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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佛-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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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亡,理宜重新排名。而新的名次应当是你与王佛、易水寒、贺顶红等四人。事情过后,为了掩人耳目,你不惜杀人灭口,竟将数十人尽数杀死。风捕头,别人不说,‘今古书社茶楼’那个说书的‘王铁嘴’,据人一口咬定,说就是你亲手所杀。唉!风捕头,数十条的人命大案,下官实是不信,你会一点都不知道?”
风遗仙听到这里,越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他实在想不明白,什么人对他如此仇恨,非要将他致于死地才肯罢休。
所以,他只有苦笑的份儿。
那知府搓了搓手,陪笑说道:“风捕头,你我俱是公门中人,你也知道,下是也是奉命行事,实出无奈。是以下官斗胆,想请风捕头随下官前往公堂上走一趟,届时只须风捕头与法光当堂对质,是非黑白,自有公断。还望风捕头不要为难下官,风捕头,你意下如何啊!”
风遗仙心念电转,寻思道:“事已至此,怕也无用。反正此事非我所为,我也自不必心虚。便是对质公堂,打什么紧?”当下朗声一笑,仰走头道:“也好,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风某人自觉问心无愧,上一趟公堂又有何妨?我就便随大人前往公堂。敢问大人,可是要将风某绑上公堂?”
那知府再次笑道:“哪里,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既然风捕头如此爽快,下官自然不会为难风捕头。风捕头,咱们走吧!”
风遗仙仰天咨嗟,只得点了点头。当下揣起字鉴,由那知府和众衙皂在前面引着,出了大万寿寺,取路直奔知府衙门。
众人刚到衙门,便见门首站着八名身着锦服、各跨一口的腰刀的差官,瞧其服饰,均是大理寺的官差。那知府急忙趋步抢上,躬身道:“下官不知上差驾到,失礼失礼,不知几位上差有何公干?”
其中一个紫脸膛的汉子道:“风遗仙连伤数条人命,案情甚是重大,我等不才,特奉大理寺正卿吴大人差派,要将风遗仙解往大理寺进行严审。贵知府,把风遗仙交给我们吧!”
“是是是,即是上差交待,下官怎敢不从?”那知府诺诺连声,大气也不敢吭,“上差,还有法光及众苦主,上差看……”
“烦劳贵知府派些人手,将他们一并带往大理寺。”
“下官定当遵办。”那知府转过身子,向着风遗仙一拱手,“风捕头,恕下官位卑职微,不敢擅专,此案已然由大理寺接管,还望风捕头好自为之。”
风遗仙负手一笑道:“无妨,平生不做皱眉事,世上应无切齿人。风某未做此事,怕它做甚?我便不信,到了大理寺,就没有风某人说话的权利。”向着那八名锦衣之人迎上一步,坦然一笑,道,“不才正是风遗仙。”
紫脸公差翻起眼皮看了风遗仙一眼,板下脸道:“风捕头,对不住了,此乃上峰授意,我们兄弟也没办法。”左右一使眼色,另七人早将备好的铁链和一块七斤半团头铁护身长枷套在了风遗仙身上。不由分说,拖住便走。
到得大理寺正堂,风遗仙跪倒堂上,侧目一扫,但见绯罗缴壁,紫绶卓围,迎面额挂朱红,书着“明镜高悬”四个大字。掌刑差役各执刑具祗候阶前,站堂军分拄无情棍列立两厢,戒石威仪,刻着御制四行;漆牌森严,书着低声“二字”。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并为三法司,只此气象,果然非同小可,比别的衙门更为气派。
※※※
风遗仙正自思忖,忽听堂木啪的一响,主审稳居堂口,高声断喝:“堂下所跪何人?”
风遗仙抬起头道:“风遗仙。”
“嘟!大胆风遗仙,你可知罪?”那主审软翅乌纱,圆领红袍,一张蟹青色脸皮不怒而自威,“经人举报,你于本月十一日将锦衣卫指挥使墨中白约至资福寺大雄宝殿之内,以所设机关将其杀死,说——可有此事?”
