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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的战争-第1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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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胡赛武装没有成建制的大部队防守,但沙阿士兵还是不太可能越过胡赛武装的前沿哨所打过来,所以在胡赛武装的前沿后面建立营地还是比较安全的。
不是到了前线就没事了,真正忙碌的时刻从这时才会开始。
雷布罗夫需要带着他的参谋和观测班子走上很多位置,并使用GPS把数据详细的记录下来,充当几个固定的发射阵地,到时候不用每换个地方就要重新计算坐标,只是把每格阵地的坐标参数拿出来直接用就行了。
高扬呢,自然就要带着撒旦的人去到最前沿的阵地去一看究竟。
太阳升起来了,所有人都在忙碌,高扬也在为去前线侦查做着准备,单就在这时,萨利姆从他的车上跳下来后飞快的跑向了高扬。
营地还没建起来,萨利姆留在车上和萨那城里进行通讯联络,看他跑起来那惶急的样子,高扬就知道萨那来消息了,而且应该不是什么好消息。
果然,萨利姆飞奔到了高扬的身前,然后他一脸震惊的道:“我们已经攻占了亚丁,哈迪已经乘坐逃往沙阿避难……”
高扬双手下压,低声道:“稳一稳,别急,别急,你说的这是三天前的事情了啊。”
萨利姆说的确实已经是三天前的旧闻了,胡赛武装是收着打的,可哈迪纠集起来的民兵实在差劲,士气也实在低落,胡赛武装不敢把哈迪打的太过分,所以没有按照伊朗希望的那样大举进攻亚丁,但是亚丁的守军却不战自溃,仅仅是几次小规模的接触战斗之后,连哈迪都逃往了沙阿,面对着已经彻底不设防的亚丁,胡赛武装不接手都不行。
虽然亚丁城里还有零星的战斗,可亚丁是拿下了的,这一点已经可以保证,所以高扬不知道萨利姆如此惶急的原因是什么。
“沙阿出动了特种部队登陆亚丁!”
萨利姆终于说出了他惶急的原因,原来是沙阿终于出动了地面部队,只不过是在也门的最南面,而不是西北边境上。
高扬确实有些惊讶,没想到沙阿的动作会这么快。
对于胡赛武装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决定命运的大事件,而且目前看来算不上好,但是对高扬来说,他期待的进展终于前进了一步。
“沙阿陆军登陆亚丁,战况怎么样?”
“还没有收到详细的报告,但是据我推测,结果不会很好。”
萨利姆显得忧心忡忡,高扬自然不便显得喜形于色,在思索了片刻之后,他就摇头道:“我的兄弟,亚丁那边发生的事情我们帮不上任何忙,现在你的职责是在西北防线,我觉得,你还是把注意力放在这边比较好。”
作为胡赛武装的重要人物,萨利姆来西北边境当然不只是为了陪着高扬,他可是担负着指挥西北边境奈季兰一线作战的重任。
一声长叹之后,萨利姆很是严肃的道:“待会儿我和你一起去前线侦查,我要亲眼看看边境线上是什么情况。”
“好的,我们一起去,请做些准备吧,我打算两个小时后就出发。”
萨利姆又匆匆的离开了,这时高扬对众人使了个眼色,低声道:“亚丁那边开战了,沙阿出动了特种部队,这符合我们的推断,情报也是准确的。”
现在太阳系公司从沙阿接到的活儿主要在也门南部,就是说沙阿出兵登陆亚丁,那么太阳系公司的员工应该也快要投入也门作战了。
格罗廖夫还是很关心亚丁局势的,他低声道:“我们的人出动了吗?”
