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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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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据递修本当作“结”。
据本书《。。时篇》“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为”字前脱“岁”字。一统:参见《。。时篇》注。
【译文】
十二个月为一年,四季节气完结,阴阳之气终了,又开始了新的一年。
“岁”不过是天、月积累起来的名称罢了,为什么会有岁神而说它正好在子位呢?积累时分成为日,积累日子成为月,月与月相连成为四季,合四季就成为年。岁也就同日、月、季之类的名称一样。岁如果有太岁神,那么日、月、季也同样有神吗?一千五百三十九年称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年称为一元。岁就和统、元是一样的。岁如果有神,那么统、元同样也有神吗?我论证它是不存在的。假如有神,为什么祸害人呢?神当中没有超过天神、地神的,天神地神却不祸害人。人们说存在百神,百神却不祸害人。太岁之气,就是天地的气,怎么会对人憎恨呢,触犯了它能造成祸害呢?
【原文】
73·13且文曰:“甲子不徙。”言甲与子殊位,太岁立子不居甲,为移徙者,运之而复居甲。为之而复居甲,为移徒时者,亦宜复禁东西徙。甲与子钧,其凶宜同。不禁甲而独忌子,为移徙时者,竟妄不可用也。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触岁,不触岁不能不得时死。工伎之人,见今人之死,则归祸于往时之徙。俗心险危,死者不绝,故太岁之言,传世不灭。
【注释】
文:可能是指《移徙法》中的话。
甲:天干的第一位。指东方。
甲与子殊位:天干的“甲”指东方,地支的“子”指北方,所以说甲与子的方位不同。运:运转。指占卜者运转“栻”来使天干和地支相配。
时:照前例当删。
亦宜复禁东西徙:意思是子位在北方,太岁在子就禁止往南北迁徙,那么甲位在东方,太岁在甲,也就应该同时禁止往东西迁徙。
钧:通“均”。相同。甲与子钧:甲是天干第一位,子是地支第一位,所以说它们地位相同。时:照前例当删。
首“不”字、“得”字衍文,当删。文句当为“触岁不能不时死”。
【译文】
而且《移徙法》中说:“太岁在甲子位就不能南北搬迁。”说明甲与子的方位不同,太岁在子位就不能又处于甲位,而是由于宣扬搬迁禁忌的人通过运转“栻”才使太岁又处于甲位的。既然运转“栻”又使太岁处于甲位,那么宣扬搬迁禁忌的人,也应该同时禁止往东西搬迁。甲与子的地位相同,它们引起的凶祸也应当相同。不禁忌迁往甲位而唯独禁忌迁往子位,宣扬搬迁禁忌的人,毕竟荒唐不可信用。人们居住不可能不搬迁,搬迁不可能不触犯太岁,触犯太岁的不可能在某个时候死去。工伎之人,看到现在人死了,就归祸于过去的搬迁触犯了禁忌。一般人都存在着侥幸免祸的心理,死人的事又不断发生,所以有关太岁的禁忌,世代相传而不灭绝。
诘术篇第七四
【题解】
汉代推算住宅吉凶的骗人法术,即所“图宅木”,宣扬“宅有五音,姓有五声”,住宅的方位必须与主人的姓氏所属的五音相宜,即符合五行相生的原则,这样就可以“富贵昌盛”,否则宅主就会遭到“甲乙之神”的惩罚,“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本篇针对这种迷信法术提出了责问和批判。王充明确指出,“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轻重”,人的吉凶祸福与这种迷信法术毫不相干。
【原文】
74·1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注释】
图宅术:指专讲推算住宅吉凶的书籍。《汉书·艺文志·形法》有《宫宅地形》二十卷。这大概就是王充所指的“图宅术”之类的书。八术:一种推算住宅吉凶的方术,可能与住宅的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八个方位有关。
六甲:古代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顺序相配得六十组,叫做六十甲子,作为纪日的符号。“六甲”是指其中的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这里泛指六十甲子。宫、商:五音中的两个音。这里泛指五音。宫、商殊别:指各个住宅所宜的五音就区别开来了。
五音:参见38·2注。宅有五音:推算住宅吉凶的人,用五音来配合住宅的方位,即角东、徵南、宫中、商西、羽北。
姓有五声:《白虎通德论·论姓》:“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人含五常而生。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转而相杂,五五二十五,转生四时异气,殊音悉备,故姓有百也。”推算住宅吉凶的人,把人们的姓氏与五音相配,如钱属商,田属徵,冯属羽,孔属角,洪属宫等。宅不宜其姓:推算住宅吉凶的人,利用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的观点,把住宅的方位、户主的姓氏、五音、五行等毫不相干的东西凑合在一起,用来占卜吉凶。如有一住宅方位在东,与五音相配属角,与五行相配属木,那么姓田的人住在这所住宅里就被说成是吉利的。因为田属徵音,徵属火,而木能生火。这叫宅宜其姓。如果姓洪的人去住则不吉利,因为洪属宫音,宫属土,而木能克土。这就叫宅不宜其姓。下句“姓与宅相贼”,道理同此。
【译文】
图宅术说:“选择住宅有八术,按六十甲子来推算和排列,住宅的次序排定了,它有关甲子的名称也就确定了,与住宅相关的五音也就区别开了。住宅的方位与五音有关,宅主的姓氏与五音也有关。住宅方位与主人的姓氏不适宜,姓氏与住宅方位相伤害,那么宅主就会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原文】
74·2诘曰:夫人之在天地之间也,万物之贵者耳。其有宅也,犹鸟之有巢,兽之有穴也。谓宅有甲乙,巢穴复有甲乙乎?甲乙之神,独在民家,不在鸟兽何?夫人之有宅,犹有田也,以田饮食,以宅居处。人民所重,莫食最急,先田后宅,田重于宅也。田间阡陌,可以制八术,比土为田,可以数甲乙。甲乙之术,独施于宅,不设于田,何也?
