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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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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46·3殷太戊(1),桑穀俱生(2),或曰高宗(3)。恐骇,侧身行道(4),思索先王之政(5),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6),明养老之义。桑穀消亡,享国长久(7)。此说者《春秋》所共闻也(8)。水灾与桑穀之变何以异?殷王改政,《春秋》攻社,道相违反,行之何从?周成王之时,天下雷雨(9),偃禾拔木,为害大矣。成王开金縢之书(10),求索行事(11),周公之功(12),执书以泣(13),遏雨止风,反禾(14),大木复起(15)。大雨、久湛,其实一也。成王改过,《春秋》攻社,两经二义(16),行之如何?
【注释】
(1)殷:朝代名。第十代商王盘庚从奄(今山东曲阜)迁到殷(今河南安阳小屯村)建都,因而商也被称为殷。太戊:商代君王。甲骨文作大戊、天戊。任用伊陟、巫咸治理国政。商代称为“太宗”。(2)桑穀俱生:参见7·5注(1)“桑穀之异”条。
(3)高宗:殷高宗。参见7·5庄(1)。
(4)侧身:倾侧身子,形容忧惧不安的样子。
(5)思索:此指考虑并努力实行。
(6)逸:隐遁。逸民:亦作“佚民”。遁世隐居的人。这几句话参见《论语·尧曰》。
(7)享国:统治国家。以上说法王充曾在本书《异虚篇》中加以批驳,可参见。
(8)当作“此说《春秋》者所共闻也”。上文“论《春秋》者,曾不知难”可证。
(9)下:当作“大”。形近而误。本书《感类篇》亦作“大”。雨可言下,雷不可言下。
(10)縢(féng滕):封缄。金縢:金属装束的匣子。金縢之书:传说有一次周武王病重,周公作册书祈祷祖先,请求代替武王去死,事后,史官把祷文藏在用金属封固的匣子里,因此叫“金縢之书”。后被收入《尚书·周书》中。
(11)行事:历年往事。
(12)“周”字前当有“见”字。本书《感类篇》:“见周公之功”可证。审上下文义,当补。见周公之功:指周成王从周公愿代替武王去死的祷文中看见了周公的功绩。(13)执书以泣:武王死后,成王继位,周公摄政。三监散布流言,中伤周公,勾结殷商遗民背叛王室,周公东征,平定了叛乱,成王仍然怀疑周公。后来见到金縢之书,翻然觉悟,出郊亲迎周公。(14)反禾:指倒伏的禾苗又恢复原状。
(15)复起:指被连根拔掉的大树又复立起来。以上事参见《尚书·金縢》,王充曾在本书《感类篇》中加以批驳。
(16)两经:指《尚书》和《春秋》二书。
【译文】
殷代太戊在位时,桑树穀树忽然一齐生长在宫廷中。有人说此事发生在殷高宗的时候。殷高宗惊恐害怕,惶惶不安地执行天道,思索执行先王的政治,复兴灭亡了的国家,接续断绝了的贵族世家,起用被遗落了的隐士,发扬奉养老人的道理,桑树穀树就消失了,国家就长治久安。这是解释《春秋》的人所共同知道的事情。水灾与桑树穀树的变异有什么区别呢?殷王改变政治,《春秋》上攻击土地神,与道理相违反,应当遵循哪一种做法呢?周成王的时候,天降大雷雨,禾苗倒伏大树被连根拔起,造成的灾害很大。周成王打开金縢之书,搜寻历年往事,看见了周公的功绩,手捧周公祈祷的册书流泪悔过,遏止住了风雨,禾苗复原,大树又立了起来。大雨和长久的水灾,其实是一回事。周成王改正过错,《春秋》上攻击土地神,两种经书两种说法,按照哪一种说法执行呢?
