小,辩解了几句,扭头看向身侧人:“翟小二,你去看看?真的,就在那颗树那里。”
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响起:“为什么我去?”
“翟小二,不是我不够交情,是在是你今天的衣服——咳咳,辟邪。”
一阵哄然大笑。
红衣少年倒也不气恼,脸上挂着吊儿郎当的笑:“你爷爷给你的徽墨?”
蓝衣少年咬了咬牙:“成交。”
红衣少年这才满意了,踱着步子朝着对方指着方向走去。
那是一颗大树,可能有百年以上了,树冠如云,树干有比一个成年男子要粗的多。
在树的背后,余初一手拽着楚小哥,屏住呼吸,另一只手覆在树干上,指尖随着脚步声的距离越收越紧,最后几乎掐进了树皮之中。
她的视线里,首先出现的是一角红色的衣摆,再往上,则是少年人腰间的佩玉。
等到来人站在她的面前,余初抬起头,才发现少年人已经高她一个头了。
他已经有了成年人的身量和棱角,眉眼凌厉,一身红衣似火,就像是要在夜色里燃起的火烧云。
对方似乎并没有想到能再这见到她,脸上的震惊连沉重的夜色都没能压住。
他伸出手,在余初的肩膀前,似是像触摸一下,又像是被灼了手似的收了回去。
远处有人喊:“翟小二,你怎么了?”
他半低着头,从余初的手上抽出手帕,侧过头招了招手:“也不知道哪个丫鬟小姐丢下的……”
远处二世祖天团哈哈大笑。
“戏文里不都是这么演的么,莫不是哪个小姐留下,想寻觅良缘吧。”
“来来来,给我给我……保不齐佳人有约,我爹娘也就不用给我操心了。”
……
余初看着红色少年挺直着背,像是若无其事似的走远,眼底所有翻腾的情绪被一点点收敛。
她这才发现,自己从始至终都抓着楚小哥的手腕,力气之大,已经在他手腕上勒出一片红色了。
“抱歉——”
楚小哥用袖子盖住了手腕,摇了摇头:“无碍,走吧。”
戏班的人还不够资格走大门,两人去的是不远的侧门,这一次出门,倒是没有在横生枝节。
**
夜色已深,一轮明月高悬在天上。
古代区的夜生活不多,十点钟左右,大部分人都已经沉睡在了梦里。
城东平民区已经万籁俱寂,只有船夫划着小舟,在洛河上撒着网。
楚小哥蹲在河岸,双手捧着河水,用丫鬟的戏服擦着脸上的油彩。
洗到一半的时候,他见余初坐在河边,两眼盯着水中的月亮,不知道在想什么。
遂起了个话头:“刚刚红衣少年,好像认识你?”
余初回过神来,侧过头看着楚小哥在月色下半画着的脸,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她当然认识。
那人是他曾经未婚夫的弟弟,翟翎赤。
也就是,前。准小叔子。
***
余初在宋家的时候,曾经定过一门亲事,对象是翟家大公子翟翎羽。
她十七岁进入一线,借的是宋家一门宗亲的身份,家庭设定是父母双亡,外祖落败失联,除了宗亲之外,无依无靠。
出身说找不出任何毛病,也不会生出任何枝节,纯孤女一个。
宋家三子,并没有女儿,她上门投靠的时候,宋夫人虽然犹豫了很长时间,但是后来接纳后,是真的把她半个闺女疼。
不仅裁布做衣,恶补琴棋书画女工茶叶,还给她十分上心的,替她四处张罗亲事。
最后,也的确寻了门乍看起来像是门当户对的亲事。
古代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不征求子女意见都十分正常,就算是征求,也大多数十分委婉。
以至于余初,压根没有感觉出来。
她那时候不过十九岁,虽然自认为对古代了解很深,但是骨子里很多观念根本没有改过来,跟个熟悉的少年在院子的亭子里喝了个茶。
见翟翎羽送的风筝也不贵重,就没有拒绝。
等余初知道他们误会的时候,已经是翟家派人下定的日子了。
那时候的她,除非撕破脸皮,闹得整个宋家丢尽脸面,从此在圈子里抬不起头来,闹得宋家还没娶妻的两个小儿子,从此婚姻坎坷。
否则,只能先认了。
驻点给出的建议也是差不多的理由,下定离成亲还有三年,她可以徐徐图之。
大不了,还有死遁。
最后一个理由,把余初给说服了。
翟家祖上也曾经荣耀过,不过定亲的时候,翟父在前线失踪,生死不明,翟家落魄到连个正经出仕的人都没有,顶着一个十八线的爵位,不事生产,日子过得并不会比宋家好。
但是下定的时候,翟家硬是拿出了十八台来。
很多都是不符合她能使用的器具,还有颜色款式比较旧的首饰衣服——一看就知道是翟家夫人的嫁妆中凑出来的。
基本上已经是底子都快耗尽了。
所以和她这种实权派宋大人的养女,勉强能算门当户对。
定亲后,翟翎羽就不怎么避嫌了,时不时给她送东西,也会在有人的场合下,和她不时见上几面。
那时翟翎羽的性格比起他弟弟翟翎赤,多了几分洒脱,少了几分锐利。
但是骨子里是像极的,自信、努力、带着狼一样的野心,明媚如同夏日的烈日。
