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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一把刀[种田] 完结+番外-第4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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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娃就是那个雇佣你杀麦丁的寡妇,她的女儿叫米卡,母女生活在蜂蜜街,这个任务的基本奖励是10个点数和3个金币,你明白吧?”
“明白。”温迪拿到的是已经扣除过分成的奖励,所以能拿报数的全额。
唔,3个金币,做7次这样的任务就能买一瓶白莉酒了。
她想起来昨天威尔森给她调的那杯蓝色的酒还没喝,放在空间里,现在都不知道挥发成什么样子了。不知道是酒味比较重还是甜味比较重,在她的想象力应该是果酒的味道。
威尔森也已经打好腹稿,源源不断地复述了杰妮的故事:“杰妮是麦丁的新女友,她们已经交往不短的时间里,根据杰妮的说法,也许年内她们就会举行婚礼。只不过,因为玛娃来到红树林镇,找到了麦丁还在他开的肉铺前闹事,因此,为了维护她的声誉,麦丁没有公开两人在交往的秘密。对于杰妮来说,麦丁就是全世界最温柔的绅士。”
温迪回忆了一下自己刺杀时所见的场景,点点头,承认这个说法。
麦丁长得不难看,收拾得很利索,砍肉时都不显得粗鲁。
简单来说,是骗女人钱也很说得过去的形象。
“骗钱?在杰妮的说法中,这纯粹是玛娃的谎言,是捏造,是栽赃。”威尔森复述时模仿了杰妮的语气,让听众能够想象得到杰妮说这句话时该有多么愤怒,“她说了一个与玛娃完全的故事。据她所说,当初麦丁和玛娃是在外地中奖,本来约好对半分,但玛娃却把钱输光了于是来找麦丁骗婚。”
“啊?”
“一开始麦丁同意,毕竟玛娃的长相确实不错,可没想到玛娃竟然用自己的女儿米卡来搞仙人跳,污蔑麦丁强娶她年轻的女儿,将麦丁送进去关了几个月。麦丁是孤儿,也没有朋友,等他出来家里已经全都变了,玛娃卷走了他分到的钱后就消失了。后来麦丁几经辗转才找到了玛娃的新家,潜入后偷走了本属于他自己的钱,然后逃到了红树林镇。”
“啊?”温迪的质疑又高了一个音调。
“可是,麦丁没想到自己躲到红树林镇也逃不过玛娃的追捕,玛娃带着女儿来这里找他,去他开的肉铺闹事,还公开说麦丁骗钱。麦丁有案底,很难解释,加上当时受到刺激就对玛娃的女儿米卡动了手。那之后玛娃就带着米卡去蜂蜜街住了,杰妮只觉得她有点麻烦,却没想到玛娃竟然会悬赏谋杀麦丁。”
温迪再次尝试捋这个故事:“所以其实是……这个寡妇骗了麦丁的钱还污蔑他,被麦丁打了女儿警告一番后,花钱雇佣杀手来报复。因此,麦丁的女友杰妮就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同样雇佣一位杀手去杀死这个寡妇……不,不光要杀死她,还得勒死?”
“是啊,那你听完这个故事以后,是不是改变了想法?你觉得,玛娃该不该死?”
“我觉得这个任务只能晚上动手。”温迪无奈地说。
顺便回避了威尔森那个问题。
她没有谁该不该死这个想法,她只是在做任务,只不过听完这个故事以后她确实觉得自己可以接这个任务,不会后悔了。
“你说得对,白天太显眼了。”威尔森告诫她,“玛娃的女儿并不是小孩子,你可别惊动她。”
“我尽量。”温迪不敢保证。
随后她又拿起了任务本,询问威尔森她能不能同时接两个任务。
“同时接两个任务?你不怕有人跟你抢吗?”威尔森问。
“我只是觉得白天这么长的时间不可以浪费而已。”温迪一边回答一边继续翻阅任务本。
她还真看中一个。
昨天只是随便翻翻,因为满脑子都是想着回藤条旅馆休息,所以其实没怎么认真研究任务本上的文字。现在她是真的想要接一个任务,在白天做完,所以仔细研究这些目标的身份和住址,发现一个不错的目标。她将那一页翻转过来给威尔森,指着那个名字问:“这个诗人叫俄瑞斯阿瑟?”俄瑞斯是他的姓,阿瑟是他的名。
“对。”威尔森点头,“奖励是10个点数和1个金币。”
“诗人?这是他的职业?”
