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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家燕子傍谁飞-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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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书道:“一定转达。”心中却暗自冷笑:“脱欢已经被我重伤,你们立刻就要自顾不暇,我看你还能如何报答。”

    李恒带人一直将她送到营地边缘,过了最后一处哨卡,忽然道:“你很聪明,手段也不错。那些越南蛮子不值得你为之卖命。想不想投效蒙古帝国?我可以既往不咎。”

    奉书怔住了。她万万想不到他会在这当口说出招贤纳士的话来。就在前一刻,李恒看她的目光还是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

    她忽然嘻嘻笑了,越笑越忍不住,捂着肚子,直视李恒。

    “李将军,我从来都是一心投效蒙古的啊……可惜你的队伍里没人能慧眼识珠……塔塔儿台的眼睛是瞎的吗?嘻嘻……你还记不记得那个荆湖汉军编制里的粮草小兵?”

    然后她迈步便走,再不回头。

    李恒却突然叫道:“站住!”

    她放慢了脚步,“怎么,你想起来了?”

    李恒的声音却又恢复了冷漠,“你认不认得回越营的路?”没等奉书回答,又说:“从这个方向出发,前方丛林里有两条能走人的路,一条是安全的,另一条瘴气弥漫,进去了,就别想活着出来。我想,你并不清楚该走哪条路吧?”

    奉书心头一颤,脱口道:“那么我要从红河原路回去。”

    李恒轻描淡写地说:“那条路么,刚刚已经全被我军布上陷阱了。”

    奉书全身一凉,登时觉得不妙。李恒果然不会这么轻易地把自己放走……

    李恒又说:“我只是想告诉你,左边那条路是安全的。请姑娘一定小心,别走错了。”他说毕,轻轻一笑,转身就走。

    奉书连忙叫道:“站住!你说的可当真?你说左边那条路是安全的?你敢不敢起个誓……”

    李恒只是眯着眼看她。月光下,他的嘴角隐约浮现出冷笑。

    “抱歉,李恒的誓言只承诺将你平平安安的送出营地,可不包括什么旁的内容啊。”

    作者有话要说:  嗯,大家可以下注了。

    明天开盘。

 第189章 0142

    ·行人渐复出,胡马觉已还·(晋‘江独家)

    奉书孤零零地立在泥沼边缘。前方烟雾弥漫的丛林里,隐隐约约地确实有两条路,左边的向东,右边的向南。奉书眼力出众,定睛凝视了一会儿,就看到两条路的边缘都有着元军搭出的栈道。但是这些栈道似乎都废弃了,周围一个守兵也没有。

    李恒说,左边那条路安全,右边的路危险。可奉书才不会傻到无条件地相信他。她看到左边的路上藤蔓丛生,似乎连大一点的野兽也走不过去,心想:“哼,多半他是诓我的,让我去自寻死路。我得反着他的意思来,走右边。”

    可是朝右边一看,却又犹豫了:“李恒当然知道我不会信任他。说不定他是故意虚虚实实,说不定他说的是真话……”

    随即心中一凛:“说不定这两条路根本就全都不能走!不,如果是这样,他又何必节外生枝地提醒我?让我自己去寻死就好了……这么说,至少有一条路是可以走的……若是他什么都不说,任我随意走,我就有一半的可能性死在路上。如今他却‘好心’提醒我……自然是希望他的话能帮我走上死路……那么……”

    她越想越是冷汗直冒。眼前黑沉沉的丛林仿佛生出了黑沉沉的大嘴,时刻准备着把自己吞噬掉。此前她曾无数次设想此次任务有多么艰难,但大多只是担心如何把脱欢杀个透死,如何从元营中脱身,却完全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被卡在这回程的最后一步上。

    要不然,冒险回到元营,抓一个人来问问?身后的元军营地已经重新关闭,火把亮如白昼,里面噪声喧哗。她知道若是自己胆敢走一步回头路,大约立刻就会被乱刀剁成肉泥。

    她紧紧攥着拳头,心里已经把李恒诅咒了百八十遍。他的话让她完全辨不出真假,从他的语气中捕捉不出任何线索。她此前学过那么多本事,为什么就单单没学过如何读懂人心?简简单单的“左”、“右”两个字,此时就是生与死的差距。

    她像一尊雕塑一样,呆立了好久好久,全身都紧张得燥热。怀里的黑猫似乎也不耐烦了,伸个懒腰,喵了一声。

    奉书苦笑道:“你倒是告诉我,我该走哪条路?是不是应该去右边?”

