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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的白骨--玩转鬼吹灯 作者:吴衣-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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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还不怎么的,小狐却是看得倒吸一口凉气,脱口赞道:“陆无双!”
陆无双是《神雕侠侣》的重要配角,是个美丽刁蛮的姑娘,和主角神雕侠杨过有段很精彩的故事,不过后来被杨过和女主角小龙女的爱情感动而退出,与杨过结为兄妹,终生未嫁。
不管是在书上还是在电视里,杨过都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和他结为兄妹的陆无双自然是个堪称绝色的小美人,恰恰陆无双也有腿脚不便的毛病,小狐把丹丹比作她,应该说是个很有水平的赞美。
可惜,丹丹的笑容一僵,当即就沉下了脸:“不要拿我和那个笨蛋相比!”
“哦,丹丹不喜欢陆无双,为什么呢?姐姐觉得她很好啊,又聪明,又美丽,还有心计有勇气,连赤练仙子李莫愁都敢斗……”
“敢恨不敢爱,她算什么东西!”丹丹不屑的嗤之以鼻,“明明喜欢杨过,偏偏装什么糊涂认什么兄妹,差劲!如果我是她,不但不会退出,还会利用所谓的兄妹关系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哪里还有小龙女什么事!”
说话间丹丹已经端出了热气腾腾的宵夜,早上我出门时她就说了到家肯定是半夜三更,不管是我还是客人都得饿扁扁,得准备宵夜打打饥荒才成。
虽然迎接客人的是我,可丹丹终归腿脚不便,我还是自觉的帮忙张罗,听到丹丹信口开河,不由得瞪了她一眼,没想到她也瞪了我一眼,居然借题发挥撩拨起我来了。
“小姨你还别瞪眼睛,你自己不也是个敢恨不敢爱的陆无双?明明就喜欢苦叔叔,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的不敢说出来?”
正在拿碗的我吓了一跳,手上一滑,一摞碗全掉了下去,不过坐在一边的胖子手一伸就接了个稳稳当当,一个也没有砸着。
早就已经落座的苦哥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一下没一下的用牙签剔着牙缝,跟没有听到似的。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小狐转了转眼睛,笑道:“这么说我们的小丹丹是个敢恨敢爱的陆无双了,不知道你心里的杨过是谁啊?”
“哼……嘎嘣!”
丹丹不满的鼻子里出气,然后往嘴里丢了颗胡豆狠狠的咬出声脆响,同时挑衅似的挺起了初见峰峦的小胸脯。
“首先声明,不要叫我小丹丹,我今年已经十五岁,算是姑娘家可以嫁人了!”
丹丹的确十五岁,不过是虚得不能再虚的虚岁,在比较落后闭塞的三阳湾,也真的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
“早栽秧早打谷,早讨婆娘早享福”,山里人习惯早婚,十五六岁结婚的比比皆是,当初大哥和嫂嫂结婚,两个人都只有十六岁,苦哥娶嫂嫂的时候也才十八岁。
一般人家的姑娘十三四岁就已经订婚,像我这样二十老几还没主的早就算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然后,告诉你们也没关系,我心里的杨过就是……苦叔叔!”
这一次受的惊吓比先前还要猛烈,两个酒杯从我手上落下,砸了个粉粉碎碎,这一次,胖子没有伸手,因为他也傻眼了,根本来不及反应。
“放屁!”
苦哥终于开腔了,板着张脸苦大仇深似的,一张嘴就是粗话。
“不——”
苦哥话音刚落,丹丹就真的放了个屁,很响亮还带拐弯却没有臭味的那种,不用说是非常的不淑女,这下连小狐和苦哥都张口结舌傻了眼。
豌豆黄豆胡豆这些东西炒来吃很香,可是有个副作用那就是屁多,丹丹好像是最近一年才喜欢上吃炒豆的,也经常听到她翻着花样的放屁,起初苦哥还怀疑她吃坏了肚子,又评脉又熬药又揉又掐的折腾了好久。
现在把话挑明,这事儿似乎也变了味,丹丹吃炒豆放屁不是口味独特嗜好奇异,而是要引起苦哥的注意!
