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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迷婚骨-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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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过去还未开口,他半是玩笑半是询问地说:“怎么?一路上睹物思人了?”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我没理会他的玩笑,直接问。
  “你那点小心思我还猜不出来?表面上表现得比谁都坚强,内里头比谁都固执,还认死理儿。但凡与何连成有关的事,你就是一碰就跳的主儿。”沈末递了一瓶水给我,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我坐下来。
  我看看时间还早,在他身边坐下,喝了几口水并没有接他的话。沈末天生擅长看人读心,他小时的那些经历又让他在这方面更上了一层楼,所以我的心思他能猜个十之。
  自从那次深谈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聊起过他的过去,彼此心里却明白,我们之间就是一生的朋友。都清楚的看到过对方伤口的纹理,再也没什么好隐藏。
  “最近生意做得不错。”他也没再继续上一个话题。
  “就剩下这一个爱好了。”我苦笑着说。
  “这爱好不错,其实我觉得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两件东西一个是钱,一个是健康。到了最后能忠诚地陪在你身边的,也就这两样了。”沈末看了看自己的手机说着。
  我没说话,太相似的两个人没太多的话要说。
  静了一会儿,他拿出手机找出一张照片,然后把屏幕递到我面前说:“看看,可爱吧。”
  照片里是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婴儿,粉嫩粉嫩的样子,一对眼睛细长,微微眯起来,露出来的眼眸里闪着星星一样的光泽。
  “哦,我也收到了,据说满月要大办一下。”我轻声应道。
  “时间过得真快。”他感叹了一声,“不过你能这么淡然,我还是有点意外。刘天通知你的?”
  “嗯,刘天和郭明明都给我发了照片过来,他们还真是挺快的。”我看着眼前的照片说着。
  郭明明和刘天的婚礼如期举行了,我没能参加,那段时间我正处于半迷糊状态,等到我想起来这事儿时,婚礼已经过去了一周多。那时才忽然想到,竟然没人提醒我,估计也是怕我做出什么不靠谱儿的事吧。
  不过往细里想,我能做出什么?刘天和何连成的死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能因为自己死了未婚夫,去别人的婚礼上胡闹?所以没人提,我也就假装不知道。
  从他们的婚礼到孩子出生,我今天在心里大致一算,也不过八个月的时间,看样子又是先上车后补票的穿越时空之殖民全球。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关心的,也不是我该关心的事儿了。
  现在想起来,和阿卡的顺利合作应该也有我对这件事淡然的表现在里面,郭明明是个聪明人,应该看得出来我对刘天是真的不感兴趣。对刘天,我只有愧疚。
  从肯尼迪机场出来是当时时间下午五点半,太阳还热情地挂在半空。
  来接机的人开了一辆加长林肯,要不是我事先知道沈末是个做餐饮的,这接机的排场劲儿会让我认为他是走私军火的。
  “你的合作商?”我问。
  “嗯。”他应了一声。
  “开餐饮业,赚到……”我有点好奇的问。
  “孤陋寡闻了吧,你脑子里的餐饮是不是街边那种成都小吃店,老板都应该一身油腻满脸堆笑站在收银台后乐呵呵的招待客人?”沈末白了我一眼。
