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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鹰飞-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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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喝酒?”

丁灵琳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因为她已看见屋角里摆着几坛酒。

她搬来一坛,拍碎了封泥。

酒很香。丁灵琳嗅到了酒香,心里却忽然一阵刺痛,这本是她的喜酒,现在呢?

酒虽香,她又怎么能忍心喝下去。

她想起了郭定,想起了叶开,想起了为叶开去打酒的韩贞。

——她当然还不知道韩贞并没有死。

她只知道,若不是她刺了叶开那一刀,韩贞就不会死,她也知道,若不是魔教的邪法,她死也不会刺叶开那一刀。

“魔教……”她忍不住问道:“像你这种人,怎么会人魔教的?”

葛病沉默着,终于长长叹息了一声,苦笑道:“就因为我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才会人魔教。”

“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

“是。”

“我想不通。”丁灵琳也只有苦笑:“我实在想不通。”

葛病道:“这也许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丁灵琳道:“可是我知道你绝不是他们那种狠毒的小人。”

葛病又沉默了很久,才慢慢道:“我学医,本是为了救我自己,因为我发现世上的名医们,十个中有九个是蠢才。”

丁灵琳道:“我知道。”

葛病道:“可是到了后来,我学医已不是为了救自己,也不是为了救人。”

丁灵琳道:“你是为了什么?”

葛病道:“到后来我学医,只因为我已经完全入了魔。”

无论做什么事,若是太沉迷,都会入魔的。

“所以你就入魔教?”

葛病道:“魔教中虽然有很多可怕的杀人邪术,却也有很多神奇的救命秘方,譬如说,他们的摄魂大法,若是用得很正确,在疗伤治病时,往往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疗效。”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无论什么事都是这样子的。

“你若是用得正确,砒霜也是救命的良药。”

“可是他们的摄魂大法,对治病又有什么用?”

丁灵琳还是不懂。

葛病道:“医者意也,这句话你懂不懂?”

“不懂。”

“这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意志力是否坚强,往往可以决定他的生死。”

他这种解释不但深奥,而且新鲜,他也知道丁灵琳一定还是听不懂的。

所以他又解释:“这也就是说,一个病重的人,是不是能活下去,至少有一半要看他自己是不是想活下去。”

丁灵琳终于懂了,因为她忽然想起了个很好的例子,她想起了郭定,若不是她激发了郭定求生的意志,用不着等魔教的人下手,他就早已死了。

她的心又在刺痛,忍不住捧起了酒坛子,喝了一大口。

葛病忽然道:“让我也喝一口。”

丁灵琳道:“你的伤这么重,还能喝酒?”

葛病笑了笑,道:“既然喝不喝都是一样,为什么不喝?”

丁灵琳的心在往下沉。

“为什么喝不喝都是一样的?你刚才吃的药难道没有效?”

葛病没有回答,也不必回答。

丁灵琳忽然发现他苍白的脸,已变得通红滚热,就像是有火焰燃烧着一样。

刚才那瓶药,显然并不能救他的命,只不过暂时提住了他一口气而已。

看着他越来越可怕的脸色,丁灵琳的眼泪又急得流了下来:“你……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很好。”葛病闭上眼睛:“我说过,我已是个老人,已没有什么可怕的。”

他并不怕死,一点也不怕。

丁灵琳忽然明白,刚才他担心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她。

这想法也像一根针刺入了她的心。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报答这种恩惠和感葛病忽又笑了笑,道:“我也说过,我对医道已入了魔,所以我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因为我对任何人都不关心。”

可是他对丁灵琳却是关心的。

她知道,她看得出,但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无论如何,他已是个老人,他们之间的年纪实在相差大多,当然不会有她连想都不敢想的那种感情。

他关心她,也许只不过像父亲对儿女的那种关心一样。

可是葛病已睁开眼睛,正在凝视着她。

他的脸更红,眼晴里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着,这种火焰已使得他失去了平时的冷漠与镇定。

他已渐渐无法控制自己的理智。

丁灵琳竟不由自主避开了他的目光,竞不敢再去看他。

葛病忽然笑了笑,笑得很凄凉,道:“我已是个老头子,我们的年纪实在相差大多了,否则……”

否则怎么样?他没有说下去,也不必再问下去。

丁灵琳已明白了他的意思,也已明白了他的感情。

老人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去爱别人的权利。

老人也和年轻人一样,是有感情的,有时他们的情感甚至比年轻人更真挚,更深刻,因为他们已了解这种感情的可贵,因为他们对这种感情已有患得患失之心,还没有得到时,已唯恐它会失去。

可是葛病毕竟不是平凡的人,毕竟还没有完全失去理智。

所以他只叹息了一声,淡淡道:“不管怎么样,你都不必为我担心,我刚才还说过,我既然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的死活跟别人根本完全没有关系。”

——可是跟我有关系——丁灵琳心里被刺得更深。

若不是为她,他根本不会死:若不是因为他,她早已死了;他的死活,怎么会跟她没有关系,她怎么能看着他死?可是她又有什么法子能救他呢?

