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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赘婿-第4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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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辣椒鸡汤内加入烈酒,效果就更显著。
换成其他任何军队。
在路上早已经死光了。
但是这两支涅槃军和沙蛮族神射手军队,硬是靠着辣椒水,烈酒,高热量的军粮,每天行军超过一百五十里。
有伤亡吗?
有!
几十个沙蛮族的武士,太过于大意了,脚上的靴子磨破了也没有在意。
结果两只脚都被冻坏了。
等沈浪发现的时候,已经彻底乌黑坏死,必须截断。
截肢后,他们就……都死了。
之后,大军每天都要检查靴子几遍。
而造成最大伤亡便是暴雪狂风。
曾经一夜之间,失踪了三百多人。
等到再一次发现他们的时候,已经彻底冻死了。
但这支军队的勇敢和士气,天下罕有。
哪怕面对这样的伤亡和危险,依旧没有人退缩。
涅槃军甚至比地面上更加开朗了一些,非常沉迷这里的景色。这种致命的危险对于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上天的考验。
行军在这世界之巅,好像让他们常年压抑的性情变得开朗了。
有种天高云阔的感觉。
而沙蛮族的神射手军队,每天都在高呼,都在狂吼。
因为他们内心充满了原始部落男人的浪漫。
要征服整个世界。
每一次攀登上一座高峰的时候,他们就会跪下来向神灵祈祷。
然后在这片雪山的峰顶上画下图腾。
当然仅仅半个时辰后,这个图腾就会消失,要么被风刮掉,要么被雪覆盖掉。
兰一嘴贱问他们,明知道这个印记会消散,为何还要画呢?
结果那个沙蛮族神射手反问道,你睡了一个女人,在她体内留了什么东西,她洗掉之后,难道体内就没有你的印记了吗?
说得好有道理,让人无言以对。
可惜兰一是个处男。
他忍不住问了一下,你睡过女人吗?
那个沙蛮族神射手竖起一根手指。
“一个?”
“一百!”
顿时,兰一妒忌得几乎要吐血,有种想要更换国籍的冲动。
早知道如此,当时兰疯子大哥应该带着我们去沙蛮族的。
那样,我兰一或许都已经娶了十几个女人,小孩子都满地跑了。
……
大军不怕远征难。
千山万水只等闲。
整整八天后!
沈浪率领的一万大军,终于走完了千里大雪山。
原本一万零七百军队,此刻还剩下九千五。
一千二百人,长眠在雪山中。
有些尸体能够找到,有些则找不到。
当走完最后一座大雪山。
视野之内,不再是皑皑白色。
终于离开大雪山了。
这段天堂和地狱一般的雪山之旅,终于结束了。
每一个人都喜极而泣。
太不容易了。
很多人的眼球都在红肿出血。
白雪皑皑,反光刺眼,几天几夜一直看着这雪山,眼睛都有一种要被刺瞎的感觉。
沈浪已经给每一个人都准备了墨镜。
但是在行军之中,很多人的装备行李甚至墨镜都大风吹掉了。
一不小心摔个跤,身上的东西也都不见了。
所以,到后面墨镜缺了一千多只,不得不轮流佩戴,使得部分士兵的眼睛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离开大雪山后!
沈浪和九千多大军,朝着巍峨的雪山鞠躬行礼。
大自然太让人敬畏了。
大雪山,我们不敢说我们征服了你。
我们只是看到了你,经过了你!
甚至沈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不敢置信,我们竟然真的创造了奇迹。
竟然真的翻越了这世界之巅大雪山。
“我太了不起了,这段伟大的历史,一定要给我们的孩子讲下去,他们的父亲翻阅了千里大雪山,走过世界之巅。”沈浪激动颤抖道。
旁边的沙曼王后道:“沈浪,你能要点脸吗?你走过一天路吗?”
沈浪抱着木兰的玉颈,在她绝美的脸蛋上轻咬了一口。
“我娘子背着我走过大雪山,和我自己走过,又有什么区别呢?”沈浪满不在乎道:“在说我创造的奇迹又何止这一项,难道还要一样一样说给你听吗?”
比如,浪爷曾经在海拔七千米高的时候和木兰嘿咻。
这么伟大的事情,我骄傲了吗?
当然事后木兰几乎要给他做人工呼吸来着,但……那也是深吻啊。
还有,我在七千米海拔雪山上扮狗叫,我骄傲了吗?
……
翻越过千里大雪山之后,又是上千里的崇山峻岭,依旧是无人区。
但是比起大雪山的艰难,这崇山峻岭如履平地一般。
大军的伤亡也微乎其微,每日行军的速度超过了一百八十里。
五天之后!
大军走出了大山!
