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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双曹争雄-第3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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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三十万大军?那大王定是倾巢而出了吧。大王可知,就这幽州的大汉子民可就有百万之多。奉劝大王一句,还是赶紧退回草原吧。再继续下去,鲜卑很可能会因此而灭族。只要大王肯退回去,想必丞相也只是略施小惩而已!”
马超所说的这个小惩,当然不是曹德把轲比能按住挨一顿板子那么简单。这也是会死人的,只不过,鲜卑不用被灭族罢了!
“百万?纵然你大汉百姓再多又如何,还不是照样被我们的勇士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轲比能指着背后的硝烟说道。
“哼!”马超冷哼一声,没有再理会轲比能。马超虽然很受曹德、轲比能的看重,可在一些事上毕竟还是太年轻了。这不,马超就被轲比能给堵得说不出话来了。而一个简简单单的“哼”字,也表示了马超不再想和轲比能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了。
看来让你们自己退回去是不可能了,那么咱们就在战场上一较长短吧!
“草原这几年,风调雨顺,水草丰美,你们不在草原上好好放牧,为何南侵我大汉?”这个问题,不仅仅是马超搞不明白,其实就连曹德也很纳闷。
你们说你们喜欢大汉的丝绸,蚕和桑树以及织布的技术都免费送给你们了;你们说你们喜欢大汉的食物,各种作物的种子和种植方法还是无条件传授给你们了。我们大汉有的你们都有了,没有的你们也有,你们南下入侵想要什么?抢地盘?太不可思议了吧!
“哼!曹德安的狼心狗肺!”马超一提起草原上最近几年的发展,轲比能忽然就开始大发雷霆了!“我鲜卑,世世代代居于草原之上。放牧更是我们鲜卑人的生存之道。可是,曹德居然要教授我们耕种之法,长此以往,我鲜卑只能成为你大汉的附庸。哼!”
轲比能说出的这个理由,马超一头雾水的根本没有听懂。其实,这是曹德的一个长期投资。
自从当年曹德从草原上归来之后,就履行了和轲比能的约定。这个约定其实很简单,你们不是缺衣少食么,我白送给你们自然是不行滴,但你们完全可以用你们生产的马匹和牲口毛皮来换取我们的种植技术。于是乎,大批的“汉中牛仔”就跑到了草原上帮助鲜卑人开荒去了。
几年下来,鲜卑人贵族的餐桌上,多了许多汉人才会食用的食物。如此一来,这就成了奢侈的代名词。于是乎,很多的鲜卑贵族不再想着去抢哪里的肥美草场,而是把很多水草丰美的草场变成了耕种作物的农田。种植农田,自然不是由贵族们亲自下手,他们会雇佣大量的人力。汉人来草原,有曹德做大旗,这是专家。所以,下力气的活就得需要奴隶了。经过之前的草原统一战争,轲比能解放了很多的奴隶。所以,奴隶也不够用了,于是乎,草原上的主人,很多的鲜卑人也是争先恐后的加入了耕种大军。
种田虽然累了一些,可比一年四季到处跑好的多吧。
没两年的时间,鲜卑贵族之间讨论最多的事,不再是谁家的牛多肉好,而是谁家的田多粮好。其实,那个时候,陷入其中最深的还是轲比能。
直到最近有一次,从北方迁徙而来的鹿群抵达草原的北部的时候,轲比能突然萌生了要打猎的念头。可是,等轲比能召集麾下的勇士后居然发现,有很多的骑士都已经忘记了怎么骑射了!这还了得!
鲜卑人之所以能称霸草原,靠的可不单单是人多,马术与箭术才是最主要的。而现在,弓箭对于一些鲜卑人来说已经成了陌生之物了。那咱们还怎么统治草原!