“吟游诗人,每天不是关在家里写诗就是上街念诗,平时都是一个人住。”威尔森说。
“嗯?”温迪突然看向威尔森。
她听出来了,威尔森这是想引导她接这个任务啊。
于是温迪问:“你认识这个诗人?”
“他很烦,反正他很烦,不过平时都是深居简出,死了也不会有人发现。”威尔森说,“不过这个任务也有特殊要求,你同样不能枪杀他,但这并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尽量不让邻居察觉,反正他很长时间不出门也不会有人发现。让他的尸体,越晚被人发现越好。”
第780章
“尽量安静地解决他?”温迪问。
“对。”
“他一般在家吧?”温迪继续问。
“现在应该还在床上睡大觉吧。”威尔森说,“他昨晚才来喝过酒,现在肯定在宿醉。”
“那没问题。”温迪点头,“这个任务我接了。”
她再次拿出一根银条,交给威尔森,让他去帮她登记。
威尔森很惊讶,没想到她真的敢给出银条,不过没有再劝。
她愿意挑战就去挑战,就算失败了,对他来说也不会有任何损失。如果她成功了,这就说明他押到一个超强的宝,下辈子都不用愁了。因为每个实习生转正时都会选定一个联络人,如果他跟温迪相处得不错,能够被她选中成为联络人,以后温迪做的每一单都会给他一部分提成,虽然提成份额比较低,但是如果他傍上了超级优秀的杀手,再低的百分比都够他吃喝不愁了。
因此威尔森几乎是飞奔着去给温迪登记和处理银圆牌,火速送到温迪手中。
绝对不耽误她一分一秒。
温迪既惊讶又不理解:“你很急吗?跑这么快干嘛?”
“帮你节约时间。”威尔森说,“杀阿瑟不难,难的是那个勒死玛娃的任务。”
“那倒是。”温迪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有点不舒服。
她不是没杀过人,反正是对付NPC嘛,哪个玩家没干过?如果丧尸也能算作人,她简直就是屠夫了。但枪杀、刀砍,这些都是隔着武器做的,扔火球砸人更是完全没感觉。勒死人?她没有干过,她平时看犯罪类型的电影或电视剧,也总是规避这样的剧情,因为她一旦看到这种剧情,都会感同身受,不是把自己代入杀手而是把自己代入到受害者的角色。
每每看到有人被细线勒住脖子或是被掐住脖子的画面,她都觉得无法呼吸。
结果现在她要自己亲手干这种事吗?
她做得到吗?
不过反正她已经打算好了,要等到晚上再潜入玛娃家,所以现在她的重点目标应该是这位俄瑞斯阿瑟。他住在芥末路上,芥末路是红石大道上的一条小路,在白旗公馆的西面。温迪看到“芥末路”这个词的时候,看了好几遍,就为了确认她是不是看错。结果没有,这条路真的叫“芥末路”。
写剧本的人是馋了吗?还是边吃炸鸡边写的设定?
