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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妆-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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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他已经死了?这就是死后的世界吗?
金旺的嘴角浮起一抹笑容,他终于死了吗?
他本是个农家子,有一年家乡遭灾,村里饿死很多人,堂叔把他骗出来,说是要带他去赚钱,可是却把他卖给了戏班子。
他在戏班子里待了一年,后来戏班子招惹了地头蛇,他失手打死了人,那年他只有十二岁。
他被关进牢里的第三天,有人把他赎了出来,一起赎出来的,还有因为杀死后娘被抓进来的金婆子。
他和金婆子不是夫妻,他们是同袍,他们全都是死士。
他早就该死了,村里人饿死的时候,他就应该死了。
可是他没有死,后来地头蛇欺负他们的时候,他也应该死了,可是他还是活下来了。
现在他终于死了,死了就死了吧,他被抓住以后,他甚至没有想过要逃跑,因为他知道,即使逃走等待他的依然是死。
即使他能逃离这些人,他也逃不出主人的手掌。
身为死士,他们只能成功,如果不能成功,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
十二岁那年,他和金婆子走进死士营,从那天开始,他就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主人。
那时的他不怕死,他随时会为主人去死。
可是他平平安安度过了十八年,这十八年里,他从一个青涩少年变成如今八面玲珑的金旺,他喜欢穿柔软的千层底鞋子,他喜欢在温热的烧酒里加个各种果脯,他还喜欢吃孙记的肉夹馍,每天都会打发人去买几个回来。
虽然他和金婆子扮做了假夫妻,可是他喜欢的却是戏班子里的红袖,他喜欢红袖温暖的笑容和纯净的眼睛。
可也只是喜欢而已,他不敢让人知道,更不敢让红袖知道。
他只是死士而已,他没有亲人,也不能有爱人。
那天去蒋家唱堂会,他借故没让红袖一起去。
红袖不是死士,她是真真正正的戏子,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不想让红袖淌进这滩浑水。
也不知红袖怎样了,那姑娘爱戏如命,如果知道小坤班出了事,她会难过吧……
金旺胡思乱想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想法。
他想起了红袖,想起了老孙家的肉夹馍,他甚至想起了他新买的一对芙蓉鸟。
他死了,红袖很快就会忘记他这个人吧,老孙家生意那么好,不缺他这个客人,彩云飞的老板夸过几次了,想来会把那对芙蓉鸟拒为己有吧。
这些他至死都还牵挂着的,都会渐渐忘记他,他如同太阳下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未有过的恐惧在心里一点点扩大,直到这一刻,金旺忽然发现,原来他并不想死。
金旺下意识地扭动身体,那种没着没落的熟悉感觉再次袭来,还好,他还是被吊在牢房里,他没有死,他还活着。
忽然,有女子的声音远远飘来,咿咿呀呀,那是有人在唱戏。
声音似乎离得很远,却又近在咫尺。
金旺不由自主侧耳倾听,这一次他听出来了,这是红袖的声音。
是红袖!
他们抓了红袖!
一种莫名的愤怒从心底升起,金旺扭动着身体,绑缚的铁链铛铛做响,他要告诉他们,红袖什么也不知道,她不是死士,她和小坤班里的戏子们一样,都是他们抓来做掩护的。
死士们学的是杀人,临阵磨枪学了几句唱词,可也不能成角儿,所以若想堂而皇之走进高官显贵们的后宅,就要有真真正正的戏子。
红袖什么都没有做过,她只是倒霉而已。
红袖的声音如凄如诉,他听出来了,那是长相思。
长相思里的女子最后忧怨而死,红袖也要死了吗?
铁链声越来越大,金旺拼死挣扎,他要挣开这些锁链,他要拿去嘴里的东西,他要喊出来,他要告诉他们,放了红袖!
忽然,女子的歌声戛然而止,四周又恢复了寂静。
如同坟墓,又如同地狱。
红袖呢?红袖为何不唱了?
