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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有田有点闲-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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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都掏干了家底。
  他也曾想着进深山,要是运气好,能寻摸到一棵不说百年,就是几十年的人参,那娘的身体说不定也能好起来。
  也许是他运气不佳,这种好药材哪里那般容易就被人遇到,人参没采到,倒是练就了一身打猎的本领,每次进山倒也没空过手,打些野味,倒也能贴补家用。
  看看剩下的十几个大钱,宋重锦眉头都没动一下,又去买了点盐巴,手上的钱就所剩无几了。
  从早晨起来到现在,他还水米未曾沾牙,成年男子消耗大,此刻都能听到自己腹鸣如鼓。
  看看街角的小吃摊,宋重锦犹豫了一下,大步走过去,买了两个二合面的馍,三两口下了肚。
  卖馍的老板还提供干净的井水,他一气喝了好几碗,总算肚子没那么难受了。
  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再耽搁下去,对他来说也没有意义。
  他不是寻常村人,要结伴才敢走几十里山路,他平日里一个人在山中习惯了,自然是不怕的。
  更何况,他也担心家中病弱的老娘,今日因为王永珠的事情,就耽误了些时间,再迟,恐怕家里老娘就要担心了。
  拔脚就要往家赶。
  一转身,却对上了一家书铺的门面。
  眼神不由得黯淡了一下,有什么在瞳孔深处翻滚,犹豫了一下,宋重锦似乎下定了决心,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才走进了书铺。
  好半天后,才从书铺里走了出来,神色间虽然还平静,可眼神有难以掩饰的激动。
  这一耽搁,就比往日回家要迟。
  紧赶慢赶了一路,回程过半,就赶上了同样回七里墩的乡亲,远远的就能看到,大家将王永珠和张婆子围在中间,隐约还能飘来几句话:“……有福气……蘑菇……教教我们…”之类的话。
  宋重锦忍不住嘴角一翘,想来,王家卖黄松菇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眼前又回想起在酒楼中,王永珠的表现来,他从来不知道,只知道痴缠着自己的王永珠,还有这样一面。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帮上忙,没想到,以王永珠的表现,即使没有自己,想来也能很顺利将黄松菇卖出去吧?
  尤其是自己只是简单的暗示,王永珠居然很快就能明了自己的意思,还配合的相当的默契。
  连吴掌柜都看出来了,最后给钱的时候还打趣说是看自己的面子。
  想到这里,宋重锦心口一跳,腿脚不由自主的就放慢了下来。
  不远不近的跟在人群后面,直到村口,看到王家的小子们欢呼着上来迎接。
  大家都四散回家去了,他才垂垂眼帘,埋头往家走去。
  宋重锦的家,在七里墩的外围,很是偏僻,离着山脚不远,附近也没有什么人家,孤零零的几间茅草屋。
  七里墩里,住着好几个大姓,王家,宋家,还有李家。
  除了这三家外,别的姓氏都没这三家人多势众。
  这三家中,尤其以王家男丁最多,势力最大,宋、李两家次之。
  按理来说,宋重锦也是宋家人,不至于分到这么偏僻位置的宅基地,这里地处外围,不远处就是山脚,虽然近些年没有什么凶兽下山来骚扰村子。
  可毕竟离村子中心远了,四周都没有邻居,万一有什么事都无人知晓。
  当初分到这个位置,宋重锦的母亲,宋春花,还曾叫他去找族长,要求换个离娘家近一点的位置。
  说来宋春花和族长关系也近,族长就是宋春花的堂伯,这么近的亲戚,分个好一点的地段理所当然。
  宋重锦却不好跟自己这个天性柔弱,耳根子又软,什么都不懂的母亲说,将他们母子俩分到这里,就是族长的意思。
  何必还要自讨没趣的去讨情呢?
