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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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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一本正经道:“自然是千真万确!这两个匪徒还交代,其中有一起案件是受人指使,正打算指认呢。”
    沈芝媛急忙抚着胸口,神情吃惊,目光呆滞,脸皮不自然地痉挛了一下,道:“还有这等事?我都是白天出门,姐姐别担心。”
    她逃也似地出门了。
    沈如初冷笑一声,果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指望着一家人团结起来,和睦过日子是难了。
    沈芝媛前脚才走,秋蕊后脚就进来了,见了沈如初“噗通”跪下,哭道:“三姑娘,奴婢有罪。”
    沈如初眉头微蹙,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你哪里有罪?起来慢慢说。”沈如初道,这生活真是累人哪,心累。
    秋蕊道:“奴婢不该受了马文俊的唆使,将姑娘的讯息说给马文俊。”
    沈如初一惊,之前虽说怀疑过这个问题,真等她坦白了仍旧是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马文俊有个得力的小厮唤王连盛的,知道马文俊的心思后,寻了个机会接近秋蕊,因为沈如初去医馆学医,秋蕊就有了大半天的时间独处。
    据说那小厮生得眉清目秀,和秋蕊有意无意地碰见几回,又说了一些从馆中学来的俏皮话儿,一来二去便让没甚见地的秋蕊动了心思,那王连盛又舌灿莲花,说什么马文俊看上的人一准要娶回去,又说马文俊对沈如初是真心实意,能嫁到马家那是掉到金窝里了,将来沈如初嫁给马文俊做姨娘,他求了马文俊将秋蕊配给自己,也做一对快活夫妻。
    秋蕊乃是不经人事的雏儿,而那王连盛经常跟着马文俊出入风月场合,跟着粉头们学了满嘴的淫/词艳/曲,挑/逗得秋蕊竟把身子交给了他。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里恨得痒痒,骂道:“你没长脑子,那就是个小泼皮!你怎么能把终身托付给这种人!”
    她想起这段时日秋蕊的异常,恐怕只有所托非人才会有她那般的失魂落魄。
    她点着秋蕊的额头,心里不停地叹息,真没想到这么老实巴交的孩子,竟然也受了男人的迷惑。
    “奴婢如今不是完璧之身,将来也不指望能找个好归宿,恨只恨那个混帐骗了我,不但骗了我,还骗我来出卖姑娘您。”秋蕊哭道。
    沈如初叹气道:“这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秋蕊道:“两个月前。奴婢也是后来才知道王连盛到处是姘头,经常去馆中和那些粉头厮混,奴婢看见他的汗巾子才发现这些蛛丝马迹。”
    沈如初点点头,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等于零,但是恋爱中的女人敏感度却成倍增长,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异样一点也不足为怪。
    “那你都出卖了我哪些事情?说来听听看。”沈如初慢条斯理道。
    秋蕊听了这话,哭得更凶,但沈如初丝毫不肯松口,只得细细道来,什么兴趣爱好,与谁私交,有无爱慕之人,家境如何,品性如何,每日的行踪,甚至说了沈如初曾让她带信给宫云枫的事。
    “什么?这个你都说?那信的内容你看了没?”沈如初怒道,这个丫头真是胆大包天!
    秋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急忙摆手道:“没有,没有!真的没有!这个奴婢可以对天发誓。再说,奴婢也不认得字……”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虽然信上也没写什么内容,但是总要保留点*嘛!
