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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娇娃-豪门恋-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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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总裁,这里有一份文件,需要您过目。”
千秋赶紧走过去恭恭敬敬的将文件放到公孙晨曦的办工桌上。冷千秋不敢抬头看这位严厉总裁的眼神,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此时公孙晨曦的眼神足以杀死一个连队。
公司里每个人,都很怕他,偏偏女人总是不顾一切的想要了解他靠近他,说实话,冷千秋真的是很幸运,至少可以每天看见她心中的白马王子。
其他女人想看一眼都难比登天呢,公孙晨曦看看冷千秋,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就不知道保持应有的矜持呢?
即便自己确实是帅的不行了,也不至于这样花痴的看着自己吧。要不是冷千秋是一位优秀的编程人员才懒得雇佣她。
“怎么,员工守则没有看过吗?以后工作的时间不要发呆,这是我的禁忌知道吗?”
“是,我记得了。”
公孙晨曦刚想签字,这个时候又是一个电话,他潇洒的拿起电话。
总裁总是茫茫碌碌的,可是忙碌的他看上去更可爱,狼蝴蝶的另类风采让人炫目。
“喂,公孙晨曦。”
冷冷的声音好像千年寒霜。听得冷千秋都一阵发冷,但是随即公孙晨曦换成另外一种调戏的腔调。“哦,是于倩小姐,找我有什么事?好,今天晚上我会去,就这样……我有必要保证吗?挂了。”
冷千秋听得清清楚楚,于倩小姐是总裁的女朋友吗,不知道又是那个酒吧不要脸的陪酒小姐,竟然把电话打到公司来。
不对,总裁没有女朋友,那就是情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不过可以肯定,一定不是好女人,否则总裁对她说话的态度不会是调戏的。
“怎么没见过男女调情吗?”晨曦看到愣在当场的冷千秋,不怀好意的看着她,也许自己刚才的表情的确容易让人误会,可是这些都是败袁梦所赐。
那个死女人在国外活的逍遥自在,自己为什么不能玩弄女人,男人的需要比女人来的还要猛烈不是吗。
“哦,对不起!”总裁真的是狼蝴蝶,袁梦评价的一点不错,可是怎么办呢,冷千秋已经完全的爱上了狼蝴蝶。
他的点点滴滴都是好的,安静的他,发怒的他,工作的他,休闲的他,每一个眼神都让冷千秋痴迷,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女人的克星。
想想刚才电话里被总裁调戏的女人,冷千秋就是一阵嫉妒,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今天总裁很不对劲呢,对女人说话的口气完全变了,受刺激了吗。
女人被总裁调戏也好,说明那个女人够风骚,自己什么时候才有机会让那个总裁调戏一回,这样英俊的人不会有女人会拒绝吧。
想想女人还真是悲哀,优秀的男人每个女人都会喜欢,这个时候公孙晨曦已经签完字:“冷小姐,你可以出去了。”
冷千秋赶紧迅速的收回思绪,迅速的退了出来,刚才那个电话里的女人到底是谁啊?