  好在宋母虽然耳根子软,不知世情,可也有个好处,儿子做了主,也就不在多说啥了。
  宋重锦其实对这个安排是满意的,离宋母的娘家,自己的外祖家距离远些,娘亲的耳根子也清静点。
  免得那些子亲戚整日上门,说些含沙射影的话,宋母本就多愁善感,性子又软,被说了也不知道反驳,只会躲着哭,几十年如一日。
  别人都说为母者强,可宋春花,一辈子就这么软,少女时候听爹娘的,后来给人当奴婢听主家的,再后来,有了儿子,就听儿子的,全没个自己的主意。
  宋重锦才走到院子外,就听到里面熟悉的大嗓门,厌恶的皱皱眉头。
  “我说老妹啊,你咋这么没用啊,就任凭重锦那孩子去退了婚事?都说了,结婚娶亲这种事情,肯定要听你这个当娘的,你倒好,这么好的一门亲事,你居然让重锦那孩子不懂事的给退了?以后,你去哪里再找这么好的去?不是我说你,老妹,这个时候你就该摆出当娘的款来,咋能啥事都听重锦的——”
  “二姐,可重锦他不同意啊,我也没法子——”这懦弱的辩解声,就是宋母,一听就心虚气短,被压制得死死的。
  “呸!他是你肠子里爬出来的,敢不听就拿大耳刮子抽他,再不听就去族长那里告他忤逆,看他听不听?你性子这么软,连自己儿子都拿不住,将来要是娶进门个厉害媳妇,我看你怎么办?”
  “二姐,重锦挺孝顺我的,我……我不能告他…”
  ……
  宋重锦听到这里,眉心一跳,径直推开门。
  堂屋里,宋春花和她二姐宋春叶正对坐着,宋春花一脸受气小媳妇样坐着,宋春叶倒是大马金刀的坐在上处,一边喝着茶水,一边嗑着瓜子。
  周围地上已经落了一地的瓜子壳,嘴唇上还沾着两片。
  见到宋重锦进屋,宋春叶的声音嘎然而止,不自然的笑笑:“重锦回来啦,今天赶集卖了不少钱吧?哎呀,真是个孝顺孩子,又给你娘抓补药了啊,还买了别的没有?”


第三十七章 你是属狗的么?
  说着,一双老眼,咕噜噜的就往宋重锦身后看。
  宋春花讪讪然的站起来:“重锦回来啦,吃了没有?娘给你做饭去!”
  宋重锦只觉得一股无法言说的疲惫感和无力感涌上心头,却什么都没说,只将手里的药递给了宋春花:“这是这半个月的药,我累了,回屋歇会。”
  说着也不看宋春叶一眼,就进了自己的屋子。
  宋春叶眉毛一竖,想骂人,又忍了下去,耷拉着脸:“行了,重锦回来了,我也不用担心你一个人害怕了,我回去了。”
  说着就要走,走出两步,又折转回来,将桌上剩下的一盘子瓜子全倒在自己的衣襟上,兜着走了。
  宋春花嗫喏的提着药,看看宋春叶离去,想追上去说点啥,又顾忌的看看厢房那边,虽然儿子的屋子里,什么声音都没有,安静的很。
  可宋春花此刻却下意识知道,儿子不高兴,她也不敢多问,也不敢多说,只在堂屋里站了一会,才怏怏然的拎着药回屋去了。
  ※※※※※
  宋家气氛不好,可王家此刻却热闹的很。
  王家小儿子,王永平回来了。
  王永珠的记忆中,四哥王永平今年19岁了,长得是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是把使力气的好手。
  不过性子也暴躁,属于一言不合就动手的那种。
  村里族里每年夏季抢水或者械斗时候的主力份子,又横又不要命。
  附近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愣头青。
  张婆子能在七里墩几乎横着走,有这么个蛮横的儿子,那绝对是主要原因之一。
  这样的一把干活好手的儿子,为啥春忙的时候不在家呢?
  自然是有原因的。
  王永平从会走路那天起,就开始了能动手绝对不BB的人生旅程,几乎是打遍七里墩无敌手。
  不过平日里还算有分寸,本村的打架,勉强算个切磋,加上大家也都知道他的性子,真动真格的了,见势不妙一般就掉头就跑了。
  有个什么小伤啥的,有张婆子胡搅蛮缠,再加上看在有王永平坐镇,夏季抢水,七里墩就没落过下风的份上,也多有容让。
  直到去年,王永平将外村一户独子腿给打折了,那家三代单传,就这么一根独苗苗,把人家腿打断了,哪里肯罢休?