    那黑猫自然听不懂她的话,反而在她胸前拱了拱,找了个软和的地方睡着了。

    奉书气不打一处来,刚想咒骂,忽然心中一动,“猫狗虫蚁,在这种时刻是不是比人要灵敏得多?猫儿啊猫儿,今天这个任务,你不接也得接了。”在那猫背后使劲挠了两挠,把它挠醒,然后,狠下心,拎着那猫,用力甩了半个圈儿,直接朝前方丛林扔了过去。

    那猫大约没料到主人会突然发难,尖利地叫了一声,在空中舒展身躯,勉强脚爪落地,然后没命价朝前方逃走了。

    奉书屏住呼吸,调动自己所有的眼力,目送那黑猫在夜幕中跑动。在寻常人的眼睛无法分辨的黑暗中,奉书勉强看到它跑进了右边那条路的方向,在一簇灌木丛附近隐藏了一会儿,又重新现身,弓着身子走走停停,然后连连蹿动,跑了出去。

    要失去它了……要失去它了……奉书忍不住朝前走了十几步。她看到那猫跳上一块岩石,不安地甩了甩头,然后……

    然后它一头栽了下去,抽搐两下,再也不动。

    奉书的一颗心跳得如敲鼓一般,鼻尖满是汗珠,轻轻揉了揉眼睛。她没看错,方才还活蹦乱跳的暹罗猫,此时已经伏在了离她一箭之地的丛林里,僵了。

    右边是死路!奉书后怕不已。要不是有这只勇于献身的猫,这个猜心的游戏,李恒几乎要赢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镇定心神,迈步走向左边的小路。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地小跑起来,只想离那黑猫的死处越来越远,只想将身后的一切甩掉。脚下是黏糊糊的烂泥和树叶,身边不时拂过冰凉的树枝,耳畔隐隐约约地有野兽的叫声。奉书丝毫不敢停留,越走越快,没多久便大口喘气,汗如雨下。她脱下华丽的嫁衣外袍,丢在地上,轻装疾行。

    空气中似乎有股腐烂的味道……但就算是正常的丛林,里面也经常会有奇奇怪怪的气味。眼睛也有些痛,似乎是进了汗水了。汗水流到脖颈里,火辣辣的烧灼着。她有些不安,提醒着自己方才的分析结果。两条路至少有一条是能走的……黑猫死在了右边……眼下这条路肯定没错,她只要努力前行、前行……

    整个丛林静得让人害怕,周围只剩下她自己的喘息声、脚步声、双手拨动树叶的簌簌声。朝上看看,月亮也不知何时消失了,整个天地黑漆漆的一片。奉书大叫几声,给自己壮胆。足底慢慢的不堪重负,脚骨一阵阵钻心的疼。那是小时候缠脚留下来的病根。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没这样孤独过。跑着跑着,却忽然没来由地想:“师父此刻,在干什么?”

    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又被迎面的风吹干,脸蛋上有点疼。她呜咽了一声,掐了自己一下,告诉自己休要多想,马上就安全了。走出这片丛林,就是通往西结的道路。等见到了越军,就可以休息了……

    身边的树木草丛在飞快地后退。不知过了多久,当她觉得自己马上要难受得晕过去的时候,便看到远处一闪一闪的,几束火把急切地朝自己移动过来。有人在远处大叫:“蚊子!蚊子!”