这样的性格,她当时并不讨厌。
后来,翟父回归了。
在战场上用兵如神,硬是在短短两三年内不断的擢升,手握兵权,使得翟家的地位也一再上升,隐隐有了祖上几分荣耀的影子。
她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连宋家庶女的身份都算不上,自是配不上新贵的大少爷。
之后的记忆,就褪色成青春电影最常见的昏黄色
有趣的是,定亲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退亲的时候,她也是最后知道的。
那段时间,她因为翟家的不断上升的名望,也被许多人所知,一时间成为了整个京都的笑话。
连宋家人都以为她伤心欲绝,安静的时候,觉得她是伤心过度。笑的时候,觉得她是笑里藏泪,睡晚了觉得她因为伤心,了无生气……
可能是害怕她想不开,这之后的日子里,无论去哪都有人盯着她。
所到之处,都是同情的眼光。
这样的情况,自然不是不适合进行工作了,组织同意了她的调任申请,配合她演了场戏,离开了宋家。
时隔多年,她还是第一次再见翟家人。
第二十三章
楚小哥没料到自己随意的一句话; 让余初似乎变得更沉默了。
她一直都是那种洒脱果断的样子; 心虚的时候义正言辞; 告别时是絮絮叨叨,下定决心的时候总是笑着。
只是他之前从没有想到过,这样一个人难过起来,原来是沉默的。
从表情到气质; 都如同燃完的炭火,灰扑扑的; 全身精气神都仿佛散了。
他这一生; 前十年在社会底层挣扎; 后十几年几乎与世隔绝; 并没有机会去学习如何安慰人。
不过; 他擅长转移话题。
楚小哥将自己手上丫鬟衣服再一次投到水里; 油彩在水面上迅速晕染,然后随着水流散开了。
“你走之前; 给我留了银子。”他捞起清干净的衣摆; 在脸上仔细擦拭着,“第二日; 我觉得自己腿好了不少; 已经能下地走一段了,就想着去送一送你。”
“我跟你雇的人打听到了牙行; 从牙行打听到了你定了马车和船票,老板娘想起你给我雇人,以为我们很熟; 顺便也告诉了我出发的日子。”
“那时我以为,只要在出发那天守着路口等着,等你去牙行乘车,就能和你出发前见上一面。”
“只是我等了一上午,也没有等到你来,牙行的人说你不走了,是顾家的下人传的话。”
余初没想到还有后面还有这么一段,注意力被引了过来:“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了顾家,撞上顾家刚好要出门,门口排着马车,行李家仆都带上了,我还看见迷不醒的你,被别人抱着上了马车”
余初已经猜到剧情下面的走向了。
她开口:“再后来,你辗转来到云锦,得知戏班要入顾府,就先混进了戏班?”
楚小哥点头。
余初看了楚小哥,好半天才干巴巴挤出一句:“你说你图什么呀。”
楚小哥没有回答余初的话,捡了块石头,将戏服同头面都团吧团吧裹在一起,然后连东西带石头,一起扔进了夜色下的河水中。
他起身,低头看向坐着的余初,夜色被云罩住大半,楚小哥又是悖着光,两人都看不清对方的脸来。
“你饿了吗?”
余初没有跟上楚小哥的脑回路:“啊?”
“去吃夜宵吧。”
***
街上大部分店铺都已经关了门,是剩下寥寥几盏灯笼还亮着,楚小哥没说去哪,也没说怎么走,就这么安安静静领着余初在云锦城内走着。
从街的尽头,拐进一条昏暗的巷子,只是拉开这条路的序幕。
这之后,一条小路接着一条小路,一条捷径连着一条捷径,甚至还穿过了一座废弃的宅基地,和两座古老的石板桥。
夜色中,余初跟着一个连名字都知道的不全的男人,穿过各色曲折的巷子,像是穿过一个巨大的城市迷宫。
也不知道多久,前面的人终于停了下来:“到了。”
路的尽头,光线明亮的像是白昼,余初走上前几步,并肩和男人站着,半捂着自己的双眼,看向前锋。
眼前的景象,甚至有一瞬间让余初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白天。
渡口的船只往来不息。
不断有客人从船上下来,提着行李的,抱着孩子的,牵着家属的。
挑夫和苦力在一旁等着生意,看见行李多的客人,就上前询问几句。
河堤两旁,则是紧挨着的两排夜摊,多半都是吃的,无数客人从摊位前路过,或目不斜视,或驻足,或交谈询问。
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谈声、笑声……
余初只觉得自己眼里耳里,都是一副渡口夜市画卷。
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一眼余初,又立刻收回视线:“想吃什么?”