    “那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认错了呢?”沈如初冷道。

☆、051 表情意房赠佳人

ps:兜兜恭祝大家新年快乐!今天我会守夜哦,希望2014年你好我好大家好!其实兜兜很舍不得2013年……
    秋蕊道:“奴婢是怕了。”
    “怕什么?”沈如初不动声色。
    秋蕊道:“奴婢知道姑娘已经看出了奴婢的慌乱和不安,只是给奴婢留着脸,还没点破;姑娘白天状似无意和说起小雪的事情,其实是提醒奴婢,做人要本分,做下人的更是要本分。”她从容地跪下来,沈如初由着她,也不去拉扯。
    “奴婢不想被卖到牙婆那里,只求着姑娘怜悯,看在奴婢以往还算尽心服侍的份上留下奴婢,以后再也不会做任何对姑娘有害的事情了。而且奴婢破了身子,名节不在,将来也不可能配个好人家,最好的出路就是跟着姑娘一辈子。”秋蕊说得真切,说到情深处提泪涟涟。
    沈如初将她扶了起来,道:“起来吧。不早了,回去休息吧。明儿还要早起。”
    秋蕊泪眼朦胧,哽咽道:“姑娘,那我……”
    沈如初道:“继续跟着我呗,反正我们沈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你不嫌弃就好。”
    秋蕊说了一些感恩戴德的话,才退了出去。
    沈如初的心情并不轻松,以往真是小看这个丫头了,她不但给自己找好了说辞,还准备好了退路,恐怕在她遇见王连盛的时候就想到了这样一个结果。原本是她的短处,却被她轻松转化成了留在她身边的优势。
    试问,一个失去贞洁的婢女,除了留在主子身边尽心服侍以求有个善终,还能有什么好结局?照这个时代的世人来看的确如此,但沈如初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她有另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
    她不是木讷沉默吗,为什么却能滔滔不绝地说出这许多?
    秋蕊不简单,非常不简单,这样的人留在身边,用的好,将来有大用;用的不好,则是一个祸端。
    沈如初扶着额头,感到一阵头痛,她竟然忘了一件重要的事,她竟然没有处罚这个大胆卖主且失去贞洁的奴婢——她这个主子的威严何在?想到威严,她忽然觉得胃痛,头痛,似乎浑身都痛,自己果真是一错再错。
    沈如初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甚至到了一个完美主义者的地步,一连串的失误让她不自信,而不自信又让她自怨自艾,心中苦闷。
    百思不得其解,辗转难眠,最后她给自己囫囵吞枣地想了一个答案,力求借此说服自己:是她小看了古人的智慧和心机。
    第二日照列去医馆,照列忙碌着,本来头脑昏沉,但高速运转之后,也是一片清明,一如既往地利索。
    日中歇息的时候,文旭来了,沈如初有些惊讶,不是说了,定亲之后不能见面吗?他倒好,不但要见面,还这么堂而皇之——咳咳,昨晚的私下见面不算。
    “你怎么来了?”沈如初看着周围人窃窃私语、掩面而笑,甚是不好意思,不得不说,这入乡随俗的能量很强大,深刻地影响着她,如今她也是个腼腆的妞儿。
    文旭笑了笑,也不理会别人的目光,满眼里都是沈如初,道:“跟我来,带你去个地方。”
    “嗯?”沈如初有些茫然,自从定了亲事,二人反而没有以前那么亲密无间了,一来是害羞,二来没有做朋友那会随意,还没摆正自己的身份。
    文旭一把拉住沈如初,道:“走吧。不耽误你下午做事。”
    出了医馆,便看见一匹枣红色的大马,文旭趁着沈如初盯着大马发愣的当口,出其不意地抱住她的腰,将她放在了马背上,自己则一跃而上。
    沈如初第一次骑马,很是兴奋,又特别紧张,想惊叫又不敢叫出声来,只得紧紧抱住马脖子,生怕被甩下来。
    那枣红马在原地来回踏步就是不肯走,沈如初惊奇:“这马怎么不走?”
    文旭见状觉得好笑,道:“你这样紧紧抱着它的脖子,它正难受呢,怎么走?”
    沈如初这才稍微松了些,忽然腰肢处一紧,她感到一条强劲的臂膀紧紧抱住了自己的腰,她整个人瞬间愣住了,一时连呼吸都忘记了,待反应过来,正要叫骂,身下如同生风一般,大马奔驰而去。
    很快,到了一处院落前停下了。
    “这是什么地方?”沈如初问道。
    文旭笑而不语,只顾拉着她往前走,沈如初拍掉那只咸猪手,心中不满:嘿,还吃豆腐上瘾了!
