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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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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用甲乙等名称,甲乙等本身就是天上的神,它们每天轮流主事,自身按照天干和五行相配相生相克的道理来显示吉凶,并不是圆圆的太阳的名称。”
【原文】
74·8夫如是,于五行之象徒当用甲乙决吉凶而已,何为言加时乎?
案加时者,端端之日加也。端端之日安得胜负?
【注释】
象:据文意当为“家”,形近而误。
端端之日加也:意思是,时辰是根据“端端之日”从早到晚在天空中的不同方位确定的,所以加时,就不能不与“端端之日”有联系。
【译文】
如此说来,对于五行之家只须用甲乙等来推断吉凶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说那些把干支用在时辰上的话呢?考察干支用在时辰上的原因,是根据圆圆的太阳的不同方位而用的。圆圆的太阳怎么会相生相克呢?
【原文】
74·9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
口有张歙,声有外内,以定五音宫、商之实。夫人之有姓者,用禀于天。天得五行之气为姓邪?以口张歙声外内为姓也?如以本所禀于天者为姓,若五谷万物禀气矣,何故用张口歙、声内外定正之乎?
【注释】
五音之家:指利用五音相配宣扬禁忌的人。
字:表字,别名。
歙(xī西):合。
外内:指古代音韵学根据发音时口舌的动作所区分的外音和内音。发内音较难,发外音较易。内外是指韵母的洪细而言。例如,“乃”字,一等字,洪音,属内音;“而”字,三等字,细音,属外音。
宫商:泛指五音中的某一个音。《汉志·五行家》有《五音定名》十五卷。用禀于天:《白虎通德论·姓名》:“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天:据文意当作“人”。
张口歙:据上面文例应作“口张歙”。
【译文】
五音之家,根据发音来使姓、名、字协调而不出现相克的情况,根据姓的发音来确定名,又根据名的发音制定表字。发音时口有开合,声音分外音和内音,根据口的开合和音的内外来确定某个属于五音中的某个音。人之所以有姓,是由于承受了自然之气。人是以获得五行之气来定姓呢?还是以口的开合、音的内外来定姓呢?如果是根据原来从自然承受的气来定姓,就像五谷万物承受自然之气一样了,为什么要用口的开合、音的内外来制定姓呢?
【原文】
74·10古者因生以赐姓,因其所生赐之姓也。若夏吞薏苡而生,则姓苡氏;商吞燕子而生,则姓为子氏;周履大人迹,则姬氏。其立名也,以信、以义、以像、以假、以类。以生名为信,若鲁公子友生,文在其手曰“友”也。以德名为义,若文王为昌、武王为发也。以类名为像,若孔子名丘也。取于物为假,若宋公名杵臼也(11)。取于父为类(12),有似类于父也。其立字也,展名取同义,名赐字子贡(13),名予字于我(14)。其立姓则以本所生,置名则以信、义、像、假、类,字则展名取同义,不用口张歙外内(15)。调宫商之义为五音术(16),何据见而用?
【注释】
夏:这里指夏朝的第一个君王禹。薏苡:参见15·1注。
姓:古代标志家族系统的称号。最初,以人所生为姓。相传舜母居姚墟生舜,乃姓姚,禹母吞薏苡而生禹,乃姓苡。其后,有由天子所赐得姓者,如尧赐契姓姬;有以国号为姓者,如鲁、宋;有以官爵为姓者,如王、侯;有以事为姓者,如卜、陶;有以所居地为姓者,如西门、南郭。氏:姓的支系。
商:这里指商的始祖契(xiè谢)。燕子:燕卵。
周:这里指周的始祖弃。
王充在本书《奇怪篇》中曾批判过关于禹、契和后稷(弃)出生的神话,认为它们也许是后人根据三家的姓氏凭空制造出来的“怪说”。这里加以引用,是为了驳斥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的谬论。
信:表记,特征。
公子友:参见54·8注。
文:同“纹”。纹理。鲁公子友生下来时手纹有“友”字。故取名为“友”。事见《左传·闵公二年》。王充在本书《自然篇》中驳斥过这种说法。
文王:周文王姬昌。昌,昌盛。武王:周武王姬发。发,发达。
丘:丘陵。孔子名丘:传说孔子头部中间低,四边高,像丘陵,故取名为“丘”。《孔子世家》:“叔梁纥与颜氏祷于尼丘,得孔子。孔子生而首上圩顶,故因曰丘,字仲尼。”
(11)宋公:指宋昭公,春秋时宋国君,公元前619~前611年在位。杵臼(chǔjiù楚旧):舂(chōng充)米的木杵和石臼。见《左传·文公十六年传》。
(12)取决于父为类:根据类似父亲之处来取名叫“类”。例如儿子和父亲同日生,儿子就取名叫“同”。若鲁庄公与桓公同日生,故名之曰同。
(13)赐:端木赐,字子贡。名赐字子贡:王充认为由于“贡”和“赐”是同义词,所以端木赐要取这样的字。《白虎通德论·姓名》:“或旁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名其字,闻字即知其名。”
(14)予:宰予,字子我。予与子我同义。《白虎通德论·号》:“予亦我也。”
(15)据上文“外”字上脱“声”字。
(16)五音术:指上面所讲的用五音定姓名的一套方法。
【译文】
古时候,根据人的出生来赐姓,是根据他出生的情况来给他赐姓。例如夏禹是由于他母亲吃了薏苡怀孕而生的。就姓苡;契是由于他母亲吃了燕卵怀孕而生的,他的姓就为子;弃是由于他母亲踩了巨人的脚印怀孕而生的,他的姓就为姬。取名是根据信、义、像、假、类这几种情况来取的。根据出生时的特征来取名这叫“信”,如鲁公子友生下来的时候,手纹有“友”字所以取名叫友。根据德行来取名这叫“义”,像周文王取名为昌、周武王取名为发。根据类似的东西来取名这叫“像”,像孔子取名为丘。借用器物的名称来取名这叫“假”,像宋昭公取名为杵臼。根据类似父亲之处来取名这叫“类”,因为有类似于父亲的地方。人们取表字,是把名转成的它的同义词来取的,端木名赐取字叫子贡,宰名予取字叫子我。人们取姓是根据原来出生的情况来取的,取名则根据信、义、像、假、类这几种情况来取,取字则是把名转成同义词,并不是根据口的开合、发音的内外来取的。根据协调宫、商等五音的道理而产生的“五音术”,有什么根据而值得采用呢?