[正文:第31章 勾引狼蝴蝶成功]
人,女人,男人,其实都一样,征服是一个过程,是一个证明魅力的过程。
夜晚,公孙晨曦开着宝马呼啸而过,高速公路上最大的好处就是加到最大马力尽情的驰骋行驶,不用担心有人阻止,晨曦修长的手指熟练的掌握着方向盘。
嘴角是一贯的冷漠,眼神是一贯的坚毅,没有半点温柔。
公孙晨曦喜欢这种飞驰的感觉,好像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在原野中奔驰,那种刺激感油然而生,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很快的来到蓝翎大厦前的停车场,猛地一个急刹车,漂亮,迅速,果断。
这就是北方的狼……公孙晨曦的真自我表现。
走过街头的漂亮女郎故意放慢脚步,好欣赏这个魁梧英俊难得一见的美男子,眼睁睁的看着公孙晨曦就这样进去。
真的有些不舍,最后女郎们不得不叹口气,悻悻的走开了,这样的男人只有在远处观望的机会,那可是五星级餐厅呢,一般人谁消费得起呢。
弹完一曲,于倩优雅的来到二楼公孙晨曦的桌旁。
“公孙少总,一个人喝酒不觉得寂寞吗?要不要请我喝一杯?”眼睛火辣辣的盯着公孙晨曦俊美却没有表情的脸。
这个男人即便是没有表情照样是那么迷人,越是到处笑呵呵献殷勤的男人越是让人觉得恶心,没有一点品味,只配我爬上三级妓女的床。
于倩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遭到公孙晨曦的冷眼了,但是公孙晨曦的魅力实在是太大,让她忍不住靠近,女人或许就是这样吧。
如果稍微注意的话,会发现音乐系出身的女生们,有一种后天培养出来的气质,一般女子比不了的,但是同时她们身上那种魅功也不是一般女孩所能比的,有时候为了一个男生,她们可以去自杀,也可以去杀掉不喜欢的人。
于倩显然将音乐系女生身上的优点缺点都学会了,即便遭遇一万次冷遇,第一万零一次也要成功,于是于倩又出现在公孙晨曦的桌旁,这种锲而不舍的勇气真是值得称赞。
“坐。”
就这一个字,让于倩受宠若惊,功夫不负有心人,公孙晨曦终于让自己坐在他身边了,这就是毅力,于倩早就知道会这样。
如果不是阳阳给晓晓的来信刺激到公孙晨曦,什么?约翰逊,让该死的约翰逊跟该死的女人去死吧。
你既然可以肆意的享受生活,我公孙晨曦只要稍微招下手就可以招来大批的女人。
生活,放纵也是一生,
萎缩也是一生,
平凡也是一生,
苟且也是一生,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啊,公孙总裁今天心情很好啊。”
于倩激动地看着晨曦,脸上抑制不住兴奋的表情,蓝天远远地看到,不是不要我玩过的女人吗?
现在还不是一样让于倩给钓到了,公孙晨曦原来你也是一个经不住诱惑的男人啊。
“喝酒,我要你陪我喝酒。”
公孙晨曦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看着酒杯中火红的葡萄酒,怎么看都像女人火红的嘴唇,诱人,甜美。
微醉的男人更有味道,在于倩的眼中,眼前的男人好像一道精美的甜点,想一口吃进去,但是这毕竟是在高级餐厅,不能胡来,一定要按奈住欲望,但是于倩的眼睛骗不了自己,眼中几乎是在喷血。
也好,就先把这个狼宝贝灌醉再说,灌醉了自己想怎样就能怎样?到时候还不是听自己摆布吗?
“好,公孙少总我陪你喝,只要你喜欢,我就奉陪到底,要是说喝酒我于倩可以陪你喝到天明的,信不信。”
但是心里可不是这么想,陪你喝到天明,我于倩可不甘心,要让你在天黑黑的时候就喝醉,才好下手。
谁让你这样惹人疼爱呢?
说着于倩移到晨曦旁边的座位,妩媚的看着公孙晨曦性感的嘴唇,真是天作之和,完美有型的脸,绝美的五官。
男人也可以张长这个样子,这个时间简直是太不公平了,比女人还要好看的脸,竟然不是阳刚之气,或者说充满了阳刚之气,简直比任何男子都更有男人味。
有些满身肌肉,四肢发达的男人以为自己雄伟的上天了,其实让人看了反而觉得像一个巨大的肌肉块。
只有像河马一样的男人才有的肌肉,让女人觉得反而不像男人,而是很低级的动物,肌肉男不一定都很受欢迎,要看肌肉长成的是不是地方,是不是匀称。
这也是许多女生闲着无聊的话题,许多大家闺秀看上去高贵不可侵犯,其实还不是在背后议论男人比谁议论的都要疯狂,出门一定要找个借口让男人陪着,说什么外面太乱,是不安全的。
狗屁,全是胡扯,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接近男人的借口而已。
“公孙少爷,我知道一个喝酒的地方比这里还要好,要不要我陪着您一起去呢?”于倩已经按耐不住心中的欲火,急切的想接近公孙晨曦的身体。
晨曦一抬头就看见于倩那双欲火焚烧的双眼,妩媚中透着渴望,赤裸裸的毫不掩饰的渴望,本想推开,可转念一想,这样的女人最起码真实,不像有些女人清高的不行,根本就冷血的不会有感情。
女人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取悦与男人,渴望拥抱与疼惜,渴望得到一个男人的宠爱,但是那些冷冰冰的不讲情面的袁梦真是太讨厌,就没看见她笑过,难道那个女人不会笑吗,笑一下会死人吗?