从山上回到了地面。
终于看到了郁郁葱葱的植被。
终于看到了城镇和村落。
此地,距离楚王都仅仅只有三百多百里了。
沈浪率领的这九千五百大军,绕开了城池,绕开了村落。
直接朝着楚王都进发。
这里是楚国的腹心之地,背靠着茫茫大山,完全称得上是高枕无忧。
而且此地距离天西行省战场超过了三千里,完全没有战场紧张气氛。
反而是充满了亢奋。
每一个村落和城池都贴满了楚王诏书。
每一天都有人再宣读前方战场胜利的消息。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一战他们必胜无疑。
很快楚王陛下就能打下整个天西行省。
楚国很快就会成为南方霸主。
届时,整个楚国将普天同庆。
不过,有欢乐,就有血泪。
楚王发动如此巨大规模的倾国之战,需要天文数字的物资和军费。
所以楚国民众的税负也一定会提高。
几乎每一个城镇,都有官吏差役在收税。
每一个城镇都在征集壮丁做劳役。
每一条官道上,都有源源不断的粮草队伍,送往前线。
这些民夫身上又鞭痕,目中有泪水,伴随着押送官兵的喝骂和斥责,手中的鞭子不断抽落。
这算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吗?
相较而言,宁元宪虽然败家,但对百姓却没有那么苛待,之前发动了几十万民夫运送粮草,也都是发放了俸禄和粮食,尽管也非常微薄,但至少没有让这些民夫白干。
……
半日之后!
沈浪的大军被楚国斥候发现。
于是,索性再也没有掩饰行踪,大军全速朝着楚国王都行进。
顿时间!
整个楚国王都周围城郡官员彻底震撼。
什么?
竟然发现了一支越国的军队?
足足万人?
而且还是从南边来的?
这……这怎么可能?
那可是隔着千里大雪山,又隔着几百里崇山峻岭。
他们是飞过来的吗?
一定是看花眼了。
一定是出错了。
说不定是什么盗匪,假扮成为越国军队的样子。
又或者是民夫造反了?
接下来,楚国不断派来小股的斥候刺探。
所有的消息汇总。
楚国王都留守的官员不得不相信一个事实。
越国军队竟然真的打过来了。
楚国王后震惊,留守的枢密使震惊,尚书台颤栗。
然后,立刻派人用最快速度去禀报楚王。
并且下令周围所有的城郡,集结所有大军,保卫楚王都!
兵贵神速!
被发现了行踪之后,沈浪麾下的九千五百大军,日夜兼程,不眠不休。
仅仅一日一夜。
行军二百多里。
到达了楚国王都之下。
第372章:楚王都沦陷!大获全胜!
三国时期,邓艾偷渡阴平小道,突袭蜀汉都城,迫使刘禅投降。
这大概是历史上最有名的突袭战之一。
邓艾率军饶过蜀国正面防御,穿过七百里荒无人烟险境,最终剩下军队只有区区几千人而已,伤亡率高得吓人。
而这一次。
沈浪,宁政兵临城下,他围困楚王都的兵力也仅仅不足万人。
楚王都,被称之为岺都,楚国第一大城池。
整个城市规模而言,完全和天越城不相上下,绝对是整个东方世界有数的坚城。
整个城市的人口超过大几十万,王城,内城,外城。
其中外城几经扩建,城墙周长超过五十里,简直如同一只巨兽盘踞在地面上。
沈浪和宁政麾下区区九千五百人,在这座巨城面前,看上去真是微不足道。
不仅如此,楚王都城墙高度更是惊人的十五米左右,足足有五层楼那么高。
用不足万人攻打这样的天下坚城,听上去仿佛显得有些荒谬。
那楚王都守军有多少?
两万城卫军,一万禁卫军,总共三万。
这等空虚的程度,几乎和越国都城差不多,稍稍好一些。
这一次楚王伐越,把太子也带在身边。
留守王都的文有尚书台,武有枢密院,王后坐镇中宫。
……
“王后娘娘放心,周围城郡各路军队已经飞快赶来,最快的明日可到。”
“我楚王都坚固高大,没有十万大军,休想攻陷。”
楚国王后今年五十几岁了,昭华不在,但因为保养得当,还有几分风韵。
“越国领军的人是谁?”楚王后问道。
“宁政,沈浪!”
“沈浪?”楚王后目中露出刻骨仇恨,上一次边境会猎,就是此子把楚国玩弄于股掌之中。
“他的军队是长了翅膀吗?竟然飞到了我楚国王都来了?”
“他们……想必是从羌国北上,翻越千里雪山而来的。”
这话一出,楚王后道:“不可能,没有军队能够翻得过大雪山,之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众人沉默。
若不是翻越雪山来的,那真的就是飞过来的?
楚国王后挥了挥手道:“他们怎么来的不重要了,关键是他们要怎么死!连枢密,王都现在有多少守军?”
“两万城卫军,一万禁卫军,另外臣已经征集国都内所有豪族的家丁,又得一万。”楚国枢密使连镜道。
楚王后道:“四万?还能多吗?”
楚国枢密使道:“城内有许多镖局,帮派,若能够给他们封官,应该还能多征一两万人!”
楚王后道:“赶紧征,赶紧征,这个时候万万不可吝啬。”
楚国枢密使连镜心中有些反对。
军队在于精,而不在于多。
但他这个枢密使话语权不大,太子才是枢密院的掌舵者。
而且在场几位大臣都觉得有些小题大做了。
沈浪只不过区区不到一万人而已,而且没有任何攻城器械,几千里迢迢劳师远征,已经筋疲力尽,攻打楚王都这种坚城,完全只是找死而已!