    那是一套干净漂亮的两起两落的院子,分了前后院,东西厢,面积不大,但收拾得整洁舒适,一看就是居家过日子的好地方。
    “怎么样,还满意吧?”文旭笑着问道。
    沈如初微微吃惊,道:“这是你的房子?”心中盘算着,这个地段,这样的面积,应该要不少银两了,恐怕只有富贵人家才买得起。文旭虽然现在是个小官,但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富二代。
    文旭摇摇头,道:“不是。”
    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望,是了,这个地段的房子,他们是买不起的。
    “你还没说喜不喜欢这里呢?”文旭继续追问道。
    沈如初笑了,道:“难道我喜欢你就给我买了不成?”
    文旭笑道:“那可说不定哦。”
    沈如初笑而不语,这座院落的确不错,整洁干净,看着舒心,尤其院子中还开垦了一块地做小花园,而她最喜欢侍弄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
    文旭见她眼神流连,在她转身查看的时候,突然从背后掏出一张纸晃在她眼前,笑道:“虽然这不是我的房子,却是你的房子。”
    沈如初看见那是一张房契,而且是一张官契,上面的买房人明明白白写着“沈如初”三个字,后面还加盖了官府的印章。
    文旭竟然不知不觉给自己买了一座房子?想起前一世,多少人为了房子争得头破血流,父子不和,母女不睦,夫妻成仇,曾经她想着将来一定要找一个肯为自己买房子的男人,不是为了那套房子,房子她买得起,为的是那颗爱护并愿意一直守护的心。
    谁能想到,前一世,她没等到,这一世却这么轻易就得到了。原来,当一个男人真心对待一个女人的时候,给女人一份踏实的保证正是他爱的表达。
    ps:附赠小剧场一个,博卿一笑。
    文旭:那个扑货作者君,你觉得文某表现如何?我对小初儿那是真爱!
    扑货兜(做沉思状):房子就是真爱咩?大过年的,少?n瑟!小心我删你戏份!
    文旭(一脸的鄙夷):真爱无敌,就你万年扑货那点出息,胆敢减我戏份,我画个圈圈……
    扑货兜(急忙摆手):咳咳,大过年的,说点吉利话,让看书的大大们开心一下,兜某人给你加戏!
    文旭(感恩戴德、感激涕零状):读者大大们,你们吉祥,小文子给乃们请安了,马年吉祥如意、龙马精神哦——
    扑货兜(迫不及待抢戏状):另外,记得包养《良配》哦

☆、052 受挑衅酒楼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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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说自己不感动那是骗人的,她接过那张房契,心中千回百转,脸上漾起一抹微微可见的欢喜,投向文旭的目光中则带了一股惊疑,文旭见状,急忙解释道:“那个、我们不是快要成亲了嘛,我以前的宅子你也看见了,太小了,又破旧,干脆买了一处新宅院。不方便写的姓名,就写了你的。这样你就好安心了。”
    沈如初心中激动,但却想兜住,总不至于要在一个下屁孩面前感动得涕泪横流,正不知如何搭话,听了他这句话,便抓住了把柄:“安心?我有什么不安心的?”
    文旭急忙赔笑,道:“是啊,沈姑娘这般貌美聪明,更是福气之人,没有什么不安心的,是我自己多心了。”
    沈如初这是得了便宜卖乖,一个没绷住,笑起来,道:“不管怎么说,谢谢你有这份心意。这房契还是放你那里吧。”
    文旭摆摆手,道:“别,我这人粗心大意,指不定就弄丢了。放你那里我才安心。”
    沈如初会心一笑,道:“我也觉得是,放在我这里,才安心。”心说:那可是写着我的名字的房子哎!