于是,轲比能将整个草原逛了一圈。轲比能终于发现了,都是这该死的种植,让英勇的鲜卑勇士居然变得懒惰了。而且,出来看看的轲比能还发现了一个问题,草原上水草最丰茂的草场,被开采的一块一块的变成了农田!没了草,马吃什么?牛羊吃什么?而就在这个时候,轲比能还接见了一个来自大汉的神秘客人。
轲比能虽然长得矮小,脑袋也比曹德小一点,可是他的脑子却很好使。几天的功夫,在那个神秘客人的帮助下,轲比能按照现在鲜卑人的发展推演了一下,轲比能得出了一个结论,鲜卑人迟早成为汉人的苦力!
这还了得!
轲比能一怒之下,将来草原闯荡的“汉中牛仔”杀了个干净,将几乎所有的农田全部种成草场,然后纠集了三十万大军就南下了。
存心不良的汉人,我们的弯刀来了!
第七百二十章 蔓延的恐怖
“明庭,明庭!城南三十里处,出现了一支大军。漫步边际,浩浩荡荡啊!”在代县县令刚刚送走马超没几天之后,又有一支军队开到了代郡。可是在这支军队的先锋军队都已经歇息了大半天了,后面还有骑士不断的赶来。而作为代县的县令,这位县令大人真的是累了。都在外面等了大半天了,正主可还一直没有出现。
终于,在我们的明庭大人饥渴难耐的时候,一辆顶着大红色盖弓帽晃晃悠悠的出现在了视线中。
“明庭,来了!”说话间,在门口等候曹德的几人赶紧站了起来。很快,由四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拉着的马车就来到了代县的城门口。
按照大汉礼制来说,天子的马车有六屁马,诸侯王能用四匹马,曹德这个丞相级别的大官,只能用三匹马。可是今天曹德就坐着四马马车晃晃悠悠的出去了。只不过,曹德所到之地也根本没有听到什么闲话。
“拜见曹公!”属于曹操麾下的代县几人赶紧对着曹德行礼。
而曹德也坐在马车上,淡淡的说道:“几位可是城中官吏?不好意思,贵县令府吾用了!”
“曹公征用,是在下的福分,曹公请便!”
曹德抽嘴笑了一下,抬头看了看代县的城墙。“这城小了点啊!来人!”
“丞相!”在一旁的裴元绍立刻上前一步。“传令各军,在城外扎营。亲卫营随吾进城。”
“诺!”
“还有,让人把代县的城门都拆了。进进出出的不方便!”曹德说完之后,又转头看向了代县的县令,“吾这样做,没事吧!”
“没事,没事!曹公愿意,把城墙拆了都行!”代县的县令赶紧说道。
城门是干什么的。在平时,城门是为了让人们进出城池的,而在战时,城门是为了阻挡敌军进城的。可是现在,仗还没开始打,曹德就先把城门给拆了。虽然自己的骑兵走起来确实畅快,可敌人的骑兵冲进去也是很容易啊。而且,最重要的问题是,曹德嫌城门碍事的话,直接敞着不就是啊,有必要要把城门非得拆掉么。
其实,曹德在作秀,在做给某些人看。这个且稍后再提!
就在曹德的士兵叮叮当当的拆着城门的时候,曹德坐在四马马车上,晃晃悠悠的进城了。
在代县的背面,轲比能接到代县有大量汉军进驻的消息的时候,曹德已经在城外建好了四座大营。
其中,吕布领青龙骑左右二骑驻扎在了代县的北城门,是为北大营;
张辽领白虎骑左右二骑驻扎在了代县的东城门,是为东大营;
臧霸领飞狼军左右二骑驻扎在了代县的西城门,是为西大营;
至于剩余的三军中骑驻扎在了代县的南城门,归曹德直辖,是为南大营!
