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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红鲱鱼-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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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斯特罗恩自己家中,那样更加隐蔽和安全。
    巡官将他的时间表作了一两处改动以适合新的推理,并做笔记注明,需要登广告调查是否有人在这一路段的任何地方见到坎贝尔的莫里斯。
    最后,凶手周二早上的行程现在就可以大致确定。如果推算准确的话,坎贝尔的车应该在七点三十分就驶过门城;八点钟的时候驶过克里镇;大约八点十五分驶过牛顿…斯图尔特。毫无疑问,肯定会有人看到。事实上,牛顿…斯图尔特的警察已经开始调查这一点,但是,现在他可以把大致时间告诉他们,调查会容易一些。
    麦克弗森巡官给牛顿…斯图尔特和门城各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又精神抖擞地开始琢磨这个问题。
    就在这时,他忽然意识到,就在他马不停蹄地推算作案时间表的时候,还有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证据就在他眼前。多么幸运,他明确了凶器!
    那把大扳手,那把从空中飞来,差点击中小海伦的大扳手——这件钝器除了敲碎坎贝尔的头还能做什么?很奇怪没有打出血,但那应该取决于扳手的类型。不管怎样,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它。医生会告诉他这是否就是凶器。多么幸运尸体还没有被埋!明天就会下葬。他必须立刻找到那把扳手。兴奋心急的巡官戴上帽子,匆忙开车出发了。
    
    第十二章
    
    弗格森的故事
    同一个周四,达尔齐尔警官和罗斯治安官在艾尔调查自行车的线索,麦克弗森巡官在建立他的时间表,温西勋爵则出现在静石池塘两座小屋中较远那座的门前。
    弗格森先生亲自开了门,他手里拿着调色板,身上穿着绒布裤子和开衫,一件皱巴巴的夹克。他看到这个早来的访客,似乎有些惊慌,温西赶紧开始自我介绍。
    “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我是温西,我想我们在鲍勃·安德森那里见过。”
    “是的,当然,请进。刚听到敲门声,我还以为是送香肠的或者是蔬菜水果商。很抱歉这个地方现在是一团糟。我出去了几天,格林夫人抓住这个机会整理了一下,而现在我必须花几个小时把它们再弄乱。”他朝着那些画布、抹布、舀水用具、瓶子和其他随身画具挥挥手,“在一个整齐干净的画室里我从来都找不到任何东西。”
    “实在很抱歉在你刚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来打扰。”
    “一点也不,完全不影响。要来一杯吗?”
    “不,谢谢,我刚喝过了。你继续,不用管我。”
    温西把椅子上的一些书本和纸张清理干净,然后坐下来。弗格森返回他的大画布前沉思,这让温西想起格雷厄姆描述的弗格森的绘画风格——蔓延繁茂的树根,水中的倒影,嶙峋的岩石堆,远处漂浮着忧郁的蓝色,整体是一种超现实的装饰风格。
    “你这两天在格拉斯哥,是吗?”
    “是的,去看画展。”
    “画展很好吗?”
    “还不错。”弗格森向他的调色板上挤了一些绿色,“克雷格有一些好作品,唐纳森也有一幅杰作。当然也有一些失败的作品,其实我主要是为了去看法夸尔森的作品。”
    他又在颜色斑斓的调色板中加入了一滴朱砂色,然后看起来似乎认为调色板上的颜色已经足够——他拿起一支画笔将两三种颜色调和在一起。
    温西又问了几个关于画展的问题,然后不经意地说:“你失去了你的邻居啊。”
    “是的,这件事情我不打算想得太多,坎贝尔和我不是特别和睦,但是——我还是希望他是以别的方式离开。”
    “确实是非常奇怪,”温西说,“我想警察肯定来做过例行调查。”
    “哦,是的,幸好我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我说,温西——你很了解这些事情,我想实际上他是——那不是意外吗?”
    “恐怕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确实不是。”
    “他们为什么这么想?”
    “哦,我是个局外人,你知道,警察们当然不愿意公布他们的调查结果。但是他似乎在落水之前就已经死亡了,或者类似这种情况,你不知道吗?”
    “我明白了。我听说他的脑袋被打破了。这是什么意思?有人从背后偷袭、要抢劫他吗?”
    “有可能是这样的。但是,除非他们能确定他身上的财物,否则警察不会说他是被抢劫的。我想他们会去银行调查取证。”
    “那里是流浪汉闲逛的乐土,不是吗?”
    “哦,我可不知道,或许还有人在那里的山头睡觉呢。”
    “是啊。为什么断定他不是摔下去的时候撞到石头上了?”
    温西低声嘟囔了两句。永无休止的提问,永不间断的回避,这种你提问我回避的游戏已经让人厌烦了。一个接着一个,每个人都想知道同一件事情。他茫然地回答:“不知道,看起来这是最有可能的答案,不是吗?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直接去问法医。”
    “他不会比你说得更多。”
    沉默的气氛蔓延开来,弗格森一言不发地在画布上涂抹着颜色。温西发现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画作上——不出所料,弗格森忽然将调色板扔到桌子上,转过身来,说道:“听我说,温西,告诉我一件事情。假装你什么都不知道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你确实知道真相。坎贝尔死于尸体被发现的当天上午这一说法是不是有什么疑问?”