【注释】
诘(jié杰):追问,责问。
甲乙:指按甲子排列顺序。
甲乙之神:参见65·7注。
【译文】
责问说:人在天地之间,不过是万物中最尊贵的罢了。人有住宅,如同鸟有窝,兽有穴一样。说住宅有甲乙的排列顺序,鸟窝兽穴也有甲乙的排列顺序吗?甲乙之神,为什么只存在于民宅而不存在于鸟窝兽穴呢?人有住宅,就同有田一样,靠田获得食物,靠住宅来居住。老百姓所看重的,没有比饮食更迫切的了,所以先治田后修住宅,田比住宅更重要。田间的小路纵横交错,可以根据它来制定八术,耕地相连成片,可以推算甲乙顺序了。推算甲乙顺序的方术,唯独施行于住宅,而不施行于田,这是为什么呢?
【原文】
74·3府廷之内,吏舍比属,吏舍之形制,何殊于宅?吏之居处,何异于民?不以甲乙第舍,独以甲乙数宅,何也?民间之宅,与乡、亭比屋相属,接界相连。不并数乡、亭,独第民家。甲乙之神,何以独立于民家也?数宅之术,行市亭,数巷街以第甲乙。入市门曲折,亦有巷街。人昼夜居家,朝夕坐市,其实一也,市肆户何以不第甲乙?州、郡列居,县、邑杂处,与街巷民家何以异?州郡县邑,何以不数甲乙也?
【注释】
乡、亭:汉代乡村的地方行政单位。一百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汉书·百官表》:“大率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行”字上应有“亦当”二字。下文“五行之家数日亦当以甲乙”与此文法同。市:汉代城市里的商业区。亭:这里是指设于“市”内的一座楼房,又叫“旗亭”,是管理“市”的官吏办公的地方。这里市亭泛指商业区。
朝夕坐市:《周礼·地官·司市》:“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州:汉代的监察区,每州设刺史一人,负责本州所属各郡的监察工作。郡:汉代的行政区,每郡统辖若干县。这里的州郡和下句的县邑都是指官府而言。
县、邑:郡以下的行政区。
【译文】
官府里面,官吏的住宅一间连一间,官吏住宅的形状结构,与百姓的住宅有什么不同呢?官吏居住的地方,与老百姓有什么不同呢?不用甲乙顺序来排列官吏住宅,却唯独用甲乙顺序来推算老百姓的住宅,这是为什么呢?民间的住宅,与乡亭的房屋一所挨着一所,接界连成一片。不把乡、亭也按甲乙顺序排列,却唯独排列老百姓的住宅。甲乙之神,为什么偏偏只存于老百姓家呢?推算住宅的方术,也应该施行于市亭,推算巷街以排列甲乙顺序。进入市门曲折曼回,也有大街小巷,人昼夜在家中居住,早晚在市上做事,其实是一样的,做买卖的人家为什么不按甲乙顺序排列呢?州、郡的官府排列相居,县、邑的衙门混杂相处,与大街小巷中老百姓的住宅有什么不同呢?州郡县邑的官府,为什么不按甲乙顺序推算呢?
