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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猎户的公主兔-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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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才不追你呢,你以为我傻呀,吃饭的时候乱跑会肚子疼的,你还不快回来。”眀怡初十分淡定的把那一碗加了料的银耳羹交给丫鬟,又盛了一碗新的来,就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
  明大义很快就吃掉了一屉包子,喝完了一碗皮蛋瘦肉粥,擦着嘴说道:“爹,今日我们在东宫比武,您不过来瞧瞧儿子是怎么夺魁的吗?”
  明大义赞赏地看一眼儿子,笑道:“我儿子这么优秀,满朝文武皆知,不用特意去看了。今日你娘要去皇觉寺烧香,为父得随行保护她呀。”
  明朗赶忙跑回桌边吃饭,抢着说道:“大哥,我去。”
  明大义飞快地摇头:“快算了吧,你要是去了,那我是比武还是看孩子呀?”
  眀怡初也吃饱了,拿起帕子优雅地擦擦小嘴,也主动请缨:“大哥,我跟你去吧,你的飒爽英姿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了。如今,你在我们女学里可是鼎鼎大名的人物,有几个比我大两岁的世家贵女,已经毕业了,到女学看妹妹的时候总是刻意讨好我,我觉得八成就跟你有关系。”
  阿音也放下筷子看了过去,儿子过了年就十七岁了,的确是该定亲了,看来以后要留神合适的姑娘了。
  明大义最不禁夸,妹妹这几句话让他瞬间美的找不着北了,连连点头:“好好,今日你就跟着我一起去东宫吧。”
  明朗忿忿地哼了一声:“就你会拍马屁。”
  明皓一听就板了脸:“怎么跟姐姐说话呢?没大没小的。”
  家里三个孩子,明皓最宠的就是女儿初初,自小便是坐在父亲肩头长大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说半个不字也不行。阿音就担心女儿被他宠坏了,总暗中叮嘱她做人做事的道理。眀怡初倒也十分聪明通透,除了娇气一点,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明朗小大人一般叹了口气:“唉!当老三就是倒霉,老大老二的新鲜劲儿都过了,到老三就剩天天挨训了。”
  明大义和眀怡初瞧着小弟弟笑笑,起身去东宫。初初不会骑马,就坐了马车,根娃见是她坐车,就把车夫赶到后面,自己亲自赶车:“初初,你们女学也休课了呀。”
  “是啊,都上了一年了,可算休课了。不过还好,明年就不用上学了。”京城里的女学是世家贵女云集的地方,因名额有限,家世不够硬的根本就进不去。不过,他们的学业也只有五年,一般到十二三岁就毕业了,要回家去跟母亲学习管理中馈,准备嫁人。
  明大义不以为然的说道:“你们女学那也算上学啊?整日弹琴画画,不务正业,根本就是在玩耍。”
  眀怡初上了马车,不方便和他争辩,就暂且憋在肚子里,下车之后进了东宫,才噼里啪啦地说出来。
  “我们女学哪里不好了?女人本来就是要相夫教子的嘛,像娘亲一样有才有貌,知书达理不是挺好的,难道你还想让我们上战场当将军不成,若是那样,还要你们男人干什么?”
  眀怡初伶牙俐齿,明大义说不过她,就加快脚步往前走。昨日太傅主持了今年的毕业考,太子殿下是第一名,明大义第二,其他人的成绩也都差不太多。不过,这是官方成绩,自然是要互相放水的,不然弟兄们跟家里都不好交代。所以他们才私下约定,在休课之后,来一场真正的比试。
  此刻,正在比骑马射箭的是太子李勉旭和他的表弟,国舅家的曹爽。曹爽故意选了表哥做对手,就是因为表哥会照顾他,不会让他输的太难看。
  “太子表哥,高抬贵手啊,初初来了,千万给我留点面子。”曹爽眼尖地发现了眀怡初,赶忙低声求饶。
  李勉旭转头看了一眼明大义的方向,果然看到了他身后那个娇小的身影。他没有说话,从箭囊里抽出三支箭,认真地拉满弓,瞄准疾射,撞飞了曹爽的箭,稳稳地正中靶心。

  ☆、第114章 第 114 章

  明怡初欢喜的鼓起掌来:“好!太子哥哥真厉害!”
