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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用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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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丁络看到父亲,松了一口气。
过去半年,丁兆一直没对他的表现有过任何干预,好像不在乎他的背叛,但丁兆怎么可能是那种大度能容的人?
丁络成天提心吊胆,深怕哪天丁兆雷霆般的报复就要降临他头上,这也是他想尽办法要姚瑶离开的原因。不过她比他有个性多了,说不走就是不走,任他软硬兼施,她硬是在这块山林里赖了下来。
现在丁兆亲自找上门,丁络反倒开心,两父子干脆光明正大过上一招,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一切简单明了。
丁络露出一脸的欢笑走向丁兆。总是父子天性,半年不见,还是有些想念的。「父亲安好。」
丁兆看看丁络、再看看这热闹的开幕仪式,来参加的宾客有很多丁兆都认识,虽然还构不上真正的上流社会人士,不过也称得上精英之流了。
看来丁络很有一些本事,短短半年就经营出这些人脉,可是他能通过他的考验吗?
「阿络,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个结,是你十九岁那年肇下的,你长年茹素,刻意清苦过活也是因为这个心结。如今,父亲就亲手为你解开这个结。」丁兆伸手招来那个天仙也似的美貌女子。「柳清清,今年二十五岁,就是她的手下在十六年前扔了一个书包、救了你一命。」
丁络张大了嘴。他想过丁兆来破坏他的开幕会、绑架姚瑶威胁他,或者再一次整垮他的事业……但他万万没想到,丁兆会找来一个女人冒充他的救命恩人。这算什么?八点档的爱情肥皂剧?
难道丁兆以为他是傻瓜,会弄错救命恩人?当年那只书包他到现在还留着,上头清楚写着姚瑶的名字,又关这个叫柳清清的女人什么事了?丁兆耍这种把戏太低能了,完全不像他惯用的手段,莫非半年前他真被姚瑶气到爆血管、变痴呆了?
丁络还在呆滞中,姚瑶已整个人蹦起来,跳到柳清清面前。「是妳!我记得妳──啊!九岁那年我的确来过台北,爷爷带我来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可一下火车我就跟爷爷走散了。我一个人到处走,看到公车就上去坐一阵,又下来,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想拉个人问路,可路上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好像赶着去办什么要紧事,我也不好意思拦阻他们,就看到妳一个人悠悠闲闲地在那边闲晃,我想我们年龄相当,也许妳可以给我指一下路,结果妳──」
「无礼。」柳清清把姚瑶伸到她鼻尖的手指一下子拍掉。「妳一个下等人也敢碰我。」
「对!当年妳也是这么说。去妳的,妳以为妳是谁?公主吗?问一下路都不行。」当然啦,姚瑶的脾气不是很好,所以当场跟柳清清吵了起来,还拿自己的书包要砸人。谁知道柳清清看似独自一人逛街,其实身边跟了很多保镳,他们原是见姚瑶幼小,不会对柳清清有什么伤害,才让她走到柳清清身边。谁知两个小女孩一言不合就要打起来,那些保镖紧张地出面制止,结果就是姚瑶的书包被抢走,扔掉了,而姚瑶心有不甘,死活追着柳清清要她道歉赔礼。保镖也不好对一个小女孩出手,迅速带着柳清清坐上一直暗随在大小姐身后的车子走了,让姚瑶在后头追得气喘吁吁,连书包都忘了去捡。
至于姚瑶为什么会忘记这件事?那真是天性作怪,她从来就像根小爆竹一样,一点就燃,可爆完便算,从不特意去记忆那些让她不愉快的事。所以之前丁络跟她提起他在西门町遇险一事,一来,当时姚瑶还小,又是第一次上台北,哪知道她把自己丢在什么地方?二来,柳清清给她的印象太恶劣,她气坏了,下意识抹掉了那段讨厌的记忆。
然后就是一连串的误会,那个被扔掉的书包救了一个年轻人,年轻人以为扔书包的人就是书包的主人。凑巧的是,那个书包的主人死活不依地追着那些扔她书包的人要求赔礼,至于扔书包的人,早坐着车子走了。年轻人就看着那个匆匆而去的女孩,心中便认定书包的主人品性高洁,施恩不望报,哪里知道中间有这么一大段曲折故事?
