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史上最强赘婿-第43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在辣椒鸡汤内加入烈酒,效果就更显著。
  换成其他任何军队。
  在路上早已经死光了。
  但是这两支涅槃军和沙蛮族神射手军队,硬是靠着辣椒水,烈酒,高热量的军粮,每天行军超过一百五十里。
  有伤亡吗?
  有!
  几十个沙蛮族的武士,太过于大意了,脚上的靴子磨破了也没有在意。
  结果两只脚都被冻坏了。
  等沈浪发现的时候,已经彻底乌黑坏死,必须截断。
  截肢后,他们就……都死了。
  之后,大军每天都要检查靴子几遍。
  而造成最大伤亡便是暴雪狂风。
  曾经一夜之间,失踪了三百多人。
  等到再一次发现他们的时候,已经彻底冻死了。
  但这支军队的勇敢和士气,天下罕有。
  哪怕面对这样的伤亡和危险,依旧没有人退缩。
  涅槃军甚至比地面上更加开朗了一些,非常沉迷这里的景色。这种致命的危险对于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上天的考验。
  行军在这世界之巅,好像让他们常年压抑的性情变得开朗了。
  有种天高云阔的感觉。
  而沙蛮族的神射手军队,每天都在高呼,都在狂吼。
  因为他们内心充满了原始部落男人的浪漫。
  要征服整个世界。
  每一次攀登上一座高峰的时候,他们就会跪下来向神灵祈祷。
  然后在这片雪山的峰顶上画下图腾。
  当然仅仅半个时辰后,这个图腾就会消失,要么被风刮掉,要么被雪覆盖掉。
  兰一嘴贱问他们,明知道这个印记会消散,为何还要画呢?
  结果那个沙蛮族神射手反问道,你睡了一个女人,在她体内留了什么东西,她洗掉之后,难道体内就没有你的印记了吗?
  说得好有道理,让人无言以对。
  可惜兰一是个处男。
  他忍不住问了一下,你睡过女人吗?
  那个沙蛮族神射手竖起一根手指。
  “一个?”
  “一百!”
  顿时,兰一妒忌得几乎要吐血,有种想要更换国籍的冲动。
  早知道如此,当时兰疯子大哥应该带着我们去沙蛮族的。
  那样,我兰一或许都已经娶了十几个女人,小孩子都满地跑了。
  ……
  大军不怕远征难。
  千山万水只等闲。
  整整八天后!
  沈浪率领的一万大军,终于走完了千里大雪山。
  原本一万零七百军队,此刻还剩下九千五。
  一千二百人,长眠在雪山中。
  有些尸体能够找到,有些则找不到。
  当走完最后一座大雪山。
  视野之内,不再是皑皑白色。
  终于离开大雪山了。
  这段天堂和地狱一般的雪山之旅,终于结束了。
  每一个人都喜极而泣。
  太不容易了。
  很多人的眼球都在红肿出血。
  白雪皑皑,反光刺眼,几天几夜一直看着这雪山,眼睛都有一种要被刺瞎的感觉。
  沈浪已经给每一个人都准备了墨镜。
  但是在行军之中,很多人的装备行李甚至墨镜都大风吹掉了。
  一不小心摔个跤,身上的东西也都不见了。
  所以,到后面墨镜缺了一千多只,不得不轮流佩戴,使得部分士兵的眼睛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离开大雪山后!
  沈浪和九千多大军,朝着巍峨的雪山鞠躬行礼。
  大自然太让人敬畏了。
  大雪山,我们不敢说我们征服了你。
  我们只是看到了你,经过了你!
  甚至沈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不敢置信,我们竟然真的创造了奇迹。
  竟然真的翻越了这世界之巅大雪山。
  “我太了不起了,这段伟大的历史,一定要给我们的孩子讲下去,他们的父亲翻阅了千里大雪山,走过世界之巅。”沈浪激动颤抖道。
  旁边的沙曼王后道:“沈浪,你能要点脸吗?你走过一天路吗?”