寡妇玛娃和她女儿米卡住在蜂蜜街,这位诗人俄瑞斯阿瑟则住在芥末路,蜂蜜,芥末,温迪倒是一直很好奇炸鸡蘸蜂蜜芥末酱是什么味道,但仅仅是听说过,从来都没有尝试过,因为芥末太呛了。
不过蜂蜜的口味绵软,也许能中和芥末的呛鼻,她猜的。
有空得试试。
“谢谢。”温迪把代表阿瑟的银圆牌收好,对威尔森说,“我等下来找你。”
如果没有意外,俄瑞斯阿瑟在家,她有把握上午就完成任务,再来一出“温酒斩华雄”。
威尔森很高兴。
他高兴的是温迪主动积极的态度,她看起来好像对完成任务很有激情,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只能说,也许她是天生的杀手。这次威尔森亲自将温迪送到了一楼,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二人在大厅分手,温迪出门,威尔森则回到了吧台后面,继续擦他的酒杯。
温迪从酒馆里出来,找了一辆在附近的马车离开。
她选择在红石大道和芥末路的交汇路口下车,没有让马车进去。
不光是因为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去过阿瑟家,也是因为芥末路真的太窄了,道路两旁还有许多的垃圾和杂物,马车连挤都挤不进去。索性她直接在这里下车,这次的车资也是20个铜币,但比之前走得远一些。温迪倒不觉得自己是被之前那个车夫坑了,她怀疑这是起步价。
在路口,温迪提起裙摆,用一条细腰带重新绑紧,将裙摆提高了几公分,让它远离地面。
然后她踏入了这条芥末路。
芥末路比她去过的钵兰街更狭窄,她昨天就觉得钵兰街不够宽敞,没想到还有比那里更窄的小路。这位诗人阿瑟就住在芥末路的最深处,虽然是烂路,但里面却并非贫民窟,反而多是独栋。但这并不说明住这里的人都是富翁,只能说比住在钵兰街那些筒子楼里的人要舒服一些。
走过长长的芥末路,温迪按图索骥找到了阿瑟家。
现在还很早,所以芥末路里的人都没有起床,因此温迪才能坦然地走在路上,不过,她仍然没有忘记要戴上一个口罩,遮住自己的脸。随后她来到阿瑟家门口,先绕着房子走了一圈,通过窗户看到沙发上躺着一个酒鬼。这栋楼房一共有两层,绝对有卧室,可阿瑟却不去床上睡觉,居然在起居室的沙发里睡着了。
茶几上摆满了空酒瓶,想必都是阿瑟的灵感来源。
她回到大门,先敲门,为了不惊动其他人,不敢闹得太大声。不知道阿瑟是不是睡得太沉,没有反应。于是温迪绕到了房子后边,默默掏出刀子扎在窗户中间来回摩擦,将窗户强行“打开”以后,拉开窗户,爬进了房子里。等她进来以后才发现阿瑟是真的睡得太沉了,她爬窗户进来完全没有惊醒他,走到他面前他也没动。
温迪不拖延了,从空间中取出自花店买的毒药,小心翼翼用胶管捏了一滴。
“嘶……哈……嘶……”阿瑟微微张着嘴,歪着脖子吊在沙发上,像是晕倒了失去意识似的。
她瞄准了阿瑟的嘴,将毒药滴入了他口中。
毒药无色无味,何况只有一滴,阿瑟咂咂嘴,继续张口呼吸。
温迪将毒药放回空间,取出一根棒球棍,双手持握,蹲在旁边等着。如果阿瑟突然醒来,她就只能给阿瑟一个闷棍了。最可惜就是她不能躲进空间里,平白无故地给自己的任务增加了好大的难度。
她在旁边等待着,随时提防阿瑟苏醒,虽然他是个醉鬼,可看到有陌生人出现在自己家里也会震惊,一旦他反抗,温迪的力气不一定能赢他。所以阿瑟如果在毒发前先睁开眼睛,她会第一时间抡起棍子给他砸晕。温迪很紧张,甚至不敢有一秒钟分心去看时间,于是,当阿瑟突然抽搐时,她被吓了一跳。
不过温迪没尖叫,而是举起棒球棍更警惕地盯着阿瑟。
阿瑟无声地抽搐了几秒钟后就不动了,随后从他身上冒出一束红光,灌入了温迪随身携带的银圆牌里。她口袋里有两块银圆牌,各自写着目标的名字,这样一来就不会弄混。看到刻着“阿瑟”的银圆牌冒红光,温迪知道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当即原路返回,又翻窗离开了房子。
当温迪出去时,外面还是灰蒙蒙的,今天的云很多,太阳被遮了一大半,不知道是不是要下雨。想到要下雨,温迪就加快了脚步,先返回藤条旅馆,再到旅馆门口找了一辆马车前往酒馆,这次她支付的是1枚银币,因为如果她要找路边小贩,小贩其实是没有那么多铜钱的,如果刚好做完一笔大买卖,可能就把铜币花光了,因此温迪更想随身多备一些零钱。
这次乘车的车费仍然是20个铜币,所以温迪确认了,这果然是起步价。
到达酒馆后,威尔森还是在一楼,仍然是一手抓着湿布一手握着玻璃杯。
看到温迪回来,他下意识问道:“他不在家?”
