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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尼成双-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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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蔷薇蹲在地上,和小尼姑平视:“我们做个游戏好不好?”
  “好啊,什么游戏?”小尼姑兴奋的拍着手,庵堂的师姐们都欺负她,从来没人和她做游戏。
  “游戏的名字叫做‘木桶里的尼姑’”蔷薇牵着小尼姑的手,绕到一个僻静地,“来,你坐在木桶里吃饼,无论你听见任何动静,都不要出来,半个时辰后,我会过来找你,如果你还在木桶里,那就赢了,这包果脯就给你。”
  蔷薇晃了晃包着果脯的油纸包。
  “好!”小尼姑咽了咽口水,这个游戏真是太好玩了,蹲在木桶里不动就有果脯吃。
  更神奇的还在后面,这个神仙哥哥换了身衣服,穿上和师姐们一模一样的佛袍,取出一软软的物事戴在头上,盖住头发,与额头严丝合缝——顷刻间,神仙哥哥变成了尼姑!
  蔷薇将酥饼塞进小尼姑长大的嘴巴里,“乖乖呆着,游戏开始了。”
  ……
  普陀庵,静思院。
  殷老夫人坐在蒲团上念经,佛珠流水般在指尖滚动,普陀庵很灵验,去年她带着嫡长孙媳妇来这里求子,今年果然得了个九斤二两的胖重孙,孩子过了百日,她就带着孙媳妇,抱着胖重孙来庵堂还愿了,三儿媳顺便跟过来给自己儿媳祈福求子。
  如今殷家在朝堂上如日中天,家里又子息兴旺,殷老夫人享尽荣华富贵,觉得这日子过得甚是滋味。
  “老夫人,请用茶。”一个尼姑推门而入,端着刚泡好的上好春茶。
  “放下罢。”殷老夫人佛珠并没有停,桌上的无量寿经就剩下两页就念完了,不急一时。
  念罢经文,殷老夫人将佛珠套在手腕上,端起茶杯,瞥见尼姑容貌,心中大乱,这尼姑面庞有些熟悉,虽无青丝,但是却有种不可一世的美艳,“你是——蔷薇夫人?”
  尼姑替殷老夫人解开茶杯盖,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从杯中飘出,“停手吧,叫你丈夫停手。”
  “你不是哑巴,你会说话,你——啊!”殷老夫人大惊,手中茶杯跌落,哐当一声,热腾腾的鲜血飞溅开来——里面装的不是春茶,是鲜血!
  蔷薇用布堵住殷老夫人的嘴,绑住其手脚,随即蘸着地上的鲜血在书案上写了个大大的“停”字,再次重复道:“停手吧,叫你丈夫停手。”
  “否则——。”蔷薇将食盒端在书案上,揭开盖子,“你的子孙都会是个下场。”
  呜——呜呜!
  殷老夫人像一只失去幼崽,年老体衰的母兽,悲恸而又徒劳的从喉咙发出阵阵嘶叫:一个头颅静谧的在食盒里沉睡,是她刚我百日的嫡重孙,
  蔷薇一掌将殷老夫人打晕,离开了禅房。
  走到山腰,蔷薇将蹲在木桶里打瞌睡的小尼姑抱出来,按照约定递给那包果脯,“你赢了。”
  小尼姑揉着眼睛,看着蔷薇剑一般挺直的背影转进密林里,突然扔下果脯拔足追去。
  “你干嘛跟着我。”行到泉水边,蔷薇洗去剑上的血污。
  小尼姑抱着蔷薇的腿,水灵灵的大眼睛仰望,“跟着你,有饼吃。”
  蔷薇望着那双神似的眼睛,叹了口气,“跟我我,有苦吃才对。”
  “我不怕。”小尼姑紧了紧胳膊,不放他走。
  蔷薇指着溪水中的宝剑:“你要是能拔出这把剑,我就带你走。”
  唰!宝剑出鞘!