  太子李勉旭挺了挺腰; 貌似深沉的咳了一声,飞身下马,走到明怡初面前:“初初; 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一小会儿; 早膳时我听哥哥说,你们今天要比武,我就过来开开眼界。我原本就觉得,太子哥哥肯定是最厉害的,如今一见; 果然如此。”明怡初一向嘴甜,见谁夸谁。
  这几句话; 让李勉旭很受用。努力压抑着翘起的唇角,才维持住太子殿下应有的淡定从容; 旁边的明大义却不乐意了:“初初; 刚才在家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呀。你说好久没见大哥的飒爽英姿了; 要过来瞧一下; 怎么到了这儿就变成太子哥哥最厉害了?”
  明怡初抬起小脸儿,朝着哥哥调皮的嘟了嘟嘴:“太子哥哥本来就很厉害嘛,还不让人说实话了?你拿出真本事来让我瞧瞧,我就服你。”
  明大义粲齿一笑:“小丫头骗子,今天就让你开开眼; 看好了; 是不是你大哥最厉害。”
  明大义走过去挑选弓箭和战马; 曹爽笑嘻嘻的凑了过来,手里捧着一个精巧的双宝盒,里面放着两样蜜饯:“初初,你快来尝尝,这是我家厨子新做的雪梨干和柿子酥,特别好吃,你尝一颗。”
  明怡初最爱吃小甜食了,自己家里也不缺这些小吃食,不过偶尔尝尝别人家的味道也不错。她掏出绣花帕子,擦了擦手指,便灵巧的捏起一块雪梨干儿放进嘴里:“嗯,真好吃,甜而不腻,入口即化,曹爽哥哥总有好吃的。”
  “那当然了,要不然他能这么胖吗?”太子殿下在一旁淡然说道。
  这一下曹爽被噎了个正着,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堵在嗓子眼儿的柿子酥咽下去,求饶一般说道:“殿下,我……我最近每日多花一个时辰练武,很快就可以挺拔如松了。这些零嘴儿我也不吃了,初初,都给你吧。”
  “哦。”他把双宝盒硬塞过来,明怡初只得捧在手里。
  李勉旭走开几步,低声吩咐贴身侍卫:“速去御膳房,取几样糕点蜜饯之类的过来,送到弘德殿。”
  侍卫领命去了,李勉旭走回原地,解下腰间的碧玉流沙剑,满身英气的向前一举:“你们不是一直想要我这把佩剑吗,今日就拿出来当个彩头,你们要比索性就比全套,十八般本事都亮出来好好比比,大家公认拔了头筹的,就可以得到这把佩剑。”
  众人一听,群情振奋,明大义最是激动,因为他是这一群人之中最有可能夺魁的,赶忙上前抢过碧玉流沙剑,生怕太子反悔似的放到一旁的兵器架子上,大喊一声:“来来都过来,咱们今天就比个全套,把这十年学的本事全用出来,看看到底谁强谁弱。”
  李勉旭负手而立,面带春风般的笑意:“你们先比吧,比完了告诉我一声,这里太冷了,我带初初去书房看书。”
  此刻,明大义眼中完全是那把垂青已久的宝剑了,哪还在乎自己在妹妹心目中有没有什么飒爽英姿。她与太子殿下早就是熟识的,也没少去他的书房,看书就看书呗,太子也不能吃了她。
  “哎呀,去吧去吧,你不用管了,把剑留下就行。”明大义摆摆手,让他赶紧走,然后招呼几个小伙伴商定比试的细节。