温迪微微一笑。
威尔森愣住:“那你是说……”
虽然酒馆一楼只有几个叠在沙发上沉睡的醉鬼,可是无论威尔森还是温迪都没有直接说出危险的词汇。虽然威尔森该问的都问了,温迪也该答的都答了,但是话没说明白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他当即从吧台后面出来,带着温迪一起去了地下室,到了接任务的地方后,威尔森才问:“你完成了任务?你杀了阿瑟?”
温迪取出发红的银圆牌,交给他:“帮我登记。”
“你……你……”威尔森握着银圆牌,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狠狠朝着温迪的肩膀拍了几下后,就乐滋滋地离开了。这次他能确认,自己是真的押中宝了!威尔森离去时,温迪的眼睛在墙上乱飘,她看到了挂墙上那块黑板,昨天只有她的名字,今天却多了好几个,不过大部分拿的都是个位数。
只有一个人也是10个点数,但因为来得比温迪晚一些,因此名列在温迪后方。
温迪记住了那个代号,“D1”。
等威尔森回来,马上给温迪加上10个点数,所以温迪一跃成为了20个点数,再次跟后面的人划上了鸿沟。这次地下室里没有其他人在,所以威尔森直接给她加分,也不用担心会被别人看见。
他很高兴地告诉温迪:“只要你今晚杀死玛娃,你就能跟后面的人拉开距离。”
“啊?啊……”温迪轻轻点头,不过表情一下子就垮了。
一想起这个任务,她的心情就很难愉快。
第781章
“还有这个。”威尔森递给她一枚金币。
这是第三个任务的奖励。
温迪拿到了奖励,心里却想着没有完成的第二个任务,高兴不起来。她在想玛娃的事情,有些走神,威尔森不解她为什么拿到了钱也不高兴,难道是觉得少了?
于是他说:“反正还有空,不如再看看任务。”
说完又把任务本递了过来,让她看。
“有新任务吗?”温迪问。
“你才离开多久?当然没有。”威尔森笑着说。
“那就算了。”温迪将本子还给他,“都是一些点数很少的任务,接了也没用。”
“怎么会没用呢?奖励都很丰厚啊!”威尔森随手指了一个,“你看,这个任务5金币。”
温迪看了一眼,瘪着嘴发出嘲笑。
没错,奖励的钱是很丰厚,但她又不是靠做任务赚的钱活的。现在她空间里还有许多首饰,有金条,随便拿出一样变卖就能赚到不少钱。她缺的是钱吗?是点数!她的主线任务是要以最优秀的成绩毕业,是要拿满分的,现在每个任务拿10个点数,她都觉得自己很不安全,何况是点数更低的?
比她差一步的“D1”,也是10个点数,虽然排在她后面但也许只是因为完成任务的效率没她这么高而已。但如果她能够保持这种成绩,也有机会拿满分。如果这个“D1”拿到满分而温迪没有,她就绝对不是最优秀的成绩。那就完蛋了。
话说回来,怎么这个任务本里最高的都只有10个点数?没有更多的点数吗?
那以前的毕业生是怎么能拿到超出100的点数?
总不会是突然改制了吧?
温迪直接告诉威尔森:“我要点数不要钱,这些任务的点数都太低了,你再怎么劝我也不会接。”
“你不缺钱啊?”威尔森疑惑,“你不缺钱为什么要做一个杀手呢?难道是兴趣爱好?”
“……”温迪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哪个正常人会有这种兴趣爱好——他什么意思!
不待温迪追问,威尔森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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