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伙伴,也就没有太多的复杂心思,她一直都很单纯,她的人就像她的名字,那就是——简单。
糟糕的是,她不仅简单,而且聪明。
苦哥知道我们的孤独,所以买了很多的书给我们消遣,后来有了电视,有了卫星接收器,有了电脑,所有的这些,都让丹丹和我不再寂寞,也不再懵懂。
书,电视,电脑,开启的都是一个个绚丽的世界,展示的都是一个个精彩的人生,浪漫,爱情,谁家女子不怀春?
豆蔻年华,心扉初开,作为接触最多的苦哥,无疑就是我们眼里的第一王子,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话并不是白说的。
只不过,我把感情埋藏,而丹丹任青春飞扬。
所以,她才会用她的方式来表现,来暗示,来……引诱,甚至,在外人面前明明白白的来表示。
“苦叔叔,我喜欢你,就像你当年喜欢我妈一样,我知道小姨也喜欢你,但是,我不会放弃,我要和她一起嫁给你——”
苦哥蓦然起立,胡子拉渣的脸有些狰狞,他没有看任何人,顺手抓起桌子上的茶壶狠狠的向地上掼去,不过一掼之下又迅速伸手追上往地面掼去的茶壶一把抓住,轻轻的放在桌子上,然后不声不响的出门而去,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从头到尾,他就没有看任何人,就连骂丹丹“放屁”的时候也没有看丹丹一眼。
丹丹慢慢的偎进了我的怀里,肩头轻轻的抖动,隔着单薄的衣裳,我能感觉到她眼泪的温热。
“小姨,我做错了么……”
我无话可说,小狐却莫名其妙的插了进来:“你们没错,他也没错,错的好像是我们。”
“好快的手。”
胖子怔怔的看着桌子上的茶壶,仿佛看着一个沉淀了很多年的秘密,脸上的表情很怪异,摸金校尉见到大粽子似的。
“我们好像在一个错误的时间,来到了一个错误的世界。”
正文 第十三章 有贼自远方来
(更新时间:2007…5…13 23:22:00 本章字数:3139)
“闷葫芦,榆木疙瘩,臭石头,猪脑壳……看我不咬死你!”
叽里咕噜念叨的同时,丹丹喀里嚓啦的啃着鸡翅膀,那旁若无人恶狠狠的样子显然是把无辜的鸡翅膀当作了某人的骨头。
虽然少了个男主人,准备好的接风宴还是要开的,丹丹在我怀里抽泣一阵后若无其事的上了席,化悲愤为食量的样子让小狐兄妹偷笑不已。
“说真的,你们家苦哥真的很酷耶,连我都有点动心……”
一副花痴状的小狐显然是在逗丹丹,丹丹停止了发泄式的抱怨,嘴里叼着个鸡翅膀斜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把小狐打量了一番,然后很是不屑的哼了一声。
“不得不承认你很漂亮,可惜长得太夸张太风骚,一看就是个狐狸精,苦叔叔才不会喜欢这个类型,你就慢慢的做你的清秋大梦吧!”
“这你就不懂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骚,男人不要’,至理名言,没听说过吧?难怪那个怪叔叔,不,难怪你的苦叔叔不喜欢你。”
这个小狐,还真是什么都敢说,难道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开放?
我有些不满,心里却有点隐隐的认同感,再看丹丹,若有所思的样子,两个眼睛都在发光,似乎对小狐所谓的至理名言有了兴趣在瞎琢磨来着。
看看起点的那些流行小说就知道,现在流氓混混痞子吃香得很,还美其名曰“淫荡有理流氓无罪”,一个个都是敢爱敢恨敢上床的那种,非但男人,女人也是一样。
或许小狐说的是实话,可是要我为了吸引苦哥去主动去扮风骚,我还真办不到。
“闭嘴吧你,好吃的那么多还塞不住你的废话?别教坏了小孩子,人家可是清水出芙蓉,很环保的纯天然山泉,给你污染了简直是罪过!”