    温西感到某种东西触动了自己的神经。是什么促使这个男人这样问——难道是犯罪感造成的自我暴露?温西也不确定该如何回应,他就像反问自己那样反问他:“你为什么这样问?”
    “那么你又为什么从来不给一个正面的回答呢?”
    “好吧,”温西说,“这是一个该死的有趣问题——好吧,当然——或许他们没有告诉你那幅画的事情?”
    “什么画?”
    “坎贝尔画的一幅画。警方发现的时候,那幅画仍旧未干,因此他当天早晨肯定还是活着的,否则就不可能画那幅画,不是吗?”
    “哈!”弗格森长舒一口气,好像他紧张的情绪终于得到了放松。他又重新捡回他的调色板,“不,他们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这就解决了,当然。”
    他后退几步,侧着头,半眯着眼睛,开始审视画布。
    “但是你为什么关注这个问题?”
    “因为,”弗格森说,他拿起一把调色刀,开始刮擦刚刚涂上的颜色,“因为——警察曾经来问过问题。我想——听我说,”——他的脸贴近画布,手中继续刮着颜色,眼睛没有看温西——“或许你可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处理。”
    “处理什么?”
    “警察。首先,他们开始调查我的行踪,从周一晚上开始。周二的行程很简单,我乘坐九点零八分的火车去格拉斯哥,而且一整天都待在那里。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周一整晚都在这儿,然后他们就变得——该死的好奇。”
    “是吗?”
    “这就是为什么我想知道,你明白吗?这让人非常不愉快,如果——如果坎贝尔周二早上还活着这一事实有什么疑问的话。”
    “是的,我完全理解。就我所知——我不是说我知道一切事情——但是就我所知,任何人只要周二早上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就是安全的。”
    “非常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我这么说也不完全是因为自己。尽管任何人都不愿意被怀疑,但是——事实是,温西,我完全不知道应该对那些家伙们说什么。”
    “哦?”温西说道,他的眼睛环视了一下四周,“我说,我喜欢那个东西,以白色村舍和石楠花做前景,正好依傍在山坡上。”
    “是的,还不坏。我告诉你,温西,听了你的话之后,我不介意。也就是说,当那些家伙在这里的时候,我想这事或许有问题,所以我有所保留。但是或许我应该告诉你,这样你就可以告诉我是否要说出来。我特别害怕惹上麻烦,而且,你知道,我也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同谋。”
    “如果我的观点还有价值的话,”温西说,“我想说,最好把它说出来。毕竟,如果真的有人犯下了这可怕的罪行,终究会被发现的。”
    “我想也是,尽管这不能让一个人起死回生。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没有人会犹豫的。但是——”
    “另外,”温西说,“你永远不知道你的证据会在哪方面起作用。有些人为了包庇他们的丈夫、儿子或者女儿,拒不提供消息,耽误了警察很多时间。案件明朗之时,就会证明她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想要保护自己丈夫、儿子或女儿的生命。”
    弗格森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我只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了解坎贝尔周一晚上的事情。”他缓慢地说。
    “他们想要找到死者生前最后见到的那个人,”温西迅速回答,“他们总是这样做,这是标准程序的一部分。你在所有的侦探小说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节。当然,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犯罪,但找到他就会让案件调查的进展顺利起来。这几天我正准备要写一本书,两个人走进一条死胡同,后来一声枪响,一个人被谋杀了,而另外一个人被看到手里拿着枪逃走——下面二十章会出现很多红鲱鱼,但是最后证明那个拿枪的男人就是凶手。”
    “十有八九就是他——我的意思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吗?啊,我也不知道。”
    “那么,你跟警察说了什么?”温西已经有点失去耐心了,手里无意识地摆弄着一管铅白色颜料。
    “我告诉他们自己整晚都在家,然后他们问我是否看到或听到对面有可疑的动静。我说没有,你知道,我并不会注意什么。他们问我有没有看见坎贝尔回家,我说没看见,但是听到汽车开进来的声音。大约十点刚过的时候,我听到钟响报时,觉得自己该上床睡觉了,因为明天还要赶火车。我喝了最后一杯酒,洗漱完毕,然后拿出一本睡前书,就在上楼的时候,我听到他回来了。”
    “这是你最后一次听到他回来吗?”
    “是——的。但是,随后,我又朦朦胧胧地听到他家的门打开又关上了,好像他又出去了。但是我也不确定,如果他出去了的话,那后来肯定又回来了,因为第二天一早我又看到他开车出去了。”
    “这一点很有价值,早上他什么时候出去的?”
    “大概是七点三十分到七点四十五分之间——我记不确切了。当时我刚穿好衣服,正要去吃早饭。你看,因为我要赶九点零八分的车,那个讨厌的车站距离这里有六英里半远。”
    “你确定看到坎贝尔在车里吗?”