  沈浪抱着木兰的玉颈,在她绝美的脸蛋上轻咬了一口。
  “我娘子背着我走过大雪山,和我自己走过,又有什么区别呢?”沈浪满不在乎道:“在说我创造的奇迹又何止这一项,难道还要一样一样说给你听吗?”
  比如,浪爷曾经在海拔七千米高的时候和木兰嘿咻。
  这么伟大的事情,我骄傲了吗?
  当然事后木兰几乎要给他做人工呼吸来着,但……那也是深吻啊。
  还有,我在七千米海拔雪山上扮狗叫,我骄傲了吗?
  ……
  翻越过千里大雪山之后,又是上千里的崇山峻岭,依旧是无人区。
  但是比起大雪山的艰难,这崇山峻岭如履平地一般。
  大军的伤亡也微乎其微,每日行军的速度超过了一百八十里。
  五天之后!
  大军走出了大山!
  从山上回到了地面。
  终于看到了郁郁葱葱的植被。
  终于看到了城镇和村落。
  此地,距离楚王都仅仅只有三百多百里了。
  沈浪率领的这九千五百大军,绕开了城池,绕开了村落。
  直接朝着楚王都进发。
  这里是楚国的腹心之地,背靠着茫茫大山,完全称得上是高枕无忧。
  而且此地距离天西行省战场超过了三千里,完全没有战场紧张气氛。
  反而是充满了亢奋。
  每一个村落和城池都贴满了楚王诏书。
  每一天都有人再宣读前方战场胜利的消息。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一战他们必胜无疑。
  很快楚王陛下就能打下整个天西行省。
  楚国很快就会成为南方霸主。
  届时,整个楚国将普天同庆。
  不过,有欢乐,就有血泪。
  楚王发动如此巨大规模的倾国之战,需要天文数字的物资和军费。
  所以楚国民众的税负也一定会提高。
  几乎每一个城镇,都有官吏差役在收税。
  每一个城镇都在征集壮丁做劳役。
  每一条官道上,都有源源不断的粮草队伍,送往前线。
  这些民夫身上又鞭痕,目中有泪水,伴随着押送官兵的喝骂和斥责,手中的鞭子不断抽落。
  这算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吗?
  相较而言,宁元宪虽然败家,但对百姓却没有那么苛待,之前发动了几十万民夫运送粮草,也都是发放了俸禄和粮食,尽管也非常微薄,但至少没有让这些民夫白干。
  ……
  半日之后!
  沈浪的大军被楚国斥候发现。
  于是,索性再也没有掩饰行踪,大军全速朝着楚国王都行进。
  顿时间!
  整个楚国王都周围城郡官员彻底震撼。
  什么?
  竟然发现了一支越国的军队?
  足足万人?
  而且还是从南边来的?
  这……这怎么可能?
  那可是隔着千里大雪山,又隔着几百里崇山峻岭。
  他们是飞过来的吗?
  一定是看花眼了。
  一定是出错了。
  说不定是什么盗匪,假扮成为越国军队的样子。
  又或者是民夫造反了?
  接下来,楚国不断派来小股的斥候刺探。
  所有的消息汇总。
  楚国王都留守的官员不得不相信一个事实。
  越国军队竟然真的打过来了。
  楚国王后震惊,留守的枢密使震惊,尚书台颤栗。
  然后,立刻派人用最快速度去禀报楚王。
  并且下令周围所有的城郡,集结所有大军,保卫楚王都!
  兵贵神速!
  被发现了行踪之后,沈浪麾下的九千五百大军,日夜兼程,不眠不休。
  仅仅一日一夜。
  行军二百多里。
  到达了楚国王都之下。


第372章:楚王都沦陷!大获全胜!