眼前的女人笑得多么妩媚动人,又多么痴情,我公孙晨曦为什么要拒绝,我傻吗?这样的女人甘愿服从。
要是世界上的女人都这样,就没有男人的烦恼了吗?也许男人会失去更多的快乐,最起码失去征服的快乐。
“更好的地方,你说的是你的卧室吗,是不是你已经按耐不住了。”公孙晨曦轻浮的调侃着于倩。
本以为于倩会生气,没想到这个女人还真是不要脸,竟然笑得更加妩媚。
“只要你愿意,没什么不可以,我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放心我于倩会让你觉得很舒服,不会后悔的,怎么样?”
小手已经不自觉地摸上公孙晨曦的大腿,因为有桌子挡着,不为别人看见,公孙晨曦仔细审视着凑上前来的女人,这可不是一个可以胡来的好地方,既然你想玩,我就陪你玩玩:“我现在就想去你说的那个好地方,怎么样害怕吗?”
“我于倩还没有害怕的事情,好,那就走吧。”于倩挎着有些不稳的公孙晨曦走下楼去。
公孙晨曦看了一眼弹钢琴的小麦,或者是自己听错了,琴声竟然有些不稳,错了一个音节,好像是真的喝醉了,怎么可能呢,小麦向来都是发挥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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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32章 情妇,不配!]
上了晨曦的车子,晨曦有几分醉意,于倩主动坐到驾驶的位置,看看身边微醉的男人,不由得有几分心跳,没有男人能逃出我于倩的五指山,于倩自信的发动车子,这个男人的车子。
很快的来到于倩的小公寓:“公孙少总我说的地方到了。”于倩妩媚的一笑,将头凑到公孙晨曦的身上,这个男人不仅看起来养眼,而且身上的味道也很好闻。
很淡很淡的男士香水的味道,混着葡萄酒的清香,简直是令人神往。
“怎么,这么快就等不及了吗,你也太心急了,要在这就做吗?”公孙晨曦微微睁着眼睛,瞟着身边妖艳的于倩。
虽说这个女人很风骚,但是却很容易将男人的欲望勾起,仅仅是欲望而已,没有感情的成分。
丰满的胸部,若隐若现的乳沟,水蛇腰加上画了很浓的装束,让于倩看起来充满了诱惑。
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要画浓妆,尤其是越是疯狂地女人越是浓妆艳抹,就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化了妆,袁梦从来都是不化妆的,总是素面朝天的来去匆匆,化妆只是在必要的场合。
“人家,讨厌啦,如果你不介意我们上楼,我家可是很舒适的。”晨曦想了想也好,从来不允许女人染指自己的宝马。
跟着于倩上楼,一打开门于倩猛地紧抱住晨曦,迫不及待的递上丰满的唇,丰满的胸部挤压着晨曦厚实的胸膛,中间没有一点缝隙。
“知道吗?我很早就盯上你了。”于倩就着分开的空挡说出心里话。
这个女人确实够火辣,晨曦被于倩的热情点燃,男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但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男人,否则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强奸犯了,正是经不住美色的诱惑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人说之所以有色狼的问世,正是因为有美色的出现。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倾城倾国的美女,也就不会有世界大战的发生,许多犯罪的源泉往往是女人,这也许是男人为自己的行为找的借口,但是从另一方面说也是事实。
自古就有爱江山更爱美人的说法,帝王尚且如此,更何况一般的凡人呢?