  不过幸好那家独子也不是什么好的,他本是到七里墩来走亲戚,平日里家里就娇惯过了,有点花花肠子,看到七里墩长得还不错的小姑娘,就吹口哨,还撩了两句。
  恰好被王永平看到了,这被撩的小姑娘里,刚好有跟王永平定亲了的李家闺女。
  王永平无事都要找借口生点事,活动活动拳头的,看到自己未来媳妇被调戏,哪里忍得住?
  这一闹,有张婆子在里面歪缠,加上李家确实不占道理,只要了些赔偿了事。
  张婆子一是心疼着赔出去的钱,二是觉得这小儿子农闲时候呆在家,实在是太惹是生非了,有这力气出去挣钱多好?没得闲在家,还闲出了事非,倒赔了钱。
  因为王永平虽然人好武动个手,可却是家里唯一将王老柱一门木匠手艺学了个七八成的孩子。
  有了这点子手艺傍身,张婆子托人在隔壁镇给王永平找了个活计,当小伙计,给人打零工,将小儿子给踹了出去,放话说,不挣够张婆子赔出去的钱,就不允许回来。
  这才不到一年的功夫,就攒够钱了?
  张婆子听到院子里自己那糟心败家儿子的声音,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等到王永珠从柴房出来,就看到一个高大的小伙子,被一群小豆丁团团围住。
  “老叔,老叔,你给我们带好吃的了没?”
  “老叔,我的弹弓坏了,你给我再做一个呗?”
  “老叔,隔壁二狗子趁着你不在,又抢我们家掏鸟雀窝点地盘了,老叔,你明天去把地盘抢回来…”
  ……
  高大的小伙子发出爽朗的笑声,将最小的金勺捞在手里,颠了颠,特别好脾气的回应:“好好好,老叔明天就给你们一人做一个新弹弓,然后带着你们去找二狗子去,看他不乖乖把地盘还给咱们家!”
  小豆丁们尖叫着,一个个如同没断奶的小狗,巴着王永平不放。
  还是张婆子走出来,手里还拿着饭铲,挥了挥赶人:“别缠着你们老叔,他赶了一天路了,让他歇歇去,一会吃饭。”
  说完,没好气的打量了一下王永平,嫌弃的道:“败家玩意,你是属狗的么?今天刚家里弄点好吃的,你就跑回来了,还不快滚去换身衣服,一会好吃饭?”
  王永平被骂也不生气,笑呵呵的拖着小豆丁往自己屋里走。
  走两步,遇到刚好从柴房出来的王永珠。
  王永珠微微一笑,主动打了个招呼:“四哥,你回来啦!”
  王永平一愣,平日里这个小妹,可是仗着是家里最小最受宠的,除了有事要求自己,一般都是眼睛长在额头上的,从来没有这般好声好气的跟自己说过话。
  不过王永平是个对家人大大咧咧,没什么心眼不计较的好青年,再加上他被张婆子从小洗脑,要对小妹好,什么都要想着小妹,有少好吃好喝好玩的先要紧着小妹,几乎已经成了习惯和本能。
  难得看到小妹的好脸色,王永平有些受宠若惊,手足无措的摸摸自己的头,露出一个讨好憨厚的笑来:“小妹,四哥给你带了好吃的,还给你买了镇上姑娘都有的鲜亮头花——”
  说着就从怀里往外面掏,掏出一个纸包来。
  递到了王永珠的手里,还带着体温。
  王永珠打开纸包,里面整整齐齐包着两块浆米糕,白白的,打开,扑鼻的一股甜香味。
  旁边的几个小豆丁闻到这味道,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王永珠手上的浆米糕。
  可即使如此,最小的金勺也不敢开口闹着要吃。
  大家已经习惯了,这种好东西,都是老姑的。
  王永平掏出纸包后,又在怀里摸了半天,才摸出两朵绢花来,一粉一红,以王永珠的眼光看来,自然是俗气无比。
  可在林氏和张婆子还有金花眼里,这就是又鲜亮又好看的城里姑娘才能有的新鲜头花了。


第三十八章 神仙也救不了了,自求多福吧!