柳清清的身分,也真是个公主般的人物。柳家在曾祖父母那一代移民英国,努力了几十年,出了两个在学术界大有名气的子孙,又在商界建立起一个企业王国,让一向封闭而排外的英国社会不得不对柳氏一家另眼相看,后来她父亲还娶了个没落贵族的女儿做老婆,生下柳清清,这下子真的是钱、权、势、名声,样样都足了,所以柳清清是有本钱高傲的。
丁兆附在丁络耳边,低声跟他说了这一段故事,丁络听得目瞪口呆、久久无法言语。
「当年若非柳小姐恰巧随父母返台探亲,你的小命可能就报销了。虽然人家救你不是蓄意,可是这救命大恩总是实情,你还是要好好向柳小姐道谢一番,也才不枉父亲千里迢迢、费尽心思将柳小姐请来这里。」
丁络虽然被这一团乱搞得脑袋打结,但基本的理智他还是有的。「不知父亲为了这事费了多少心思?」
丁兆也不瞒他,直言道:「从你说要跟姚瑶订婚那天起,我就派人重新调查当年的事,也就三个月的时间便厘清了一切脉络。」
也就是说,丁兆早对丁络和姚瑶的婚姻心生怀疑。不过当初他疑的是,儿子并非真正喜爱姚瑶,想娶她不过是为了报恩。
但说实话,也就丁络那种满脑子理念、梦想的年轻人,才会相信一个九岁的小女孩有本事用书包砸退一名疯子,解救一个十九岁的年轻人。丁兆始终认为那其中必有蹊跷,只是他也没想到,真正查到最后,结果会这样搞笑。
不过,他一直隐瞒这个事实没有透露,倒不是想藏着一张底牌,以便有朝一日可以拿来对付丁络。实情是跟姚瑶的粗鲁比起来,柳清清那看似高贵、实则卑劣的性子更让人讨厌。倘若非让丁兆在这两个女人间选一个当媳妇,他还是比较愿意勉强挑姚瑶的。
丁络可算是服了丁兆的深沈心机,不过……「父亲认为我与姚瑶之间除了救命之恩外,别无其他?」
这正是丁兆想知道的。
「我爱她。」丁络用他这辈子最温柔的口气说:「当年的事不过是让我和小瑶相识的契机,父亲不会以为我会因为小瑶并非我的救命恩人就移情别恋吧?」
「爱情,摸不到,看不见,不过是虚幻梦一常」
「空气,摸不到、看不见,有它(她)、没它(她)却是生与死的差别。」丁络的神态如此执着,隐隐中竟带有山岳般的沈稳。
丁兆望望天、看看地,良久,他明白这一番心计是白费了,心底有几分失落,也有些许的开怀。
儿子长大了,真正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再不须栖于他的羽翼下寻求保护。眼看着大鹰展开双翅,雄伟英姿直冲霄瀚,为人父者,谁能不骄傲?