【原文】
74·11古者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事之氏姓也;上官氏、司马氏,吏之氏姓也;孟氏、仲氏,王父字之氏姓也。氏姓有三:事乎、吏乎、王父字乎。以本姓则用所生,以氏姓则用事、吏、王父字,用口张歙调姓之义何居?匈奴之俗,有名无姓、字,无与相调谐,自以寿命终,祸福何在?《礼》:“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不知者,不知本姓也。夫妾必有父母家姓,然而必卜之者,父母姓转易失实,《礼》重取同姓,故必卜之。姓徒用口调谐姓族,则《礼》买妾何故卜之?
【注释】
本姓:古人的本姓和氏姓本来是有区别的。最早的“姓”反映母系氏族社会的特点,同一个始祖母生下的子女及其后代就是一姓。同姓不能通婚。由于年代长久,子孙支系繁衍,为了区别同姓的贵族,又往往以封地、官职、爵号等来立“氏”。实际上“氏”是一姓中的支系。秦汉以后,姓与氏的区别就不存在了。《礼记大传》郑注:“玄孙之子,姓别于高祖。五世而无服,姓世所由生。姓,正姓也,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此正姓即本性,庶姓即氏姓。
陶:制陶。《广韵》六豪:“陶姓,陶唐之后,今出丹阳。”田:管理大田。《广韵》一先:“田姓出北平,敬仲自陈适齐,后改田氏。”
上官:上官邑(春秋时楚国邑名)的大夫。《广韵》二十六桓:“楚庄王少子为上官大夫,以上官为氏。”司马:古代官名,掌管兵事。《潜夫论·志氏姓篇》:“重黎氏。。其在周世为宣王大司马,其后失守,适晋为司马,迁自谓其后。”
孟氏、仲氏:《潜夫论·志氏姓篇》:“鲁之公族,有孟氏、仲孙氏。”王父字之氏姓: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王父:祖父。《礼》:指《礼记》。引文见《曲礼上》:“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取:通“娶”。《白虎通德论·号》:“不取同姓何?法五行,异类乃相生也。”姓:据文意当作“如”。
【译文】
古时侯姓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是根据职业制定的氏姓;上官氏、司马氏,是根据官职制定的氏姓;孟氏、仲氏,是根据他们祖父的字制定的氏姓。制定氏姓有三种情况:根据职业、根据官职、根据祖父的字。制定本姓则根据出生时的情况,制定氏姓则根据职业、官职和祖父的字,根据口的开合协调姓的道理在哪里呢?匈奴的习俗,有名而没有姓、字,没有什么来与名调谐,照样活到老才死,祸福又表现在哪里呢?《礼记》说:“买妾不知道她的姓就用占卜求问她的姓。”所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她的本姓。妾必然有父母家的姓,然而一定要占卜她的姓,是妾的本性可能由于她被辗转变卖而不确实了,《礼记》上把娶同姓的女子看作是严重的事,所以必须占卜她是否与自己同姓。如果仅仅用发音来调谐姓族,那么《礼记》上为什么规定买妾要占卜她的本姓呢?