    她发出一声似是欢喜、似是痛苦的叫喊,扑进赵孟清怀里,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失声痛哭,攀着他的手臂,慢慢跌倒在地上。

    赵孟清用力扶她,一下子没扶起来。

    “怎么了?你可受伤了?怎么……怎么这么久才来?我们一直担心……”

    奉书也不知为什么会觉得这样委屈,呜咽着道:“我、我脚疼……那条路绕来绕去的,一直在绕弯子……我哪想到要走这么远……”

    身子一轻。赵孟清干脆将她一把抱了起来,转身便走,说:“先回去,这里也不安全。”

    奉书脸上一热,心里也是一热。他见到她后,第一个问起的并不是脱欢的死活,而是她有没有受伤。

    赵孟清随即又说:“只是……你说那条路一直在绕弯子,又是怎么回事?你……你是从哪条路回来的?”

    奉书感到自己在随着他的步伐颠簸,刚要开口回答,突然胸腹间说不出的难受,眼前一黑,随即不省人事。

    *

    奉书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软软的床铺上,身边是焦急万分的安姿公主。她看到奉书醒来,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亲手给她喂了一杯水,然后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奉书忙道:“慢些,慢些!我听不懂!你说我们这是在哪儿?”

    安姿公主咯咯一笑,趴在奉书的床铺边上,连比带说带写,总算表达出这些意思:“这里是万劫。据探子来报,脱欢重伤无法指挥,李恒已经率领元军已经开始分批撤军了。现在天色越来越热,蒙古军中本来就疫病流行,脱欢再一倒,他们就算不想撤也得撤啦。据说元军那边,接到回国的命令时,也都是一片欢呼呢。”

    奉书只觉得好像做梦一样,忍不住跟着她嘻嘻笑了几声,忽然道:“兴道王呢?我要去讨赏。”

    安姿公主嘻嘻一笑,拉住她的手,在她手心飞快地写字,“那可得过几天了。他已经料知了元军的撤退路线,带人去他们的必经之路上设伏了。他说,这回我军掌握主动,可要狠狠打击一下鞑子的气焰。”

    奉书心里一跳,“设伏?伏击脱欢?”

    “兴道王说,脱欢伤重难行,让李恒的精锐部队护送着,不会走得太快。”安姿公主眨眨眼,又说:“赵孟清,也去了。”

    奉书一骨碌爬了起来,边穿鞋边道:“那我也要去。”

    安姿公主小脸一红,睁大眼睛看着她,问:“你去找他……”

    奉书知道她是误解了,也不解释,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心里面自己接了一句话:“李恒不休息,我就不休息。”

    虽然胸口还是有些难受,但大约是太累着了。想到那天的一路奔驰,她心里又忍不住后怕:“哼,李恒想暗算我,我这不是活着出来了?”

    她翻了翻手边的越南话宝典,拼出一句话,跑去管越南军医要了些薄荷油,往额头、鼻尖抹了抹,权当提神,接着朝安姿公主正色道:“有没有后续部队?我要跟着他们出发。”

    安姿公主张大一张小嘴,大概不相信她已对赵孟清如此情深意重,随即点点头,派了个婢子,去找留守的越南军官了。

    半个时辰以后,奉书就换上越南军装,结束完毕,作为一名粮草小兵,去和陈国峻会合。

    周围的越南兵士跟她语言不通,可看她的眼神都是惊讶加佩服。刺杀脱欢之事极其秘密,这些小兵一概不知道;但他们大多都已得知,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兵是赵孟清手下的“外援”,是“友军”。其中一个大胆的越兵还朝她“嘿嘿”笑了一声,用拙劣的汉话说:“南鞑子,南鞑子。”

    奉书又气又惊,叫道:“我才不是鞑子!”