余初很认真的取舍了一遍。
“馄饨。”
馄饨摊的阿伯,年纪稍大,手因为常年的劳作,骨节粗大,皮肤粗糙。
但是他穿的很素净,摊位收拾的也很整齐,小馄饨包的又快又好。
余初摆了个OK的手势:“老板,要三碗。”
阿伯看了一眼楚小哥,觉得他这么瘦,的确是需要多吃点。
等到热气腾腾的馄饨撒上葱花,端到桌上时,才发现那姑娘将两碗都放在了自己面前。
余初给自己碗里加了醋:“我今天要多吃一碗馄饨。”
这句话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人生没有什么不愉快,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那就留到下一顿。
阿伯乐呵呵道:“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楚小哥点头,拿起勺子,先舀起一勺汤,半低着头,轻轻喝了半口。
吃饭的姿势——
很是工整。
余初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楚小哥虽然混迹于街市,但其实和顾文澜是一类人。
他们和自己不一样,和着满大街的人也不一样,举止、仪态、风度……都刻进了骨子里。
两人在一起吃饭也不是一两次了,已经初步了解彼此的喜好。
十分有默契的各自吃各自的,相互不打扰。
等余初将第二碗馄饨喝完,那边楚小哥还有几口没有吃。
余初抬起头看了一眼楚小哥的进度后,低下头想把碗筷顺手收了,却又像是发现什么,再次抬起头来。
她的视线不加掩饰,落落大方的盯着对方脸看,楚小哥也索性落落大方的让她看。
之前在顾府是楚小哥一脸戏妆,刚刚穿越小半个城,夜色里光线又不够,只能看得见大概的一个脸部轮廓。
所以时隔大半个月,余初还是第一次看清楚楚小哥的脸。
她终于明白,刚刚自己为什么会把楚小哥和顾文澜联系起来了。
——与之前蜡黄发黑的脸色不同,现在的楚小哥,皮肤白皙光滑,额头不再突出,而是饱满的恰到好处。
就连五官都有了些许变化,尤其眉间距和鼻子,明明没有变多少,却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歪着头看着楚小哥:“你的脸?”
楚小哥继续吃着自己的馄饨,正等着她说出自己是谁,没料到她却是另外一个走向。
“怎么变了那么多?”
楚小哥叹了口气,板着脸,随口胡诌:“这是画出来的——”
怎么可能?
古代这么简陋的材料,如果有这种级别的妆容,现代区那些妹子,每年小一两万买化妆品,都是烧的么?
余初“蹭”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弯下腰,眼睛靠近了去看楚小哥。
只见皮肤上没有任何残留,汗毛根根可数。
楚小哥被余初静距离围观,握着勺子的手都没有颤一下,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也可能是刚刚没有洗干净,胭脂水粉——”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一根手指轻轻的戳了戳他的鼻梁。
楚小哥抬眼,正对上余初,立刻让她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她收回手,确认完鼻子是真的,呐呐开口:“你骗我。”
傻——
楚小哥低下头,将碗里最后一口馄饨吃掉,眼底的笑意和洛河中的小舟一样,在起了波澜的河面上,起起伏伏。
不过。
现在现役的自由人,已经不需要知道他长什么样了么?
**
吃完夜宵,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
余初的原意是想跟楚小哥就此别过,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两人从此成为平行线,不要再产生交集。。
她为了任务而来,前路又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色,随时都可能有危险。
如果带着楚小哥,很可能会把他也带进沟里。
只是无论余初委婉的说了几次,楚小哥都是一张淡定脸,眼底看着这锦云城夜色,不喜不悲。
居然,带着那么点禅意。
余初在前面走,楚小哥在后面跟,两人之间只有几步的距离。
一直跟到正街了,楚小哥还是不紧不慢的坠在身后。
余初只好停下来,开门见山:“楚先生,你看我们孤男寡女的,一起投宿,着实有些不大好。”
楚小哥抬了抬眼皮:“无碍,无碍。”
这就很蛋疼了。
顺着正街,两人走到坊市前。
余初第三次停了下来,冲着楚小哥作揖:“楚先生,还望止步。”
楚小哥半敛着眸子,声音如同这街上的夜风一样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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