然而,鹰飞长空,要待他倦累归巢,需要多久时间?也许牠另寻了一处更高耸的大山栖身,从此再也不回巢了。
丁兆莫名地想起丁络刚出生的时候,那个软软嫩嫩的小婴儿,细小的身子好像稍微用点力就会被折断。那时他只能喝奶,几CC地喝,及长,能够翻身了,学会走路,让老祖宗带去接受精英教育……现在仔细想来,他们父子真正相处的时间竟是非常地短暂呢!似乎,只是眨个眼,丁络就已经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丁兆的拳头握了又松、松了又握,久久不发一言。
丁络提着心,观看姚瑶和柳清清的争执,看柳清清那高傲不可一世的模样,分明出身不差,而且备受骄宠。通常这种女人都很难缠,希望姚瑶别跟她闹太僵,万一柳清清记仇,将来会很麻烦的。
他倒是不担心丁兆又起什么报复心,依他对父亲的了解,丁兆不轻易出手对付人,每一出手,必一击中的,否则便飘然远遁,绝不干优柔寡断的蠢事。
果然,丁兆在思考了五分钟后,很爽快地拍了拍丁络的肩。「父亲祝你生意兴拢」
丁络大喜,知道自己逃过一劫了。「也祝父亲身体康泰、长命百岁。」
丁兆大笑。「天寿而终,所有了家子孙之愿也。」话落,他转身离去,柳清清也跟着走了。对于丁兆,她倒是没有丝毫的高傲之情,反而隐隐有股畏怯之意。
丁络暗猜,丁兆一定是捉着柳清清的把柄,才会把这么一个蛮横公主治得服服贴贴,让她来就来、让她走便走。
其实偷拐抢骗本是丁兆强项,拿这些邪肆把戏来对付那些名门世家是最有效的。所谓名门,最重声誉,但树大必有枯枝,任它再历史悠久、富贵无双的家族,总有几件丑闻不想让人知道。一般正人君子不屑利用这些小事威胁人,但丁兆这样的真小人还会在乎那么多吗?一定是把所有有利的事都利用个彻底嘛!
现在柳清清终于被丁兆带走,丁络可以专心来应付姚瑶的怒气了。看她被柳清清气得火冒三丈的样子,一张小脸都胀红了。唉,何必跟那种被宠坏的千金小姐计较呢?那些人的脑子本来就跟一般人不一样,说不得气半天,她还搞不懂妳到底在气什么?
「小瑶……」
他才叫了她的名字,姚瑶像是被雷炸了脚,一下子跳起来。她可没忘记当初丁络是为了什么拚命追求她。他说是要报恩,但现在事实证明了,他的救命恩人真的不是她,而是那个美得不可思议的柳清清,她的心好慌,身体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让她一时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刚才她只顾着跟柳清清生气,也没细听丁络和丁兆的对话,现在丁络突然叫她,她以为他对他们的感情反悔了,他……该不会他想去追求柳清清吧?不行啊,柳清清那么蛮横……可是她一开始对他也很差啊,她还打过他呢!怎么办、怎么办?她满脑袋都是浆糊,心跳乱了拍。
「我突然想起还有事要忙,先走一步,你不必送喔!」她说着,跑得像后头有条大狼狗在追。最终,她还是选择做只缩头乌龟。
「妳要去哪里,我有话跟妳说。」丁络追了两步。
「我不要听你说柳清清的事,我讨厌她,你不许跟我提起她。」她跑得又更快了,一眨眼便无影无踪。
丁络怔愣地停下脚步。她搞什么?难不成……天啊!她该不会真以为他是用救命恩人这种事来挑选一生的伴侣吧?
这下麻烦大了。丁络匆匆跟来宾打过招呼。幸好他在跟这些人签约前都说过了,这里凡事无为而治,就是你管你自家高兴就好,少理别人家闲事。大家都同意,也理解,他们是来放轻松的,难道还要在这里勾心斗角吗?
所以丁兆跟丁络父子的事没几个人过来理会,现在姚瑶跑掉,丁络又打算扔下他们处理自己的事,他们也不在乎,各自打量着他们租下来的土地,想着如何将它建成一个美丽的农舍;重点是,那木屋框架要先弄好,要不然他们来度假要住哪里?