  李勉旭把他们安排妥当,转头对明怡初说道:“初初,跟我去弘德殿吧,有一样好东西给你看。”
  “什么好东西呀?”明怡初跟上他的脚步,好奇的问道。
  “去看了不就知道了,现在告诉你,你就不期待了。”李勉旭故意卖了个关子,带着她远离人群,走进安静的弘德殿。
  桌案上已经摆好了四干四鲜八样茶点,太子抬眸赞赏的瞧了一眼贴身侍卫,示意他办得不错,可以退下了。
  偌大的宫殿之中,只剩了他们两个人。李勉旭欣然落座,顺手把初初手里捧着的双宝盒拿过来,十分随意地扔进了书案底下的废纸篓里。
  “啊……”明怡初吃惊地低呼一声,盯着那个精致的盒子瞧了瞧,才诧异地抬头看向太子殿下。
  李勉旭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做法有点欠妥,可是又不能捡回来,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曹爽刚比了武,连手都没洗就吃,把盒子里的东西都蹭脏了,别吃了。反正这里刚好有新鲜的糕点果脯,你想吃什么随意拿。”
  明怡初点点头,甜甜一笑:“原来太子哥哥是怕我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会坏肚子,那好,我就不吃他的东西了,吃你的。把你这的好吃的都吃光,这样你就不用担心长胖了。”
  李勉旭浅浅一笑,温柔地眸光注视着她,看她吃的香甜,就也拈起一块放进嘴里,品尝一下她喜欢的味道。
  “初初,你想学骑马么?”自从坐在这里,李勉旭的眼神一刻都没从身上离开过。
  “想啊,可是我爹不让我骑马。本来前两年我已经学会了,可是一不小心从马上掉下来,差点被马蹄子踩到,从那以后我爹再也不让我骑马了,连马棚都不许进。其实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根本就不会摔下去的,我的几个闺中密友都会骑马,以后要是大家一起出去骑马郊游,就只有我不会,多没意思。”
  李勉旭欢喜一笑:“一会儿我守着你骑马吧,有我在,不会让你掉马的。等你骑的熟练了,你爹自然就不会阻止了。”
  “好哇!”明怡初欢喜的答应了,又拿起一块水晶糕放进嘴里。
  李勉旭拿过茶壶,亲自动手帮她倒了一杯白毫银针,递了过去。在她伸手来接的时候,他却忽然松了手,一杯茶完整地撒落在她的裙子上。茶水已经泡了一会儿,腊月天冷,纵是弘德殿烧着地龙,也并非十分温暖,那茶一点都不烫,却弄湿了她的裙子。
  “哎呀,这可怎么办?”明怡初吃惊地站了起来,抖抖裙子上的茶水,却见上面留下了一圈暗黄的印记,没办法穿出去见人了。“太子哥哥,你帮我找一套宫女的衣裳穿吧。”
  “宫女是下人,你怎么能穿下人的衣裳呢?”李勉旭满脸为难的想了想,忽然兴奋地说道:“有法子了,反正一会儿你也要骑马,穿裙子不方便,还是穿男装吧。我前几年穿过的旧衣裳还在,你若不嫌弃,就穿我的吧。”
  明怡初自然不敢说嫌弃,只能听从他的吩咐,穿上了一套月白色的交领长袍,微微有点长,不过也算可以。
  看着她换上自己的衣裳出来,李勉旭十分激动:“初初,你还记得我哪年穿过这件袍子吗?”