【原文】
46·4月令之家(1),虫食谷稼,取虫所类象之吏(2),笞击僇辱(3),以灭其变。实论者谓之未必真是(4),然而为之,厌合人意(5)。今致雨者,政也,吏也,不变其政,不罪其吏,而徒攻社,能何复塞(6)?苟以为当攻其类,众阴之精,月也。方诸乡月(7),水自下来。月离于毕(8),出房北道,希有不雨。月中之兽,兔、蟾蜍也(9)。其类在地,螺与蚄也(10)。月毁于天(11),螺蚄舀缺(12),同类明矣。雨久不霁(13),攻阴之类,宜捕斩兔、蟾蜍,椎被螺蚄(14),为其得实(15)。蝗虫时至,或飞或集。所集之地,谷草枯索(16)。吏卒部民(17),堑道作坎(18),榜驱内于堑坎(19),杷蝗积聚以千斛数(20)。正攻蝗之身(21),蝗犹不止,况徒攻阴之类,雨安肯霁?
【注释】
(1)月令:一年十二个月的节气时令。月令之家:用阴阳五行解释节气时令的人。
(2)取:捉取。虫所类象之吏:虫所象征的官吏。如红头的虫象征武官,黑头的虫象征文官。参见本书《商虫篇》。
(3)笞《chī吃》:用鞭子或板子打。僇(lù路):污辱。
(4)实论者:据实论事的人。这里指王充自己。
(5)厌:通“餍”。满足。厌合:满足迎合。
(6)能何:犹云“何能”,即言不能。
(7)方诸:古代在月光下承接露水用的器具。乡:通“向”。《淮南子·天文训》:“月者,阴之宗也。故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高注:“方诸,阴燧,大蛤也。熟摩令热,月盛时以向月下,则水生,以铜盘受之,下水数滴。”
(8)毕:毕宿。参见45·2注(4)。
(9)蟾(chán缠)蜍(chú除):癞蛤蟆。中国古代传说月中有蟾蜍。
(10)蚄:“蚌”的异文。
(11)毁:亏损,亏缺。
(12)舀:当是“拧弊种蟆E‘陷通用,当改。拧▁ián现)缺:消减。蚄拧保翰渭�10·5注(9)“螺消于渊”条。
(13)霁(jì际):雨止,天放晴。
(14)被:据十五卷本应作“破”。“椎破”与“捕斩”对文。
(15)为其得实:当作“为得其实”,本书常语。章录杨校宋本作“为得其实”,不误。
(16)索:尽。
(17)部民:当地的老百姓。
(18)堑(qián欠)道:在道路上挖濠沟。坎:坑穴。
(19)榜:笞,扑打。内(nà纳):通“纳”。
(20)杷(pá爬):耙。斛(hú胡):古代容量单位。汉代以十斗为一斛。
(21)正:直接。
【译文】
按照“月令之家”的说法,害虫吃谷禾庄稼,就捕捉害虫所象征的官吏,加以鞭打污辱,用这种办法去消灭虫害。据实论事的人认为这种做法不一定真能起作用,然而这样做了,可以满足迎合人们的心愿。现在招致久雨的原因在于政治和官吏本身,不改变这种政治,不惩罚那些官吏,而仅仅去攻击土地神,怎么能够消除和制止久雨呢?假如认为应当攻击它的同类,那么所有阴类事物的精华是月亮。用方诸向着月亮,露水自然会下来。月亮靠近毕宿,出入于房星北边一道,很少有不下雨的。月亮中的动物,是兔子和蟾蜍。它们在地下的同类,是螺和蚌。月亮在天空亏缺之时,螺蚌肉也会缩小,它们同属一类是很明白的。雨下了很久天不放晴,攻击属于阴物的同类,就应当捕捉斩杀兔子和蟾蜍,槌破螺蚌的壳,这才符合它的道理。蝗虫经常出现,或飞舞或聚落。蝗虫聚落的地方,谷草全部枯败。官吏差役和当地的老百姓,在路上挖濠沟掏坑穴,扑打驱赶蝗虫到濠沟坑穴里,把蝗虫耙在一起堆集之多要以千斛来计算,直接攻击蝗虫本身,蝗灾还不能制止,何况仅仅去攻击阴类事物,雨怎么能够停止呢?