高扬摇头道:“还没有,沙阿出动了特种部队,我们的人接到命令最好随时进入也门的准备,但是目前还没有具体命令,如果有消息阿卜杜勒会及时通知我的。”
不管亚丁那边发生了什么,对于撒旦来说当务之急还是眼前,高扬看了看手表后,沉声道:“大家抓紧时间准备,两个小时后我们出发去前线侦查,有可能遭遇敌人的侦查部队,大家提高警惕,另外,现在我们的队伍代号很混乱,指挥起来和呼叫都很不方便,从此刻起,我们采用战时代号。”
队伍多了,现在高扬指挥的时候很麻烦,尖刀突击队,炮兵,还有撒旦本队,如果下达的是给各个分属不同的小队时,要么以指挥官的绰号呼叫,要么就只能明码呼叫各队的真实名称了。
战时的代号必不可少,高扬已经有了想法,他大声道:“从现在起,我们的代号是羊群,其中撒旦本队代号山羊,炮兵一部代号绵羊,尖刀突击队代号羚羊,指挥部代号羊圈,个人代号仍使用个人绰号保持不变,但是我不同,我的战时代号为头羊,大家都明白了吗。”
“明白!”
高扬点头,继续道:“至于萨利姆所率领的胡赛武装代号牛群,胡赛武装指挥部代号牛圈,萨利姆个人代号骆驼,大家记住,以后使用无线电呼叫时必须使用代号。”
崔勃举起了手,大声道:“头儿,头羊,为什么胡赛武装代号牛群,萨利姆的代号却是骆驼?”
高扬笑道:“萨利姆自己选的,我有什么办法。”
第2425章 来了那就打吧
先乘车后步行,高扬很快就带着撒旦众人到了国境线所在的山头上。
太阳晒得很厉害,而这里的山整个都是石头的,还是黑色的石头,被晒得能烤肉了,在这个时候上山侦查绝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高扬背着枪,站在了一处高高的石头旁边,用三脚架固定了一个硕大的高倍望远镜后,开始观察起了对面的情况。
山北是沙阿,山南是也门,在山顶,是沙阿和也门的前沿观察哨,只不过大中午的没人肯在太阳底下晒着,全都寻找荫凉的地方躲了起来。
其实现在是也门的春季,又是在山上,气温对当地人来说还不算高,但是对高扬他们这些人来说,已经是很热了。
穿着一身也门人常穿的白袍,醒目的高扬绝对是狙击手的好靶子,但是高阳不怕。
望远镜倍数太高了,拿在手里会晃动的让人头晕根本就看不清什么东西,但是放在三脚架上,那就真的能看到很远很远。
“真的是太近了。”
高扬忍不住感慨了一声,站在高处看奈季兰,天气状况又很良好,他可以在望远镜里清晰的看到城里行驶的汽车。
萨利姆站在高扬旁边,举着一个望远镜同样在观察奈季兰,但是他很快就把视线放在了近处,放在了他对面的山头上,因为那里有沙阿的步兵。
“会不会太危险了?我们还是找个隐蔽一些的地方观察吧。”
作为胡赛武装的重要高层,萨利姆的胆子绝不会小,但他还是觉得在敌人的枪口下面大剌剌的侦查不是个好主意。
“沙阿已经出兵攻击亚丁,那么这里随时也可能会成为战场,我们和沙阿已经是实质上的交战国了,如果被人发现,他们是敢于攻击我们的,事实上,这几天我们的巡逻队和沙阿人一直有交火,就在今天上午,距离这里很近的山上还发生了一次小规模的战斗。”
萨利姆不想扔下高扬一个人躲到安全的地方,他觉得那样很没面子,但是他有觉得留在这里确实很危险,就像他说的那样,双方已经正式开战,虽然主战场不在这里,但此时沙阿已经不必保持克制了,唯一的问题就是会不会把这里当成主战场而已。
高扬自然也不愿意成为狙击手的靶子,毕竟沙阿人对这一带渗透的挺厉害,否则的话,也门的巡逻队也不会一直和沙阿人交火了。
“好的,我们这就离开,我只是想看看奈季兰。”
站直了身体,高扬决定要离开了,他确实只是想看看奈季兰,这里是制高点,换到其他地方可能会看不到的,现在已经看了几眼,自然就可以离开了。
但就在这时,菲尼克斯和萨利姆却是同声道:“有敌人!”