有四万大军守城,难道还不够吗?
“继续征兵,下令周围城郡出动所有军队,包围沈浪和宁政军队,我要将他们斩尽杀绝,绝对不让一个人活着返回越国,我要让宁政和沈浪知道,侵犯我楚国王都威严者,死无葬身之地!”
“是!”
……
沈浪九千五百军队到达楚王都之后,并没有立刻攻城。
而是原地修整,等待天亮!
而此时,楚王都之内征兵如火如荼。
豪族的武装家丁,全部集结成军。
王都内的地痞、流氓,帮派成员全部集结成军。
许多帮主,镖头摇身一变,都成为了军官。
整个楚王都内可谓是斗志昂扬。
经过了一开始的惊诧后,楚国王都内的所有人彻底被激怒了。
越国人也太目中无人了。
区区不到万人,竟然也敢来攻打我王都?
简直是丧心病狂,痴人说梦。
然后,无数的地痞流氓,习武之人纷纷应征入军。
短短几个时辰内!
竟然又征召了两万多人。
这些地痞流氓简直前所未有的荣耀。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现在王后竟然请我们出山了,我们虽然是流氓,但我们也可以很爱楚国的。
“建功立业。”
“将宁政和沈浪斩尽杀绝!”
“将越狗全部扒皮抽筋,挫骨扬灰。”
大王在前面厮杀,我们在后面保卫王都,我骄傲!
紧接着,王后和枢密院,尚书台联合下令。
凡斩杀越国军队一颗头颅,可换二十金币。
谁斩沈浪头颅,一万金币。
谁斩宁政头颅,五千金币。
这个价格一出,楚王都彻底沸腾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赏格啊。
这是要发大财了。
二十金币,直接可以盖房娶老婆了。
用来吃喝玩乐的话,足足可以享用几年。
不过宁政可是越王之子,为何他只值五千金币?而沈浪区区一个赘婿值一万呢?
“发财去,发财去!”
“若是杀了沈浪这个小白脸,这辈子荣华富贵都享用不尽啊。”
“不知道沈浪的肉能不能换钱?”
“不知道沈浪的鸟能不能换钱?”
“诸位爷们,沈浪这畜生竟敢偷袭我楚国王都,完全是欺我楚国无人啊,我建议杀光沈浪的军队后,将每个人的鸟都割下来,然后送还去给越王,如何?”
“好,好,那沈浪的鸟割下来,是应该送去给金木兰,还是送给阿鲁娜娜呢?”
“把断鸟送给金木兰,卵蛋送给阿鲁娜娜和宁焱贱人。”
这些地痞流氓,脏话连天。
但士气绝对高涨。
随着时间的推移,楚国王都之内的守军越来越多。
四万,五万,六万,七万……
这毕竟和当时邓艾偷袭蜀国都城不一样。
当时魏强蜀弱,蜀国上下本就充满了绝望情绪。
加上刘禅软弱,所以在几乎不战而降。
但此时楚国不一样。
如今算得上是楚强越弱,楚王在前线高歌猛进,几乎要灭了越国。
楚王都内的万民正处于骄傲膨胀中,拥有巨大的荣誉感。
而且沈浪只来了九千多军队。
这摆明是来送死的,白白的军功啊,金灿灿的黄金啊,凭什么不拿。
愤怒之后,楚国王都内的很多习武之人非但不觉得危险,反而将这次危机当成了发大财的好机会。
……
原地休整了三个时辰!
天亮了!
沈浪麾下九千五百大军,开始集结。
如果天上有一双眼睛,可以看到超过五支军队正在朝着楚国王都靠拢。
这都是周围城郡的援军。
当然,几乎没有一线精锐,全部都是地方守军。
抬头一看楚王都的城墙。
完全是密密麻麻,不计其数的守军。
铠甲和武器还算统一,但是军容就不算鲜明了。
但是每一个守军的眼中都充满了亢奋,望向沈浪军队的目光倒不像是在看人,而是在看军功和金币。
沈浪大致看了一眼。
城内守军竟然又如此之多?
六万?七万?
原本不是只有三万吗?
一夜之间,楚王都的守军竟然翻了一倍都不止?
“沈浪何在?宁政何在?”
沈浪懒得理会。
宁政出列,躬身道:“宁政拜见连枢密使。”
楚国枢密使连镜冷道:“宁政,你此举真是骇人听闻的。”
宁政道:“两国开战,只要不屠杀平民,那也就没有什么骇人听闻之事了。”
连镜笑道:“凭着你不到一万人?也想要攻下我楚王都?真是天大的笑话,按说你贵为越王之子我应该给你体面,但既然你做的事情不体面,那就休要怪我无情!今日若不将你们斩尽杀绝,只怕天下人会取笑我楚国软弱无能。宁政,沈浪,今日若不杀你二人,我连镜犹如此剑!”
说罢,楚国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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