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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升职记同人)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太子妃同人)-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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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想过再去见他吗?毕竟你现在是自由身。”黄良媛放下了手里的糕,问道。
他摇了摇头,“不想去了。就像你以前说过的,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而我也不想再去害他。”
他不想去,想来他是已经彻底和过去的权势斗争划清了界限,并且早已打算远离至万丈以外。这个答案让黄良媛扫去了赵王来寻她时带给她的忧虑。原来,他们谁都不想回去。
☆、第十三章
杨柳绿岸,正是踏青的好时候。黄良媛早早的起床为书院第一次踏青做准备。
“齐翰,今儿一共有几个孩子?”站在灶头边正准备做糯米饭团的黄良媛问道。
听到声音,齐翰停下了手里洗脸的动作,想了想,说:“七个孩子,加上我们两个一共是九个人。”
九个人。黄良媛数了数包饭团的油纸,一共有十张,“那好,我做五个甜的,五个咸的,到时候孩子们分就好。”
五个甜,五个咸的主意好是好,但是就怕孩子们为了争抢饭团闹的不和气。齐翰将洗脸水倒了后,将脸盆放回盆架上,说道:“还是做十个咸口的好,免得这些孩子们闹挑食。”
“也行,那剩下的花生芝麻糖馅儿就留着明儿做团圆,正好给春梅他们也送一些去,以前大家共用灶台的时候他们做什么都留给我们一份,如今我们自己造了这个小灶台也不能忘了他们。”边说着,黄良媛边动手将咸口的馅儿混在一起。“你说,这咸口的馅儿要不要再加点花生粒?”
“不了,萝卜鳗鱼的这个馅儿就行了,简单点就好,不用太复杂。”隔着一面墙,齐翰整理着今日的衣裳。
听着齐翰的话,黄良媛也就着手包起了糯米饭团。说是要踏一整日的青,可实际上招待孩子们用完午饭也就差不多散了。所以,她的饭团做的也不大,够填饱肚子行。
齐翰看黄良媛大清早的就去厨房忙活,他一整理好自己就连忙去厨房帮忙去。“今儿是带个食盒还是用其他的?”他打开橱柜的门,问道。
“食盒吧,糯米饭团得小心的放好。”黄良媛将包好的饭团放在桌上,“我多做两个,今天的早饭也就吃这个了。”
齐翰将食盒拿出来,擦了擦,“好啊。”他指了指包好的饭团,“这些都是要放进食盒里的对嘛?”
“是的,你小心点放。”黄良媛将馅儿用筷子夹到铺开的糯米饭上,然后两手握住将馅儿包在饭团里,做成一个圆形的小团子。
齐翰看她包的快,抓紧的将包好的团子一个个整齐的摆入食盒内。也就是一刻的功夫,是个咸口的糯米饭团都做好了。他将食盒放在一边,拿了一个盘子来,“多下的饭团就放在这儿,过会儿我端到屋子内的桌上,碗碟什么的你也放在这儿,我来洗,你先去整理一下,一会儿我们用好了饭就去书院。”
黄良媛快速的将剩下的糯米都包好,连忙去洗了个手,将手上的糯米粒都洗了,“那辛苦你了,你记得把锅里蒸米的水给倒了。”说完她随手将手上的水擦了擦,便快步的赶去整理仪容。
待黄良媛将仪容整理好出来,齐翰已经坐在桌边,将碗筷摆好,就等她过来吃了。
“你怎么不先吃?等我作甚?”黄良媛走到桌边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个饭团放到他碗里。
“我也是刚弄好,想说等你出来也就正好一起吃。”齐翰夹起饭团咬了一口,“剃了刺的鳗鱼肉果然是极品,配上爽口的萝卜,这滋味……只有良媛的手艺才能做出来。”他放下筷子,看了一眼她。
这是最好的夸奖,“你是越来越嘴贫了,哪有那么神。”她也夹起了饭团吃了一口,算不上绝顶美味,只能说不差,“齐翰,你是越来越会说好话了。”
他知道她想说什么,“那里是好话,此情此景是赞美。”
最好的赞美一定是最平淡的细水长流。黄良媛尽管没有再说话,那眉眼间的笑意确实溢到了心底,就连齐翰看着也感觉到了。
“快些吃吧,孩子们应该快到了。”
岭南的西边有一条大河,那条河是通往暹罗的必经之路。齐翰带着一班学生走到城西,穿过一片树林,来到这条几乎供养了一整片岭南人的母亲河边。
他指了指河边的杨柳,“上堂课我们说到了‘春’,先如今就是春。自古以来,‘春’不仅仅是代表了一年之计始于春,更是寓意了人们对于往后日子的美好期盼以及一个完好的开始。那依着如今的景色,学生们可有想表达的?”
佟然站了出来,“先生说的‘春’是一种代表,而非这时节,此二者相辅相成,是人们将其期望寄托于时节的一种表达。可学生有惑,既然‘春’是是一种美好的象征,那如若一个人从未经历过美好的事物,或者说他一直郁郁不得欢,那时节之春岂不与他毫无关系。他即没有美好期望,于他来说何春之有?这样的人,又如何寄托他的思想?亦或者说他不曾寄托于任何事情?”