至于张飞、庞德、侯成三人则跟随曹德进驻城内。
当轲比能直到曹德这个安西狼将也抵达之后,不禁大为头疼。就这四天,才不过四天的时间,马超领着五千骑兵四处出击,随意袭击人数不过千的鲜卑骑兵群就已经让轲比能头疼无比了。如今又多了一个曹德。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曹德领来的兵马并不多,只有九万骑。
传奇也好,传说也罢。这两个词,对于轲比能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只要轲比能能击败曹德和马超,那传说和传奇的故事也就就此结束了。可轲比能不感冒对于下面的士兵来说,就完全不一样了。
“草原飞狼来了,你知道么?”
“草原飞狼?那个把步度根追杀的狼狈逃窜的草原飞狼?”
“可不是么!”
“不对啊,不是听说飞狼死了么?怎么这会又蹦出来了?”
“放屁,你听谁说道。我告诉你们,草原飞狼其实就是汉人。这次我们南下劫掠汉人,草原飞狼就坐不住了。”
“天啊,那我们还不赶紧回去。孩子啊这里干什么等着送死么?”
……
“哼,什么草原飞狼。如果我碰见他,定叫他有来无回!”
看来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愣头青的影子。而且,一般情况下,在愣头青发言之后,要么会受人崇拜,要么就等着吃白眼。
果不其然,“你这个傻大个。等草原飞狼来的时候你可别尿裤子!”
虽然有人不害怕草原飞狼的威名,可这也只是一小部分。事实证明,草原飞狼在鲜卑人的心目中还是挺有分量的。
在马超从代县离开之后,就一路向北而去了。马超出城之后,五千大军留组成了冲锋的大阵。而那时,由于轲比能的戒备命令还没传下来。所以,有很多的鲜卑骑士,分散着到处劫掠着大汉的财务。而这些鲜卑人就是马超的目标。
————
一队人数近千的鲜卑人正在代郡大地上肆意破坏,忽然就有人注意到,碗里的水荡起了圈圈的波纹。有经验的鲜卑人立刻趴在了地上,侧耳静听。
“头,好像有骑兵来了。人数不少,得四五千吧!”
“四五千?”一个怀中还抱着不断挣扎的汉人女子的鲜卑大汉手还在人家衣服里没有停下。“能有这么大规模的骑兵,只有大王的人马,怕什么,等老子爽完了,咱们再去下一个地方。”
鲜卑大汉说完就狞笑着就开始扒挣扎尖叫的汉人女子的衣服。对于士兵之前的警告丝毫没放在心上。
也是啊,自从刚刚进入大汉时打过一场硬仗之后,鲜卑勇士们已经有二十多天只顾着抢夺掠杀了。再说了,如果在这附近还有大规模的汉骑的话,也不会现在才出来了。
可是,当鲜卑大汉刚刚提枪准备打洞的时候,一个鲜卑人胳膊上插着一支箭矢就跑过来了。“千夫长,不好了!汉骑,汉骑杀过来了!”
“什么?你看清了,真的是汉骑?”
“看清了,看清了。红色的战衣。而且,你看这箭矢!”那鲜卑士兵还拿出了最有力的证据。
人家都拿弓箭射我了,不是敌人难道还是友军不成。你傻还是我傻!
“快,召集弟兄们!杀过去!”鲜卑大汉走的时候,还不忘在那汉人女子的胸脯上摸一把,狠狠的说道:“等老子杀了你们的人,再来让你爽!走!”
可惜,他的愿望没能完成。
当这个险些遭受凌辱的汉人女子再次听到大量的马蹄声和脚步声的时候,她惊恐的抬起了了。可入眼的是一个年轻的将军,而且还是汉人将军!“此处可还有幸存者?”
“有,有!”女子哆嗦着说道。“在那边,在那边的屋子里。所有的男人和老人都被杀死了,只剩下我们女人和孩子了!”女子忽然大叫了起来。
“去,将百姓们救出来。通知将士们,稍事休整,我们立刻出发。”
“诺!”
马超每到一地,停留时间根本不会超过半个时辰。而马超走后,还都会留下一个由人头组成的景观,而且在旁边还插着一杆旗,旗上一直背生双翼的狼,正振翅翱翔!