“大人,无有此事。此事纯属有人捏造是非,颠倒黑白,墨中白虽死,遗仙实是一无所知。”风遗仙磕了一个头,道,“大人明鉴,资福寺乃佛门清静所在,遗仙与那主持法光平时并无来往,如何能在大雄宝殿内设得了机关埋伏?我虽与墨中白有字鉴约战,但并非在十一日,更非是资福寺,而是定于十三日大万寿寺竹林院。至于知府交给我的这张字鉴,虽然看似遗仙笔迹,却非我亲笔所书,实属有人盗用我的笔体嫁祸于我。”一伸手,取出怀中字鉴递了上去。
那主审令人呈上字鉴,看罢嘿嘿一笑,道:“大胆风遗仙,到了此时还敢狡辩,这上面即是你的笔体,别人如何盗用?来人,带人证法光——”
时间不大,有人将法光带至堂上,法光跪倒在地,双掌合什道:“大人在上,小僧法光前来作证。”
“嗯!”那主审点手一指风遗仙,斜着眼道,“法光,你旁边所跪之人,你可认得?”
法光用眼瞟了一下身旁跪着的风遗仙,伏下身子道,“小僧当然认得,他乃是南七北六十三省六扇门带管总捕头风遗仙、风捕头。”
那主审道:“本官问你,你说他曾于十一日在贵寺大雄宝殿用机关加害墨中白,可是属实?”
“出家人不打逛语,小僧所言,千真万确。”法光不慌不忙,侃侃而谈,“其实早在十一日之前,风遗仙便去寺上找过小僧,说是要在大雄宝殿内设一些机关埋伏,好将墨中白致于死地。小僧当时不允,无奈……无奈小僧迫其淫威,最后……不得不从……”
那主审道:“僧迫其淫威,风遗仙当时都与你说些什么?”
“他说小僧若是不从,他定将小僧及寺中僧众一个不剩,刀刀斩尽,刃刃诛绝。”法光手捻念珠,连声叹道,“想来真是罪过,不成想本寺数百年的基业,却因我一念之差,在一日之内毁于小僧之手。使得佛门之地,成了风遗仙用于杀人的屠场,罪孽啊罪孽——”
那主审喝道:“本官再问你,十一日发生的命案,你为何直至今日才来报案?”
法光道:“大人容禀,小僧当时因惧怕风遗仙杀人灭口,累及本寺僧众,故未及时报案。但小僧后来越想越觉此事重大,我若不报,便与风遗仙同犯无疑,是以小僧思前想后,还是认为报官方是正理。”
那主审点了点头,将目光转向风遗仙,惊堂木再次重重一拍,厉声道:“风遗仙,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你自以为聪明一世,可以瞒天过海,可曾想过法光最终还是将你告了?”
“大人,遗仙冤枉,法光所言,皆是血口喷人。”风遗仙伸手一指法光,怒目而叱,“十一日我根本不曾去过资福寺,更听不懂他说些什么?”
“不懂?”那主审向堂下问道,“被风遗仙所害之人的苦主们可曾带到?”
有人道:“回大人,已然带到,现均在堂外候着。”
那主审大声道:“令众苦主上堂!”
一言方罢,便见三十几人面现悲戚之色,一齐涌入大堂,纷纷跪倒。那主审一一审问,苦主们众口一词,同声说道:“大人,杀人凶手便是他——风遗仙,求大人为我等做主。”
那主审好言劝道:“尔等放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官身为父母,定当还你们一个公道。”脸色一沉,叱道,“风遗仙,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话可说?”
风遗仙牙关一咬,索性横下心道:“大人,遗仙未曾杀人,何罪之有?这些人分明是受人指使,还望大人明断。”
“嘟!”那主审脸色一变,一脸煞气的道,“好你一个风遗仙,铁证如山还敢拒不招从。嘿嘿!人心似铁假似铁,官法如炉真如炉,看来不用大刑,谅你也不肯招认。来呀!夹棍伺候——”右手一挥,一块漆牌啪的掷于堂下,四名掌刑差役手执夹棍应声抢上,将风遗仙按翻在地。夹棍一上一下,将他双腿牢牢挟上。
须知夹棍乃属五刑之祖,但凡公堂上与犯人用刑,夹棍之刑,必系常备之刑,任是多大的英雄好汉,也断难抗受。四名差役各掌夹棍,用力一紧,风遗仙兀自大叫一声,昏了过去。
那主审令人提上一桶冷水,哗一声响,与风遗仙当头浇落。等到他醒转过来,那主审又一拍惊堂木,笑着喝问:“风遗仙,你招也不招?”
