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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重生也不好-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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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说不太过去。

只是和裴湘一起去看本来兴趣就不大的篮球赛的结果就是——

她们两个人躲在稍远一点的荫蔽处远远地看着,默默地为那些个顶着大太阳使劲喊加油的美眉们暗暗打气,哦,顺便还有那些个热火朝天的少年们。

沈宁不太懂那些个专业术语,只知道最基本的那些三分球、罚球之类,其他的,她只知道推人是犯规的,别的一点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

末世的时候谁管你篮球打得怎么样,能活下去才是硬道理。有那个时间去打篮球,还不如多砍几只丧尸来得锻炼身体呢。

裴湘倒是摸着下巴看得津津有味,知道沈宁不明白里面的道道,饶有兴致地指着凌南说道:

“凌南戴着边框眼镜,那发型、性格、身材,再加上他差不多百发百中的三分球,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绿间真太郎啊。”

裴湘的一双丹凤眼闪闪发亮得似乎下一秒就能化身为狼扑过去,而事实上却相差甚远地摸着下巴小声嘀咕着:

“就是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像小绿一样傲娇就是了,哦呀,面瘫着的傲娇不要太有爱哦~”

沈宁背靠着大树的树干,背在身后的手上凝聚着小版的水盾。

她最近一有空就凝聚着小版的水盾或水箭,既不会被人发现,也能锻炼自己的控制能力。

异能用完还是需要时间恢复的,只在家里使用的话,有裴洛在也不方便,这个办法比较好。

这时听着裴湘的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多看了几眼自家竹马大人。

虽然不知道绿间真太郎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但“百发百中的三分球”什么的也能听出来给予的评价非常不错了。

突然一阵女生们特有的兴奋刺耳的尖叫声响起,分贝略高,两个人看过去的时候就发现裴洛和另一个穿着蓝色篮球队服的人对峙上了。

两个人斗牛似的,谁也不让谁,气氛凝滞了起来,场中众人都屏息等待着,拍打篮球的声音格外明显。

篮球赛中每个队伍都有着自己队伍的特定颜色,不管是队服还是背包,而他们学院为了响应自己学院的特色,是在纯白的底色上印上了独有的花纹——七色彩虹。

虽说七色彩虹的标志也并不算是独有的创意,但是彩虹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能够组成更多的色彩,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让学子们发挥自己的创意设计出自己的东西。

“那个就是牧应了啊。”那个不仅劈腿还害死了队友的渣男。裴湘双手环胸,摆出了一脸“这种男人,看一眼都侮辱我品味”的嫌弃表情,半垂了眼睛,一滴滴都没有继续看人的想法。

“是的。湘湘,你千万不能被他的外表蒙蔽啊。”

沈宁两手都还在背后凝聚水盾,只是在看到牧应的时候顿了一顿,看上去似乎若无其事,但隐藏在肌肤下的青筋却是猛烈地暴起了。

重生之后还是第一次看到牧应,她的第一反应就是丢水箭爆得他渣都不剩。嗯,当然,如果她的手上没有水盾在的话。

这段时间她想到万一出事一只手骨折或者被困被绑的时候,两只手就不能凝聚水盾水箭了,那太危险了。一只手虽然也能凝聚水盾,但是稳定性和防御性都不能和两只手凝聚出来的相比。

她打算先把小版的锻炼好,不管是凝聚出来的时间还是速度都还有需要锻炼的空间。到了一定的熟练度,稳定性增加了,再增加一只手凝聚的练习。

前世生存考验太大太重,她又落后众人太多,所以有时间的话,她都想着怎么把等级练上去不拖队友的后腿,完全没有时间去思考怎么把技能给练好。

如今有时间了,还有裴湘在一旁出主意,她也就慢慢地来试了。

应该说幸好如今修炼还不到家吗?不然立时出手的话,不管会不会被人当成怪物,更多可能却是被人送进研究所当研究材料,注定悲惨的会死在手术台上的一生。

“阿宁,你要冷静啊!”裴湘眼角瞥见了她的动作,抽了抽嘴角,急忙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薄荷糖撕开包装塞进了沈宁的嘴里,“来,吃颗糖,冷静冷静!”