【原文】
74·12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则商金,南方火也;徵火,北方水也。水胜火,火贼金,五行之气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门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贵吉昌;向失其宜,贫贱衰耗。夫门之与堂何以异?五姓之门,各有五姓之堂,所向无宜何?门之掩地,不如堂庑,朝夕所处,于堂不于门。图吉凶者,宜皆以堂。如门人所出入,则户亦宜然。
【注释】
商家:指姓属于商音的人家。如张、王、钱等姓。
徵家:指姓属于徵音的人家,如田、李等姓。
五姓:指按照宫、商、角、徵、羽五音来分类的姓。《唐书·吕才传》:“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徵、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参见74·1注。庑(wǔ伍):堂屋周围的走廊。
户:单扇门。这里指大门以外的旁门、房门。《说文》:“门,从二户,象形,半门曰户。”
【译文】
图宅术说:“姓属商音的人家门不宜朝南开,姓属徵音的人家门不宜朝北开。”这是因为“商”属“金”,南方属火;“徵”属“火”,北方属“水”。水胜火,火克金,五行之气相互不协调,所以五姓的住宅,开门各有合适的方向。谁家门向与姓氏适宜,就会富裕尊贵,吉祥昌盛;谁家门向与姓氏不适宜,就会贫穷低贱,衰弱破败。门与厅堂有什么不同呢?有五姓的门,就有五姓的厅堂,为什么厅堂的朝向没有适宜不适宜的问题呢?门所遮盖的地方,不如厅堂、走廊占的地方大,人朝夕居住的地方,在厅堂而不在门。用图宅术推断吉凶的人,应当都根据厅堂来推断树。如果说大门是人所出入的应该规定朝向,那么旁门也应该是这样才行。
【原文】
74·13孔子曰:“谁能出不由户?”言户不言门。五祀之祭,门与户均。如当以门正所向,则户何以不当与门相应乎?且今府廷之内,吏舍连属,门向有南北;长吏舍传,闾居有东西。长吏之姓,必有宫、商;诸吏之舍,必有徵、羽。安官迁徙,未必角姓门南向也;失位贬黜,未必商姓门北出也。或安官迁徙,或失位贬黜何?
【注释】
引文参见《论语·雍也》。
五祀:说法不一,一般指祭门神、户神、井神、灶神、中霤(宅神)。参见本书《祭意篇》。传:古代为使臣和过往官吏所设的住处。舍传:这里泛指长官的宿舍。闾(lǘ驴):里巷的大门,这里指“舍传”的门。
安官:官职稳定。迁徙:指官位提升。
角:据上文“徵家门不宜北向”应作“徵”。
北:据上文“商家门不宜南向”应作“南”。
【译文】
孔子说:“谁能够不经过屋门走出屋外去呢?”孔子只说屋门而不说大门。对五种神的祭祀中,门神与户神是同样的。如果应该以大门来确定住房的方向,那么屋门为什么不该和大门相应用来确定方向呢?况且现在官府之内,官员的房屋一间接一间,门的朝向有南有北;长官的宿舍,门所处的方向有东有西。长官的姓,一定有属于宫音、商音的;一般官吏的宿舍,一定有姓属徵音、羽音的人居住。官职稳定官位提升,不一定是因为姓属于徵音的人门朝南开;丢掉官职,被降职罢官,不一定是因为姓属商音的人门朝南开。有的人官职稳定官位提升,有的人丢掉官职,被降职罢官是为什么呢?
【原文】
74·14姓有五音,人之质性亦有五行。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向门,则人禀金之性者,可复不宜南向坐、南行步乎?一曰:五音之门,有五行之人,假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黄。五色之人,俱出南向之门,或凶或吉,寿命或短或长,凶而短者未必色白,吉而长者未必色黄也,五行之家何以为决?南向之门,贼商姓家,其实如何?南方火也,使火气之祸,若火延燔径从南方来乎,则虽为北向门,犹之凶也。火气之祸,若夏日之热四方洽浃乎?则天地之间皆得其气,南向门家何以独凶?南方火者,火位南方。一曰:其气布在四方,非必南方独有火,四方无有也。犹水位在北方,四方犹有水也。火满天下,水辨四方,火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谓火常在南方,是则东方可无金,西方可无木乎?
【注释】
质性:指人从自然中承受的气质特性。有五行:指具有五行中的某一特征。一曰:以下是王充的驳斥。
口食:据本书《辩祟篇》“夫使食口十人居一宅之中”当作“食口”。食口:指人口。五色:指人的不同的面部气色。
色白:按阴阳五行家的说法,白色属金,南方属火,火克金,所以是凶。色黄:按阴阳五行家的说法,黄色属土,南方属火,火生土,所以是吉。洽浃(qiàjiā恰加):周遍。
辨:通“遍”。
【译文】
姓分属于五音,人的气质特征也具有属于五行中的某一特性。按照五音之家的说法,姓属商音的人家不适宜朝南方开门,那么禀性属金的人,是否又不能朝南坐、朝南走呢?我要驳斥说:有姓属五音人家的门,就有具有五行特征的人,如果一个姓属商音的人家有五口人,五个人就有五种面部气色,禀木性的人脸色是青的,禀火性的人脸色是红的,禀水性的人脸色是黑的,禀金性的人脸色是白的,禀土性的人脸色是黄的。有五种气色的人,都从朝南的门出来,有的遇凶有的遇吉,有的寿命短有的寿命长,遇凶而短命的不一定是脸色白的人,遇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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