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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编程思想第4版[中文版](PDF格式)-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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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漏洞”的出现。当然,free()是一个C 和C++函数,所以我们需要在 finalize()内部的一个固有方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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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用它。
读完上述文字后,大家或许已弄清楚了自己不必过多地使用finalize()。这个思想是正确的;它并不是进行
普通清除工作的理想场所。那么,普通的清除工作应在何处进行呢?
4。3。2 必须执行清除
为清除一个对象,那个对象的用户必须在希望进行清除的地点调用一个清除方法。这听起来似乎很容易做
到,但却与 C++ “破坏器”的概念稍有抵触。在C++中,所有对象都会破坏(清除)。或者换句话说,所有对
象都“应该”破坏。若将C++对象创建成一个本地对象,比如在堆栈中创建(在 Java 中是不可能的),那么
清除或破坏工作就会在“结束花括号”所代表的、创建这个对象的作用域的末尾进行。若对象是用new 创建
的(类似于 Java ),那么当程序员调用C++的delete 命令时(Java 没有这个命令),就会调用相应的破坏
器。若程序员忘记了,那么永远不会调用破坏器,我们最终得到的将是一个内存“漏洞”,另外还包括对象
的其他部分永远不会得到清除。
相反,Java 不允许我们创建本地(局部)对象——无论如何都要使用 new。但在Java 中,没有“delete”命
令来释放对象,因为垃圾收集器会帮助我们自动释放存储空间。所以如果站在比较简化的立场,我们可以说
正是由于存在垃圾收集机制,所以 Java 没有破坏器。然而,随着以后学习的深入,就会知道垃圾收集器的存
在并不能完全消除对破坏器的需要,或者说不能消除对破坏器代表的那种机制的需要(而且绝对不能直接调
用finalize(),所以应尽量避免用它)。若希望执行除释放存储空间之外的其他某种形式的清除工作,仍然
必须调用Java 中的一个方法。它等价于C++的破坏器,只是没后者方便。
finalize()最有用处的地方之一是观察垃圾收集的过程。下面这个例子向大家展示了垃圾收集所经历的过
程,并对前面的陈述进行了总结。
//: Garbage。java
// Demonstration of the garbage
// collector and finalization
class Chair {
static boolean gcrun = false;
static boolean f = false;
static int created = 0;
static int finalized = 0;
int i;
Chair() {
i = ++created;
if(created == 47)
System。out。println(〃Created 47〃);
}
protected void finalize() {
if(!gcrun) {
gcrun = true;
System。out。println(
〃Beginning to finalize after 〃 +
created + 〃 Chairs have been created〃);
}
if(i == 47) {
System。out。println(
〃Finalizing Chair #47; 〃 +
〃Setting flag to stop Chair creation〃);
f = true;
}
finalized++;
if(finalized 》= created)
System。out。print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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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 + finalized + 〃 finalized〃);
}
}
public class Garbage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f(args。length == 0) {
System。err。println(〃Usage: n〃 +
〃java Garbage beforen or:n〃 +
〃java Garbage after〃);
return;
}
while (!Chair。f) {
new Chair();
new String(〃To take up space〃);
}
System。out。println(
〃After all Chairs have been created:n〃 +
〃total created = 〃 + Chair。created +
〃; total finalized = 〃 + Chair。finalized);
if(args'0'。equals(〃before〃)) {
System。out。println(〃gc():〃);
System。gc();
System。out。println(〃runFinalization():〃);
System。runFinalization();
}
System。out。println(〃bye!〃);
if(args'0'。equals(〃after〃))
System。runFinalizersOnExit(true);
}
} ///:~
上面这个程序创建了许多Chair 对象,而且在垃圾收集器开始运行后的某些时候,程序会停止创建Chair。
由于垃圾收集器可能在任何时间运行,所以我们不能准确知道它在何时启动。因此,程序用一个名为gcrun
的标记来指出垃圾收集器是否已经开始运行。利用第二个标记 f,Chair 可告诉 main()它应停止对象的生
成。这两个标记都是在 finalize()内部设置的,它调用于垃圾收集期间。
另两个 static 变量——created 以及finalized——分别用于跟踪已创建的对象数量以及垃圾收集器已进行
完收尾工作的对象数量。最后,每个 Chair 都有它自己的(非 static)int i,所以能跟踪了解它具体的编
号是多少。编号为47 的Chair 进行完收尾工作后,标记会设为true ,最终结束Chair 对象的创建过程。
所有这些都在main()的内部进行——在下面这个循环里:
while(!Chair。f) {
new Chair();
new String(〃To take up space〃);
}
大家可能会疑惑这个循环什么时候会停下来,因为内部没有任何改变 Chair。f 值的语句。然而,finalize()
进程会改变这个值,直至最终对编号 47 的对象进行收尾处理。
每次循环过程中创建的 String 对象只是属于额外的垃圾,用于吸引垃圾收集器——一旦垃圾收集器对可用内
存的容量感到“紧张不安”,就会开始关注它。
运行这个程序的时候,提供了一个命令行自变量“before”或者“after”。其中,“before”自变量会调用
System。gc()方法(强制执行垃圾收集器),同时还会调用 System。runFinalization()方法,以便进行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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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这些方法都可在 Java 1。0 中使用,但通过使用“after”自变量而调用的runFinalizersOnExit()方
法却只有Java 1。1 及后续版本提供了对它的支持(注释③)。注意可在程序执行的任何时候调用这个方法,
而且收尾程序的执行与垃圾收集器是否运行是无关的。
③:不幸的是,Java 1。0 采用的垃圾收集器方案永远不能正确地调用finalize()。因此,finalize()方法
(特别是那些用于关闭文件的)事实上经常都不会得到调用。现在有些文章声称所有收尾模块都会在程序退
出的时候得到调用——即使到程序中止的时候,垃圾收集器仍未针对那些对象采取行动。这并不是真实的情
况,所以我们根本不能指望finalize()能为所有对象而调用。特别地,finalize()在Java 1。0 里几乎毫无
用处。
前面的程序向我们揭示出:在 Java 1。1 中,收尾模块肯定会运行这一许诺已成为现实——但前提是我们明确
地强制它采取这一操作。若使用一个不是“before”或“after”的自变量(如“none ”),那么两个收尾工
作都不会进行,而且我们会得到象下面这样的输出:
Created 47
Beginning to finalize after 8694 Chairs have been created
Finalizing Chair #47; Setting flag to stop Chair creation
After all Chairs have been created:
total created = 9834; total finalized = 108
bye!