重生之后还遇到前世害死自己的贱人,不管怎么说,肯定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了。

裴湘虽然嘴上说要冷静,但心里却不以为意。如果是她自己的话,肯定冲上去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左勾拳右勾拳冲着他引以为傲的脸蛋儿去了。

让那张娃娃脸欺骗大众!不毁了他骗人的本钱还真是不甘心啊!

#论如何毁掉渣男专门骗人的小白脸蛋儿#

#论毁掉渣男的一百种办法#

沈宁看着让自己冷静的裴湘那张美艳的御姐脸被怎么都掩饰不住的怒气给破坏的,就像一颗本来好好的新鲜水嫩的荔枝结果放了太久变质了,她突然不合时宜地觉得有些好笑。

当别人替你生气的时候,自己反而神奇地什么怒气都没有了。沈宁笑了笑,笑容里安抚的意味略大:“放心,我不会冲动的。”

要冲动的话,凭借着她的水系异能早就在一开始有能力的时候就冲动了,不会等到现在。

“不过话说如果撇开那个的话,牧应看上去的确是人模狗样的衣冠禽兽啊,怪不得纯洁的少女会被骗啊。”

裴湘摸着下巴开始思考怎么把他披上的人皮给撕下来,完全没有在意自己给自己戴上的“纯洁的少女”那就算世界毁灭都和她没有干系的标签。

如果不是临死前被告知了,她也不知道原来牧应和宋诗诗早就联合在了一起,还做出了让队友送死的举动啊。

果然,识人不清啊。沈宁低着头说不出话来。

“但是不管是谁,都比不上我老哥啊。”裴湘侧头冲着沈宁眨了眨眼,随即又立刻看向了场中正激烈打球的裴洛,“和我哥比起来,十个凌南都必须靠边站,当然,那啥啥就不用比了。”

裴湘懒得把那些个脏话说出口,干脆就用“啥啥”来代替,不过沈宁也知道她什么意思,反正只要把骂人的词汇往里边填就好。脑补什么的谁都会,只要不说出来谁都不会知道。

沈宁来看篮球赛,完全是因为自己的身份,为了给裴洛和凌南面子,即使当事人不在意。裴湘则是完全来看那些个打篮球的热血少年们的颜的,她的颜控情节已经严重到非美男美女不看不记了。

但是当哨声吹响,示意比赛结束的时候,两个人也都立刻转眼看向得分牌,70:34。

即使都不懂篮球的具体规则什么的,但是一看这相差一倍的比分,怎么都知道这场比赛是压倒性的胜利了。

但对于到了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弄得结束的时候一个个喘气都跟老黄牛似的的法语学院的队员们,不管是谁,都会不由自主地致以崇高的敬意。当然,牧应的份儿必须加上几个根号之后再说。

“如果那时候他也是这样怎么都不肯放弃的话,说不定我们也不会是这个结局了呢。”

沈宁自嘲地笑了,低着头似乎是自言自语。

裴湘用肩膀撞了撞她,在她抬起头来的时候示意前方有人来了必须停手,沈宁立刻收手,把手放在了口袋里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两人伪装好了一切,这时候裴湘才仰着头看着天空状似感慨地说道:“不可能的啊阿宁。不管平时的感情再怎么好,面对生命的威胁,人性的弱点都会暴露出来的。”

沈宁却笑着摇了摇头,一手握住了她的手,坚定地道:“不,不管发生什么,我一直都会陪在你的身边的。况且,我已经做到了。”

就像前世,在她的能力不够的时候,她会用身体来挡。虽然身体伤痕累累,一次次都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活过来之后被浑身冒火的裴湘揪着耳朵训斥,但下一次有危险的时候她依然会冲上去。