佟然就是当时街上那个调皮捣蛋的孩子,齐翰再那边私塾不教书后,他哥哥佟灏便带着他一同在他的书院念书了。其中的缘由通过佟灏的讲法便是岭南这个地方齐翰的学识是一等一的,这便就是先生到哪儿,学生也就跟着了。
佟然虽说偶尔有小调皮,但却是个难得的念书的好苗子,齐翰听了他的话,不得不想说他小小年纪,心思玲珑剔透的着实让人惊叹。“如果此人还心存希望,那他一定是寄托于他心内的期盼,至于是何种期盼,那就百种人百种想法了。如若此人再也不愿意回头,甘愿就此沉沦,那便是无处可托,无人可救,也无法去救。”他摸了摸佟然的头,指了指眼前的这条河,“就比如一个人掉入了这湍急的河水之中,他若想活,便会有千百种想法让自己上岸;他若不想,那便就是他的最后选择。其实想与不想,沉沦与救赎都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说罢,他看了看这孩子,不知道他是否听懂,好多事情只能经历了之后才能悟出来。他看得出,佟然假以时日若能被好好指引,必然能成才。他这样的心思,不是一个孩童能想得到的。
“先生刚说的,我没听懂,佟然说的我也没听懂。可我就明白,这‘春’就是意味着要过年,要吃年夜饭了。”一个站在齐翰另一边的女娃娃扯了扯他的衣袖,甜甜糯糯的说。
那是书院最小的孩子,齐翰看她一说到‘年夜饭’那一双大眼睛完成了一弯圆月。脸颊边的两个小酒窝更是衬的这个女娃娃粉粉嫩嫩的讨人喜欢。他看着她这样,心里欢喜的不得了,便蹲下一把将她抱起,点点她的额头,笑着说:“银娣是个小馋猫。”
银娣摸了摸额头,咧着嘴嘿嘿的笑了笑,撒娇道:“先生,我问了师娘今天吃什么?师娘说吃鳗鱼萝卜饭团。我闻到了味道,可香了。”说完,这一圈的孩子都笑了,齐翰也跟着笑了。
“真是难得看到九王同孩子们这般玩笑。果然,岭南是个好地方。”
谁都没想到,这时候赵王会来。齐翰一直以为过去的人,包括杨严,都成为了过去的事情,谁曾料想到,过去的人还会找到他。他将银娣放下,摸了摸她的头,同她说:“帮师娘一起照看大家可好?”
银娣乖巧的点点头,“好,先生说的银娣都做得好。”
听到她稚嫩的回答,他笑着点点头,转头同一样很震惊的黄良媛说道:“把孩子们带到那边的树林里去,我一会儿就过来。”
“好,我等你。”黄良媛以为赵王走了,那样冷不丁的出现除了吓了她一跳之余,真是让她措手不及。她不明白她为什么在这一刻那么紧张,那么害怕。她的眼睛死死的看着齐翰,似乎她害怕他同赵王离开岭南,那种害怕就像是那时候齐晟离开后再也没回来时的感觉是一样的。她忽然明白了,那是依赖,也或者说是习惯。
“银娣,牵着哥哥姐姐的手。”拂去心头的千种思绪,她笑着对孩子们说:“大家跟着我去树林里用午饭,过会儿,先生回来再带你们去前面的山脚下捉蝴蝶。”
孩子总是好骗的,有吃有喝有玩便就听话的跟着走了。
看着黄良媛和学生们走远了,齐翰转过头,“赵王……许久不见。”本想说些别的,可话到嘴边,也就只能是这句简单的问候。也许,那时的背叛他是记得的,尽管事情早就过去了,但是,总有是忘不掉的要在脑海里一直待着。
“许久不见?”赵王笑了笑,右手摸了摸腰间的玉坠,眯了眯眼,说:“你我是亲兄弟,这样说话是不是生疏了点?”
看着一身华服的赵王,齐翰后退了一步,“赵王是皇亲贵胄,我就是个教书匠。你我二人身份悬殊,我自然是恭敬相待。”
赵王看着齐翰不卑不亢,甚至是面带笑意的齐翰,他真是猜不透眼前此人的心思。那个印象中乖戾的弟弟似乎走丢了。“九王,你我都是先皇的子孙,这般褒我贬己,是不是过了?”