“进去洗干净,我不喜欢不干净的女人。”公孙晨曦说着,不喜欢满身是胭脂水粉的女人,觉得那种女人是用来养眼的,真正做起事情来还是素面朝天的好。
于倩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乖乖的进了浴室,看样子是洗得很快,一会就出来了,头发湿湿的打在脸上,轻纱制造的睡衣,透明的几乎好像什么都没穿。
这就是设计师的手法了,能设计出这种衣服的人一定是男设计师,只有男人最懂男人需要什么样的女人。
一丝不挂显得过于暴漏,也没有神秘感,相反朦胧美给人的感觉反而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是服装的作用。
晨曦轻轻一笑,就知道这个女人会穿成这个样子出来,坏坏的一笑走进浴室。
于倩清楚的听到浴室中水哗哗响的声音,有种想冲进去看个清楚的欲望,但是也不着急这一会,没那个胆量,将这个男人拐进家已经很不容易啦,千万要沉住气,不能因为冲动坏了大事。
于倩正在独自发呆的时候,晨曦下半身裹着白色浴袍出来了,头发湿湿的还在滴水,狼一样富有挑逗的眼睛看着情迷意乱的于倩。
“怎么了,太性感了受不了了吗?”晨曦说着已经来到床边。
于倩惊喜的看着公孙晨曦,古铜色的皮肤在昏暗的灯光下更显得诱人,水珠一滴一滴的滴下来,似乎诉说着渴望。
*
冰吻更新,用心去写每一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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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33章 追忆佳人]
晨练跑步
清早,当天空还是灰蒙蒙的,很潮湿,路上还没有几个行人,天津水上公园的门口停着一辆高级轿车,没有想到有钱人也会起那么早,谁会把轿车停到公园门口呢?
公孙晨曦一身白色的休闲运动装,脖子上挂着柔软的毛巾,以前晨曦没有跑步的习惯,开始跑步是因为有一次听到袁梦跟冷千秋的谈话。
当时觉得袁梦这个女孩怪怪的,每天有用不完的精力,不间断的白天晚上不停的工作,尽然还有时间跑步。
回忆起半年前的一天。
“袁梦,你身材很棒啊。”冷千秋羡慕的欣赏着袁梦的好身材。
很少有女人有那么完美的身材,不仅皮肤白皙,而且玲珑有致,都说整天坐办公室的人很少有这么棒的身材,袁梦却偏偏耀眼的让人嫉妒。
“我更在乎是不是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好的身材谁都会有,但是健康可就不一定了,我必须要有健康的身体。”袁梦说话的时候,眼神坚毅,好像不是说要去晨跑的意义,而是好像被逼到绝路的羔羊发誓一定要活下去的样子。
她的眼睛总是雪亮的,闪闪的摄人魂魄的那种。
“袁梦,你可不要告诉我,现在你还保持着大学时候的习惯每天晨跑哦。”冷千秋好奇的看着袁梦。
大学期间,袁梦每天都会是第一个起床,为的是早早起来呼吸新鲜的空气,雷打不动的坚持跑步,别人问她不可能是减肥吧?
袁梦总是莞尔一笑,像袁梦这样完美的身材是不需要减肥的,这个每个人都知道的事实,锻炼的目的是需要一个好的身体,有了好的身体才能开始一天的学习跟工作。
袁梦有着自己的一套理论,那就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好的身体就没有机会挣钱,没有机会挣钱,妈妈的生命就得不到维持,爸爸欠下的债就永远还不上,为了不被社会所淘汰,只有坚持锻炼有个好身体拼下去。
“当然,没有好身体就没有未来不是吗?而且氧气是免费的,早晨的空气很新鲜,我怎么会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呢?”这个女人就连免费的氧气也不放过,真是抠门的可以,好像很喜欢免费的东西。
“袁梦,你现在不是活的很好吗?睡个懒觉多好,干嘛非要跟自己过不去?”冷千秋不是很了解,何必要拼命呢?
袁梦心想你们这种大小姐怎么知道穷人的日子每天都是怎么过得,不工作就没有饭吃,要想不被饿死就拼命地工作。
“你这种出身的人永远不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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