  三国时期,邓艾偷渡阴平小道,突袭蜀汉都城,迫使刘禅投降。
  这大概是历史上最有名的突袭战之一。
  邓艾率军饶过蜀国正面防御,穿过七百里荒无人烟险境,最终剩下军队只有区区几千人而已,伤亡率高得吓人。
  而这一次。
  沈浪,宁政兵临城下,他围困楚王都的兵力也仅仅不足万人。
  楚王都,被称之为岺都,楚国第一大城池。
  整个城市规模而言,完全和天越城不相上下,绝对是整个东方世界有数的坚城。
  整个城市的人口超过大几十万,王城,内城,外城。
  其中外城几经扩建,城墙周长超过五十里,简直如同一只巨兽盘踞在地面上。
  沈浪和宁政麾下区区九千五百人,在这座巨城面前,看上去真是微不足道。
  不仅如此,楚王都城墙高度更是惊人的十五米左右,足足有五层楼那么高。
  用不足万人攻打这样的天下坚城,听上去仿佛显得有些荒谬。
  那楚王都守军有多少?
  两万城卫军,一万禁卫军,总共三万。
  这等空虚的程度,几乎和越国都城差不多,稍稍好一些。
  这一次楚王伐越,把太子也带在身边。
  留守王都的文有尚书台,武有枢密院,王后坐镇中宫。
  ……
  “王后娘娘放心,周围城郡各路军队已经飞快赶来,最快的明日可到。”
  “我楚王都坚固高大,没有十万大军,休想攻陷。”
  楚国王后今年五十几岁了,昭华不在,但因为保养得当,还有几分风韵。
  “越国领军的人是谁?”楚王后问道。
  “宁政,沈浪!”
  “沈浪?”楚王后目中露出刻骨仇恨,上一次边境会猎,就是此子把楚国玩弄于股掌之中。
  “他的军队是长了翅膀吗?竟然飞到了我楚国王都来了?”
  “他们……想必是从羌国北上,翻越千里雪山而来的。”
  这话一出,楚王后道:“不可能,没有军队能够翻得过大雪山,之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众人沉默。
  若不是翻越雪山来的,那真的就是飞过来的?
  楚国王后挥了挥手道:“他们怎么来的不重要了,关键是他们要怎么死!连枢密,王都现在有多少守军?”
  “两万城卫军,一万禁卫军,另外臣已经征集国都内所有豪族的家丁,又得一万。”楚国枢密使连镜道。
  楚王后道:“四万?还能多吗?”
  楚国枢密使道:“城内有许多镖局,帮派,若能够给他们封官,应该还能多征一两万人!”
  楚王后道:“赶紧征,赶紧征,这个时候万万不可吝啬。”
  楚国枢密使连镜心中有些反对。
  军队在于精,而不在于多。
  但他这个枢密使话语权不大,太子才是枢密院的掌舵者。
  而且在场几位大臣都觉得有些小题大做了。
  沈浪只不过区区不到一万人而已,而且没有任何攻城器械,几千里迢迢劳师远征,已经筋疲力尽,攻打楚王都这种坚城,完全只是找死而已!
  有四万大军守城,难道还不够吗?
  “继续征兵,下令周围城郡出动所有军队,包围沈浪和宁政军队,我要将他们斩尽杀绝,绝对不让一个人活着返回越国,我要让宁政和沈浪知道,侵犯我楚国王都威严者,死无葬身之地!”
  “是!”
  ……
  沈浪九千五百军队到达楚王都之后,并没有立刻攻城。
  而是原地修整,等待天亮!
  而此时,楚王都之内征兵如火如荼。
  豪族的武装家丁,全部集结成军。
  王都内的地痞、流氓,帮派成员全部集结成军。
  许多帮主,镖头摇身一变,都成为了军官。
  整个楚王都内可谓是斗志昂扬。
  经过了一开始的惊诧后,楚国王都内的所有人彻底被激怒了。
  越国人也太目中无人了。
  区区不到万人,竟然也敢来攻打我王都?
  简直是丧心病狂,痴人说梦。
  然后,无数的地痞流氓,习武之人纷纷应征入军。
  短短几个时辰内!