金旺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大脑由清醒到浑沌,又由浑沌再变为清醒,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滴落,滴到眼睛里,他的眼睛睁不开了,说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眼前的黑暗逐渐被水雾替代。
咣啷一声,黑暗中有人打开了牢房的门,一团光茫升起,映照出一张英俊的少年面孔。
“金旺!”
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是黑白无常来带他去地府了吗?
那么红袖怎么办?
他死了谁能证明红袖的清白?金婆子是不会的,那个狠戾的女人,巴不得多带几个人一起死。
眼中的水雾逐渐散去,金旺看清了面前的那张脸。
虽然他们还没能混进秦王府,但是对于秦王手下的几位爱将,却已熟记于心。
这是萧韧,萧七少!
萧韧,十四岁,秦王养子,一说是路遇乞儿,一说是定国公萧成敦侄儿。优点:冷静果敢;缺点:骄傲自大。
……
萧韧手中长剑挥出,挑出金旺嘴里的破布,金旺被这冷不丁的动作吓了一跳,但是就在嘴巴里的破布被挑出来的那一刹那,金旺冲口而出:“放了红袖,我招!”
两天后,大饼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七少是如何施计让金旺招供的事情,他一会儿学金旺说话,一会儿又学女子唱戏,沈彤和芳菲虽然没有亲眼目睹,可也能想像出来当时是怎样的一番场景。
“金旺被熬了那么多天,就是海冬青也老老实实认栽了,可他的嘴却像是被铁铸上的,什么也不肯说。谁能想到七少只是让个女子唱了几句戏文,他就全都招了呢?七少真是太厉害了”,虽然已经说到第三遍,可是大饼还是要再多问一句,“沈姑娘,您说是吧?”
第192章 土匪
“是啊。”沈彤笑了,她不是客套,这次萧韧干得真是漂亮。
萧韧只有十四岁吧。
“沈姑娘,如果七少知道您也夸他了,他一定很高兴,可惜七少远在千里之外,唉,大饼若是会口技就好了,能够学着沈姑娘的声音说给七少听了。”大饼的眼睛亮晶晶的,眼睛里面有星星
她的夸奖很重要吗?
沈彤失笑,但是却想起了一件事来。
她答应过萧韧要送他一件礼物的。
她居然给忘了。
“七少立了大功,我应该送份贺礼的。”沈彤说道。
大饼眼里的星星更加璀璨,笑容也更加甜美:“大饼替七少谢过沈姑娘。”
说着,他居然真的跪了下去,沈彤侧着身子避开了,笑道:“那你晚走一天,等我选选贺礼。”
大饼眉开眼笑:“沈姑娘这里有什么事是大饼能做的吗?大饼虽然笨,可是搬搬抬抬还是行的。”
嗯,上次芳菲和巧儿就是让他搬搬抬抬。
晚膳的时候,宜宁郡主也知道这件事了。
她蹙着眉头问道:“七哥那人很挑的,没有什么是他喜欢的。”
沈彤笑道:“没关系,随便给他买点什么就行了。”
“别,千万别,有一年他过生日,我打了只十两的金猪送给他,你猜怎么样了?”宜宁郡主放下筷子,对身边服侍的丫鬟们挥挥手,“不吃了不吃了。”
素膳什么的,对付着吃几口就行了,她的卧房里藏着肉脯,她还要留出肚子吃那个呢。
沈彤想像不出萧韧看到十两重的大金猪是什么表情,她很有兴趣,问道:“他怎样了?”
宜宁郡主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似是生怕被萧韧听到一样:“他看了一眼大金猪说,怎么不直接送个金元宝?”
“哈哈哈”,沈彤给逗笑了,这倒真是萧韧会说出来的话,她问道,“后来呢,那只金猪他没收?”
“收了啊,他交给帐房了,是帐房,不是管库的。”宜宁郡主咬牙切齿。
交给帐房那就是当成金子入帐了,如果是交给库房,那是物件,要收藏起来的物件。
“唉,后来我知道三哥送的是银票,父王送的是宅子,所以啊,彤彤,你真的不用费心去给他选礼物,他那人无趣得紧”,宜宁郡主拍拍脑门,又想起一件事来,“那年我们都还小,母妃给我们每人绣了一个小荷包,我的荷包上绣的是小花猫,三哥和七哥的绣的是小马驹。母妃为我们喜欢吗?你猜七哥说的啥?他说荷包太小了,够不下多少草料,哈哈哈!”