风遗仙惨然一笑,抬起头道:“遗仙未做此事,大人让我招些什么?”
“好,本官不怕你铁嘴钢牙,死活不招。来人,继续用刑!”那主审怒不可遏,狠狠一指风遗仙,“他既然不肯招认,与本官往接着大刑伺候。”
四名差役领命,使足了九牛二虎之力,四条夹棍格格价响,直夹得风遗仙死去活来,叫苦不迭。但任他们如何用刑,风遗仙硬是生生不招,眼见他第九次昏死过去,一旁的刑名师爷急忙说道:“大人不可再行用刑,若在用刑,风遗仙必死无疑。”
那主审道:“以师爷看,这该如何是好?”
那师爷道:“为令之计,莫若明日再审。”
那主审想了一想,一摆手,喝令一声:“住手!今日勘审到此为止,先将风遗仙收押大牢,明日重审。”待得众人一一散去,那主审眉头深锁,在堂上来回踱着步。
正在这时,一名差役侧身而入,低声道:“大人,方才小人在堂外见到一人,他说如果风遗仙若不招认,大人可以按照这张纸条上所说的去办。”双手向上一递,将一张纸条呈将上去。
那主审接过纸条,挥手将差役摒退,打开开时,心头如释重荷,终于长长出了一口气。
第三十一章 江湖人心
第三十一章江湖人心
时隔三日,一代名捕风遗仙身在狱中,因畏罪咬舌自尽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京城上下,尽皆为之轰动。
死人的事,原本不足为奇,但通过归天鹤之死,再联系到墨中白和风遗仙,许多人均不免心生感叹。直觉人生苦短,卑微如蚁,纵是不世之才,转眼间也难逃大限之劫。
或许,这就是人们所谓的命,只有当生命随风而逝时,人们才感到生命的珍贵和脆弱。
——什么是命?
人在江湖,终日刀口喋血,这是江湖人的命。
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命,他们不得不拼着命要了别人的命。
宦海浮沉,袖里藏刀,这是做官人的命。
是以为了能够飞黄腾达,他们又不得不想着法儿将政敌扳倒,再狠狠踏上一脚。
兵燹战乱,处处烽火狼烟,哀鸿遍野,这是小民百姓的命。
因此为了得以安居乐业,他们便只有跪求苍天,祈告神明,盼望着早逢盛世,得享太平。
总之,这些命中所有的不幸,皆因人之欲望而来。倘若一个人欲望陷的太深,无疑便生贪婪之心,无时无刻不争名于朝、争利于市。
将争斗与奋斗混为一谈,视心计与智慧为同源,这恰恰是人类的愚昧。而当人类又将这种愚昧当做文明来供奉时,这也正是人类的悲哀。
——但不管是哪种命,只要一觉醒来,还能看到清晨的阳光,显然就是一种“好”命。
对一种人来说,所有的功名富贵加在一起,都远不如看到阳光感到幸福。因为在他们心里,这个世上只有一样东西不会骗人,那就是阳光。在阳光下观注生命,总令他们体会到一种透明的暖,即便是到了冬季,看一眼阳光,心也依然是暖的。
王佛除了喜欢赏月,更热爱阳光。
或许一颗心越是孤傲,便越容易追忆属于光的东西。
※※※
柳依依站在王佛右侧,螓首轻轻偎在他的肩上,如小鸟依人,说不尽气静如兰、楚楚动人。窗棂向阳而开,淡金色的阳光洒在二人脸上。
在阳光里,柳依依的美看上去还是那么不可方物,仿佛绝色天赋,有生俱来。人们普遍认为,“人靠衣裳马靠鞍”,美是衬托出来的,一个女人再怎么天生丽质,若无珠翠新妆相映,十个美人便会有九个大打折扣。
而柳依依却是个例外,她就像一块天然而成的美玉,无须任何人工之雕琢。
“层波细剪明眸,腻玉圆搓素颈”。她的美不需要任何装饰,看她的丽妍之质、丹唇皓齿、红粉香腮及一头如云蝉鬓,无一处不“娇艳不同桃李,凌寒不与、众芳同歇。”最让人称奇的,则是她由头至足,也无一处不香若兰麝,幽幽不绝。
阳光淡淡,使得她的一张俏脸儿愈增妩媚。真正的美人不笑时美,嫣然回眸则更美;所以当她恨一个人时,便有着一种凄楚的美,而当她爱上一个人时,则又有一种绝世的美。
——柳依依便是这一种美人。
今天,她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充满甜蜜的表情。
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比得上两个相爱的人相依相偎,欣赏清晨的阳光更心醉、更甜蜜?