  别说金花看得入了迷,就连林氏,都忍不住心中喜爱,恨不得拿过来,戴头上试试。
  如今的王永珠自然不会辜负四哥这片心意,笑眯眯的伸手就要接过绢花。
  结果王永平一贯爽朗的脸上,倒是面上露出一点纠结来,吭哧吭哧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小妹,这头花你挑一朵,剩下那朵,我给金枝拿过去。”
  王永珠一开始还没明白过来,楞了一下,看王永平一个大男人,面红耳赤的样子,才醒悟过来,这金枝,只怕就是四哥定亲的未来媳妇了。
  那她肯定不能先挑,不然传到未来四嫂耳朵里,不是说自己这个小姑子没眼色么?仇恨已经拉了很多了,能少则少吧。
  当下收回手:“谢谢四哥惦记给我买头花,哪有让我先挑的理,先让金枝姐挑吧,我戴哪个颜色都行。”
  王永平也没多想,反正他觉得这两个颜色都好看,顺势也就想收回到怀里去。
  被黑了半天脸的张婆子一巴掌拍得差点没跌倒地上去。
  “我打你这个没良性的白眼狼崽子!你个被女人迷了心窍的小兔崽子!老娘生你养你十几年,跟在你后面给你收拾烂摊子,赔了无数钱财出去!你倒好,毛都没长齐,翅膀还没硬呢,就将老娘给忘到脑后去了?李家那小狐狸精给你灌了啥迷魂汤了?为了那个小骚娘们,你害咱家赔了多少钱?这才挣了几个钱,就烧得慌?给你小妹买东西那是应当应分的?给李家那还没过门就搅家的狐狸精买头花?她算他娘的哪个牌面上的人?值得你这样舔着脸的去孝顺?倒是比孝顺你爹娘还勤快些?你这个败家儿子,老娘抽死你个混蛋臭小子——”
  说着,那炒菜的铲子就往王永平身上招呼。
  别看王永平在外,那是人人都不敢惹,在家,他娘想揍他,也只能乖乖挨揍。
  一边呲牙咧嘴,一边立刻改口:“娘,我错了!那头花不给金枝了,我孝敬给您还不行吗?”
  王永珠抚额,这糟心四哥,这是一心往作死的大路上狂奔啊。
  果不其然,张婆子暴跳如雷,手中的铁铲舞得是虎虎生风。
  “我呸!老娘生你养你一场,不指望你个王八羔子孝顺老娘,这还没过门,老娘就要捡那小贱人剩下的?那以后你不得纵着那狐狸精爬到老娘的头上去做窝?王永平你个白眼狼,你咋不干脆去李家当上门女婿去算了,你还姓啥王啊?你给人家去做儿子,给人家**去!老娘咋生了你这么个不成器糟心的玩意?早知道你是这种还没娶媳妇就忘了娘的货色,当初生下来就掐死还算省心了!老娘命苦啊,生的都是些有媳妇不要娘的白眼狼啊——”
  说着铲子一丢,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开嗓子开嚎。
  里屋的王老柱坐不住了,这当人爹娘的,最忌讳的不就是儿子跟自己离了心么?那以后老了指望谁去?
  王老柱几步踱出来,刚好王永平跳到他面前,手里的烟袋锅就往王永平的身上敲:“你个不孝子,才回来就把你娘气哭了!你回来干啥?”
  王永平才逃脱老娘的铁铲,又陷入了亲爹烟袋锅的围攻中,偏还不敢还手。
  王永富和林氏在一旁扎着手,也不敢劝,这个时候谁劝谁倒霉!
  更何况王永平从小就耐操,这么点揍对他来说都不算事,大家都见习惯了,往年一个月要这么演上七八回。
  至去年王永平出门去当小伙计后,才歇了。
  这不,他才回来,又开始了,大家除了刚开始有点发愣,都有种诡异的久违的终于又来到熟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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