  “不是不是,对餐饮绝对没偏见,就是觉得有点太出乎意料了。”我忙摇头。
  其实在我的印象里,至少在和沈末深交之前,我脑海里的餐饮业确实就是像他刚才说的那样。认识他以后才知道,做餐饮的也有不少是潜在深水区的巨鳄。
  “米其林三星你总听说过吧?”沈末问。
  “那自然。”我点头。
  “米其林的大餐年薪都是以百万级为单位的。”沈末有点没好气的说,“我就知道,你对我的这个行业有偏见。”
  他这么一下结论,我有嘴反而说不清。不过我了解他的性子,于是不再开口说话,让他自个儿生气去。
  陌生的街景从车窗两旁闪过去,我觉得压在胸口的那块压抑终于轻松起来,就像是换了个环境,整个人都换新了一样。
  或许,别人说的那种换了感情,换个环境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车子最后停在距离高速出口不远的一个庄园,远远望过去就像一个城堡。等到走近以后,我才发现这庄园还是有点年头的,就连围墙上的石头都有历史的印迹,上面的青苔厚厚一层,大而宽的铁门自动打开,车子缓缓施了进去。
  “你从哪儿弄来的土豪合作商?”我低声问。
  “小爷我手艺好,多少人巴巴的来求,我还不一定赏脸呢。你没在国外生活过,知道中餐在国外的价格是国内的好几倍么?就连在国内满大街的成都小吃的那种水平,在这里都生意不错。”沈末说着笑着下车。
  纵然我现在心如古井,一路从门口的花坛走进大厅,也被这里的土豪气折服。这才是传说中的土豪级富豪,有底蕴有气势,就连拉门的门童都长得一丝不苟。
  我还才一进大厅,就有人迎地过来,满脸是笑和沈末开始寒暄起来。我带着得体的笑站在一边,也不说话,尽职尽责当背景。
  等到宾主落坐以后,他们的语速明显快起来,依我的水平只能听懂三四成。沈末的表现和在国内时不同,满脸的笑显得非常热情,而且说起来话来表情丰富,那还有半点扑克脸的意思。
  看到他们说到差不多的时候,我悄悄看了沈末一眼,示意他找机会问一下何连成外祖家的事。
  他轻轻拍了我下手背,示意我稍安勿躁书仙传。
  他们一直聊到了晚餐时间,有人过来请大家去用餐,我们跟着去了餐厅。
  晚餐的级别,可以说是挑衅极的,精致的西餐,配菜主菜都一道一道上来,沈末很有绅士风度的品尝,时不时还夸奖几句。
  我对西餐基本上没什么过多的了解,埋头吃倒也能吃出好来。反正他们的话题我插不进去,于是老老实实吃饭,假装很认真的在听他们谈话。
  一顿晚餐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终于宾主尽欢了,我笑得自己的腮帮子已经开始发疼了。
  回到这帮给安排好的住处以后,沈末来到我的房间,他自己拧开一瓶水喝了一口说:“今天你有没有发现,其实美食是没国界的,也没中西餐之分。”
  “说重点。”我对他评价美食一点兴趣没有,他就是做这一行的,但凡想说一盘清炒白菜都能说出一部评书来。
  “重点是牛排煎得有点生,你是不是吃不习惯?”他又问。
  “沈末?!”我加重了语气瞪他一眼说。
  “好好好,刚才聊到过何连成的外祖家,这边倒说了一个比较新鲜的消息。他们要去国内发展了,据说已经在那边成立了一家公司。至于进一步的具体安排就不太清楚了。”沈末没再继续卖关子,把他打听到的情况一口气说了出来。
  “嗯,就这些了么?”我问。
  “大姐,你以为呢?这些都是明面上大家看得到的事儿,具体的商业计划谁会告诉别人?不管是多好的合作商也不可能知道他们的商业推进计划吧?”沈末带着几分无奈说。
  “是我有点着急了。”我长舒了一口气。
  一直沉默着什么事情都不做的家族,突然做出进军中国市场的决定,到底为什么?若是往大处说,看中国内的发展环境,想要在国内经济腾飞的环境里分一杯羹;若是往小处说,也许会有某些人有关系?替何连成出气挤垮何则林的公司?
  我看从沈末嘴里再也问不出更有价值的内容,就把他赶回房间。
  他走以后,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来来回回想这些事情和变化与何连成有没有关系。
  最后的结论是:我想多了!