【原文】
74·4天地开辟有甲乙邪?后王乃有甲乙?如天地开辟本有甲乙,则上古之时,巢居穴处,无屋宅之居、街巷之制,甲乙之神皆何在?数宅既以甲乙,五行之家数日亦当以甲乙。甲乙有支干,支干有加时。支干加时,专比者吉,相贼者凶。当其不举也,未必加忧支辱也。
【注释】
五行之家:指阴阳五行家。数日亦当以甲乙:意思是推算日子也应该用天干地支来定吉凶。支干:地支、天干。《白虎通德率·姓名》:“甲乙者,干也。子丑者,枝也。”术家于支干上下生克以求日之吉凶,所以说数日以甲乙,甲乙有支干。
专比:按照阴阳五行家的说法,干支分别与五行相配,“专比”指天干和地支上下相生之日。例如“甲午”,甲属木,午属火,木生火,是上生下之日。“壬申”,壬属水,申属金,金生水,是下生上之日。
相贼:指天干地支上下相克。例如“己亥”,己属土,亥属水,土克水,是上克下之日。“甲申”,甲属木,申属金,金克木,是下克上之日。
支:疑涉上下支干而衍,当删。
【译文】
天地开避之时就有了甲乙呢?还是后代才有甲乙呢?候如天地开避之时原本就有甲乙,那么上古时代,人类巢居穴处,没有房屋居住、街巷构成,甲乙之神都在哪里去了呢?推算住宅吉凶既然用甲乙,那么五行之家推算日子也应当用甲乙来定吉凶。推算日子的甲乙是用天干地支相配,天干地支又用在时辰上。天干地支用在时辰上,天干地支上下相生之日就是吉日;相克之日就是凶日。如果正遇上人们没有办事情,那么未必会给人们带来灾难。
【原文】
74·5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轻重,上官平心原其狱状,未有支干吉凶之验,而有事理曲直之效,为支干者何以对此?武王以甲子日战胜,纣以甲子日战负,二家俱期,两军相当,旗帜相望,俱用一日,或存或亡。且甲与子专比,昧爽时加寅,寅与甲乙不相贼,武王终以破纣,何也?
【注释】
武王以甲子日战胜:据《尚书·牧誓》记载,周武王率兵伐纣,是在甲子日天刚亮时到达殷都朝歌(今河南淇县)近郊的。与殷战,大克之。
甲与子专比:甲属木,子属水,水生木,所以说甲子日是专比的吉日。昧爽:天刚亮。寅:古人用十二地支记时,寅时指凌晨三点到五点。
乙:据文意当作“子”。甲子为纣亡之日,寅为纣亡之时,若作“甲乙”则无义。寅亦属木,所以与“甲子”不相克。
【译文】
事理有曲有直,罪法有轻有重,长官本着公正的态度审核罪状,没有用干支来推断吉凶的应验,却有判明事理曲直的效果,利用干支推断吉凶的人怎样解释这种情况呢?周武王在甲子日取得战争胜利,殷纣王却在甲子日战败,双方同时,两军相遇,旗帜相望,都在同一天,有的胜利而有的败亡。况且甲与子相生,天刚亮时属寅时,寅与甲子不相克,武王终于在甲子日寅时打败纣王,是什么原因呢?
【原文】
74·6日,火也,在天为日,在地为火。何以验之?阳燧鄉日,火从天来。由此言之,火,日气也。日有甲乙,火无甲乙何?日十而辰十二,日辰相配,故甲与子连。所谓日十者,何等也?端端之日有十邪?而将一有十名也?如端端之日有十,甲乙是其名,何以不从言甲乙,必言子丑何?
【注释】
阳燧:古代向日取火用的凹面铜镜。鄉:通“向(■)”。对着。
日:这里指日子。
火无甲乙:王充利用“日”字有“太阳”和“日子”两种词义的特点,在前面论述了日(作为“太阳”)就是火,后面又通过形式逻辑推理质问:既然日(作为“日子”)有甲乙等名称,为什么火没有甲乙等名称呢?
日十:指以天干地支相配来纪日,天干从甲到癸,每一轮回为十日。辰:时辰。辰十二:指以地支来纪时辰,从子时开始到亥时止,一昼夜有十二个时辰。《淮南子·天文训》:“五音六律,音自倍而为日,律自倍而为辰,故日十而辰十二。”
端:通“团”,圆。日:这里王充又根据“日”作为“太阳”的词义进行反驳。从(從):疑当为“徒”,形近而误。
【译文】
太阳就是火,在天上是太阳,在地上是火。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阳燧对着太阳,火就从天上取下来。由此说来,火就是日气。日子有甲乙等名称,为什么火没有甲乙等名称呢?日子有十个名称而时辰有十二个名称,日子与时辰相配,所以甲与子等名称就相连接。所谓日有十个名称,指的是什么呢?是圆圆的太阳有十个呢?还是一个太阳有十个名称呢?如果圆圆的太阳有十个,甲乙等是它的名称,为什么不只是称为甲日、乙日等,而必须提到子、丑等名称呢?
【原文】
74·7日廷图甲乙有位,子丑亦有处,各有部署,列布五方,若王者营卫,常居不动。今端端之日中行,旦出东方,夕入西方,行而不已,与日廷异,何谓甲乙为日之名乎?术家更说:“日甲乙者,自天地神也,日更用事,自用甲乙胜负为吉凶,非端端之日名也。”
【注释】
日廷图:估计是古代占卜时日吉凶用的,同“栻”类似的一种图,上面分方位列有干支、五行及二十八宿等名目。
术家:指推算住宅吉凶的人。
【译文】
日廷图上甲乙等有位置,子丑等也有位置,各有部署,排列分布在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就像人间的君王四周的护卫一样,所处的位置没有变动。现在圆圆的太阳在天上运行,清晨出于东方,傍晚落于西方,运行不止,与日廷图上的太阳不一样,为什么说甲乙等是太阳的名称呢?术家又会说:“称呼日子用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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