  这个——难道是天意么?蔷薇思付:我明明开启机关,就是把剑鞘咂了也休想拔剑的,这小尼姑居然无意中就触动了机关。
  看来是天意,何况这小尼姑的眼神居然和幽闲那么相似,罢了,带她走吧。
  蔷薇抱着小尼姑,小尼姑抱着剑,命运的巨轮开启,当时的小尼姑并不知道,她将会成为另一个传说。
  ……
  恐惧笼罩着不可一世的殷家,殷老夫人眼睛都快哭瞎了,几乎平均三天,她就有一个儿子或者孙子神秘死亡,殷家陡然添了好几个寡妇。
  久经沙场的殷肃老将军,他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恐惧,除了儿子孙子,他的好几个心腹重臣也死得不明不白,随着时间的增加,死亡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每个死人都通过各种方式给他捎了一个
  字——“停”!
  他们叫他停手!叫他停止追杀琉璃公主!
  扛不住寡妇们的哭泣,家人的惶恐,以及属下每日惴惴不安的眼神,殷肃终于下令:停止大规模追杀公主。并派出大量探子暗地搜索琉璃公主踪迹。
  死亡终于停止,殷肃暗自握拳:傀儡公主在手,江山我有,姬琉璃,你能逃过几时!
  ……
  啊!
  地窖内,蔷薇带领着昔日杨憧手下幸存的亲兵卫和以及自己的暗卫队部属们逐一而上,碾碎叛徒最后一根骨头,这是背叛者的下场。
  “大人,殷家明面上已经停手,但是派出了许多暗探。”刀戈禀告道。
  蔷薇默然点点头:“这都是大家通力合作的功劳,待公主重返朝廷,定有重赏。有没有公主或者杨统领的消息?”
  刀戈摇头:“目前还没有。”
  据安插在殷家的斥候报告,那晚山林混战过后,并没有找到杨憧的尸体,也就是说,他失踪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有希望,蔷薇暗想:幽闲呢,你在那里?幽明死了,幽昙在那个傀儡身边整日如履薄冰,杨憧不见了,我还活着。我没能保护你。为了引开殷老头的视线,我重新做了杀手,离开你,我就是一匹孤独的狼,唯有鲜血,能指明我寻找你的方向。

☆、恩人

  李大牛起了个大早,背着剥好的皮毛和各种野味腌肉赶镇里的大集,到了下午,他还剩下一张狼皮没卖出去,李大牛并不着急,这是他预料之中的事情。
  小镇地理位置偏僻,连飞鸟都懒得在这里生蛋做窝,有钱人十个指头都数的过来,而一张狼皮的价格要价至少十担粮食,普通人家是出不起这个价钱的。但若廉价卖了,李大牛又觉得对不起打狼的那份艰辛,所以连续三个月的十五大集都没能卖出去。
  看了看日头,李大牛决定收摊回家了,颠了颠钱袋,明显比清早来时沉了不少,有了这份沉甸甸的底气,他逛集市就放心大胆了许多,家里油盐酱醋都得或多或少的补充一些,柴禾倒是不用买,他每天晚饭后都在后院劈柴,每当那个时候,里屋的女人就会挺着肚子出来,拿着一个马扎子,坐着帮他把劈柴垒得整整齐齐。
  一想到女人,李大牛黝黑老实的面庞顿时柔和了许多,他在生禽摊子上一口气卖了四只肥鸽子,家里有干蘑菇,炖起来好吃又温补,听说最适合孕妇,女人已经有七个月身孕了,需要好好补补,每隔一天吃一只,如果女人喜欢,八天后他还会来赶集,再买四只回去就是了。
  “大牛!听说你媳妇儿都快生娃了?来来来,我这里有上好的绢花,姑娘嫂子们都喜欢,挑一只回去哄老婆开心吧,嘿嘿,老婆开心了,咱们爷们才有好日子过!”
  做绢花脂粉头油花镜针头线脑生意的货郎叫住了李大牛,只要初一、十五赶集大日子,他就在集市摆摊招揽顾客,平日里他挑着货担走街串巷、再偏僻的村庄都印上他的脚印,所以他认识桃花村的猎户大牛,还知道他家娘子有了身孕。
  “呵呵,男人家挑的绢花女人不一定喜欢,还是改日带她亲自过来挑罢。”李大牛难得笑了两声,婉言拒绝了,心想那个女人可不是一般的姑娘嫂子,那女人虽然怀着孩子,但是容貌比画上的美人还好看,他都不敢直着眼看,只是偷偷的瞥上一眼,然后赶紧挪开目光,生怕那女人发现了。
  不过——那女人定是发现我偷偷看她吧,李大牛暗想,为什么她发现了不恼也不叫,也不脸红呢?好奇怪的女人,她和其他女人太不一样了。
  三个月前,李大牛打猎回家,发现一个女人晕倒在她家的草垛里,手里还紧紧攥着缰绳,一匹瘦马啃着干草,马蹄几乎要踏上她微微隆起的肚子!