  竟然又征召了两万多人。
  这些地痞流氓简直前所未有的荣耀。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现在王后竟然请我们出山了,我们虽然是流氓,但我们也可以很爱楚国的。
  “建功立业。”
  “将宁政和沈浪斩尽杀绝!”
  “将越狗全部扒皮抽筋,挫骨扬灰。”
  大王在前面厮杀,我们在后面保卫王都,我骄傲!
  紧接着,王后和枢密院,尚书台联合下令。
  凡斩杀越国军队一颗头颅,可换二十金币。
  谁斩沈浪头颅,一万金币。
  谁斩宁政头颅,五千金币。
  这个价格一出,楚王都彻底沸腾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赏格啊。
  这是要发大财了。
  二十金币,直接可以盖房娶老婆了。
  用来吃喝玩乐的话,足足可以享用几年。
  不过宁政可是越王之子,为何他只值五千金币?而沈浪区区一个赘婿值一万呢?
  “发财去,发财去!”
  “若是杀了沈浪这个小白脸,这辈子荣华富贵都享用不尽啊。”
  “不知道沈浪的肉能不能换钱?”
  “不知道沈浪的鸟能不能换钱?”
  “诸位爷们,沈浪这畜生竟敢偷袭我楚国王都,完全是欺我楚国无人啊,我建议杀光沈浪的军队后,将每个人的鸟都割下来,然后送还去给越王,如何?”
  “好,好,那沈浪的鸟割下来,是应该送去给金木兰,还是送给阿鲁娜娜呢?”
  “把断鸟送给金木兰,卵蛋送给阿鲁娜娜和宁焱贱人。”
  这些地痞流氓,脏话连天。
  但士气绝对高涨。
  随着时间的推移,楚国王都之内的守军越来越多。
  四万,五万,六万,七万……
  这毕竟和当时邓艾偷袭蜀国都城不一样。
  当时魏强蜀弱,蜀国上下本就充满了绝望情绪。
  加上刘禅软弱,所以在几乎不战而降。
  但此时楚国不一样。
  如今算得上是楚强越弱,楚王在前线高歌猛进,几乎要灭了越国。
  楚王都内的万民正处于骄傲膨胀中,拥有巨大的荣誉感。
  而且沈浪只来了九千多军队。
  这摆明是来送死的,白白的军功啊,金灿灿的黄金啊,凭什么不拿。
  愤怒之后,楚国王都内的很多习武之人非但不觉得危险,反而将这次危机当成了发大财的好机会。
  ……
  原地休整了三个时辰!
  天亮了!
  沈浪麾下九千五百大军,开始集结。
  如果天上有一双眼睛,可以看到超过五支军队正在朝着楚国王都靠拢。
  这都是周围城郡的援军。
  当然,几乎没有一线精锐,全部都是地方守军。
  抬头一看楚王都的城墙。
  完全是密密麻麻,不计其数的守军。
  铠甲和武器还算统一,但是军容就不算鲜明了。
  但是每一个守军的眼中都充满了亢奋,望向沈浪军队的目光倒不像是在看人,而是在看军功和金币。
  沈浪大致看了一眼。
  城内守军竟然又如此之多?
  六万?七万?
  原本不是只有三万吗?
  一夜之间,楚王都的守军竟然翻了一倍都不止?
  “沈浪何在?宁政何在?”
  沈浪懒得理会。
  宁政出列,躬身道:“宁政拜见连枢密使。”
  楚国枢密使连镜冷道:“宁政,你此举真是骇人听闻的。”
  宁政道:“两国开战,只要不屠杀平民,那也就没有什么骇人听闻之事了。”
  连镜笑道:“凭着你不到一万人?也想要攻下我楚王都?真是天大的笑话,按说你贵为越王之子我应该给你体面,但既然你做的事情不体面,那就休要怪我无情!今日若不将你们斩尽杀绝,只怕天下人会取笑我楚国软弱无能。宁政,沈浪,今日若不杀你二人,我连镜犹如此剑!”
  说罢,楚国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