  在何连成下落成谜,或者说是我不能确定他真的没死之前,我要是再把一切风吹草动都往他身上想,我估计也距离死不远了。
  想了大半宿终于迷迷糊糊睡着,等到天色大亮,起床就吃到了东道主精心准备的早餐。
  大概是因为晚上没睡好觉,我黑眼圈很重,沈末担心地问我是不是没睡好,我摇了摇头。
  他的商务谈判大概进行了三天,我这三天充当背景板,倒是挺合格。整个商务谈判流程当中,我基本上没怎么开口说话。因为,他确实也用不到我。对于他们这个行业,我一窍不通;英语水平,勉强看个美剧还要小瞧一下字幕才能完全看懂剧情。
  最后一天沈末没什么安排,他一大早来敲开我的门说:“明天咱们就要回去了,今天去购物?”
  “没兴趣。”我摇头往后抽身,想关上门再睡个回笼觉。
  “你还是不是女人呀?对购物都不感兴趣,再这么下去,你就距离进博物馆不远了,也算是新时代的奇葩一朵。”沈末迅速伸出一脚拦住了门,我手上一用力,他被挤得叫了起来,“你这女人下手太狠了吧,我是想带你散心的。再说,你出来总要给孩子带点礼物回去吧?”


006认错人

  他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松开了关门的手,简单收拾一下换上宽松的衣服平底儿的鞋子,我们两个出发去购物。我自己倒无所谓,给孩子带礼物是必须的。
  其实全世界的购物中心都差不多,区别不过是牌子和价格。
  猜了大半天,给三个小宝儿都买了东西,等到从商场出来时,沈末双手都拎满了东西,他苦笑着问说:“还以为你不购物呢,谁知道花起钱来这么疯狂,这速度简直了。我也算谈过几个女朋友的人,像是这么神速的花钱的,不多。”
  对别人来说购物是消遣,对我来说是任务,需要买的东西在脑子里列好单子,到商场以后同类商品稍做比较,之后就迅速决定,确实不需要花多少时间。
  “谢谢你陪我猜商场,我今天晚上请你吃饭,地点你定,好不好?”我看着大包小包,尽职帮好陪逛角色的沈末说。
  “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你瞧我都成你抓的壮丁了。”沈末两只手一齐往上提了一下,满满的袋子。
  “好。”我抬头看了一下四周。
  “走走,那边有家咖啡店。”沈末指了指路对面。
  此时天色尚早,夕阳西垂,金色的阳光透过碧绿的树叶投到街边的桌椅上,一切都镀上一层梦幻的浅金色。何况,这边的咖啡味道,普通比国内高上一个档次,大老远都能闻到咖啡的浓香。比起国内某此除了甜再也喝不出其它味道的花式咖啡要好喝得多。
  沈末看到椅子跟看到亲爹似的,把东西往地上一放就坐了下去,对我说:“黑咖啡,不加糖。”
  旁边有其它客人看到我们拎着大包小包,都和善的笑着点头示意。
  我转身进去买了两杯出来,就在我准备拿着咖啡转身出店门的时候,从眼前的玻璃档台上看到一个人的侧影,那个侧影异常熟悉。我觉得全身的血一下子涌到了头上来,几乎是手忙脚乱地回过头。
  正好看到一个人从店门经过,他穿着一件样子简单的银灰色长袖t恤,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是何连成!
  我来不及拿东西,一路冲了出去,拉开玻璃门跑了出去。然后看到他已经走到了距离咖啡店有十多米的地方,正在准备过马路。
  我拨腿就追了过去,他给我的感觉太熟悉,真的是何连成吗?不会又是幻觉?
  我几步来到他面前,拦住他的去路,大声叫道:“连成。”
  他显然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先是急急停住脚步,然后侧过头来看我。这时我看清楚了,这人不是何连成,他只是长得与他的侧影有几分相似的陌生人。
  那人大概是混血,眼睛的颜色有点灰蓝,头发微卷,虽然他长得不错,但我确实不认识。
  他大约也没听懂我说的是什么,满脸惊讶地问我怎么了。我摇了摇头,尴尬的笑着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他笑笑转身离开,看着他越走越远,我有点怀疑那个熟悉的背影了。
  沈末从后面追了过来,问:“怎么了?遇到熟人了?”