——一个病重的人,是不是能活下去,至少有一半要看他自己是不是想活下去。

这些话仿佛忽然又在丁灵琳耳边响起,她知道他现在并不想活下去,他已是个老人,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甚至连心里的感情,都不敢对人说出来。

你若是他,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葛病的眼睛又阖起,忽然道:“你走吧……快走……”

“你为什么要我走?”

“因为我不喜欢别人看见我死时的样子。”

葛病的身子已开始痉挛,显然在勉强控制自己:“所以你一定要走。”

丁灵琳用力握紧了自己的手,左手握住了右手,就像生怕自己的决心会改变一样的。

“我不走!”她忽然大声道:“绝不走。”

“为什么?”

丁灵琳的手握得更用力:“因为我要嫁给你。”

葛病霍然张开了眼睛,吃惊地看着她:“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她真的又下了决心。

在这一瞬间,她已忘记了郭定,忘了叶开,忘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

在这一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

——她绝不能就这么样看着葛病死在她面前,只要能救他,就算要她去嫁给一只猪,一条狗,她也会毫不考虑就答应。她本就是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子,她做事本就常常是不顾一切的。别人欺负了她害了她,她很快就会忘记,可是你只要对她有一点好处,她就会永远记在心里。

她做的事也许很糊涂,甚至很荒谬,但她却绝对是个可爱的人,因为她有一颗绝对善良的心。

“你要嫁给我?”葛病在笑,笑容中带着三分辛酸,三分感激,还有三分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也分不清,他不是个十分清楚的人。

丁灵琳跳起来,她忽然发现这里唯一亮着的灯火,就是那对龙凤花烛。这本是为她和郭定而准备的,就在这对龙凤花烛前,郭定穿着一身新郎的吉服,倒了下去。

现在,这对花烛还没有燃尽,她却已要嫁给另外一个人。

若是别人要做这种事,无论谁都会认为这个人是个荒唐无情的疯子。可是丁灵琳不是别人,无论谁对她都只有怜悯和同情,因为她这么做,不是无情,而是有情,不是报复,而是牺牲,她不惜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为的只要报答别人对她的恩情,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法子能救葛病。

这法子当然并不一定有效,这种想法也很荒谬幼稚。可是一个人若是肯牺牲自己,去救别人,那么她做的事无论多荒唐,多幼稚,都值得尊敬。

因为这种牺牲才是真正的牺牲,才是别人既不肯做、也做不到的。

第二十四章 悲欢离合

花烛已将燃尽,烛泪还未干。

烛泪一定要等到蜡烛己成灰时才会干,蜡烛宁愿自己被烧成灰。

也只为了照亮别人。

这种做法岂非也很愚蠢?

但人们若是肯多做几件这种愚蠢的事,这世界岂非更辉煌灿烂?

丁灵琳扶起葛病,站在花烛前,柔声道:“现在我就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终生依靠你,所以你一定要活下去。”

葛病看着她,一双灰黯的眼睛,忽然又有了光采,脸上的笑容,也已变得安详恬静。

丁灵琳泪痕未干的脸上,也已露出了微笑。

她知道他已能活下去。

现在他已有了家,有了亲人,他已不能死。

她含着泪笑道:“这里虽然没有喜官,但我们却一样还是可以拜天地,只要我们两个人愿意,有没有别人做见证都一样。”

这并不是儿戏,更不算荒唐,因为她的确是真心诚意的。

葛病慢漫地点了点头,目中带着种异样的光采看着她,看着面前的花烛。

能和自己喜爱的女子结合,岂非正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愿望。

他微笑着:“我这一生中,一直都在盼望能有这么样一天……我本来以为我永远不会有这么样一天了,可是现在……”

现在他终于达成了他的愿望。

他的语声也变得安详而恬静,可是他并没有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倒了下去。

死亡下得比闪电还快,忽然就击倒了他。

他完全不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黎明前总是一大最黑暗的时候。

丁灵琳己跪下,跪在葛病,的尸体前,眼泪就像是泉水般涌出来。

就在这同一个地方,同一对花烛前,就在同一天晚上,已有两个准备跟他结合的男人倒了下去。

这打击实在太大。

也许他们本就要死的,因为她,他们也许反而死得更快。

可是她自己却己不能不这么想。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不样的女人,只能为别人带来灾祸和死亡。

郭定死了,葛病死了,叶开也几乎死在她的刀下。

她自己却偏偏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界上?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每个她认得的人,竟都可能是魔教中的人,从铁姑开始,到玉箫道人,葛病,还有那冷酷如恶魔的孤峰天王,每个人都是她想不到的。

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她可信赖的?

只有叶开!可是叶开又在何处?