沈彤怔了怔,忽然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萧韧竟然以为那荷包是给他喂马用的。
屋里服侍的几个丫鬟全都笑得直不起腰来,沈彤也好奇萧韧的脑袋里都在想什么,他是怎么想到要在荷包里装草料的呢?
第二天,沈彤带着芳菲去逛街,她去逛了西域人开的马具铺子,想挑个马鞍或马鞭送给萧韧。
西域人的马具都很花哨,镶金嵌银,这些马具适合公子哥儿们争奇斗妍,却不适合萧韧这样的武将。
从马具铺子里出来,沈彤却没看到芳菲,这小丫头刚刚说去买冰糖葫芦,这会儿还没有回来。
正在这时,就看到芳菲跑了过来,只是她的手上举着的不是冰糖葫芦,而是糖人儿。
“小姐,小姐,糖人儿!”芳菲把糖人递给沈彤。
沈彤没接,笑道:“你吃吧,他们在哪儿?”
糖人儿是暗号。
沈彤在宜宁郡主身边,又是住在普渡寺里,许安和路友不方便和她见面,于是就把糖人儿当做暗号,看到糖人儿,沈彤就知道他们有事找她。
许安和路友在一家茶馆里坐着,茶馆里很冷清,只有几个客人。
看到沈彤和芳菲进来,许安大声说道:“小妹,我们在这儿!”
沈彤走过去,在他们对面坐下,问道:“是不是查到了什么?”
许安点点头,压低声音说道:“我们查到一件事,十几年前,一百里外的百封山有伙土匪,有一次他们打劫时遇到鞑子,杀了鞑子一百余人,立下大功,被朝廷招安了。说来也巧,我们有次在酒馆里喝酒,刚好遇到那伙土匪中的一个,他叫罗喜,被招安后,他在战场上断了一条腿,那间小酒馆就是他开的,他没事也爱喝几杯,喝多了就爱吹牛他杀过多少鞑子。”
沈彤微笑,她见过很多这样的人。曾经伟岸的身躯已经残缺,那些马革裹尸的日子却永远难忘。
“他说了什么?”沈彤问道。
“我们问起招安前的事时,他说起那时山上有个读书人,那个读书人姓蓝。”许安说道。
“姓蓝?”沈彤吃了一惊,她已经认定蓝师傅是用的假名字了,没想到这个姓氏竟然重又出现了。
“对,是姓蓝。罗喜也只是知道他姓蓝,大家都叫他蓝书呆。蓝书呆是读书人,有次土匪们打劫时刚好遇到他,他身边只有一个老仆和一个书箱,土匪们对他们没有兴趣,原本要放他们离开,可是蓝书呆不肯走,他说天下虽大可是却没有他们的栖身之所,他想上山当土匪。土匪们大笑,说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做什么?蓝书呆说他读过孙子兵法,能给他们当军师。”许安喝了口水,继续说下去。
“百封山的大当家是念过书的,对读书人存着几分敬重,罗喜已经不记得蓝书呆又说过什么了,总之,蓝书呆说服了大当家,把他们主仆留在了百封山上。”
沈彤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她问道:“是不是后来百封山土匪招安了,这个蓝书呆却走了?”
“对,大当家决定受招的第二天,蓝书呆和他的仆从就不见了。他是军师,手中有令牌,加之大家都认定他百无一用,所以没人对他有防备。蓝书呆拿着令牌,很容易就离开了山寨”,许安说到这里,又喝了一口茶,道,“我们把蓝师傅的画像拿给罗喜看,他说画像上的人有蓝书呆有五六成相像!”