  这怎么可能记得呢,他这么高的时候,自己应该还是个很小的小孩子,太子殿下怎么学会给人出难题了。
  明怡初心中腹诽着,嘴里却没敢说什么,只诚实的摇了摇头。
  李勉旭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了,是你刚刚去女学念书的那一年,听几个年长的姐姐念了一句诗就记住了,看到我以后说: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的应该就是太子哥哥这样的公子吧,你穿这件衣裳真好看。”
  明怡初眨巴着大眼睛想了想,确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只得尴尬地笑了笑,促催李勉旭带她去骑马。
  弘德殿虽然是书房,庭院却也十分宽敞,侍卫牵来了一匹温顺的白龙马,交到太子手上就退下了。这匹马特别漂亮,通体一根杂毛都没有,个头不高却十分精神,让人一见就爱不释手。
  “这匹马好漂亮啊,我好喜欢。”国公府的好马也不少,可明怡初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
  李勉旭心中暗笑,看来是押对宝了。“初初,这是北狄最新进贡的宝马良驹,这匹马还没长大呢,所以个子不高,刚好适合你现在骑。过两年你长大了,它也长高了,它可以陪你好多年。”
  “我想赶快试试,我要上马了,太子哥哥,你帮我扶着点。”那次独自偷偷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以后,明怡初的确有点害怕骑马了。
  李勉旭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扶着她软腰,推她上马。待她坐稳之后,就牵着马缓缓溜达起来,等她熟悉了节奏,才放开手,让她自己骑,他紧紧跟着跑,怕她掉下来。
  明怡初本就学会骑马了,不过是放了两年没骑而已,而今一熟悉,很快就上了手,哒哒滴跑的很稳。
  李勉旭却没敢让她骑太久,过了一会儿就把她扶下马,用自己热烘烘的大手拢住她冻得冰凉的小手,呵了几口热气,就轻轻地揉搓起来。
  明怡初垂眸瞧着自己的小手被他的大手包在手心里揉搓,虽然很暖很舒服,可她却想抽回手来。她很想跟太子殿下说,自己已经长大了,不能再这样亲密无间了,连大哥都不会再这样帮自己搓手了。

  ☆、第115章 第 115 章

  “太子哥哥; 过了年我就十三岁了。”明怡初只能婉转的提醒他一下。
  “是啊,终于等到你长大了。”李勉旭浅浅一笑,拉着她的小手; 走进宏德殿。路过侍卫身旁的时候; 顺口吩咐了一句:“这几日的地龙都烧热一些。”
  “是。”侍卫赶忙转身,去吩咐负责烧地龙的太监。
  明怡初在心里默默咀嚼着他那一句:终于等到你长大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自己没说明白,还是他没听明白。
  很快,大殿之中就热了起来,明怡初刚刚在外面冻过的小脸儿; 被热气一熏,粉嫩粉嫩的; 特别好看。
  “初初,你给那匹白龙马取个好听的名字吧。”
  明怡初略一沉吟; 说道:“我爹爹说过; 在西方的战场上,漫天戈壁连大漠; 一缕青烟随风去。我想; 最快的战马应该也跑不过青烟吧,那不如就叫它青烟如何?”
  一匹白马取名叫青烟,李勉旭从心底里不敢苟同,不过既然初初喜欢,叫什么都无所谓。
  “护国公还能说出来这么诗意的话呢?”太子忍俊不禁。
  明怡初羞赧的笑了笑; 轻声解释:“爹爹原话不是这么说的; 不过是这个意思; 我不过是整理了一下罢了。”
  其实明皓的原话是,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除了沙子就是黄土,能看见一缕炊烟,就能把人乐疯了。
  李勉旭不想跟她讨论这些,只柔声说道:“初初,明天你还来骑马吧,今日你与青烟还不太熟悉,没敢让你多骑。明日你再来,连续练上几回,你就可以把它牵回家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生辰礼。”
  “明日不行,我娘说明日要带我们去舅舅家。”
  太子脸上划过一丝失落,赶忙调整好自己的表情,继续说道:“那就后日吧,后日你来。”
  “后日也不行啊,后日成衣铺的裁缝要过来给我们量尺寸,做过年的新衣服。”
  李勉旭垂下头,默默叹了口气,初初见他一脸落寞的表情,赶忙补充道:“我大后天来吧,大后天没有旁的事情。”
  太子这才抬起头来,微微一笑:“行,那就大后天,我等你。”
  二人商定了时间,门外的侍卫禀报:“殿下,比武已经结束了,公子们请殿下去主持大局呢。”
  “好。”太子殿下淡然的应了一声,拉着明怡初的手腕,站起身来:“走吧,咱们过去瞧瞧,你猜究竟是不是你大哥夺魁呢?”
  “应该是吧,我大哥还蛮厉害的。”提起大哥,明怡初眼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几分自豪的神情。李勉旭瞧在眼里,眉梢便挑了挑,看来,初初还不太了解自己全部的本领,还要寻机会再展示一下。
  初初跟在他身后,眸光落在被他牵住的手腕上。此处无人,即便他像小时候一样牵着她的手也没关系,不过一会儿就要见到那些世家公子了,若太子殿下一直这样牵着她,肯定不妥。
  “哎呀,我还穿着你的衣裳呢,这可怎么办?”走到门口,明怡初突然发现了这件重要的事情。
  李勉旭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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