一上桌子就大吃大喝的胖子狠狠的瞪了小狐一眼,一副仗义直言的样子,不过目光老是朝我这边溜,看上去倒有些讨好的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感觉太好。
小狐的目光在我和胖子之间滴溜溜的打转,怪模怪样的做了个鬼脸,然后就识趣的岔开了话题。
“说真的,老哥你好像认识这位酷酷的苦哥?怎么见了他就像碰到债主似的看起来浑身不自在?”
这话没错,苦哥和胖子真的像是老相识,还在锁龙渊铁索桥那儿我就看出来了,这事儿蹊跷,没听苦哥说他认识这么一个胖子啊。
“你们苦哥的职业是什么?”
胖子没有直接回答小狐的问题,却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丹丹不假思索的就答了出来:“农民呗,还能有什么职业?”
“农民?”胖子一口吞下满满的一杯酒再咂咂嘴,看那意思这答案早在意料之中,“副业是什么?”
“副业?”有些拿不准的丹丹望了望我,“他在采石场上班,算不算副业?”
“采石场?是不是敲大石头卖苦力那种?这倒是个很好的障眼法,他是什么时候去的?”
“五年前……咦,关你什么事?又不是警察查案子!”
“随便问问,随便问问,对了,能不能讲讲他的故事?”
胖子干笑着打哈哈,不过丹丹一下子来了劲,也难怪,她是我和苦哥一起带大的,稀奇古怪的故事听了一大堆,可怜她没有伙伴更没有弟弟妹妹来带,压根儿找不着听众来炫耀,早憋坏了。
胖子要听故事,可以说是正好抓着了她的痒处,何况是讲苦哥的故事,她更加的有劲。
苦哥在三阳湾应该算是一个人物,知道他的人不少,因为他曾经发过很大的一笔横财,曾经轰动一时来着。
当初苦哥家里穷,丢个石头进屋连坛坛罐罐都打不到一个的那种穷,他爸他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任何门路可走,也没有什么关系可靠。
所以,苦哥初中毕业考上了中专(那时候的中专很吃香,三年就能毕业包分配的那种,可以说是铁饭碗的代名词)却没钱读书,连青梅竹马的恋人也跟了别人,没办法,山里人大都实际,嫌贫爱富是很正常的事。
苦哥为此受到刺激,大病一场后两手空空的出了三阳湾,说是要学做生意,还发誓不混出个名堂决不回来。
山里人有句俗话,叫做“生意买卖眼前花,锄头落地是庄稼”,显然生意不是想做就做一做就能成功的事情,可是苦哥运气不错,出门就碰上了天大的好事。
一个黄澄澄的母鸡带一大群黄灿灿的小鸡到处寻食,这样的场景在乡下是随处可见,可是苦哥遇见的母鸡和小鸡是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这就有点稀奇了。
更稀奇的是,准备打牙祭的苦哥紧赶慢赶就是逮不到那个母鸡,用石头扔也是打不着,就连退而求其次想弄只小鸡做烧烤都是妄想,那个母鸡带了小鸡三转两转,居然就在苦哥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本来苦哥是为了赶路错过宿头才遇上这个怪事的,也没放在心上,不过后来碰到个收古董的,闲谈时那么一说,古董商当场就双眼发光,财迷见到金娃娃一样。
当然了,苦哥不是什么金娃娃,可是他见到的母鸡和小鸡却是和金娃娃相差不远的古董,还是已经具备灵气的金器。
据古董商所说,大凡有些年头的古董都是活的,并不是死物一个,而是会四处溜达吸收灵气,大多幻化为各种动物的形态出现,要是够级别甚至能变成人形,金娃娃的存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苦哥看到的母鸡和小鸡显然就是已经通灵的古董,而且从颜色来看应该是金器,要是能够弄出来,无疑是很大的一笔财富。
古董商知道如何给金器定位,也知道如何发掘金器,可是他不知道金器出现的地点,苦哥知道地点,却不知道怎样才能弄到手,两人很快就达成共识,搭伙去取那笔意外之财。
看好黄道吉日,算好破土时辰,点燃三柱清香,在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古董商和苦哥一起动手,掘开了当初母鸡和小鸡消失的地方,挖地三尺又三尺再三尺,捧出来一个大大的土罐。
很遗憾,土罐里没有金没有银更没有金娃娃,只有浅浅的一汪清水。
失望之余,苦哥和古董商一起进城,打算找行家里手来鉴定一下,说什么也要搞清楚水是什么水罐罐是什么罐罐。
进城的途中投宿,两个人睡一个房间一张床,古董商趁苦哥不备把那汪水给喝了,估计他认为那是有灵气的东西,吃了能成仙也不一定。
结果,半夜里古董商闹肚子,来势汹汹,他还来不及起身就拉了一被窝的稀粑粑,而苦哥被他在喝“灵水”前下了药,睡得跟死猪似的。
出了这么大一个丑加上做贼心虚,古董商连夜开溜,连土罐也带了去,不料苦哥只一醒来就目瞪口呆,因为他的被窝里到处都是金元宝,金灿灿的颜色跟他看到的那窝小鸡一个模样。
发财,就是这么简单。
“三两黄金四两福,要是你没这个福气,黄金到手都会化成水!”