    “哦,是的,我看到他了——但是,我想如果我进入证人席,我只会发誓说我看到他的外套和外貌的轮廓。我没有看到他的脸,但是毫无疑问,那就是坎贝尔。”
    “我明白了。”温西的心跳明显加快了,但随后又恢复平静,他几乎看到了手铐在弗格森附近闪耀——如果他发誓说他看到活着的坎贝尔,而温西很清楚这时候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但是对于侦探来说,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
    “他穿着什么衣服?”
    “哦,那件可怕的格子外套,还有那顶有名的帽子。这些都不可能是别人的。”
    “是的。那么,你还有什么没说出来?”
    “有两三件事。首先——但是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是否与案件有关——周一晚上大约八点的时候外面有吵闹声。”
    “是吗?我说,弗格森,非常抱歉,我挤爆了一管好好的温莎…牛顿颜料,随手摆弄东西可真是我的坏习惯。底涨破了。”
    “是吗?哦,没关系。把它卷起来就行了,这里有抹布,弄到身上了吗?”
    “没有,谢谢。怎样的吵闹声?”
    “有个家伙来拍坎贝尔的门,还大声叫骂。坎贝尔不在——非常幸运,那些话可不大中听。”
    “这个家伙是谁?”
    弗格森瞥了一眼温西,然后目光又回到他的画布前,低声说:“事实上,我想是法伦。”
    温西吹了声口哨。
    “是的,我探出头告诉他不要做这些无谓的叫骂,然后他问我坎贝尔在哪里。我说一整天都没有看到他,并建议法伦快点离开。然后他就开始嘟囔些什么他总是看到坎贝尔在他那里纠缠,还说什么要把他赶出来,一旦让他找到坎贝尔他会怎么怎么样之类的事情。当然,我没有太在意。法伦总是鲁莽行事,就像纸牌中的红心王后——做不了实事,你知道的。我告诉法伦最好将这件事忘掉,他就让我滚,还说要对我怎么怎么样,那时我已经很不耐烦,我告诉他最好找个凉快的地方吊死算了,他说他正想这么干,但是在这之前他也要找坎贝尔当垫背的。所以我说该死的!好极了!他又乱逛了一会儿就走了。”
    “他是走路来的吗?”
    “不,骑着自行车。”
    “哦,是的,当然。他不可能从科尔库布里郡走过来。我说,弗格森,你觉得这件事与法伦夫人有多大关系?”
    “该死,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说全都和她有关。坎贝尔以自己的方式喜欢她,而她品格高尚,不会给自己惹麻烦。她总是喜欢扮演慈母般的角色——试图感召别人,你知道,‘一个纯洁女人的感化’。她从来不管这个粗鲁的世界怎么说,只会独自去做她认为好的事情。甜美与美丽永存,其他所有的都将腐烂。哦该死!深蓝色到哪里去了?这个女人简直让人无法容忍,你知道,无法容忍。哦!我又把它放到口袋里了,像平常一样。是的,就像你知道的,我和我妻子不住在一起,吉尔达·法伦把这当成自己的事,还跑来教育我。最后,我几乎要勒死她,可她居然还有勇气和耐心再一次尝试要‘让我们俩在一起’。该死!她让我们非常尴尬。虽然现在已经不成问题了。但是,我无法忍受这个善良的女人。现在,不管她什么时候遇到我,都是满脸的慈悲和怜悯,我真受不了这种人。”
    “十分可怕,”温西同意,“就像那些为你做祷告的人。法伦是彻底离开了吗,还是后来又回来过?”
    “我也不知道,我要说的就是这一点。后来又有人来过。”
    “什么时候?”
    “大概是午夜时分,但是我没有看到是谁。有人敲门,一会儿进去了,但是我懒得起床查看。接着我又睡着了。”
    “没有听到那个人离开吗?”
    “没有,我不知道他——或者她——待了多长时间。”
    “她?”
    “我说他或者她,是因为我不能确定来的是谁。我不认为是法伦,因为我想我听到汽车声。如果你用完了,把抹布递给我。我恐怕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比较模糊,说实话,我想这次应该是乔克·格雷厄姆又来玩他的老把戏。”
    “十分有可能。哈,弗格森,如果我是你,我想我会对警察说实话。”
    “什么?你是说午夜的那个拜访者?或者是法伦?”
    “包括法伦,尤其是那个午夜拜访者。毕竟,他看起来是最后一个看到坎贝尔活着的人。”
    “你什么意思?我在早上还看到过他。”
    “我指的是看到他,还跟他说话,”温西说,“如果那个人真的见到他,说不定可以为警察提供十分有帮助的信息。”
    “他为什么不主动出来?”
    “哦,天哪!一百个理由。有可能是违法推销鲑鱼,或者就像你说的,也有可能是个女人。没有人知道真相。”
    “好的。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我会澄清。我最好现在就做,否则他们会认为我又隐瞒了其他事情。”
    “是的,”温西说,“我也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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