第193章 袜子
沈彤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历时半年的明查暗访,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
好不容易等到许安慢调斯理把话说完,路友急不可待地道:“我这就回西安把姓蓝的押过来,给那罗喜亲眼看看,看看他是不是那什么蓝书呆!”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沈彤道。
榆林的夏天干燥炎热,可是沈彤短短的两句话却如同一盆冰水当头浇下,路友被浇了个透心凉。
“那……那我们千辛万苦查他又为何?”路友霍的站了起来。
许安伸手把路友按下,解释道:“即使蓝师傅就是蓝书呆,也只能证明他曾经给土匪当过军师,虽然不光彩,但却恰好能够为他所受的重伤找到了原因。这对于蓝师傅的真正身份没有帮助,反而打草惊蛇,让他知道我们正在查他。”
路友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但却不傻,许安稍做解释他就明白了,搓着手看向沈彤:“沈姑娘,那你说,下一步我们怎么做?”
沈彤掀起茶盏的盖子,那张小小的俏脸掩映在氤氲的水雾中,似真似幻。
“通过刘婆子,萧韧已经抓到了几名死士,并且得到了口供,我想这样做……”
半个时辰后,沈彤走出小茶馆,守在茶馆外面的芳菲已经吃完了糖人儿,正在眼巴巴地看着不远处卖冰糖葫芦的小贩。
“好了,去买吧。”
沈彤冷不丁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芳菲吓了一跳,随即就飞奔着跑去买冰糖葫芦了。
沈彤抿嘴笑了,她喜欢芳菲这样的小孩,虽然有点傻气,但是却从不误事。
就像刚刚,她让芳菲在门口守着,即使卖冰糖葫芦的近在咫尺,小丫头也只是看着冰糖葫芦咽口水,也没有离开半步。
这时,芳菲举着冰糖葫芦走过来了,苦着一张脸,对沈彤道:“小姐,冰糖葫芦都化了。”
夏日炎热,冰糖葫芦做出来以后很容易熔化。
“那以后就别买了,等到天不热了再吃吧。”沈彤说道。
“没事,这样也能吃的。”芳菲说着,便咬了一口,然后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沈彤望着那支惨不忍睹的冰糖葫芦,又看看大快朵颐的芳菲,心中一动。
一个人的爱好可以改变,但是口味却很难改,就像芳菲,她喜欢吃冰糖葫芦,即使已经溶化口感变差,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喜欢。
她问芳菲:“蓝师傅是不是每天都要吃酱牛肉?”
她想起在清水巷偷走桔子的那天,芳菲用来喂猫的猫食就是酱牛肉,而她也曾经见过蓝师傅的老仆在武记牛肉铺外面排队。
芳菲眨巴着大眼睛,想了想,点点头,又摇摇头:“有时候也吃武记的招牌腊牛肉,不过大多时候都是吃酱牛肉的。”
沈彤嗯了一声,转身回到茶馆里。为了不让人怀疑,许安和路友还没有走,继续在喝茶,沈彤把她想到的事情告诉了他们,这才重又走了出来。
芳菲已经吃完了冰糖葫芦,正在四处张望,寻思着还能吃点什么。
沈彤笑道:“走吧,咱们接着去挑礼物。”
走进一家西域人开的铺子,芳菲指着铺子里五颜六色的物件儿,兴奋地说道:“小姐,大饼哥哥的袜子就是在这里买的。”
不用她说,沈彤也看到了,各种各样织着西域女人的袜子,居然没有重样的。
“小姐,也给七少买一双袜子吧,小姐喜欢的东西,奴婢也喜欢,所以大饼哥哥喜欢的,七少也会喜欢的。”
“是这样的吗?”活了两辈子,沈彤从未刻意地给人选过礼物,这是第一次,上次她买糖桂花,也是恰好遇到卖糖桂花的老婆婆,便随手买了。
芳菲郑重地点点头:“奴婢在南边时从未吃过冰糖葫芦,到了京城,小姐说冰糖葫芦好吃,奴婢一尝,是真的太好吃了。”
好吧,这就是芳菲的依据。
沈彤啼笑皆非,不过芳菲倒是提醒她了,嗯,她很想知道萧韧收到这种袜子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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