在沈宁看来,她一个本来就不会一点武术的普通人要想在那样残酷的末世中生存下来,那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但是裴洛和裴湘还是保护着她生存下来了,在很多普通人需要出卖*才能活下来的时候,她自然成为了被嫉妒的存在。

但她即使再普通,都会有自己做得到的事情。就算用身体当成肉盾又如何?就算因此死了又如何?不过是报恩而已,多出来的日子都是她赚到的。

正因为她的思想乐观,所以在那样的末世,裴洛和裴湘甚至小队的成员们都照顾着她,保护着她,能力弱小的她活下来了。

有得必有失,想要得到什么的前提就是你必须对应地失去什么。

在末世,人命的价值甚至比不上一包饼干,人的尊严更是被踩在了脚底下。

沈宁有自己坚持的东西,即使付出生命都必须坚持必须保护的东西。她转头看着裴湘莹莹闪动在阳光下晶晶点点的璀璨眸子,笑了。

“笨蛋阿宁,要不要这么感性啊!”让她感动成这样就舒服了么。

裴湘撇过头去慌忙地擦着眼角,不让她看到自己眼里的晶莹。

沈宁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着背着太阳朝着她们越走越近的仿佛身上披上了一层夕阳外衣的人点了点头,“恭喜。”

“嗯,回去了。”裴洛的脸上和头发上都还带着剧烈运动过后产生的汗珠,连身上穿着的队服都没有换,只是披上了一件外套就背着包先走了。

沈宁和裴湘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看了看还在篮球场内休整的队伍和已经走了略远的裴洛,默契地笑了笑后跟了上去。

不合群?不,只是因为该合的不是那一群而已。

走出一段距离之后,沈宁回头冲着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边的凌南点了点头,因为距离太远,她也没有说话,只是慢慢地做出了一个“恭喜”的口型,看到他点头收到之后才转过头继续走。

和沈宁走在一起的裴湘自然看到了她的行为,不过她也没有说话,只是耸了耸肩,同样回头看了一眼,只是这一眼却是看到了牧应看着她们的目光。

裴湘背过身后,微扯了一下嘴角,眼里闪过的却是一丝隐隐期待的光芒。

撒,不管你要做什么,都放马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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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下雨天记得送伞

沈宁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自从那次校篮球赛见过牧应之后,牧应就像是一个解不了的魔咒一样,总是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不过,他也算是有考虑过的,早上一二节课有课的时候才会来送早餐,即使因为每天早上沈宁都有准备早餐而不被接受,他也不气馁。

不过三个人一个人都没有告诉他原因,所以牧应还以为裴湘是不接受不熟悉的人送的早餐。

事实上,经过宋诗诗的刻意“宣传”之后,学校里很多人都知道沈宁出身孤儿院是个孤儿,还是跟在裴湘身后的小尾巴,两个人住在一起。

不过因为裴湘够宅,沈宁不参与活动,很多人包括同一个班级里的人都不清楚具体的情况。班级里组织的春游秋游的活动,两个人也没去参加,因此没人知道沈宁本人有着绝佳的厨艺。

自然,他们也不会知道在家里,沈宁和裴湘各自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被牧应害过的沈宁是不会理他的,裴洛本来话就不多不会和陌生人主动说,裴湘则是一点都不想告诉他等着看他还能怎么做。

三个人没有一个人相信牧应对裴湘是一见钟情,是真心的,所以都秉持着看戏的心态作壁上观看小丑做戏。

没人知道又没人说还等着看戏的情况就是:牧应继续风雨无阻地送早餐,裴湘则是从来都没有接受过,甚至不给一个好脸色。

就算是同一个学校的人,就算不会把所有人都想得那么黑暗,但是也不能随便接受谁送得东西,更何况是前世害死她们,这世又不安好心的人。

但裴湘在众人看来如此冷艳高贵的女王样反而引起了渣男骨子里的贱劲——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初高中生会用的告白手段比较简单,写封情书,或者发个短信打个电话说一句“我喜欢你”,如果另一方也接受了的话,两个人就可以HAPPY地在一起了,牵个小手亲个小嘴都觉得脸热得不行。