丁络急冲冲地追姚瑶去了。「老天保佑,千万别让她又钻进牛角尖里去啊!」姚瑶的性子看似大而化之,其实很细腻又别扭,否则她又怎会因为适应不来新身分地位,就一下子放逐自己十年,装出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任人嘻笑怒骂。
他可是花了极大的心思才赢得她的喜爱,万万不想因为一场可笑的误会,就让这大好良缘平空飞过。
第十章
如果要选世界上最了解姚瑶的人,那非丁络莫属。
她跑就是因为对自己没信心,害怕丁络被更漂亮、真正的救命{奇书}恩人柳清清给吸引去了,留下她。当初为了他,她抛下那本以为要一生追求的目标,全心全意跟着他,现在……倘若他不要她了,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没有这么慌乱过,就连当年父母要卖掉祖传的田园,举家搬到台北,她含泪挥别心爱的故乡,顺道与童年威风凛凛的自己道别时,她知道生命就此不同了,她紧张,却不惊慌。但此时此刻,她彻底失了主意。
她只想找个没有人的地方,把自己掩藏起来,再也不要出来了。
「小瑶。」猛地,姚瑶急奔的身影被一只从后头探过来的长臂圈了过去,她整个人由前冲的势头变成往后倒去。「小心!」丁络放开整个身子护住她,让她扑跌在他身上,而他的后背则和凹凸不平的地面进行一场异常痛苦的亲密接触。
「唔!」他痛得差点一口气都要喘不过来了。
姚瑶惊慌地回头望去,丁络看到一张泪痕交错的容颜,突然觉得他的背不痛了,代之而起的是整个心脏像被两只手爪狠狠掐住,扭了几扭。
他大掌按住她的后脑,将她整个人拥进怀里。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他感到整个前襟都湿透了。
他是不是该感到很骄傲,也不过半年余的时间,他让一个不识情、不懂爱的女人深深地对他动了心。
可他的心在满足的同时,又感到无比地疼痛和怜惜。
他明知她的内在细腻敏感,完全不同于外表的大而化之,为什么他没有事先对她许下承诺,无论发生什么事,他爱上的都不仅仅是那个十六年前救他一命的女孩,他爱的就是姚瑶这个人。
他爱她,无关外表、无关恩情,就只是因为看着她、跟她在一起,他的心就像被一股春风包围了一样,温暖柔和,生机盎然。
「小瑶,妳知道我为什么把这里取名为桃花源吗?」他拍着她的背,语似鸿羽般轻柔地问道。
她眨着水气氤氲的泪眼,怔愣地看着他。他不是最在乎十六年前那位救命恩人的事吗?如今得知柳清清才是正牌货,而她不过是个被误认者,他……他为什么一句也不问?
他温柔地扶起她,牵着她的手。「来,我带妳去一个地方,这也是我为什么选择这座废弃的俱乐部为创业起始的原因之一,我心头最大的秘密。」
她满腹疑惑,随他走过一片林荫小道,一旁浓密的树荫让她怀疑自己是否仍身处台湾,这样原始而自然的存在,就好像十年前,她那已消逝的故乡一样。
现已冬至,风寒而厉,但穿过层层树丛,刺骨的冰冷却被一点一滴剥除,剩下的寒冷只除了让身体稍微瑟缩一下之外,冷风钻进鼻端,反而让人精神振奋。
小径终了,姚瑶看到一片田园,阡陌相连,一座老旧的三合院立在广大的水田间,只有一条农间小道可以与外界沟通。
姚瑶本已泪光盈然的双眸流淌下两行清澈如山泉的液体。「天啊!」她的双脚开始奔跑,朝着那条农间小道奔去。
小道还不是柏油路,只是普通的水泥路,凹凹凸凸的,这要放在外头,非被那些路人、驾驶者骂死。
姚瑶却越奔越是畅快,不过百米的小道尽头,老旧的三合院就在眼前,几把旧锄头倚墙放着,墙角下还有几个酱菜瓮子。
她浑身发抖地走进院子。「唉哟!」却踢到门边一个喷洒农药的机械,真痛,却是怀念到骨子里的痛。
这院子、这布置……完完全全就是她祖居的样子,当然,四周的景致不太相同,没有那座她最喜欢的小丘,也没有一片可以让她挖竹笋的竹林,可是,能够再看到那梦中的家,已经是个奇迹。
她摸索着那砖头砌出来的围墙,感觉到土石在呼吸,彷佛也在欢呼着可以重见这位可爱的小主人。
只是……她不懂,它们不是早被拆掉了吗?为什么又会出现在这里?
丁络的脚步声远远地传来,伴随着还有一阵朗如清风的诵吟声:「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彷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
她投去纳闷的眼神,不知他为何突吟出陶渊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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