【原文】
46·5《尚书大传》曰(1):“烟氛郊社不修(2),山川不祝(3),风雨不时(4),霜雪不降,责于天公(5)。臣多弑主(6),。。多杀宗(7),五品不训(8),责于人公(9)。城郭不缮(10),沟池不修,水泉不隆(11),水为民害,责于地公(12)。”王者三公,各有所主(13);诸侯卿大夫(14),各有分职。大水不责卿大夫,而击鼓攻社,何知不然?鲁国失礼,孔子作经,表以为戒也(15)。公羊高不能实(16),董仲舒不能定(17),故攻社之义,至今复行之。使高尚生,仲舒未死,将难之曰(18):久雨湛水溢,谁致之者?使人君也,宜改政易行,以复塞之;如人臣也,宜罪其人,以过解天(19)。如非君臣,阴阳之气偶时运也,击鼓攻社,而何救止(20)。
【注释】
(1)《尚书大传》:解释《尚书》的书。旧题西汉伏生撰,可能是伏生弟子张生、欧阳生或更后的博士们杂录所闻而成。其中除《洪范五行传》首尾完备外,其余各卷只存佚文。清代陈寿祺有辑本,凡四卷,补遗一卷。
(2)烟氛:烟火气。指古代祭天地时烧柴火和祭品的一种仪式。郊社:古代冬至祭天叫“郊”;夏至祭地叫“社”。修:治。
(3)祝:疑为“祀”之形误。杨慎《丹铅总录》二十六“琐语类”引《尚书大传》亦作“山川不祀”,可证。
(4)不时:不合时节,失调。
(5)天公:汉代有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天公指太师。责于天公:汉儒根据“天人感应”论,认为天公是调和阴阳的,如有天灾发生,就责罚他。杨慎《丹铅总录》二十六“琐语类”引《尚书大传》曰:“太师,天公也;太傅,地公也;太保,人公也。”
(6)多:不应有而有。弑(shì士):古代称臣杀君,子杀父为“弑”。
(7)。。(niè聂):同“孽”。庶子:古代指众妾所生之子。宗:嫡长子。
(8)五品:即“五常”。参见6·4注(1)。不训:不顺,紊乱。
(9)人公:指太保。
(10)缮:修治。
(11)隆:旺盛。此引《尚书大传》语,“不隆”当为“不降”。二字声类同,故伏传降字多作隆。王应麟《王会篇补注》引《尚书大传》:“隆谷玄玉。”郑注云:“隆”读为“厖降”之降,是其证。可备一说。
(12)地公:指太傅。
(13)主:主管,负责。
(14)诸侯:西周、春秋时分封的各国国君。卿大夫:西周、春秋时国王及诸侯所分封的臣属。(15)表:标明,指出。
(16)公羊高:参见16·20注(17)。实:正确地加以解释。
(17)董仲舒:参见13·7注(1)。定:定论,作出正确的结论。
(18)这里是王充自己提出的责难。
(19)解(jiè届):通达,上闻。
(20)而何:当作“何而”。“而”,“能”古通用。
【译文】
《尚书大传》上说:“祭祀天地的时候不认真举行仪式,不祭祀山川之神,风雨失调,霜雪不按时而降,就对天公进行责罚。臣下不应弑君而弑君,庶子不应弑嫡长子而弑,五常紊乱,就对人公进行责罚。不修治城墙,不清理沟池,水泉不旺盛,水给百姓造成了灾害,就对地公进行责罚。”君王设置三公,各有所主管的事务,诸侯卿大夫,各有份内的职责。大水成灾不责罚卿大夫,而去击鼓攻击土地神,怎么知道不能这样做呢?鲁国因此而违背了礼,孔子修《春秋》才指明它并以此作为警戒。公羊高不能正确加以解释,董仲舒也不能作出定论,所以攻击土地神的作法,到现在仍然在实行。假使公羊高还在活着,董仲舒也没有死,我将要责问他们说:长时间下雨大水漫溢,是谁引起的?如果是君王,应当改革政治改变操行,以此来消除制止灾害;如果是臣下,应当惩罚那个人,把他的过失禀告上天。如果不是君王和臣下的过失,而是当时阴阳之气的运行偶然造成的,采用击鼓攻击土地神的办法,怎么能救治和制止水灾呢?