  不好!李大牛飞奔过去将马推开,瘦马受惊一声长嘶,地上的女人幽幽转醒,她硬撑着坐起来,把缰绳递给李大牛,“这匹马给你,你能让我进屋休息几晚,换几顿热饭吃么?还有,麻烦你帮我请一个大夫。”
  “这——?”李大牛犹豫了,这交易女人吃大亏了,他觉得自己很不厚道。
  “不够?这个给你。”女人掏出一锭五两的银子。
  李大牛慌忙摆手:“啊?!不是不是,俺的意思是太多了,占人便宜俺睡不着觉。”
  “哦,麻烦你扶我起来吧。”女人的声音很好听,虽然虚弱无力,但是却有种不可抗拒的威严,纵使衣服破旧,脸上尘土飞扬,却依旧能看出其掩饰不住的丽色。
  李大牛恍恍惚惚的扶着女人,随即大骇:“好烫!你发烧了?!”
  “嗯,请你帮忙请个大夫,告诉他我怀有身孕,用药多费心了。”女人交代完毕,身体一软,靠在他的肩膀再次昏迷过去。
  人命关天,何况是两条人命呢!耽误不得!
  顾不上男女大防,李大牛将女人抱到自己床上,取清凉井水浸湿布巾反复敷在额头降温,煮了热腾腾的米汤给女人喝下补充水分,女人求生欲很强烈,虽然昏迷,她还是很配合的喝了两碗米汤。
  擦去脸上的尘土,李大牛后悔了:这么柔嫩的肌肤,刚才他居然用蛮力去擦,真是——真是,太那个什么了。
  看着女人脸色有些好转,也不那么烫人了,李大牛赶紧骑着女人留下的瘦马去小镇找大夫——村里的土郎中是信不过的,医治我这种粗人还行,这女人神仙般的人物,一定要去小镇找个好大夫。
  李大牛打听到了医馆,交代完女人的病情和怀孕的状况,将医馆大夫半祈求半拉扯的扶上马,大夫骑马,他自己在马前一路小跑,指着家里的方向往回赶。
  由于他事先交代了病情,大夫事先抓了几副可能会用得上的药材装在药箱里,望闻问切完毕,大
  夫开药,当场拿着小秤配药,交代李大牛煮药的方法。
  医者父母心,末了,大夫还严厉责备李大牛,“你家娘子病情凶险,要再晚一点,轻则胎儿流产,重则连娘子的性命都不保!虽说生孩子是女人的事,但做丈夫的也不能如此粗心大意,放任不管——这娃娃以后可是跟你姓的!”
  “是,您说的是。娘子的病多亏了您,以后还得麻烦您多照应。”李大牛木愣愣的点头哈腰,给了药钱和症钱,“我送您回去。”
  “不用,天色尚早,我走着回去就是。”大夫叮嘱道:“你赶紧煮药给你娘子服下,刚才我施针虽说没有大碍了,但药物必须按时服用才能确保母子平安。”
  “知道了,多谢大夫”李大牛送大夫出门,真心道谢。
  “三碗水煎成一碗,四副药用完若还不好,就带着你家娘子去医馆找我再看看。”大夫唠唠叨叨嘟囔几句,摸着花白的胡须走了。
  李大牛煎完药端到卧房,女子端坐在床头冲他微笑,“大夫把我当做你家娘子了。”
  “啊?对不起了,我——我——。”李大牛一慌,药碗晃动,洒落几滴药汁在地上,当时大夫说这个陌生女子是他娘子时,他并没有矢口否认,而是含含糊糊默认了。
  女人环视一周,看着屋内并没有女人存在的痕迹,“你尚未成家吧?”