丹丹绘声绘色的把苦哥大发横财的故事讲得天花乱坠,末了还用老气横秋的语气感慨一番,当然,这个感慨照搬了苦哥当初讲故事的原话。
“私吞明器,拉稀摆带,这算什么事儿啊,居然把我埋汰成这个样子!”
胖子脸红脖子粗的唧唧咕咕,声音不大,却让丹丹瞪圆了双眼:“原来是你?难怪!”
“难怪什么?”
问话的是小狐,先前丹丹讲的故事让她笑不可抑,忽然听到老哥冒出句傻话,然后丹丹做恍然大悟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口就接了过去。
“早上苦叔叔看水碗时就决定不去上班,还说了一句话,叫‘有贼自远方来’,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今天来的客人里有个贼,那个贼就是你,你就是当年那个把稀粑粑拉到被窝里的古董商!”
“废话,我哪会那么恶心芭拉的?这是诽谤!再说了,我又没有偷什么土罐,怎么能是贼?”
胖子一脸激愤的拍案而起,可是丹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他跌回原位不说,还整个儿软倒滑到了桌子下面去。
“你当然没有偷土罐,你偷的是《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正文 第十四章 天书奇谈
(更新时间:2007…5…15 23:34:00 本章字数:2462)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正在喝汤的小狐差点给呛死,又咳又喘的折腾了好一阵,闹得跟胖子一样,脸红脖子粗的。
非但是她,连我也吃惊不小,《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鬼吹灯》里的一本奇书,可夺天地之秘造化之功可以算无上宝典的那种,怎么能和苦哥和胖子扯上关系?
“……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
《鬼吹灯》我只看到了第三章,这正是第三章对《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介绍,很是简略,不过一看就能猜到正是这本书造就了主人公的传奇人生,就像《功夫》里那个小混混得到那些影响他一生的武功秘籍差不多。
“晚清年间,有名金盆洗手的摸金校尉,人称张三链子、张三爷。据说他自一古冢里掘得了十六字天卦全象,并结合摸金校尉的专利产品‘寻龙决’,撰写了一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但此书夺天地之秘,恐损阳寿,便毁去阴阳术的那半本,剩下的半本传给了他的徒弟阴阳眼孙国辅,连他的亲生儿子都没得到传授……我说的可对?”
丹丹说的是起点中文网鬼吹灯专区里的介绍,为了参赛我也看过,但是要我像她那样一字不差的背出来,我肯定办不到。
“哟,原来你也是灯丝啊,幸会幸会!”
小狐两眼放光,大有他乡遇故知的意思,不过脸上的疑惑却是很明显,本来嘛,既然说那本阴阳术的下卷已经毁掉,怎么会扯到了自己的老哥?
因为《鬼吹灯》传神的描述,很多灯丝都相信它讲述的是个真实存在的故事,第一人称主角胡八一就是作者的化身,也就是说作者很可能真的是个摸金校尉,的确有着那么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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