    文旭见她态度迅速转换,一时还没回过神来,待到明白心中更加满意,沈如初的性子他琢磨不透,但是比起以前多了几分狡黠和灵动,配上她那清秀俊美的容颜恰到好处成了一种娇嗔,若是轻声软语,则变成了娇嗲。
    这样的女人,没有男人不喜欢,在文旭看来,现在就是用天王老子的女儿来换,他也绝对不会换的!
    “走,带你去吃饭,饿了吧?”文旭柔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好啊,去哪里吃?最好离医馆近点的,吃完就可以回去。”
    文旭骑马带着她到了一处酒楼,上面写着“俏渔府”,外面的布置很有特色,古色古香不说,还带着江南水乡的精致和轻巧,在这北方的城池中倒颇有一番风味。
    “这一家的鱼做得特别好,活水鱼,很鲜美。”文旭笑道,“我记得你小时候很爱吃鱼。”
    沈如初无语,小时候,小时候,可小时候的事情她真的不记得了。
    “我来看看这上面刻得是什么字。”沈如初兴致勃勃地奔到店旁的一块汉白玉石板前,之间上面龙飞凤舞地雕刻着一些字,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那些字连起来:
    雕檐映日,画栋飞云。碧阑干低接轩窗,翠帘幕高悬户牖。消磨醉眼,倚青天万迭云山;勾惹吟魂,翻瑞雪一江烟水。白苹渡口,时闻渔父鸣榔;红蓼滩头,每见钓翁击楫。楼畔绿槐啼野鸟,门前翠柳系花骢。
    “我喜欢这里。”沈如初笑道。
    文旭宠溺道:“都还没尝尝味道,就说喜欢了。不过,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猜想你应该会喜欢的。”
    沈如初乐呵呵地进去了,看这门头和装潢,就知道这家店非同凡响,一定走得是江南精致小菜的路线。
    接过店小二递过来的菜牌,沈如初笑道:“今天我请客,我没带钱,不过,你懂的,昨天……”她投了个眼神过去,文旭会意,笑道:“我知道了,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吧。”
    沈如初自己点了两个菜,文旭接过菜牌,一口气点了四五个菜,而且全部是大菜,沈如初笑眯眯地让店小二将文旭点得菜去掉了大半,笑道:“嘿嘿,勤俭节约才是过日子王道。”
    文旭任由她改了菜单,心中是越来越欢喜,找了一个聪明漂亮又会持家过日子的娘们,这不是走了狗屎运么?何况,一个女人开始替男人省钱了,那说明这个女人开始在意这个男人了。
    越想越美,某人的嘴角忍不住上扬。
    饭菜还没上齐,就有一个面皮白净的年轻后生走过来,穿得倒是齐整,衣料也是上等的锦缎,但一看打扮就是随从,那人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二位是文大爷和沈姑娘吧?”
    沈如初本能地抵触,皱眉不说话,文旭不置可否地道:“你有什么事?”
    那后生冷笑道:“我替我们家公子传句话,马大爷小心了,不要拾了双破鞋当作宝,最后连小命都没了。”
    文旭当即发怒,拎着那后生的衣领,骂道:“你说什么?替谁传话?道歉!马上道歉!”
    沈如初又惊又怒,什么叫“拾了双破鞋当作宝”?这分明是在玷污诋毁自己的同时来挑拨她和文旭之间的关系。
    想这样做且又会这样做,还能养出这样一个耀武扬威的狗腿子的人能有几个?马文俊!
    “滚回去和你们公子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很多,但这么不要脸地诋毁别人清白、离间别人感情的贱货不多!”沈如初骂道。
    那小厮惊惧文旭的愤怒,极不情愿地嚅嗫道:“对不起。”
    文旭推搡了一下,那小厮后退几步,撞在了身后的桌椅上,这一番闹腾惹得周围用餐的人都伸头张望,甚至有人围了过来。
    “算了,不吃了。”沈如初完全没了吃饭的*。
    文旭恨恨地看了那小厮一眼,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见沈如初出了“俏渔府”的正门,便急忙跟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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