  “呃,还没。”李大牛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抓了一把乱发,尴尬一笑,“钱不太够,请个好媒婆说亲,娶媳妇要翻新房子买块地,都得花钱。”
  “哦,都不容易啊。”女人一口气喝完药,用甘甜的米汤冲去嘴里的苦涩,眼圈一红,倒出苦水:“亡夫去世后,家里亲戚恶奴抢去了家产,还逼我改嫁,我不从,冒着大雨跑了出来,这会子他们肯定在追问我的消息,若是落在他们手里,我和孩子肯定都没个活路了。”
  听闻女人凄惨的遭遇,李大牛不由得同情道:“你放心,我肯定不会说出去的。”
  “多谢壮士相救!他日小女子必然结环衔草相抱!”女人忙要下床跪谢,李大牛连连阻止,“刚好些,别又伤风了。”
  女子擦去眼泪,“小女子有个不情之请,夫家恶奴还在追赶,为避过此劫,壮士可否将错就错,与小女子假扮夫妻,待生下孩儿,我身体好些了,再带着孩子寻求婆家庇护?”
  “将错就错?”李大牛眼睛瞪得老大:怎么?我要和这天仙般的女子做夫妻了!虽说是假扮,嗯,假夫妻也是夫妻,假夫妻也要天天生活在一起,每天都能看到她……。
  女子眼巴巴的看着他,“如何?壮士不愿意么?”
  李大牛结结巴巴道:“愿意,我愿意的,姑娘,哦,不,是夫人,夫人别嫌弃我这瓦屋简陋就成。”
  “不会的,壮士是我救命恩人呢。”女子赶紧道谢,顿了顿,有些犹豫道:“事发突然,壮士要如何和亲戚邻居们解释?”
  李大牛想了想,慎重道:“不碍事的,我孤儿一个,没有亲戚,半年前才搬到桃花村,很少和村里邻居来往,若他们非要要问,我就说你是我老家的媳妇儿,怀了孩子,来桃花村一家团聚。”
  “如此——。”女人悠然抚着隆起的小腹道:“甚好。”

☆、巧遇

  “这位大哥留步,肩上的狼皮可否拿给再下一看。”
  行走到集市一个首饰铺门口,李大牛被圆脸老板叫住了,大牛远观这铺子的气派和老板的衣着打扮,应该是出得价钱的,便扛着狼皮入了铺子。
  老板一寸一寸从狼皮的头部摸到尾巴,仔细的恨不得将眼睛长在上面。
  李大牛数着生意经:“这是一整张的狼皮,没有一丁点破损,我守在陷阱三天三夜才套上的野狼。”
  “是张好皮,我老娘怕冷,到了冬天那这个做一件狼皮褥子垫在床下,肯定暖和。”老板话题一转:“不过,我铺子里银两有限,还要在生意上周转,你看这样好不好,我用这支金钗换狼皮如何?听说你有了娘子,还都快当爹了,婆娘家的,如何能缺一件像样的头面首饰?”
  说罢,老板掏出钥匙打开柜门,取出一件黄橙橙的金钗,“这金钗重五两三钱,比你要价六两少了七钱,可这金钗是帝都老师傅的手艺,本镇的金银匠是没法比的,你看看着钗头凤的凤眼,若不是老匠人,谁还能有这个手艺把金家伙刻的那么传神——听闻你家娘子貌美,也只有她能配得上这凤钗了。”
  李大牛小心翼翼的凑过去细看,确实如此,村子的姑娘媳妇们基本都戴着木制或者竹制的荆钗,家境好点的只在逢年过节宴请之时戴银钗显摆,金钗更是想都不敢去想,他屋子里的女人从来不施脂粉,也不戴钗环,头发总是像男人般用布巾扎在脑后,女人头发很短,刚刚齐肩,女人说是因为家里失火把下面头发烧焦了,只好齐根剪短了重新再长。
  再过三个月,孩子生下来了,女人的头发长得应该可以盘上发髻戴金钗了罢。李大牛心想着,眼前浮现女人插着金钗抱着孩子的模样,手里的金钗捏的紧紧的,再也放不下了。
  老板眼珠儿一转,又递给他一件异常精美的拨浪鼓,“这可是金沥粉彩画寿星拨浪鼓,大户人家孩子都未必能有的玩意儿,我摆在店铺二年了,硬是没有人能花三钱银子买个拨浪鼓回家哄孩子的,这个送给你,就当是我送给孩子的贺礼。”
  老板巧舌如簧,加上这两件东西实在好看,李大牛从店铺出来时,肩上的狼皮不见了,金钗和拨浪鼓用红绸包得严严实实,小心翼翼踹在怀里。
  行了五里小路,李大牛终于到了村口,邻居崔大婆一见了他,急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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