因此,到程序结束的时候,并非所有收尾模块都会得到调用(注释④)。为强制进行收尾工作,可先调用
System。gc(),再调用System。runFinalization()。这样可清除到目前为止没有使用的所有对象。这样做一
个稍显奇怪的地方是在调用runFinalization()之前调用gc(),这看起来似乎与 Sun 公司的文档说明有些抵
触,它宣称首先运行收尾模块,再释放存储空间。然而,若在这里首先调用runFinalization(),再调用
gc(),收尾模块根本不会执行。
④:到你读到本书时,有些Java 虚拟机(JVM)可能已开始表现出不同的行为。
针对所有对象,Java 1。1 有时之所以会默认为跳过收尾工作,是由于它认为这样做的开销太大。不管用哪种
方法强制进行垃圾收集,都可能注意到比没有额外收尾工作时较长的时间延迟。
4。4 成员初始化
Java 尽自己的全力保证所有变量都能在使用前得到正确的初始化。若被定义成相对于一个方法的“局部”变
量,这一保证就通过编译期的出错提示表现出来。因此,如果使用下述代码:
void f() {
int i;
i++;
}
就会收到一条出错提示消息,告诉你 i 可能尚未初始化。当然,编译器也可为 i 赋予一个默认值,但它看起
来更象一个程序员的失误,此时默认值反而会“帮倒忙”。若强迫程序员提供一个初始值,就往往能够帮他
/她纠出程序里的“臭虫”。
然而,若将基本类型(主类型)设为一个类的数据成员,情况就会变得稍微有些不同。由于任何方法都可以
初始化或使用那个数据,所以在正式使用数据前,若还是强迫程序员将其初始化成一个适当的值,就可能不
是一种实际的做法。然而,若为其赋予一个垃圾值,同样是非常不安全的。因此,一个类的所有基本类型数
据成员都会保证获得一个初始值。可用下面这段小程序看到这些值:
//: InitialValues。java
// Shows default initial values
class Measur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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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lean t;
char c;
byte b;
short s;
int i;
long l;
float f;
double d;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
〃Data type Inital valuen〃 +
〃boolean 〃 + t + 〃 n〃 +
〃char 〃 + c + 〃 n〃 +
〃byte 〃 + b + 〃 n〃 +
〃short 〃 + s + 〃n〃 +
〃int 〃 + i + 〃 n〃 +
〃long 〃 + l + 〃 n〃 +
〃float 〃 + f + 〃 n〃 +
〃double 〃 + d);
}
}
public class InitialValue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Measurement d = new Measurement();
d。print();
/* In this case you could also say:
new Measurement()。print();
*/
}
} ///:~
输入结果如下:
Data type Inital value
boolean false
char
byte 0
short 0
int 0
long 0
float 0。0
double 0。0
其中,Char 值为空(NULL ),没有数据打印出来。
稍后大家就会看到:在一个类的内部定义一个对象句柄时,如果不将其初始化成新对象,那个句柄就会获得
一个空值。
4。4。1 规定初始化
如果想自己为变量赋予一个初始值,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为达到这个目的,一个最直接的做法是在类内部
定义变量的同时也为其赋值(注意在C++里不能这样做,尽管C++的新手们总“想”这样做)。在下面,
Measurement 类内部的字段定义已发生了变化,提供了初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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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Measurement {
boolean b = true;
char c = 'x';
byte B = 47;
short s = 0xff;
int i = 999;
long l = 1;
float f = 3。14f;
double d = 3。14159;
//。 。 。
亦可用相同的方法初始化非基本(主)类型的对象。若Depth 是一个类,那么可象下面这样插入一个变量并
进行初始化:
class Measurement {
Depth o = new Depth();
boolean b = true;
// 。 。 。
若尚未为o 指定一个初始值,同时不顾一切地提前试用它,就会得到一条运行期错误提示,告诉你产生了名
为“违例”(Exception)的一个错误(在第9 章详述)。
甚至可通过调用一个方法来提供初始值:
class CInit {
int i = f();
//。。。
}
当然,这个方法亦可使用自变量,但那些自变量不可是尚未初始化的其他类成员。因此,下面这样做是合法
的:
class CInit {
int i = f();
int j = g(i);
//。。。
}
但下面这样做是非法的:
class CInit {
int j = g(i);
int i = f();
//。。。
}
这正是编译器对“向前引用”感到不适应的一个地方,因为它与初始化的顺序有关,而不是与程序的编译方
式有关。
这种初始化方法非常简单和直观。它的一个限制是类型Measurement 的每个对象都会获得相同的初始化值。
有时,这正是我们希望的结果,但有时却需要盼望更大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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