草原飞狼的恐怖,再次在鲜卑人中开始蔓延了!
第七百二十一章 希望来得及
“快,快走,过了前面就是徐州了。我们终于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在徐州和扬州的交界处,本来就商客往来的道路上,忽然出现了大批迁徙的百姓。而他们口中的那个鬼地方,却是生他们养他们的扬州。自古以来,中原大地的百姓们,最讲究的就是故土情,可是现在究竟是什么原因居然让他们说自己的故乡是鬼地方。
“站住!”
扬州是属于孙策的,而徐州是刘备的大本营。再加上孙策跟曹德不清不楚的关系,刘备一直有一支大军时刻紧盯着南边的孙策,以防止孙策突然发起袭击。
“这位官爷,我们是扬州的百姓。准备前往徐州投奔刘皇叔。还请官爷放行!”从南边而来的扬州百姓中,一个很明显是头的人悄悄的走到了拦路的刘备军士兵的身旁,从怀中掏出了一些碎银子偷偷的塞到了他的手里。
“扬州来的?为何要投奔我们主公?”那官差一看有银子,嘴上的语气已经缓和了不少。
“我等小民无知,受孙策父子迷惑。如今,我等已幡然醒悟,唯有皇叔才是真正的第一好君主。故此,特来投奔!”
编故事,谁都会,只要用的好,就是一个好故事!
“嗯!不错!”那官差一听,心里舒坦。“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啊!想要进徐州可以,可是我等得需要搜身,可不能有任何兵器之物啊!”
“那是,那是!”百姓头头连连点头,“官爷,请!”
“搜!”那官差一挥手,十几个士兵松开了握着刀把的手,钻进了百姓群中,对于一些精装的汉子,士兵们只是轻轻的碰触了一下,而在队伍中的一些女人,却频频遭到咸猪手。
而其中一个刘军士兵,居然还在百姓群中看到可一个尤物。虽然,她用一些布条裹得比较结实,可从那双眼睛和露出来的那洁白的脸颊来看,绝对是个美人胚子。于是乎,他忍不住走上前去,“摘下来,我看看!”
“官爷,小女染了风寒,还是算了吧!”在那女子的身旁,一个面相老实的汉子赶紧挡在了自己女儿的面前。
“算了?算不算了,我说了算。让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就是这种朦朦胧胧的感觉,才最吸引人!
士兵和汉子的声音很快就引来了其余的刘军士兵,“怎么回事?”
“哦,没事!”有美人,自然是得独享,就算是得共享的话,那也得自己独享了之后。“快些让开。引来了其他的兄弟,你女儿就得进青楼了!快点!”
两人正在撕扯之间,忽然那汉子身后的女子就这么突兀的倒了下去。
“丫头,丫头!别吓唬爹的!”那汉子转身,抱起了自己的女儿大声的呼喊着。
而为了让女儿能呼吸道新鲜空气,爹爹把女儿的面罩给摘了下来,可是她的嘴角已经留出了血。
“啊,这是……”
“坏了,她怎么在我们里面!”
“王二麻子,你要害死我们大家伙伙么?”
不等刘军士兵开始发火,周围与其同来的邻居就已经开始破口大骂了。
“怎么回事?到底怎么了?”这时候,刘军那当值的官差挤了进来。一眼就瞧见了那嘴角流血的女子。官差蹲了下来,替她抹了一把鲜血,然后抹了抹粉嫩的脖颈,‘真是可惜了!’
“死了,”官差说了两个字,那汉子立刻趴在了女儿的身上哭了起来。“你们几个挖个坑,把她埋了吧!”刘军官差随便指了几个百姓,可是周围的百姓居然集体后退了一步,“我不去!”
“不去?”那官差抬头一看,心中想到:‘这么好的女尸,送给你们你们都不要,真傻!’
“你去吧!”随后,那官差指了指那过来搜查的士兵。‘那就便宜了你吧!’
“唉!”那士兵兴奋的答应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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