“赵王,您心里清楚,何必再过多的去问这些我无法回答的话呢?”齐翰不想兜圈子,他想尽快结束这样的谈话。“还有,我不是九王,您要是愿意,叫我齐翰就行了。”
“你变了。”赵王转身看向眼前的河面,“我有想过这次来找你会碰钉子,只是没想到你这一招真是狠绝的让我无从开口。”他侧头,看着同样看向江面的齐翰,“齐晟死了,张芃芃也死了,如今朝堂之内是小皇帝掌政。”
如果说人是可怕而又狠厉的,那时光才是那个最能杀人不见血的恶魔。齐翰最想不到的事情现在呈现了在他的面前,他讶异,震惊,可却又没有曾经的他那样在意这些。千言万语,最后不过是平淡的一句话,“原来年号已经换了。”
“这是机会。”赵王向齐翰走近了一步,他压低了嗓音,急切的说道:“北漠一战是我对不住你,但是你要愿意回去,小皇帝就得听命于你,你就是手握大权的摄政王,推翻小皇帝就是时间的问题了。”
贪婪总是不会改变的。齐翰后退了一步,“赵王,如今我是乡野村夫,这等朝堂之事我等一介草民不懂,也不会。”
赵王眯着眼睛,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齐翰,“你不懂?哈!难怪北漠一战你会输,你还真是会为了女人着想。一个黄良媛就把你的心给吃定了?”他嗤笑着摇着头继续说:“你和齐晟真像,都他妈睡嫂子。张芃芃这双齐晟穿了一次的破鞋你抢着要就算了,可这黄良媛是被两个男人睡过的你也要。看来以前名满帝都的九王不过是个爱穿别人旧鞋的懦夫。”
“而你这位居高堂的赵王也不过是个满嘴污秽的下作之流。”齐翰不想与他争吵,因为他不值得。其实,他一直明白,赵王才是他们三兄弟中最想坐上皇位的那个。一直知道他不光明磊落,却难以预料到他已经变得如此粗鄙暴戾。司马之心,昭然若揭。“赵王,好自为之。齐某注定了是要庸庸碌碌一生的人,不敢多想也不敢高攀,往后请忘了我这胞弟吧,就当我已因叛国之罪战死于北漠之战。世间,再无九王。”说罢,他作了个揖,然后转身便走了。
“一个不敢回头去想自己的结发之夫,一个争到底却落得名利皆失。果然,你们是一对。”
原来他找过黄良媛,齐翰也想起了那日花灯节她那些奇怪的问题。赵王的声音在齐翰听来像是过去的故事又在上演,只是主角不是他。他似乎真的忘了很多事情,包括当时拼死拼活的那些情感也是忘了好多。他不会回头了,总是要有个彻底的了断的,也许这就是最好的时机。
看着近在眼前的学生和黄良媛,内心有种释然在他的身体内肆意传播。忍不住的愉悦在他的心头跳跃着,他看到她在看他,停下脚步,就这么定定的站着,相互看着彼此,相互笑着。或许,经历了那么多,恨过,爱过,癫狂过……最后这才是他应该要去珍惜的,种种的一切似乎都是在为这一刻铺垫。那些曾经执着过得人和事也许就是一个插曲,为了让他遇到这一切的一个插曲,尽管那些插曲耗费了他很多的心神和感情,但那并不耽误他现在的恍然醒悟。
“饿了吗?”她站在他的面前,悄声问道。
他点点头,“饿了。”
银娣拉了拉齐翰的长衫,抬着头,手里举了个枣子,满脸的笑意,“先生,吃果果。”
☆、第十四章
红烛,红帐之下,黄良媛又盖上了红盖头,做了回新嫁娘。外面虽然没有锣鼓声天,但却宾客满堂。她一人坐在新房之内,回想起那日齐翰在去书院的路上说要和她成亲的那一刻。记得那时的她惊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是想过想和他一直这么过下去的,可成亲总归是不敢想的,毕竟她有过两个男人。似乎是看穿了她的心思,齐翰并没有在意这些,他告诉她一切都是新生,没有人在意曾经的黄良媛是谁,经历过什么,也不会有人去过问过去的齐翰是什么角色。在岭南的人只会知道齐翰是青山书院的先生,而学生都叫黄良媛师娘。
或许就是这些话,也或许是那时候的齐翰格外的令她动容。她是存了那种心思的,这样的话诚恳且让她忽然明白这是最好的选择,也是最从心的一次。她应该去接受,因为她也是欢喜的,不是吗
她静静的坐在床边,听着外面宾客的喧闹之声,等着自己的夫君来掀起她的红盖头。
宾客散去之时已是深夜,齐翰送走了宾客之后,带着一身的醉意走入喜房。虽然头脑有些混沌,可他知道今夜将翻开他新的人生。他娶亲了,娶了一位会同他白头到老的妻子。拿起床边的喜秤,抬起了盖头。他想这世间最美的女人应该也就是眼前这样的了。
“娘子,久等了。”放下喜秤,他将交杯酒递给黄良媛,“喝了它,就算礼成了。”
随着酒意,唇齿、交、融后的衣衫、褪去燃烧的不是两个人的身、体,二是两颗寻找到了港湾的心。放下红帐,所有的一切都是涅槃重生。
黄良媛记得出嫁前的一夜,春梅替她梳头,口诀里念到:
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
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
三梳梳到头;多子又多寿;
再梳梳到尾;举案又齐眉;
二梳梳到尾;比翼共□□;
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
有头又有尾;此生共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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