而大学生有了相当的经济支持之后,会用的手段就层出不穷了。

最常见的就是大晚上的在寝室楼下摆上一个燃着蜡烛的爱心,男生就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楼下,亲友团大家一起喊着女生的名字,直到人女孩子从楼上下来,男生才开始表白。

这样轰动那么多人的结果就是,基本上都能成。这么做之后,如果男生不被接受的话,会很没面子,所以如果男生不是有着自信的话,很多人不会用这样的方法。

自然,如果女生对男生有一点好感基本上都会答应了。男生一旦用上这样费金钱精力的在众人面前告白的方法,女孩子一般都会有些虚荣心,半推半就也就在一起了。

当然,还会有个别有才艺的男生带着把吉他在下面唱情歌,不管会不会吉他这样加分的才艺,唱情歌还是必须的。甚至有人事先和女生的室友们通通气,让人帮个忙,让告白更顺利点什么的。

这也就是大学生寝室楼下经常发生的“表白门”事件。

沈宁在一开始进入大学住寝室的时候还看见过几次,也经常看到男生送女生回寝室大大咧咧地在寝室门口接吻秀恩爱的情况,不过后来和裴湘一起搬出去住之后就再也没有看见过了。

裴湘住在外面的公寓里,又没有对牧应表示出一点会接受的意向或者一点好感,牧应自然不可能用这种有可能自取其辱的办法。

情人节早就过去了,裴湘的生日也没到,七夕更远,没有适合的送花季节,牧应也没办法送玫瑰。不过他还是采取了柔情攻势。

这一天,早上还好好的天气,他们出来的时候还很正常,但到他们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外面就开始下雨了。虽然突然,但南方的天气易变,所以还是有些人随身带伞的。

沈宁虽然是裴湘的小叮当百宝袋,却也不会在包里带好几把伞,唯一的一把伞,三个人没办法分。

本来还在想该怎么办,下课的时候,牧应却是站在他们门口,一手拿着一顶湿漉漉往下滴水的伞,一手拿着一把连包装都还没有拆开的折叠伞。

见他们三个一起出来,牧应伸手把伞递给了裴湘,一边笑意吟吟地貌似轻描淡写地解释:“碰巧在阳台看到下雨就给你送伞来了,希望你用得着。”

这句话的含义略深刻:我本来是没课在寝室呆着的,一看到下雨就忠犬似的给你送伞了。看在我这么诚意的份上,刷点好感度吧。

如果真心不想让人知道的话,那刚买的伞的标签包装纸就应该好好地在哪个垃圾桶里躺着,而不会在他已经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的情况下都还没有拆了。

牧应这个人时尚地染了一头黄发,却因为他时常挂在嘴边的温暖的微笑不会给人他就是那种不良少年的印象。虽然看上去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大大咧咧的那种阳光帅气的少年的模样,但其实,他的心很细。

和外表一点都不相符的是他的内心,如果他真的想要追求一个人的话,他的手段会很多,不管是轰轰烈烈地当众告白,还是目前这样一点一点侵入你的生活细节。

其实他的手段也不算多高明,甚至说他做的还比不上其他人,但他就是做到了。并且在末世那时候,入了裴湘的眼,成功地借着裴湘上位,进入了他们小队。

如果不是上一世经历过,沈宁是怎么都看不出牧应是这样表里不一的人。

不是沈宁圣母,也不是她不知道“人性本恶”这说法,但就算是宋诗诗,也只以为那是她爱作/爱现而已,根本不会把她往害人这样的方向想。

裴湘本来是没有想要接受的想法的,不过看到自己身边的沈宁和裴洛,数了数人数,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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