    那人依旧客气笑着,道:“南鞑子。”刻意强调了那个“南”字。

    奉书被噎了半晌,才想起赵孟清隐约说过,越南地处岭南之南,对本土北方的各色人种分不太清,一律称之为“鞑”。而如今“蒙鞑”是敌,“宋鞑”是友,为了区分方便,像奉书、赵孟清这样的宋人,在当地人的土话里,就变成了“南鞑子”。

    “北鞑子”——包括为蒙古效力的汉人——自然是人人喊打,但“南鞑子”所到之处,越南百姓都是箪食壶浆,以迎鞑师的。

    奉书想通这点,便即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一辈子视鞑子为敌人,如今自己却在有生之年也当了一回鞑子。她也懒得也那越兵分说,况且以她那点越南话水平也说不清楚,只能认了,回头朝那人也挤出一个客气的笑容。

    等到粮草小队赶到红河入海口附近的万劫时,山林中交战的火光已经把整个红河河面都映得亮了。陈国峻在山岭险要之处布置了不止一个阻击军团,刻意缩减了正面战场的宽度,以造成兵力充足的假象。奉书听到一阵生气勃勃的呐喊,随即一队越兵浑身浴血,从山林中现身,和他们同样人数的元兵被驱赶在前面,个个双手背缚,垂头丧气。元军主帅受伤,士气低落,这一队元兵竟是成建制投降的。

    奉书心头一喜,朝那为首的越南军官问明了方向,沿着红河河岸疾奔,不多时便闯入了一处战场。赵孟清率领着几百个身着故宋军装的士兵,正和沿山坡冲锋,阵中杀声大作,和唆都手下的元军短兵相接了起来。“宋兵”见到元兵,分外眼红,士气极其高涨;而这些元兵是刚刚登陆的蒙古水师,有相当一部分是汉人,甚至是故宋的降卒,骤然见到消失已久的宋廷军马,一个个都愣住了,如在梦中。

    故国衣冠,故国口音,像极了他们曾经牺牲的那些战友,如今难道都复活了?

    过了好一阵,才有人试探着小声说道:“赵氏复国了?”

    下一刻,那人的脑袋就被一个“宋兵”砍了下来。元军这才如梦方醒,轰的一声喊,提起刀枪开始抵抗。但宋人的军装实在给他们太大的冲击,鏖战不多时,相当一部分元兵便士气全无,丢下武器,往海里逃,又让“宋军”放箭,射倒了一多半。

    奉书边跑边打,趁着乱战,放倒了两三个挡路的元兵,径直跑到赵孟清身边,叫道:“我来了!”

    赵孟清正在擦拭长刀上的血迹,见到她,吃了一惊:“你怎么来了?”

    奉书也不和他寒暄,直接问:“李恒呢?”

    赵孟清一场恶战,满脸疲态,拉着她走开几步,离开战场,才伸手往北一指,一边喘息,一边说:“护送脱欢突围,正在强渡如月江,往思明州方向去,马上就要进入蒙古国境。”看了看奉书的脸色,又补充道:“我军刚刚击杀了李瓘、唆都,已经伤亡不少。我们实力有限,兴道王的意思是……穷寇莫追。”

    奉书举目往红河对岸看去,慢慢点点头,然后将身上缝的的越南军士身份标识一把扯了下来。

    “兴道王要放过他,我管不着。我文氏祖籍江西,一介民女,非他所辖,他可也管不着我吧?”

    “蚊子!李恒那边虽然人少,但都是精锐……”

    奉书努力做出轻松的笑容:“赵大哥,我万里迢迢的从中原赶过来,千辛万苦,总不至于是来看风景的吧?”

    赵孟清无言以对,低头凝思许久,也将身上的布制标识慢慢拆了下来,收进怀里。接着,拉过她的手,紧紧攥了一攥,笑道:“那我便也以宋人的身份,陪你一道去,好不好?”

    奉书忙道:“你不必……”

    赵孟清却已经转身,将指挥权交给一个副手,点起五七十个没受伤的“宋兵”,叫道:“李恒当年屠我大宋百姓无数,是男人的,就跟我去找他算一账!”

    ‘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刷boss挑李恒,大家鸡血打好!

    ‘

    有人问历史上的安姿公主肿么样了……

    当然是毫无悬念的被脱欢吃了QAQ

  

    最后最后,杜大叔表示希望大家还没忘了他……剧情设计原因真的不能太早让他出现'大哭',估计下周能把他拉出来遛遛,我真的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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