菲尼克斯很平淡,萨利姆却是显得很惊讶,顺着萨利姆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高扬很快就看到了七八个穿着迷彩服的士兵从一堆石头后面冒了出来。
高扬扭转了高倍望远镜,从望远镜里观察距离只有一千五百米左右沙阿士兵。
高倍望远镜里甚至能看到那些沙阿士兵的军衔,高扬惊讶的发现,对面山头上那八个人里,军衔最高的竟然是个中尉,不是中士,就是个中尉。
对面那个中尉也在举着望远镜看这边,而且他还指指点点的,高扬忍不住道:“哈,一个中尉,真他妈白痴,竟然还带着军衔。”
说完站了起来,高扬指着三脚架上的望远镜对着萨利姆道:“你要不要看看,你的望远镜看不清。”
萨利姆立刻附身在了望远镜后面,而高扬接过了萨利姆的双筒望远镜,举起随意的一看之后,他立刻惊讶的道:“嗨,嗨,对面开始架设机枪了!你们猜他们是要吓唬我们,还是真的想要干掉我们?”
格罗廖夫闷声闷气的道:“我觉得他们是想打咱们来找些乐子。”
萨利姆低声道:“真的是个中尉,他们的机枪快要架设好了,我们撤吧。”
“别,咱们把对面打了吧?好不好?”
高扬在和萨利姆商量,这要是萨利姆没来,他直接就下令开枪了,但是萨利姆在,高扬不愿意让萨利姆觉得他是在挑衅沙阿军队,好让对方早点打过来,所以他就征求萨利姆的意见了。
“能打掉吗?”
有这句话就够了,高扬立刻看向了崔勃,大声道:“兔子!右三,哪个是中尉。”
“早盯上了他了,只用一枪,要打赌吗?”
嘴里问着要不要打赌,崔勃却是立刻开了枪,极其响亮的一声枪响之后过了将近两秒钟,高扬从望远镜里看到那个中尉身后的石头山突然被喷成了红色,而那个中尉则是立刻掉在了地上。
“哇!兔爷,牛!”
高扬冲着崔勃伸出了大拇指,一千五百米的距离,一枪命中,这可是真的很难。
直线距离一千五百米,但是想过去的话走上五公里也不见得能到,山地嘛,就是这个样子的,所以双方只能隔着山头互射,却不会有人试图冲到对面。
很显然,撒旦这边在对射中是绝不会怂的。
“哈,也不看看我是谁,小意思啦。”
崔勃也很满意自己这一枪,确实挺难得,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就开始吹了起来,而就在这时,菲尼克斯却是不声不响的直接开起枪来。
崔勃的枪是12。7毫米口径,打一千五百米的距离虽然难但是却在正常范围内,算不上什么特别值得惊讶的事情,可是菲尼克斯就不一样了,她用的是。338拉普马格努姆弹,也就是8。6毫米的口径,虽然这个口径设计出来就是为了在尽量不增加射手负担的前提下提高射程和威力,但打一千五百米的距离还是太远了些。
可是菲尼克斯还就是打了,而且她还打中了。
看着菲尼克斯第一枪没能击中目标,但是第二枪就击中了哪个机枪射手,高扬更加夸张的大喊道:“乌鸦,你好厉害!”
崔勃立刻不说话了,他马上开始继续射击,他不想被菲尼克斯盖住风头,但他用的枪在这种竞争中优势太大,所以他无法获得其他人的支持。
安迪何大呼小叫的道:“乌鸦好厉害!兔子你太丢人了,你没能击中目标,乌鸦又击中了!”