  “认错人了。”我说完转身就走,留下沈末站在原地看了半天才追回来又问,“认错人了?认成谁了?”
  “你女朋友。”我胡乱说了一句,重新去端咖啡。
  “胡扯吧,我女朋友你连一根毛也没见过。是不是看到像何连成的人了?”他凑过来接说。
  我没理他,推门走进去,等到我端着咖啡回来时,座位上没了沈末的影子,我一惊抬头去找他时,眼前突然冒出一束花玫瑰,娇嫩的颜色让我心里一动。
  抬头,花的后面,沈末那张迷死人的脸!
  “给你疗疗伤,看到那边花正在打特价,去买了一束。”他说。我以为他故意逗我玩,抬头下意识往他指的方向看了看,不远处一家花店确定这写着大大的打折的牌子。
  “谢谢。”我接过花说道。
  我已经有很久没有收到过花了,美丽的花确实会让人觉得心头放松。我慢慢放下刚才的紧张和失落,把花随手放下,端起咖啡递给他说:“刚才看到一个人,侧脸儿有点像何连成,追过去才发现认错了。”
  “哦。”他拉长声音应了一句,继续说,“你在这种地方不可能遇到何连成的,即使他们外祖家想把他重新包装一下,借个身份重新出来,也不太可能把他一个人扔到大街上,所以十之七八,你是认错了。”
  “我确实认错了。”我点头应着,不想再去说这件事。
  他经常拿着何连成会被重新包装一下上市为由头来我和交谈,丝毫也不在乎他说的那个只是假设。就仿佛他能肯定,某一天何连成能从某个地缝里突然蹦出来。
  他的这种笃定让我既相信又怀疑,在失望到极点的时候,和他只要小谈一会儿,就能重新升出些希望来。
  安检、登机……在座位上坐定,在迅速拉升的飞机上,我透过舷窗看到下面的一片灯海,才觉得自己像是从一场梦里醒过来。
  在这边的几天,轻松到忘记一切不开心,除了那个傍晚的认错人。
  沈末说坐飞机时间太长对皮肤不好,戴上眼罩开始睡觉了。我了解他的流程,睡五个小时左右醒过来,然后会给自己再贴一张面膜。这是一个比女人还看重自己那张脸的男人。
  飞机在帝都降落,我拉着多出来的两个行李箱往外走,忽然看到前面有一行人簇拥着一个男人往外走,那个背影依然有几分熟悉。
  “沈末,沈末!”我忙他住正在低头走路的沈末。
  他有点疑惑地看着我问:“怎么了?”
  “你看那人。”我指了指那个方向,沈末抬头看了一眼,脸色微微有点变化,之后就是满脸的笑说:“我上前给你侦察一下看你认错人没有,万一没错呢,你们就来一个机场喜相逢。”
  我认错人的时候加起来两只手都数不过来,所以同意了他的建议,自己拉着两人的行李往前走,沈末一溜小跑走到那行人面前,看了一会儿,隔着人群向我摆了摆手。
  失落感还是有,每一次都以为是真的出现奇迹了。
  现在,奇迹这个词在我这儿都用烂了,我再也不相信它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闲话往外走,他问一句我应一句,等到了车库,我准备上车时,再次看到了那个人。那一行人众星捧月的样子,几乎是围着他把他送上了车,然后那辆奢华低调的凯迪拉克悄无声息的开出停车场。
  沈末赖上我的车,在出停车场时却死活赖着不肯替我交停车费。帝都机场手停车费贵得让人肝疼,我咬牙交完停车费,决定晚上去沈末的餐馆吃顿好的压压惊。
  这一次美国之行,没让我找到任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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