酒还在她身旁,烈酒喝下去时,就像是喝下了一团火。

她喝了一口,又一口。

“叶开你说过,只要等一切事解决,你就会来找我,现在什么事都完了,你为什么还不来?……为什么?……”

她放声大叫,忽然将手里的酒坛子用力砸出去,砸得粉碎,烈酒鲜血般流在地上。

桌上已将燃尽的龙凤花烛也被震倒了,落在地上,立刻将地上的烈酒燃烧了起来。

火也是无情的,甚至比死亡更无情,甚至比死亡来得更快。

这种猛烈的火势,又有谁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但丁灵琳却还是痴痴地跪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

看着火焰燃烧,她心里忽然泛起种残酷的快意。

她要看着这种火焰燃烧,把所有的一切全都烧光,她己不再有什么留恋。

毁灭岂非也是种发泄?

她需要发泄。她想毁灭。

木板隔成的厅堂,转眼问就已被火焰吞没,所有的一切事,现在真的已全都解决了。

可是叶开呢?

叶开。你为什么还不来?

烈火照红了大地苍穹时,黎明终于来了。

叶开却还是没有来。

叶开醉了。

他一向很少醉,从来也没有人能灌醉他,唯一能灌醉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他很想灌醉自己。

喝醉酒并不是件很愉快的事,尤其第二天早上更不愉快——这一点他比谁都知道得清楚。

可是昨天晚上,他却硬是把自己灌醉,醉得人事不省。

因为他毕竟不是圣人。

知道自己的情人正在拜天地,新郎官却不是自己,又有谁还能保持清清醒醒,高高兴兴地在街上逛来逛去?

所以他逛到第一个卖酒的地方时,就停了下来,停了一个多时辰。

可是出来的时候还没有醉。

一一这地方的酒好像太淡了,好像兑了水。

所以他又逛到第二个卖酒的地方,用一种不稳定的脚步逛了进去。

这次他是怎么出来的,他已记不清了,以后是不是到过第三个地方?他更记不清了。

他唯一记得的事,是把一个带着婊子去喝酒的上流氓头上打了个洞。

那个洞究竟有多大?他也已完全不记得。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睡在一条死弄中的垃圾堆里。

又脏又臭的垃圾堆,连野狗都绝不肯在这种地方睡一下子。

他可以保证这绝不是他自己愿意的,他一向没有睡在垃圾堆里的习惯。

———定是那个头上有洞的上流氓,找了人来报仇,先揍了他一顿,再把他抛到这里来。

他不久就证实了这件事。

因为他站起来的时候不但头痛欲裂,而且全身都发疼。

那一定要很重的拳头才能把他打成这样子,他还没有学会打人前就已先学会挨打的。

然后他又发现头疼并不是完全因为酒醉,他头上也多了个洞。

无论谁若是发现自己被人抛在垃圾堆里,被整得一塌糊涂,都兔不了要很生气,很难受的。

——偶而能被人痛揍,岂非也是件蛮有趣的事。

何况,他相信揍他的那些家伙们,现在一定也很痛。

走出巷子,是条斜街,就像长安城里大多数街道一样,古老而陈旧。

街对面有家小酒馆,门口挂着个很大的酒葫芦,是铁铸的。

叶开忽然想起,昨天晚上他打架喝酒,都是在这小酒铺里。

酒铺后面,好像就是个“暗门子”,那上流氓带出来的,就是这暗门子里的女人。

从这里往左转,再转过两条街,就是鸿宾客栈。

叶开这一辈子,大概是再也不会到鸿宾客栈去了,那里的伤心事实在大多。

现在应该到哪里去?应该做些什么事?叶开连想都没有想。

他决定暂时什么都不去想,现在他脑子里还是昏沉沉的。

他只知道绝不能往左边走。

今天居然又是晴天,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暖和和的,很舒服。

街上的人都穿着新衣服,脸上都带着喜气,一见面就作揖,不停他说:“恭喜”,叶开这才想起来,今天还是大年初二。

别的人在大年初二这一天,应该做些什么事呢?

——带着孩子到亲戚朋友家去拜年,收些压岁钱,然后再回家,准备些金果元宝,等着别人来拜年,把压岁钱再还给别人的孩子。

这一天大家都不许说不吉利的话,更不许吵架、生气。

可是既没有家、又没有朋友的异乡浪子,在这一天又该干什么?

叶开在街上逛来逛去,东张西望,其实眼睛里什么都没有看到,心里什么都没有去想,也许只在想一件事。

丁灵琳现在正干什么?

他本来已决定,永远再也不想她了,但却不知为了什么,他这昏沉沉的脑袋里,想来想去,偏偏都只有她一个人。

他刚才还决定,绝不再到鸿宾客栈去,可是现在一拾起头,就发现自己还是又走到这条路上来了。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看见鸿宾客栈那块高高挂着的金字招牌,只看见一大堆人,围在那里,有的在窃窃私议,有的在摇头叹息,甚至还有些人正在那里抱着头放声大哭着。

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叶开忍不住逛了过去,挤进人丛,然后他整个人就忽然变得冷冷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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