至少在她的芳心深处,能与心爱的人儿恩爱厮守,这一刻便是最甜蜜的。
“你知道吗?其实依依最喜欢的……还是你开心时的样子。”柳依依看着眼前的心上之人,蛾眉轻轻一闪,嘴角泛起一丝动人的笑意,“王郎,依依要你每天都这个样子,快乐的笑,舒心的笑,可以吗?”
王佛微微将头侧过,和她四目相对,笑着点头道:“怎么,我笑起来很好看吗?”
“嗯。”柳依依轻呶红唇,懒懒软软的道,“你笑起来真的蛮好看的,在别人眼里,或许阳光是美的,可在依依眼里,你笑起来比阳光更为灿烂。”
王佛看着她的眸子,笑意里揉入一丝淡淡的心疼,身子向旁略自一偏,将她一捻纤腰作势拥住,低下头道:“依依,你可相信缘分这两个字?”
柳依依嘤声昵喃,笑着又嗯了一声,长长的睫毛含情半垂,娇声道:“依依问你,这两个字,你相信吗?”
王佛抬起头瞧着窗外的阳光,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奇特的光:“当然,我相信这两个字,就像相信每天都能看到阳光一样。”
柳依依娇憨的笑了一笑,道:“是,我也相信。这世上若无缘分,为何芸芸众生,独自让我遇上了你?我相信缘分二字本来就是天意,一旦两个人心相印、情相属,便已是山盟海誓,三生之诺。有首词写的真好:‘人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灯照,犹恐相逢是梦中。’王郎,今生今世,依依只须让你这样拥着,心便知足了。”
王佛笑着握住她的右手来到天井当院,铮的一响,反手取出“挽歌”软剑,当下走行门,迈阔步,练了一趟“风柔相思剑法”。但见剑光舞动,情丝千缕,疑似云破月来花弄影,更兼柳依依盈盈顾盼,当真是美人如玉剑如虹。
待得剑光一敛,王佛收招定势,将软剑重新围入腰间。二人双手互挽,一前一后,径直赶奔王府后花园的“怡人轩”与父母问安。
“万恶淫为首,百善孝当头。”王佛虽为杀手,也懂得这个道理。更何况两天前自己的兄长、姐姐临行前一再嘱托,把父母交给了自己。
进了怡人轩,王佛的父亲王安和母亲刘氏已然梳洗已毕。王、柳二人双双跪倒在地,磕了个头,王佛笑着道:“父母在上,不孝子与二老请安。”
王安年约六旬,颌下一部花白胡须,他看了一眼王佛和柳依依,抬了抬右手道:“好,好,你们都起来吧!”
刘氏忙将柳依依一把扶起,端详了半晌,一脸慈祥的道:“好闺女,来,坐娘这儿,让为娘好生瞧瞧。”一边看,一边啧啧的道,“唉呀!王佛这小子能娶上你这等天仙似的姑娘,可是好福份呢。”柳依依脸上微微一红,忙搀着刘氏双双落座。刘氏紧紧拉住她的双手,眼睛笑得睐成了一条缝,“闺女,你放心,如果王佛那小子今后敢欺负你,你就告诉为娘,娘来给你做主。”
看到刘氏,柳依依心头一暖,顿时想到了已故的父母,眼圈儿不觉一红,将香肩倚在刘氏肩上道:“依依多谢娘的关心,你儿子心疼依依还来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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