第2426章 天生冷血
菲尼克斯非常兴奋,非常非常的兴奋。
只要能开枪,而且瞄准的不是靶子,而且还能命中,她就会特别的兴奋。
确切的说不是兴奋,而是开心,不管打的是野鸡,还是野鸭,是熊,还是野猪,又或者是人,只要射击目标是有生命的东西,而且还命中了,菲尼克斯都会感到难以言喻的快感。
射杀的感觉是无可比拟的美妙,无法形容的销魂,是至高无上的享受。
菲尼克斯知道自己的爱好不正常,猎杀是人类的天性,但是喜欢甚至享受猎杀到了她这样的程度,那就确实是不正常了,菲尼克斯知道这一点,所以她从来不会和任何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她只是默默享受自己的快乐。
都说性是人类最大的享受,但菲尼克斯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她也不想知道,她只知道自己迷恋的感觉只有一种,那就是射杀的快感,不是击中靶子,是射杀猎物的快感。
十三号是杀手,但那只是十三号的职业,他是被训练被培养成杀手的。
菲尼克斯也是杀手,而她是天生的杀手,一个天生的冷血杀手。
十三号杀人是工作,菲尼克斯射杀人是取乐,这就是他们两个之间的区别。
菲尼克斯用了非常非常大的努力来避免自己去街上随意寻找目标然后射杀,她知道那是变态的行为,虽然她很早以前就知道自己确实就是个变态,但她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没有追求和原则的变态。
其实菲尼克斯枪口下的第一个猎物是斑鸠,而她在很早以前就不打斑鸠了,现在能满足她的只有人,所以菲尼克斯在难以忍受自己寻找猎物并射杀的预望时,她会寻找那些自己认为该杀的人去缓解自己的冲动,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其实更像个猎人,只不过她的猎物是人,就这么一点儿区别而已。
所以菲尼克斯极为满意自己现在的职业,雇佣兵,没什么理由就是可以射杀任何敌对的人,这感觉她超喜欢的。
崔勃在连续的射击,但他的射击效果很不好,菲尼克斯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崔勃着急了,他把这当成了一次竞争,而且他的射击风格是那种长时间的潜伏后,射出一颗极为关键且致命的子弹,所以崔勃的第一枪才是命中率最高的那一枪,这一点很难,和大部分狙击手不一样,不是其他的狙击手不想这样做,而是做不到。
可如果是连续射击,那么崔勃的水准就远远比不上他只能开一枪时的水准了,这是强烈的个人风格,与枪法之类的无关,因为崔勃只有最关键的第一枪才能调动他全部的注意力,才能让他击发出一发无可比拟的第一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独一无二的特点,菲尼克斯就挺佩服崔勃的第一枪,因为她做不到自然就会佩服,轮连续射击的能力,菲尼克斯最佩服的就是她的头儿,她引以为傲的快速连续射击能力,在高扬面前可以把快速这个词去掉了。
但是菲尼克斯知道她的优势在哪里,她最大的特点也是最强的优势在于她是一个猎人型的狙击手,她冷血、冷静、纯粹,而且无畏。
冷血让她不会在意自己要射杀的是谁,冷静让她总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纯粹,让她只专注于自己的目标,无畏,就是让她无畏,她可以为了射杀目标做出任何事,付出任何代价。
菲尼克斯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面对她目前心目中最强的射手,那个号称枪神的男人,如果要进行生死的对决,菲尼克斯坚信自己会赢。
菲尼克斯最尊重的射手就是她的头儿,但她觉得自己的头儿不够纯粹,作为佣兵团的团长他要考虑的事情很多,要做的事情很多,而且还要尽量避免自己受伤,而她就不必考虑这些与射杀目标无关的事情,还有,她的头儿不够纯粹之处在于他是个精确射手也是个狙击手,甚至还是个突击手,就因为这样所以他不够纯粹。
菲尼克斯很多次把自己的头儿当成了最理想的猎物,她最想要射杀的猎物,她在脑子里模拟了无数遍该怎么射杀自己这个所遇到最强悍的枪神,最后她得出了结论,她是能够保证射杀枪神公羊的。
不是那种偷袭或者背后开枪,那不算是两个最顶级的枪手对决,菲尼克斯在脑子里模拟了无数次的对决是两人堂堂正正的对射分生死,结论是,她会在射出唯一的一发子弹后击毙公羊,而她也会被公羊射出的子弹击毙,要达到这个结果,她得保证先行开枪然后才能被击中,这很难,但她有信心给自己创造出先开枪的条件。
为什么把同归于尽的结果视作胜利,原因很简单,菲尼克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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