【原文】
46·6《春秋》说曰:“人君亢阳致旱,沉溺致水(1)。”夫如是,旱则为沉溺之行,水则为亢阳之操(2),何乃攻社?攻社不解,朱丝萦之(3),亦复未晓。说者以为社阴、朱阳也(4)。水,阴也,以阳色萦之,助鼓为救(5)。夫大山失火,灌以壅水(6),众知不能救之者,何也?火盛水少,热不能胜也。今国湛水,犹大山失火也,以若绳之丝,萦社为救,犹以壅水灌大山也。原天心与人意(7),状天治以人事(8),人相攻击,气不相兼(9),兵不相负(10),不能取胜。今一国水,使真欲攻阳(11),以绝其气,悉发国人(12),操刀把杖以击之,若岁终逐疫,然后为可。楚、汉之际(13),六国之时,兵革战攻(14),力强则胜,弱劣则负。攻社,一人击鼓,无兵革之威,安能救雨?夫一旸一雨,犹一昼一夜也。其遭若尧、汤之水旱,犹一冬一夏也。如或欲以人事祭祀复塞其变,冬求为夏,夜求为昼也。何以效之?久雨不霁,试使人君高枕安卧,雨犹自止。止久至于大旱,试使人君高枕安卧,旱犹自雨。何则?旸极反阴,阴极反旸(15)。故夫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16)?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人有瘅疾也(17)?祷请求福,终不能愈;变操易行,终不能救。使医食药,冀可得愈。命尽期至(18),医药无效。
【注释】
(1)引文见本书《明雩篇》注。
(2)这两句当为“旱则亢阳之行,水则为沉溺之操”,才与上文文义相属。本书《明雩篇》“旱应亢阳,湛应沉溺”,可证。
(3)萦(yíng营):围绕,缠绕。朱丝萦之:用红绳把社坛围绕起来。这种作法,参见《公羊传·庄公二十五年》、《春秋繁露·止雨》。
(4)社阴、朱阳:《续汉志》引干宝《周礼注》曰:“社,太阴也。朱,火色也。”解释的人认为社属于阴,红色属于阳。
(5)助:辅助。
(6)壅:壅与瓮(罋)形近而误,应改。下文“壅”字与此同。瓮(wèng翁去):盛水的瓦罐。
(7)原:考察,推究。
(8)状:形容,比喻。
(9)兼:加倍。
(10)负:应作“■”,形近而误,应改。■(bèi贝):通“倍”。■、倍古音同部,旧籍多互用。
(11)阳:据文意应为“阴”。社、水皆阴,大水阴胜,攻之以绝其气。
(12)悉:全部。
(13)楚、汉之际:公元前206年,秦亡后,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封刘邦为汉王,又划地分封了十七个王。此后项、刘之间展开了争夺统治权的战争。公元前203年,双方约定以鸿沟为界,东属楚,西属汉。
(14)兵革:兵器甲胄的总称,引申为军队或战争。
(15)旸:两“旸”字并当作“阳”。本书阴与阳,旸与雨相对而用,全不混乱。故知上二“旸”字当作“阳”。
(16)水病:水肿病。
(17)瘅:通“疸”。瘅疾:中医病名,这里指由湿热所致,身热口渴,色黄如桔的一种黄疸病。参见《史记·扁鹊仓公传》正义。
(18)命:寿命。王充也称为“天命”,认为它是一种决定人的死生寿夭和贵贱贫富的神秘力量,具体分为寿命和禄命两种,是人胚胎于母体时,由于承受了不同的气而形成的。参见本书《气寿篇》。期:期数,期限。
【译文】
关于《春秋》的解释说道:“君王骄横就会招来旱灾,迷恋酒色就会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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